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开枪杀死正在挥刀杀人的凶手,这个事情基本没什么争议,可以完结了。不仅如此,这个也符合black lives matter的字面意义:警察关心black to black的犯罪,并且救了受害者。这个事情的性质与跪死弗洛伊德是完全不同的。然而,警察制度的漏洞,也是非常明显的,此案开枪固然没啥疑义,但在其他案子里,就有很多奇怪的理由。例子一,流浪汉醉卧街边,警察接到报告后围上去按住流浪汉,期间有警察击毙了流浪汉,因为是“自卫”所以只是见了一下新闻,就没有后续报道了。类似的“自卫”还有几个著名例子,比如聋子在路边玩刀,警察闻讯来到,击毙了不停指挥的聋子(他听不见啊),时候判断警察无过失。又比如警察在公园里发现一个喝醉的精神病,本来是醉卧的,警察去叫醒他,精神病醒来后提着打碎的瓶子冲向警察,警察“自卫”击毙了精神病,又是合理自卫。还有一个例子是亚裔老太太精神病,提着菜刀独自走路,警察来了以后呵斥了2-3秒,然后先开一枪击倒、再上去补枪到死透为止,事后判定也是“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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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美媒abcnews4、纽约邮报等报导,遇害少女布莱恩当时住在寄养家庭,事发当日与同住者发生口角冲突。警方则在当日下午4时许接获报案电话,得知有人企图行刺,赶紧派员前往现场。
依据警方公布的画面,当员警驱车赶抵现场时,似乎有3名女性正在争吵,布莱恩当时持刀冲向一名女孩,对方随即摔倒在地,尽管员警喊著“趴下”、“趴下”,但布莱恩并未停止动作,大动作把另名女子压向一旁车辆。
与此同时,员警拔枪朝布莱恩连开4枪,可见她立刻倒在地上,手上的刀掉落在身边,明显痛苦挣扎,而一旁的人则大喊“她只是个孩子”。最终,布莱恩于当日下午5时21日伤势不治。
只不过,依据死者家属海泽尔(Hazel Bryant)的说法,布莱恩当时是被同住者威胁,出于自卫才拿刀。外传当时的报案者正是布莱恩,但当地警局至今尚未证实报案者身份。
俄亥俄州刑事调查局现已针对此案进行独立调查,该名开枪的员警已被调离巡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