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在读大二女生李心草溺亡一事持续发酵。云南警方是否公布详细调查内容,更是备受关注。10月14日,在接受封面新闻采访时,李心草亲属回应了相关问题。
李心草家属表示对结果仍存“极大疑惑”,“13日下午才完成心草的尸检,尸检报告都没出来就看到这些所谓的调查结论消息,我们无法接受。”
李心草母亲
家属表示,他们曾在9月15日,第一次看过那段长达三小时的视频。他们选择录下所发布的片段,是因为在事发当天9月9日,李心草母亲第一次见在场三人时,涉事男性罗某曾向家属保证,“发誓没有与李心草发生过冲突,没有碰过违禁品,完全没有碰过李心草,也没有过语言刺激和劝酒”。
李心草家属透露,在看到视频前,9月11日警方曾组织李心草一方和涉事同学一方进行调解。其中,任某及其母亲,和涉事两位男性参与了调解。在协商中,李心草舅妈曾向三人提出80到90万的赔偿金额讨论,“主要用于心草妈妈身体的治疗和外债偿还还有精神赔偿”。
据李心草母亲透露,涉事两位男性以父母不在为由表示回绝,而任某的母亲则一再强调自己是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她一直在诉苦,说自己的女儿出事之后也很不好过,今后的路也很难走,希望我们能够换位思考,想想他们的难处”。任母的说法彻底惹怒了李心草家属,一行人当场离席,调解草草结束,没有达成任何共识。
李心草母亲仍在和女儿微信“对话”
李心草家属表示,在9月15日看到相关视频后,他们拒绝了一切调解事宜,“我们只想要真相”。
然而直至今天,离这家人更近的,是更多的谣言。14日下午,朋友圈流传一张截图,截图称李心草母亲曾联系营销公司“炒作”话题热度,并附有转账记录。对此,李心草家属当面予以否认,“假的,接受随便查验,心草妈妈的微信头像从来都是她自己本人,一直没换过”。
老胡正在香港,看到内地舆论高度关注李心草溺亡事件。老胡发表以下几点看法。
首先,正处在最好年龄的大二学生李心草突然溺亡,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失去了,令人痛心。老胡非常理解李心草的母亲不能接受因为她自己的原因而落水身亡的解释,她甚至不能相信女儿已经走了。她怀疑警方的调查客观真实性,认为警方对待女儿死亡事件的调查态度本身就不够严肃,所有这些情绪都是正常的。我认为,在这种时候一位母亲对查清真相提出什么样的要求都应受到积极的回应,警方无论能否满足那些要求,至少在态度上要对李心草的母亲形成某种安慰,减轻她的痛苦。
第二,警方的公信力由于长期的原因不够高,一旦面对公共舆论事件,经常不足以消除质疑,警方对此要有充分认识。李心草死得确实有些蹊跷,醉酒这个原因与意外落水死亡这个结果之间的逻辑有着极高的偶然性,任何一点反常的迹象都可能对它构成挑战。因此对于李心草母亲所提出的每一个质疑,警方不应以他们的经验做通常的回应,而应考虑到死者母亲极度悲痛和社会的广泛同情和困惑,做出更加耐心、呼应人们情绪的解释和通报。在事情迅速演变成公共事件之后,警方尤其要有这方面的强烈意识。
第三,这件事情最后要听官方的权威通报。这是因为警方掌握的信息更多、更全面,还原事情真实过程的能力最强。另外,三名涉事者都是普通人,他们显然没有操纵警方调查的能力,更何况在孙小果事件后,昆明警方经过了严厉整顿,很难设想他们为这起目前看不到有特别因素的死亡案件弄虚作假,承担不可承受的高风险。铤而走险是需要动机的,目前的各种质疑都没有提出警方在李心草案上作假有说服力的动机解读。
第四,增加警方的公信力是一项长期任务,准确说,警方的公信力不可能脱离整个官方的公信力而单独存在,因此每一起案件中指向警方办案公正的怀疑,都是对官方的重要提醒:政府的公信力仍存在缺陷,弥补这种缺陷,加强公众对政府的全面信任,这样的努力一刻都不能松懈。
10月14日晚,昆明警方通报李心草溺亡事件官方调查:
9月9日凌晨2时4分许,昆明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报警称,有人跳入盘龙江。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两级指挥中心随即指令两辆巡逻车、鼓楼派出所民警处警,并通知盘龙江沿线的20个派出所和市消防支队开展搜救。处警民警于2时8分许到达现场搜救,并将任某燊(女,19岁,红河蒙自人,大二学生)、罗某乾(男,22岁,红河开远人,在昆务工)、李某某昊(男,22岁,红河开远人,大四学生)带至鼓楼派出所调查。9月11日7时20分许,昆明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报警称,在滇池东码头发现一具女尸,经法医初检、民警走访调查、家属到场辨认系李某草(女,18岁,曲靖师宗人,大二学生)遗体。此后,盘龙公安机关对该警情开展调查。9月16日,死者李某草表姐陈某到公安机关反映称,李某草在落水前遭猥亵,鼓楼派出所受案调查。
新京报快讯 据昆明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10月14日晚,昆明警方通报李心草溺亡事件官方调查:
9月9日凌晨2时4分许,昆明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报警称,有人跳入盘龙江。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两级指挥中心随即指令两辆巡逻车、鼓楼派出所民警处警,并通知盘龙江沿线的20个派出所和市消防支队开展搜救。处警民警于2时8分许到达现场搜救,并将任某燊(女,19岁,红河蒙自人,大二学生)、罗某乾(男,22岁,红河开远人,在昆务工)、李某某昊(男,22岁,红河开远人,大四学生)带至鼓楼派出所调查。
9月11日7时20分许,昆明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报警称,在滇池东码头发现一具女尸,经法医初检、民警走访调查、家属到场辨认系李某草(女,18岁,曲靖师宗人,大二学生)遗体。此后,盘龙公安机关对该警情开展调查。9月16日,死者李某草表姐陈某到公安机关反映称,李某草在落水前遭猥亵,鼓楼派出所受案调查。
10月10日,李某草的母亲向公安机关书面提出尸体解剖申请。10月13日,昆明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应李某草母亲委托,对李某草尸体进行解剖;云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和昆明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检材分别进行检验鉴定。10月14日,昆明市公安局综合现场勘查、走访调查、视频分析、物证检验等工作情况,对盘龙分局办理的李某草死亡事件,提级成立由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的专案组,对李某草的死亡立案侦查;市级检察机关同步介入监督。市公安局督察支队牵头成立工作组,对专案工作进行督察,对盘龙分局前期工作开展倒查。
昆明市公安局坚持实事求是、一查到底的原则,一定公正执法、查清真相,并将适时公布案件进展情况。
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宣传办公室
2019年10月14日
南方网:女大学生李心草之死,不要等到事情闹大后才重视
云南网友@“李心草妈妈”10月12日发文称,9月9日凌晨,警方电话通知称有4人一起“约着跳江”,其中一个是她的女儿李心草,并表示李心草是“醉酒自杀”。一个月来,这位不相信女儿自杀的妈妈奔走各方,寻找证据,根据监控视频认为当晚李心草被室友带来的两名男性朋友“强制猥亵”,存在激烈反抗、被打耳光等诸多疑点。
该事件引起全网关注后,当地公安局发布通报称,已成立工作组对此事进行核查。10月14日,人民日报客户端发布“昆明警方通报”消息,初步调查显示李心草属于意外落水,尚不构成刑事案件,男子罗某压在李心草身上、扇耳光只是帮忙醒酒,而且,对方也没有“非贵即富”背景。
一时间,舆论分成两派。支持李心草母女的人坚信,这件事没有那么简单,甚至衍生了 “保护伞”的想象;而相信“反转”的人认为,这份“昆明警方通报”虽不是警方正式发出,但有大量的背景调查、细节展示,在逻辑上可以支撑“意外落水”的结论。
两种完全不一样的声音,孰是孰非,再次展示了舆论场的错综复杂。究竟真相如何,还有待警方进一步深入调查,给出客观公正的调查结论。但至少可以确定的是,当地警方目前如此被动,与一次次滞后的回应不无关系,而且就连最新的“昆明警方通报”的真实性都不置可否。
不积极打捞搜救、不认真调查取证、不及时验尸查疑、不立案侦查,网友的质疑大多聚焦于此。我们当然不能想当然认为,警方就一定没有全力调查,但若一开始就直面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公开进行回应,还会造成今日的舆情汹涌吗?
联想起不久前的孙小果案,似乎有着同样的脉络——事件曝光引发舆情后,有关部门开始重视,重新核查事件、处理问题,启动执法监督程序。可是,如果没有扫黑除恶,没有媒体报道,案件会不会就石沉大海,悄无声息过去?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关键是把功夫下在平时,认真对待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如果总是等事件闹大后才回应,不仅失去了澄清谬误、明辨是非的最佳窗口期,还会损害法治权威,甚至让人产生不当联想。
还需要指出的是,假使错过了通报的“黄金时间”,网上舆情被点燃之后,相关部门也不宜如临大敌。恰如《不该用“假慈悲”奚落网民对事故的关心》一文所言,无论如何,不该把网民树成“对立面”,用“自嗨”“弹眼落睛”“假慈悲”的刻薄话来奚落一番。
如今,互联网已经成为社会舆论传播和民众表达利益诉求的重要渠道,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纽带,广大领导干部要自觉学网懂网用网,不能习惯性“捂盖子”,而要敢于直面问题、及时作出回应。
李心草事件的真相如何,期待当地能化被动为主动,给出一个经得起质疑的调查结果。当然也希望,当地能从中得到教训,真正认识到,权威发布不要落在舆情后面。
文|青的蜂
昆明理工大学在读大二女生李心草溺亡一事持续发酵。云南警方是否公布详细调查内容,更是备受关注。10月14日,在接受封面新闻采访时,李心草亲属回应了相关问题。
李心草家属表示对结果仍存“极大疑惑”,“13日下午才完成心草的尸检,尸检报告都没出来就看到这些所谓的调查结论消息,我们无法接受。”
李心草母亲
家属表示,他们曾在9月15日,第一次看过那段长达三小时的视频。他们选择录下所发布的片段,是因为在事发当天9月9日,李心草母亲第一次见在场三人时,涉事男性罗某曾向家属保证,“发誓没有与李心草发生过冲突,没有碰过违禁品,完全没有碰过李心草,也没有过语言刺激和劝酒”。
李心草家属透露,在看到视频前,9月11日警方曾组织李心草一方和涉事同学一方进行调解。其中,任某及其母亲,和涉事两位男性参与了调解。在协商中,李心草舅妈曾向三人提出80到90万的赔偿金额讨论,“主要用于心草妈妈身体的治疗和外债偿还还有精神赔偿”。
据李心草母亲透露,涉事两位男性以父母不在为由表示回绝,而任某的母亲则一再强调自己是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她一直在诉苦,说自己的女儿出事之后也很不好过,今后的路也很难走,希望我们能够换位思考,想想他们的难处”。任母的说法彻底惹怒了李心草家属,一行人当场离席,调解草草结束,没有达成任何共识。
李心草母亲仍在和女儿微信“对话”
李心草家属表示,在9月15日看到相关视频后,他们拒绝了一切调解事宜,“我们只想要真相”。
然而直至今天,离这家人更近的,是更多的谣言。14日下午,朋友圈流传一张截图,截图称李心草母亲曾联系营销公司“炒作”话题热度,并附有转账记录。对此,李心草家属当面予以否认,“假的,接受随便查验,心草妈妈的微信头像从来都是她自己本人,一直没换过”。
老胡正在香港,看到内地舆论高度关注李心草溺亡事件。老胡发表以下几点看法。
首先,正处在最好年龄的大二学生李心草突然溺亡,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失去了,令人痛心。老胡非常理解李心草的母亲不能接受因为她自己的原因而落水身亡的解释,她甚至不能相信女儿已经走了。她怀疑警方的调查客观真实性,认为警方对待女儿死亡事件的调查态度本身就不够严肃,所有这些情绪都是正常的。我认为,在这种时候一位母亲对查清真相提出什么样的要求都应受到积极的回应,警方无论能否满足那些要求,至少在态度上要对李心草的母亲形成某种安慰,减轻她的痛苦。
第二,警方的公信力由于长期的原因不够高,一旦面对公共舆论事件,经常不足以消除质疑,警方对此要有充分认识。李心草死得确实有些蹊跷,醉酒这个原因与意外落水死亡这个结果之间的逻辑有着极高的偶然性,任何一点反常的迹象都可能对它构成挑战。因此对于李心草母亲所提出的每一个质疑,警方不应以他们的经验做通常的回应,而应考虑到死者母亲极度悲痛和社会的广泛同情和困惑,做出更加耐心、呼应人们情绪的解释和通报。在事情迅速演变成公共事件之后,警方尤其要有这方面的强烈意识。
第三,这件事情最后要听官方的权威通报。这是因为警方掌握的信息更多、更全面,还原事情真实过程的能力最强。另外,三名涉事者都是普通人,他们显然没有操纵警方调查的能力,更何况在孙小果事件后,昆明警方经过了严厉整顿,很难设想他们为这起目前看不到有特别因素的死亡案件弄虚作假,承担不可承受的高风险。铤而走险是需要动机的,目前的各种质疑都没有提出警方在李心草案上作假有说服力的动机解读。
第四,增加警方的公信力是一项长期任务,准确说,警方的公信力不可能脱离整个官方的公信力而单独存在,因此每一起案件中指向警方办案公正的怀疑,都是对官方的重要提醒:政府的公信力仍存在缺陷,弥补这种缺陷,加强公众对政府的全面信任,这样的努力一刻都不能松懈。
10月14日晚,昆明警方通报李心草溺亡事件官方调查:
9月9日凌晨2时4分许,昆明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报警称,有人跳入盘龙江。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两级指挥中心随即指令两辆巡逻车、鼓楼派出所民警处警,并通知盘龙江沿线的20个派出所和市消防支队开展搜救。处警民警于2时8分许到达现场搜救,并将任某燊(女,19岁,红河蒙自人,大二学生)、罗某乾(男,22岁,红河开远人,在昆务工)、李某某昊(男,22岁,红河开远人,大四学生)带至鼓楼派出所调查。9月11日7时20分许,昆明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报警称,在滇池东码头发现一具女尸,经法医初检、民警走访调查、家属到场辨认系李某草(女,18岁,曲靖师宗人,大二学生)遗体。此后,盘龙公安机关对该警情开展调查。9月16日,死者李某草表姐陈某到公安机关反映称,李某草在落水前遭猥亵,鼓楼派出所受案调查。
新京报快讯 据昆明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10月14日晚,昆明警方通报李心草溺亡事件官方调查:
9月9日凌晨2时4分许,昆明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报警称,有人跳入盘龙江。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两级指挥中心随即指令两辆巡逻车、鼓楼派出所民警处警,并通知盘龙江沿线的20个派出所和市消防支队开展搜救。处警民警于2时8分许到达现场搜救,并将任某燊(女,19岁,红河蒙自人,大二学生)、罗某乾(男,22岁,红河开远人,在昆务工)、李某某昊(男,22岁,红河开远人,大四学生)带至鼓楼派出所调查。
9月11日7时20分许,昆明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报警称,在滇池东码头发现一具女尸,经法医初检、民警走访调查、家属到场辨认系李某草(女,18岁,曲靖师宗人,大二学生)遗体。此后,盘龙公安机关对该警情开展调查。9月16日,死者李某草表姐陈某到公安机关反映称,李某草在落水前遭猥亵,鼓楼派出所受案调查。
10月10日,李某草的母亲向公安机关书面提出尸体解剖申请。10月13日,昆明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应李某草母亲委托,对李某草尸体进行解剖;云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和昆明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检材分别进行检验鉴定。10月14日,昆明市公安局综合现场勘查、走访调查、视频分析、物证检验等工作情况,对盘龙分局办理的李某草死亡事件,提级成立由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的专案组,对李某草的死亡立案侦查;市级检察机关同步介入监督。市公安局督察支队牵头成立工作组,对专案工作进行督察,对盘龙分局前期工作开展倒查。
昆明市公安局坚持实事求是、一查到底的原则,一定公正执法、查清真相,并将适时公布案件进展情况。
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宣传办公室
2019年10月14日
南方网:女大学生李心草之死,不要等到事情闹大后才重视
云南网友@“李心草妈妈”10月12日发文称,9月9日凌晨,警方电话通知称有4人一起“约着跳江”,其中一个是她的女儿李心草,并表示李心草是“醉酒自杀”。一个月来,这位不相信女儿自杀的妈妈奔走各方,寻找证据,根据监控视频认为当晚李心草被室友带来的两名男性朋友“强制猥亵”,存在激烈反抗、被打耳光等诸多疑点。
该事件引起全网关注后,当地公安局发布通报称,已成立工作组对此事进行核查。10月14日,人民日报客户端发布“昆明警方通报”消息,初步调查显示李心草属于意外落水,尚不构成刑事案件,男子罗某压在李心草身上、扇耳光只是帮忙醒酒,而且,对方也没有“非贵即富”背景。
一时间,舆论分成两派。支持李心草母女的人坚信,这件事没有那么简单,甚至衍生了 “保护伞”的想象;而相信“反转”的人认为,这份“昆明警方通报”虽不是警方正式发出,但有大量的背景调查、细节展示,在逻辑上可以支撑“意外落水”的结论。
两种完全不一样的声音,孰是孰非,再次展示了舆论场的错综复杂。究竟真相如何,还有待警方进一步深入调查,给出客观公正的调查结论。但至少可以确定的是,当地警方目前如此被动,与一次次滞后的回应不无关系,而且就连最新的“昆明警方通报”的真实性都不置可否。
不积极打捞搜救、不认真调查取证、不及时验尸查疑、不立案侦查,网友的质疑大多聚焦于此。我们当然不能想当然认为,警方就一定没有全力调查,但若一开始就直面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公开进行回应,还会造成今日的舆情汹涌吗?
联想起不久前的孙小果案,似乎有着同样的脉络——事件曝光引发舆情后,有关部门开始重视,重新核查事件、处理问题,启动执法监督程序。可是,如果没有扫黑除恶,没有媒体报道,案件会不会就石沉大海,悄无声息过去?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关键是把功夫下在平时,认真对待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如果总是等事件闹大后才回应,不仅失去了澄清谬误、明辨是非的最佳窗口期,还会损害法治权威,甚至让人产生不当联想。
还需要指出的是,假使错过了通报的“黄金时间”,网上舆情被点燃之后,相关部门也不宜如临大敌。恰如《不该用“假慈悲”奚落网民对事故的关心》一文所言,无论如何,不该把网民树成“对立面”,用“自嗨”“弹眼落睛”“假慈悲”的刻薄话来奚落一番。
如今,互联网已经成为社会舆论传播和民众表达利益诉求的重要渠道,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纽带,广大领导干部要自觉学网懂网用网,不能习惯性“捂盖子”,而要敢于直面问题、及时作出回应。
李心草事件的真相如何,期待当地能化被动为主动,给出一个经得起质疑的调查结果。当然也希望,当地能从中得到教训,真正认识到,权威发布不要落在舆情后面。
文|青的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