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候选人习近平,赞成2952票,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路透社视频截图 除了习近平依然是被“零反对“,新一届全国人大的选举结果是反对票和弃权票再创新低。那么代表们在”无记名投票“过程中到底是不愿意投,还是不敢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呢? 从中共官方媒体曾经的相关报道内容中也许能读出一部分答案。 中共第十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进入“选举”程序之后,习近平不出预料地被宣布“全票当选”国家主席和国家军委主席。另外,人大委员长赵乐际和国家副主席韩正也都都是“全票当选”。“全票当选”的还有除李鸿忠之外的全部副委员长,而被外界媒体评论为“面子上十分过不去”的李鸿忠也不过只是得了一张弃权票和一张反对票。 从网上找到了一个“从十届人大开始到现在,几个主要职位的投票反对率”的帖子。这个十届人大是二十年前的二零零三年三月召开的,是胡锦涛和温家宝以及吴邦国的第一个任期的开始。 这个贴子里的“投票反对率”指的是反对票加弃权票的数目。引用之前先感谢这位有心的作者的辛劳。 国家主席的投票反对率:十四届(2023) 习近平0;十三届(2018) 习近平0;十二届(2013) 习近平4;十一届(2008) 胡锦涛8;十届(2003) 胡锦涛7。 第二,国家副主席的投票反对率:十四届(2023) 韩正0;十三届(2018) 王岐山1;十二届(2013) 李源潮117;十一届(2008) 习近平45;十届(2003) 曾庆红367。 第三,国务院总理的投票反对率:十四届(2023) 待定;十三届(2018) 李克强2;十二届(2013) 李克强9;十一届(2008) 温家宝33;十届(2003) 温家宝19。 第四,人大委员长的投票反对率:十四届(2023) 赵乐际0;十三届(2018) 栗战书0;十二届(2013) 张德江9;十一届(2008) 吴邦国18;十届(2003) 吴邦国 缺数据。 从以上数据的对比中不难看出,随着习近平统治的持续,全国人大选举中的反对票甚至弃权票都已经被基本清零了。 那么人大代表们到底是不愿意投,还是不敢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呢?过去一些年里的中共官方媒体中的一些相关报道内容可能有助于我们对此进入深入分析。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六日,当时的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曾刊发评论称,近几年,全国人大的表决,反对票、弃权票占有一定份额,并呈常态化,成为中国民主政治进步的真实写照。 二零一三年的三月十六日,当时的《新京报》刊登了一篇标题为《解读全国人大选举权:反对票、弃权票呈常态化》的文章,文章中说:全国人大投票选举、表决的方式也在发生变化。从1954年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到1966年,全国人代会的投票方式基本是鼓掌、举手、无记名投票并用。无记名投票,即在候选人名字后的空格画一个“○”(同意)、“×”(反对)。 在1989年的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表决深圳特区立法权时,274票反对,805票弃权。 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出现反对票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决定采用更为民主公正的选举方式——电子表决系统。 1990年,在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每位代表的桌上,安装了无记名电子表决器,有三个按键:绿色“赞成”键、红色“反对”键、黄色“弃权”键。 两年后,1992年的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表决关于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议案时,177票反对,644票弃权。 文章中还说:目前,全国人代会上的反对票、弃权票,已常态化。例如:过去十年的“两高”报告,赞成率一直在75%左右。 该文章详细介绍说:电子表决器主要用于表决法律案、预算案、政府工作报告等。但表决决定国务院总理和中央军委副主席等人选,仍用纸质投票方式。不过,投票方式有所改变。2005年之前,填写等额选举票,如赞成候选人,不需要动笔;如果反对或弃权,则要做标记。对此,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提出了《关于改进选举和表决方式的议案》。 他认为,赞成不用填选票,反对或弃权才动笔,形式上虽是无记名投票,但众目睽睽之下,只要一动笔,就表明了要么是弃权,要么是反对。 2005年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中,有一个附件写明:无论是投赞成票、反对票还是弃权票,都需要填写选票。2010年修订的选举法,规定“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 另外,二零一零年四月人民网还曾经发表署名文章《给投票表决器加盖子是民主的倒退》,文中批判的对象是当时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驻欧盟使团前团长关呈远牵头发出的在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的同一会场----人民大会堂的投票表决器上加盖子的提案。 当时的中共官方媒体曾有详细报道说:当时有“两会”代表反映“人民大会堂的表决器间隙太宽了,你摁哪个键别人都能看得到”。因此而引发出的这个给表决器上“加盖子“的提案虽然只有半页,却有多位委员签名表示赞同。时任全国政协委员、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韩方明说,截至他在提案上签名时,已有十多名委员签字。 (附议者都认为)投票表决器上没有盖子的话,参与投票者按红键或绿键时,容易被其他人看到。虽然现在的电子表决并不会记录每个委员投的是什么票,但旁边的人可以看得到,更何况直播表决现场的时候,还有摄像机扫过来……。这样就不利于委员、代表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行使权利。而按照提案上的建议,像ATM机的密码键盘一样,在表决器上方加个盖子,手指伸进盖子里投票,别人就看不到了。 当时《环球时报》在报道这则新闻时还引述了部分网友的支持声音,诸如“加个盖子好,代表们投票更需要隐私”;“细节决定成败,只有程序上的公正,才是真正的公正,而加个盖子为程序公正提供技术扶持”;“可以试试。不过,现在的表决方式已经有很大进步了,和以前举手表决、鼓掌表决的形式是有本质区别的”,等等。 但是,人民网上观点针锋相对的署名文章《给投票表决器加盖子是民主的倒退》则坚决认为:“要不要给投票表决器加上盖子,表面上看确实是一个关系到委员、代表能否更好地表达自己真实意愿的问题,但实质上,这根本就不是一个问题。甚至可以说,给投票表决器加上盖子,不仅是浪费,更是现代民主代议制的倒退。” 人民网当时刊登的这篇文章最早是刊登在《长江日报》上的,而人民网适时转载,显然是表决对文章观点的支持。文章的作者认为:“表面上看,(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电子表决器没有盖子,委员、代表可能会因为‘碍于情面’,或者因为‘思想顾虑’,投下违心的票。加上一个盖子,似乎可以更真实地表达委员、代表们真实的意思,可以提高代议制的质量。实际上,这是一种假象。委员、代表们是为选民负责,不是为政府领导负责,不是为坐在自己旁边的委员、代表们负责。一个‘碍于情面’、‘思想顾虑’而投出违心票的委员、代表,就不是一个诚实、勇敢、负责、称职的代表,就辜负了选民的期望。” 文章中还说道:“众所周知,现代民主代议制的两大基石,一是选民无记名投票,目的是为了让普通选民更自由地表达真实意见;二是公开的民意代表记名投票表决,目的之一是让选民更好地监督民意代表履行职责,目的之二是为了避免有可能出现的电子表决系统故障和作弊。政治文明发达的国家,无论国家大小、人口多少、文化差异,但是它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民意机构的表决实行公开、透明的记名投票表决。……现在,我国的政协、人大都是无记名投票,选民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民意代表投的是什么票,实际上是个遗憾。” 这篇文章的最后说:提高我国政协、人大代议的质量,根本的措施就是要通过建章立制,真正实现委员、代表对自己的选民负责,而不是创造条件让委员、代表更好地无记名投票。因此,为人民大会堂投票表决器加上盖子的议案,可以休矣。“ 在当时,也就是习近平上台之前的2010年的大的政治氛围下,如上人民网文章作者的观点虽然略显“前卫”,但毕竟可以公开发表。 回顾过去,在中共当局人大体系的选举规程中的这个“电子表决”系统启用于一九九零年。在此之前的一九七九年选举法重新制定时,首次正式肯定了“无记名投票原则”,该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 至于表决,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议案采用投票方式、举手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由主席团决定。用前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汉斌的话说:“在无记名电子表决系统安全、高效运作的同时,纸质的无记名投票方式仍在使用。” 因为选举是要有“候选人”名单的,自然需要纸质投票方式。而因为所用人大代表在领到选票之后的填写过程都是在每个代表都并肩而座的环境下进行,与使用那个没有盖子的表决器的道理一样,互相都能看到,更何况头顶上的“电眼”。所以,习近平上台之前的全国人大才制定章程,规定“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 但是,不要说如今习近平主导的与毛泽东文革时期已经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政治高压之下,即使是在习近平上台之前的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会议上,这个所谓的“秘密写票处”的存在就已经是政治笑柄了。 “秘密写票处”应运而生之后,当时的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全国政协委员蒋洪曾曾经说过,当委员这么多年没看见有人去秘密写票处写票。他说:“你想想看,精神正常的人会到那去秘密写票吗?上海的那个秘密写票处就在主席台的两侧,北京的秘密写票处稍微隐蔽一点,在座位最后的房间里。我当了这么多年委员也没有看见有人去秘密写票处写。” 当时也有地方官媒斗胆发文质疑说:“因为法律规定,所以必须有(秘密投票处)这么个地方,但是这个地方到底能不能用上,法律没规定,也没有人落实。 “人民大会堂的秘密写票处在会场最后一排的小房间里,如果你要去秘密写票,就要从座位上出来,一整排的人都要起身避让。换句话说,可能在座位上写,还没什么人注意,若要秘密写票,反而会非常怪异。明摆着,谁一旦去‘秘密写票处’,就不秘密了。 蒋洪曾委员对记者讲了一个故事:在一次会议上宣读投票规则时,有一个代表委员提出应该秘密写票,要不然写什么票都会被人家看见。后来大会就觉得要考虑这个事情,经过讨论后,就把秘密写票列为规则。后来的结果是,只有这一个提议的人,从座位上挤出来,众目睽睽之下走到秘密写票处,全场哄堂大笑。 不但是台下的代表席设有秘密写票处,中共官媒也曾有文章报道说全国政协和全国人大的主席台后侧也“依法”设有“秘密写票处”。但是,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压之下,绝对是无法想象大会主席台上陪习近平而座的文武百官中的任何一个会胆敢离开坐席进入“秘密写票处”。因为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是党中央的“建议名单”,所以你前往秘密写票处的行动本身就证明了你是要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本期节目由高新主持及播讲)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候选人习近平,赞成2952票,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路透社视频截图
除了习近平依然是被“零反对“,新一届全国人大的选举结果是反对票和弃权票再创新低。那么代表们在”无记名投票“过程中到底是不愿意投,还是不敢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呢? 从中共官方媒体曾经的相关报道内容中也许能读出一部分答案。
中共第十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进入“选举”程序之后,习近平不出预料地被宣布“全票当选”国家主席和国家军委主席。另外,人大委员长赵乐际和国家副主席韩正也都都是“全票当选”。“全票当选”的还有除李鸿忠之外的全部副委员长,而被外界媒体评论为“面子上十分过不去”的李鸿忠也不过只是得了一张弃权票和一张反对票。
从网上找到了一个“从十届人大开始到现在,几个主要职位的投票反对率”的帖子。这个十届人大是二十年前的二零零三年三月召开的,是胡锦涛和温家宝以及吴邦国的第一个任期的开始。
这个贴子里的“投票反对率”指的是反对票加弃权票的数目。引用之前先感谢这位有心的作者的辛劳。
国家主席的投票反对率:十四届(2023) 习近平0;十三届(2018) 习近平0;十二届(2013) 习近平4;十一届(2008) 胡锦涛8;十届(2003) 胡锦涛7。
第二,国家副主席的投票反对率:十四届(2023) 韩正0;十三届(2018) 王岐山1;十二届(2013) 李源潮117;十一届(2008) 习近平45;十届(2003) 曾庆红367。
第三,国务院总理的投票反对率:十四届(2023) 待定;十三届(2018) 李克强2;十二届(2013) 李克强9;十一届(2008) 温家宝33;十届(2003) 温家宝19。
第四,人大委员长的投票反对率:十四届(2023) 赵乐际0;十三届(2018) 栗战书0;十二届(2013) 张德江9;十一届(2008) 吴邦国18;十届(2003) 吴邦国 缺数据。
从以上数据的对比中不难看出,随着习近平统治的持续,全国人大选举中的反对票甚至弃权票都已经被基本清零了。
那么人大代表们到底是不愿意投,还是不敢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呢?过去一些年里的中共官方媒体中的一些相关报道内容可能有助于我们对此进入深入分析。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六日,当时的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曾刊发评论称,近几年,全国人大的表决,反对票、弃权票占有一定份额,并呈常态化,成为中国民主政治进步的真实写照。
二零一三年的三月十六日,当时的《新京报》刊登了一篇标题为《解读全国人大选举权:反对票、弃权票呈常态化》的文章,文章中说:全国人大投票选举、表决的方式也在发生变化。从1954年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到1966年,全国人代会的投票方式基本是鼓掌、举手、无记名投票并用。无记名投票,即在候选人名字后的空格画一个“○”(同意)、“×”(反对)。
在1989年的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表决深圳特区立法权时,274票反对,805票弃权。
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出现反对票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决定采用更为民主公正的选举方式——电子表决系统。
1990年,在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每位代表的桌上,安装了无记名电子表决器,有三个按键:绿色“赞成”键、红色“反对”键、黄色“弃权”键。
两年后,1992年的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表决关于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议案时,177票反对,644票弃权。
文章中还说:目前,全国人代会上的反对票、弃权票,已常态化。例如:过去十年的“两高”报告,赞成率一直在75%左右。
该文章详细介绍说:电子表决器主要用于表决法律案、预算案、政府工作报告等。但表决决定国务院总理和中央军委副主席等人选,仍用纸质投票方式。不过,投票方式有所改变。2005年之前,填写等额选举票,如赞成候选人,不需要动笔;如果反对或弃权,则要做标记。对此,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提出了《关于改进选举和表决方式的议案》。 他认为,赞成不用填选票,反对或弃权才动笔,形式上虽是无记名投票,但众目睽睽之下,只要一动笔,就表明了要么是弃权,要么是反对。
2005年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中,有一个附件写明:无论是投赞成票、反对票还是弃权票,都需要填写选票。2010年修订的选举法,规定“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
另外,二零一零年四月人民网还曾经发表署名文章《给投票表决器加盖子是民主的倒退》,文中批判的对象是当时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驻欧盟使团前团长关呈远牵头发出的在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的同一会场----人民大会堂的投票表决器上加盖子的提案。
当时的中共官方媒体曾有详细报道说:当时有“两会”代表反映“人民大会堂的表决器间隙太宽了,你摁哪个键别人都能看得到”。因此而引发出的这个给表决器上“加盖子“的提案虽然只有半页,却有多位委员签名表示赞同。时任全国政协委员、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韩方明说,截至他在提案上签名时,已有十多名委员签字。 (附议者都认为)投票表决器上没有盖子的话,参与投票者按红键或绿键时,容易被其他人看到。虽然现在的电子表决并不会记录每个委员投的是什么票,但旁边的人可以看得到,更何况直播表决现场的时候,还有摄像机扫过来……。这样就不利于委员、代表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行使权利。而按照提案上的建议,像ATM机的密码键盘一样,在表决器上方加个盖子,手指伸进盖子里投票,别人就看不到了。
当时《环球时报》在报道这则新闻时还引述了部分网友的支持声音,诸如“加个盖子好,代表们投票更需要隐私”;“细节决定成败,只有程序上的公正,才是真正的公正,而加个盖子为程序公正提供技术扶持”;“可以试试。不过,现在的表决方式已经有很大进步了,和以前举手表决、鼓掌表决的形式是有本质区别的”,等等。
但是,人民网上观点针锋相对的署名文章《给投票表决器加盖子是民主的倒退》则坚决认为:“要不要给投票表决器加上盖子,表面上看确实是一个关系到委员、代表能否更好地表达自己真实意愿的问题,但实质上,这根本就不是一个问题。甚至可以说,给投票表决器加上盖子,不仅是浪费,更是现代民主代议制的倒退。”
人民网当时刊登的这篇文章最早是刊登在《长江日报》上的,而人民网适时转载,显然是表决对文章观点的支持。文章的作者认为:“表面上看,(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电子表决器没有盖子,委员、代表可能会因为‘碍于情面’,或者因为‘思想顾虑’,投下违心的票。加上一个盖子,似乎可以更真实地表达委员、代表们真实的意思,可以提高代议制的质量。实际上,这是一种假象。委员、代表们是为选民负责,不是为政府领导负责,不是为坐在自己旁边的委员、代表们负责。一个‘碍于情面’、‘思想顾虑’而投出违心票的委员、代表,就不是一个诚实、勇敢、负责、称职的代表,就辜负了选民的期望。”
文章中还说道:“众所周知,现代民主代议制的两大基石,一是选民无记名投票,目的是为了让普通选民更自由地表达真实意见;二是公开的民意代表记名投票表决,目的之一是让选民更好地监督民意代表履行职责,目的之二是为了避免有可能出现的电子表决系统故障和作弊。政治文明发达的国家,无论国家大小、人口多少、文化差异,但是它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民意机构的表决实行公开、透明的记名投票表决。……现在,我国的政协、人大都是无记名投票,选民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民意代表投的是什么票,实际上是个遗憾。”
这篇文章的最后说:提高我国政协、人大代议的质量,根本的措施就是要通过建章立制,真正实现委员、代表对自己的选民负责,而不是创造条件让委员、代表更好地无记名投票。因此,为人民大会堂投票表决器加上盖子的议案,可以休矣。“
在当时,也就是习近平上台之前的2010年的大的政治氛围下,如上人民网文章作者的观点虽然略显“前卫”,但毕竟可以公开发表。
回顾过去,在中共当局人大体系的选举规程中的这个“电子表决”系统启用于一九九零年。在此之前的一九七九年选举法重新制定时,首次正式肯定了“无记名投票原则”,该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
至于表决,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议案采用投票方式、举手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由主席团决定。用前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汉斌的话说:“在无记名电子表决系统安全、高效运作的同时,纸质的无记名投票方式仍在使用。”
因为选举是要有“候选人”名单的,自然需要纸质投票方式。而因为所用人大代表在领到选票之后的填写过程都是在每个代表都并肩而座的环境下进行,与使用那个没有盖子的表决器的道理一样,互相都能看到,更何况头顶上的“电眼”。所以,习近平上台之前的全国人大才制定章程,规定“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
但是,不要说如今习近平主导的与毛泽东文革时期已经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政治高压之下,即使是在习近平上台之前的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会议上,这个所谓的“秘密写票处”的存在就已经是政治笑柄了。
“秘密写票处”应运而生之后,当时的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全国政协委员蒋洪曾曾经说过,当委员这么多年没看见有人去秘密写票处写票。他说:“你想想看,精神正常的人会到那去秘密写票吗?上海的那个秘密写票处就在主席台的两侧,北京的秘密写票处稍微隐蔽一点,在座位最后的房间里。我当了这么多年委员也没有看见有人去秘密写票处写。”
当时也有地方官媒斗胆发文质疑说:“因为法律规定,所以必须有(秘密投票处)这么个地方,但是这个地方到底能不能用上,法律没规定,也没有人落实。
“人民大会堂的秘密写票处在会场最后一排的小房间里,如果你要去秘密写票,就要从座位上出来,一整排的人都要起身避让。换句话说,可能在座位上写,还没什么人注意,若要秘密写票,反而会非常怪异。明摆着,谁一旦去‘秘密写票处’,就不秘密了。
蒋洪曾委员对记者讲了一个故事:在一次会议上宣读投票规则时,有一个代表委员提出应该秘密写票,要不然写什么票都会被人家看见。后来大会就觉得要考虑这个事情,经过讨论后,就把秘密写票列为规则。后来的结果是,只有这一个提议的人,从座位上挤出来,众目睽睽之下走到秘密写票处,全场哄堂大笑。
不但是台下的代表席设有秘密写票处,中共官媒也曾有文章报道说全国政协和全国人大的主席台后侧也“依法”设有“秘密写票处”。但是,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压之下,绝对是无法想象大会主席台上陪习近平而座的文武百官中的任何一个会胆敢离开坐席进入“秘密写票处”。因为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是党中央的“建议名单”,所以你前往秘密写票处的行动本身就证明了你是要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本期节目由高新主持及播讲)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