独居在家的76岁普通农家老太胡某翠,在2024年11月24日清晨遭遇不期而至野猪的攻击,伤重离世。由于老伴早已去世,独生女儿和女婿听闻噩耗,赶回家中为老人料理后事,村干部和村民们也都赶过来帮忙。按照当地林业部门的说法,这是当地近年来第二起野猪伤人事件,第一起发生于2021年,系农民收红薯时,遭野猪冲撞擦伤。
山区舆情:
野猪闯入宅院致人死亡
小山村成舆情焦点
这起野猪伤人事件,让地处大巴山深处、户籍人口200多人的陕西安康岚皋县佐龙镇黄兴村成为舆情关注焦点。
佐龙镇位于岚皋县城以北,沿211国道需行驶约28公里;而佐龙镇到黄兴村,则需沿211国道,转入佐晓公路行驶约24公里。佐晓公路大约两车宽,道路依山环绕,蜿蜒曲折,大量的急转弯在“卫星导航”上显得尤为触目。
通向黄兴村的路,需要先连续的急转弯、上坡,然后连续的下坡、急转弯,直至抬眼望去,重峦叠嶂。
11月26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驱车来到了位于巴山北麓的黄兴村,相较于佐晓公路沿途零稀的村落,黄兴村、双喜村、远景村的村居较为集中,往来的村民也较为密集。
遭遇不幸的胡某翠家住黄兴村村委会附近的一处坡道上,其房子是邻里间位置最高的,依山林而建,周围有成片的菜田、大棚,房门口还摆放着3盆观赏绿植。
周围村民说,这些菜地都是胡某翠种的,她还养了几头猪。尽管年近八旬,但勤劳肯干,前些年老伴去世后,一直独居生活,“她有一个独女,和女婿在外务工多年。”
在胡某翠家门前的菜园和后院的田地中,仍能看到一些动物留下的脚印,在其家中地面上还能依稀看到血迹。附近村民解释道,这些脚印都与野猪有关,“它从门前的菜园,转头进入老人家中,袭击老人后,由后院田地逃回山中。”
伤人始末:
硕大野猪闯入农家宅院
独居老太不幸遭到攻击
胡某翠遭遇不幸后,人们通过其家门口和家中的多处摄像头,还原了这件事的经过。
根据院子外的监控视频显示,11月24日上午9时56分许,野猪出现在胡某翠家门前的菜园,猎犬在此期间不断吠叫。随后,野猪改变方向,进入胡某翠家中,三只犬只紧随其后,其中一只犬只身上疑似有保护装甲。
11月24日上午9时56分许,野猪出现在胡某翠家门前的菜园
野猪改变方向,进入胡某翠家中,三只犬只紧随其后
上午9时57分许,疑听到院中动静的胡某翠从屋内走出,院内一只硕大、疑有獠牙的野猪径直冲向胡某翠,一头将其顶翻在地,并咬住其身体不断晃头拖拽。三只中大型犬只随即赶到现场,尝试咬住野猪,但被后者甩头击退,随后野猪离开现场。
老人倒地后一动不动,腰部周围出现明显血迹。
胡某翠的女婿曾先生说,那3只猎狗是捕猎队的,捕猎野猪的4人均为男性,有60后、70后和90后,均居住在不同的村,距离他们村约10分钟的路程,4人有固定工作,捕猎野猪是他们的爱好。事发当天,4人派出4只猎犬从附近村子追捕野猪,途中丧失了猎犬的定位,“听说他们没有跟上猎犬的定位系统,也觉得不可能跑那么远。”
曾先生还说,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显示,林业部门往年都有指派这4人捕猎野猪,但今年情况特殊,没有接到单位指派,属于自发组织。
11月26日,岚皋县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称,经初步核查,近期野猪损害庄稼严重,11月24 日上午,陈某树等4人带猎狗自行上山撵野猪,猎狗追撵的野猪进入农户院子,胡某翠受到攻击,经县医院120救护中心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受害者家属情绪平稳,已达成和解协议。
野猪之害:
野猪糟践庄稼时有发生
通常闻到人的气味不会靠近
11月26日下午3时许,村支书丁某和不少村民们正在胡某翠家中,与其女儿、女婿沟通丧礼事宜。不久,一辆载着农村“过事”物品的三轮车,从佐晓公路转入胡某翠家中。
谈及野猪伤人一事,女婿曾先生难抑悲痛不愿多说,他说,“我们不想关注网络上的信息,如今只想安安静静,送亡人最后一程。”
对于本次“野猪伤人”事件,村民们深感意外。60多岁的冯先生直言,近些年来,野猪糟蹋的玉米、土豆、红薯等庄稼很常见,但伤人却是第一次发现。他说,村里庄稼遭遇野猪糟蹋的问题,大约是五年前开始的,“原先没有野猪,后来慢慢出现了野猪。近五年来,野猪太多了,一年四季都能看到,大家种的庄稼都被糟蹋了。”
多名村民表示,四五年来,野猪变得很常见,甚至出现过成群结队吃庄稼的情况。为了制止野猪,他们采取了很多方法,有拉铁丝网、有点火、还有人在田间地头守着,“野猪只要注意到有人,就不会靠近了。”尽管花了很多心思防范,但依然难以制止野猪对庄稼的破坏,“山里的耕地零零散散,我六七亩地,一年下来能被糟蹋一两亩。”
为什么不捕猎野猪呢?冯先生说,村里的年轻人都外出打工了,留下的都是老人,也没有工具,根本没法打野猪。也有村民表示,野猪比较怕人,闻到人的气味,往往就不会靠近;若在田间地头看到野猪,吼一嗓子,它就会逃走……
关于有关部门对野猪糟蹋庄稼后,可获得补偿。一些村民表示并不清楚。但一名村干部则表示,这项政策一直都有落实。
对此,村支书丁某则表示,野猪确实会糟蹋少部分庄稼,这些年种庄稼的人很少了。但谈及具体数据,对方未透露。
狩猎行动:
野猪已移出“三有保护动物”
不需狩猎证但要备案
2022年9月21日岚皋县林业局曾发文称,委托狩猎公司组织专业队伍,在全县范围内野猪危害严重区域开展种群调控工作等措施。
那么,曾先生称林业部门往年都有指派这4人捕猎野猪,但今年没有接到单位指派,该说法是否属实呢?
11月26日下午,岚皋县林业局接受了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野生动物保护站负责人毛某说,此说法不属实。他解释道,前些年,野猪属于我国“三有保护动物”(即,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捕猎野猪需要办理狩猎证,“该证件一年一审,且该证件对狩猎的物种、地点、时间等均有限制。”
“本次参与狩猎的4人中,只有1人的家人曾参加过狩猎,且其狩猎证已经过期。这4只犬只是否曾参与过狩猎野猪,我无法判断。”
是否给予4名狩猎者行政处罚?毛某表示,具体的行政处罚需要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若猎户没有以食用为目的,也没有对生态造成明显破坏,则不予处罚。此事,家属已经报警处置,目前由公安机关处理。
对此,官方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双方已和解处置。
毛某进一步解释道,2021年,岚皋县成为陕西省野猪危害综合防控试点县,而后委托“四季狩猎场”将熟悉山情的村民,组织成狩猎队员,并进行身体等方面的专门培训,还要购买保险、给狗进行防疫等,才能在岚皋县开展狩猎活动,“当时大约19人,分成4支小队,截至2023年总共狩猎野猪480多头。”
2023年6月,野猪被移出“三有保护动物”,从此不再需要狩猎证进行狩猎。
毛某说,尽管狩猎野猪不再需要狩猎证,但仍需在林业部门备案、政审等,后参加专业的培训,并在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之后,才能在备案的特定区域狩猎野猪。
为什么野猪移出“三有保护动物”,仍需要备案才能狩猎?毛某解释道,参加专业培训,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是因为狩猎野猪具有危险性,确保狩猎者有一定保障。其次,野猪狩猎备案后,林业部门会告知村镇,由村镇提前告知村民。再者,野猪属于野生动物,狩猎者不能以食用为目的开展狩猎,“今年以来,我们没有给任何单位授权,让允许狩猎野猪。”
种群调控:
野猪种群数量变化
与多种因素有关联
据公开资料显示,岚皋县国土总面积1956平方公里,其中林地总面积1770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90.5%,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80.22%。
毛某说,岚皋县林地资源丰富,给野猪创造了很好的活动空间,“它一天的活动范围大概为20多平方公里。秋冬季,没什么田间作物,他们就会回归山林。夏季玉米丰收,就会下来。”
一名官方工作人员表示,野猪种群数量的增长,与当地野猪的天敌少有一定关系。
“近年来,岚皋县野猪的种群数量的变化,和人为调控、自然因素有关。”毛某表示,自己系2018年进入林业系统工作;2019年时,有群众反映野猪问题,“2019年、2020年、2021年反映比较强烈。”2022年,岚皋县干旱,庄稼等收成不好,间接调整了野猪的种群数量,“山林能满足它们种群数量,在农田取食的概率就会下降。”
毛某说,2021年,省上的野生动物研究部门做了野生动物资源本底调查后,岚皋县野猪种群数量大约为2500只,数据上下浮动约500只。上级遂下达了野猪种群数量调控的指标,2021年至2023年间,他们基本完成了指标,且2024年以来,群众反映野猪问题也不太明显,“数据大约为每平方公里1.4只降低至1只多一点。”
为什么除了“人狗协同方式”以外,不能用捕兽夹等方式猎捕野猪呢?毛某说,山林中野猪只是一部分,放置捕兽夹可能造成其他动物或进山群众受伤,存在较大的不可控因素,“野生动物保护法对禁猎区、禁猎方法、禁猎工具、禁猎期都有要求,捕兽夹属于禁猎工具。”
保障政策:
林业局与保险公司合作
建立救助补偿机制
岚皋县政府官网显示,2022年7月29日,岚皋县林业局就野生动物致害人身财产保险政府救助补偿工作与中华联合保险股份岚皋支公司达成正式协议,全面启动野生动物致害救助保险机制。
关于野猪致人伤亡一事。毛某说,野生动物非应急情况下,很少伤人,“人怕野生动物,野生动物其实也怕人。”据他了解,近年来,黄兴村“野猪致人死亡”一事,是第二起野猪伤人事件。第一起伤人事件,系2021年某天天蒙蒙亮,一名村民收割红薯时,被冲出的野猪擦伤,后续有关部门对当事人进行了补偿。
关于保障农民利益。毛某说,当初县财政为解决农民庄稼受损问题,和保险公司合作,投入保费20万元,但最终全年赔付金额仅为5.2万元,“这笔资金的惠民利用率不太令人满意,且很多村民表示提交保险审核材料非常繁复,很不方便。”第二年开始,他们便将20万元直接作为专项资金,按照各镇的耕地面积和人口比例,直接拨付到镇上。
毛某表示,目前,国家将野生动物损害庄稼纳入了农业保险,农民每亩地只需投入两三元钱,在庄稼地遭野生动物破坏后,就可以获赔最高900元,“国家在理赔考虑时,包含了农民种子的开支。”
在毛某看来,尽管岚皋县做了大量工作,但野猪防治仍存在“困局”。他说,岚皋县客观地理环境,造成了存在林地与耕地交界的地块分布广泛,财力、人力上很难做到全方位防范。
岚皋县联合调查组《通报》表态道,在处置好黄兴村“野猪伤人”事件的同时,将在全县加大野猪危害社情监测,积极稳妥开展野猪种群调控,有序组织捕杀,大力宣传野生动物防范常识,消除安全隐患,降低致害损失。
独居在家的76岁普通农家老太胡某翠,在2024年11月24日清晨遭遇不期而至野猪的攻击,伤重离世。由于老伴早已去世,独生女儿和女婿听闻噩耗,赶回家中为老人料理后事,村干部和村民们也都赶过来帮忙。按照当地林业部门的说法,这是当地近年来第二起野猪伤人事件,第一起发生于2021年,系农民收红薯时,遭野猪冲撞擦伤。
山区舆情:
野猪闯入宅院致人死亡
小山村成舆情焦点
这起野猪伤人事件,让地处大巴山深处、户籍人口200多人的陕西安康岚皋县佐龙镇黄兴村成为舆情关注焦点。
佐龙镇位于岚皋县城以北,沿211国道需行驶约28公里;而佐龙镇到黄兴村,则需沿211国道,转入佐晓公路行驶约24公里。佐晓公路大约两车宽,道路依山环绕,蜿蜒曲折,大量的急转弯在“卫星导航”上显得尤为触目。
通向黄兴村的路,需要先连续的急转弯、上坡,然后连续的下坡、急转弯,直至抬眼望去,重峦叠嶂。
事发地黄兴村11月26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驱车来到了位于巴山北麓的黄兴村,相较于佐晓公路沿途零稀的村落,黄兴村、双喜村、远景村的村居较为集中,往来的村民也较为密集。
遭遇不幸的胡某翠家住黄兴村村委会附近的一处坡道上,其房子是邻里间位置最高的,依山林而建,周围有成片的菜田、大棚,房门口还摆放着3盆观赏绿植。
周围村民说,这些菜地都是胡某翠种的,她还养了几头猪。尽管年近八旬,但勤劳肯干,前些年老伴去世后,一直独居生活,“她有一个独女,和女婿在外务工多年。”
在胡某翠家门前的菜园和后院的田地中,仍能看到一些动物留下的脚印,在其家中地面上还能依稀看到血迹。附近村民解释道,这些脚印都与野猪有关,“它从门前的菜园,转头进入老人家中,袭击老人后,由后院田地逃回山中。”
伤人始末:
硕大野猪闯入农家宅院
独居老太不幸遭到攻击
胡某翠遭遇不幸后,人们通过其家门口和家中的多处摄像头,还原了这件事的经过。
根据院子外的监控视频显示,11月24日上午9时56分许,野猪出现在胡某翠家门前的菜园,猎犬在此期间不断吠叫。随后,野猪改变方向,进入胡某翠家中,三只犬只紧随其后,其中一只犬只身上疑似有保护装甲。
11月24日上午9时56分许,野猪出现在胡某翠家门前的菜园
野猪改变方向,进入胡某翠家中,三只犬只紧随其后
上午9时57分许,疑听到院中动静的胡某翠从屋内走出,院内一只硕大、疑有獠牙的野猪径直冲向胡某翠,一头将其顶翻在地,并咬住其身体不断晃头拖拽。三只中大型犬只随即赶到现场,尝试咬住野猪,但被后者甩头击退,随后野猪离开现场。
老人倒地后一动不动,腰部周围出现明显血迹。
胡某翠的女婿曾先生说,那3只猎狗是捕猎队的,捕猎野猪的4人均为男性,有60后、70后和90后,均居住在不同的村,距离他们村约10分钟的路程,4人有固定工作,捕猎野猪是他们的爱好。事发当天,4人派出4只猎犬从附近村子追捕野猪,途中丧失了猎犬的定位,“听说他们没有跟上猎犬的定位系统,也觉得不可能跑那么远。”
曾先生还说,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显示,林业部门往年都有指派这4人捕猎野猪,但今年情况特殊,没有接到单位指派,属于自发组织。
11月26日,岚皋县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称,经初步核查,近期野猪损害庄稼严重,11月24 日上午,陈某树等4人带猎狗自行上山撵野猪,猎狗追撵的野猪进入农户院子,胡某翠受到攻击,经县医院120救护中心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受害者家属情绪平稳,已达成和解协议。
野猪之害:
野猪糟践庄稼时有发生
通常闻到人的气味不会靠近
11月26日下午3时许,村支书丁某和不少村民们正在胡某翠家中,与其女儿、女婿沟通丧礼事宜。不久,一辆载着农村“过事”物品的三轮车,从佐晓公路转入胡某翠家中。
谈及野猪伤人一事,女婿曾先生难抑悲痛不愿多说,他说,“我们不想关注网络上的信息,如今只想安安静静,送亡人最后一程。”
对于本次“野猪伤人”事件,村民们深感意外。60多岁的冯先生直言,近些年来,野猪糟蹋的玉米、土豆、红薯等庄稼很常见,但伤人却是第一次发现。他说,村里庄稼遭遇野猪糟蹋的问题,大约是五年前开始的,“原先没有野猪,后来慢慢出现了野猪。近五年来,野猪太多了,一年四季都能看到,大家种的庄稼都被糟蹋了。”
多名村民表示,四五年来,野猪变得很常见,甚至出现过成群结队吃庄稼的情况。为了制止野猪,他们采取了很多方法,有拉铁丝网、有点火、还有人在田间地头守着,“野猪只要注意到有人,就不会靠近了。”尽管花了很多心思防范,但依然难以制止野猪对庄稼的破坏,“山里的耕地零零散散,我六七亩地,一年下来能被糟蹋一两亩。”
为什么不捕猎野猪呢?冯先生说,村里的年轻人都外出打工了,留下的都是老人,也没有工具,根本没法打野猪。也有村民表示,野猪比较怕人,闻到人的气味,往往就不会靠近;若在田间地头看到野猪,吼一嗓子,它就会逃走……
关于有关部门对野猪糟蹋庄稼后,可获得补偿。一些村民表示并不清楚。但一名村干部则表示,这项政策一直都有落实。
对此,村支书丁某则表示,野猪确实会糟蹋少部分庄稼,这些年种庄稼的人很少了。但谈及具体数据,对方未透露。
狩猎行动:
野猪已移出“三有保护动物”
不需狩猎证但要备案
2022年9月21日岚皋县林业局曾发文称,委托狩猎公司组织专业队伍,在全县范围内野猪危害严重区域开展种群调控工作等措施。
那么,曾先生称林业部门往年都有指派这4人捕猎野猪,但今年没有接到单位指派,该说法是否属实呢?
11月26日下午,岚皋县林业局接受了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野生动物保护站负责人毛某说,此说法不属实。他解释道,前些年,野猪属于我国“三有保护动物”(即,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捕猎野猪需要办理狩猎证,“该证件一年一审,且该证件对狩猎的物种、地点、时间等均有限制。”
“本次参与狩猎的4人中,只有1人的家人曾参加过狩猎,且其狩猎证已经过期。这4只犬只是否曾参与过狩猎野猪,我无法判断。”
是否给予4名狩猎者行政处罚?毛某表示,具体的行政处罚需要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若猎户没有以食用为目的,也没有对生态造成明显破坏,则不予处罚。此事,家属已经报警处置,目前由公安机关处理。
对此,官方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双方已和解处置。
毛某进一步解释道,2021年,岚皋县成为陕西省野猪危害综合防控试点县,而后委托“四季狩猎场”将熟悉山情的村民,组织成狩猎队员,并进行身体等方面的专门培训,还要购买保险、给狗进行防疫等,才能在岚皋县开展狩猎活动,“当时大约19人,分成4支小队,截至2023年总共狩猎野猪480多头。”
2023年6月,野猪被移出“三有保护动物”,从此不再需要狩猎证进行狩猎。
毛某说,尽管狩猎野猪不再需要狩猎证,但仍需在林业部门备案、政审等,后参加专业的培训,并在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之后,才能在备案的特定区域狩猎野猪。
为什么野猪移出“三有保护动物”,仍需要备案才能狩猎?毛某解释道,参加专业培训,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是因为狩猎野猪具有危险性,确保狩猎者有一定保障。其次,野猪狩猎备案后,林业部门会告知村镇,由村镇提前告知村民。再者,野猪属于野生动物,狩猎者不能以食用为目的开展狩猎,“今年以来,我们没有给任何单位授权,让允许狩猎野猪。”
种群调控:
野猪种群数量变化
与多种因素有关联
据公开资料显示,岚皋县国土总面积1956平方公里,其中林地总面积1770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90.5%,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80.22%。
毛某说,岚皋县林地资源丰富,给野猪创造了很好的活动空间,“它一天的活动范围大概为20多平方公里。秋冬季,没什么田间作物,他们就会回归山林。夏季玉米丰收,就会下来。”
一名官方工作人员表示,野猪种群数量的增长,与当地野猪的天敌少有一定关系。
“近年来,岚皋县野猪的种群数量的变化,和人为调控、自然因素有关。”毛某表示,自己系2018年进入林业系统工作;2019年时,有群众反映野猪问题,“2019年、2020年、2021年反映比较强烈。”2022年,岚皋县干旱,庄稼等收成不好,间接调整了野猪的种群数量,“山林能满足它们种群数量,在农田取食的概率就会下降。”
毛某说,2021年,省上的野生动物研究部门做了野生动物资源本底调查后,岚皋县野猪种群数量大约为2500只,数据上下浮动约500只。上级遂下达了野猪种群数量调控的指标,2021年至2023年间,他们基本完成了指标,且2024年以来,群众反映野猪问题也不太明显,“数据大约为每平方公里1.4只降低至1只多一点。”
为什么除了“人狗协同方式”以外,不能用捕兽夹等方式猎捕野猪呢?毛某说,山林中野猪只是一部分,放置捕兽夹可能造成其他动物或进山群众受伤,存在较大的不可控因素,“野生动物保护法对禁猎区、禁猎方法、禁猎工具、禁猎期都有要求,捕兽夹属于禁猎工具。”
保障政策:
林业局与保险公司合作
建立救助补偿机制
岚皋县政府官网显示,2022年7月29日,岚皋县林业局就野生动物致害人身财产保险政府救助补偿工作与中华联合保险股份岚皋支公司达成正式协议,全面启动野生动物致害救助保险机制。
关于野猪致人伤亡一事。毛某说,野生动物非应急情况下,很少伤人,“人怕野生动物,野生动物其实也怕人。”据他了解,近年来,黄兴村“野猪致人死亡”一事,是第二起野猪伤人事件。第一起伤人事件,系2021年某天天蒙蒙亮,一名村民收割红薯时,被冲出的野猪擦伤,后续有关部门对当事人进行了补偿。
关于保障农民利益。毛某说,当初县财政为解决农民庄稼受损问题,和保险公司合作,投入保费20万元,但最终全年赔付金额仅为5.2万元,“这笔资金的惠民利用率不太令人满意,且很多村民表示提交保险审核材料非常繁复,很不方便。”第二年开始,他们便将20万元直接作为专项资金,按照各镇的耕地面积和人口比例,直接拨付到镇上。
毛某表示,目前,国家将野生动物损害庄稼纳入了农业保险,农民每亩地只需投入两三元钱,在庄稼地遭野生动物破坏后,就可以获赔最高900元,“国家在理赔考虑时,包含了农民种子的开支。”
在毛某看来,尽管岚皋县做了大量工作,但野猪防治仍存在“困局”。他说,岚皋县客观地理环境,造成了存在林地与耕地交界的地块分布广泛,财力、人力上很难做到全方位防范。
岚皋县联合调查组《通报》表态道,在处置好黄兴村“野猪伤人”事件的同时,将在全县加大野猪危害社情监测,积极稳妥开展野猪种群调控,有序组织捕杀,大力宣传野生动物防范常识,消除安全隐患,降低致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