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把青岛“路虎女”送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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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utiao
最新回复:2024年9月5日 3点3分 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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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西弗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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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就发布通报称,驾车逆行的王某因正常行驶的林某某未对其让行,便下车对林某某进行连续辱骂、殴打,导致林某某鲜血直流,王某随后逃逸;王某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舆论场对王某殴打他人,仅仅被判处拘留10日很不满。有人对比2018年发生的“20年后学生当街殴打老师案”,在那起案件中,常某某同样是扇耳光,却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入狱一年六个月。舆论呼吁对青岛路虎女王某也要判刑。

这件事情一方是开豪车路虎的路虎女,另一方是开民宿的退伍军人,具备了成为舆论爆款的要求。然而,要判路虎女,还是得依法办事,没法舆论场直接判刑。

那么,怎么才能把青岛路虎女送进监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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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想把一个殴打他人的凶手送到监狱里,首先就是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罪,两个构成要件,第一是“故意”,第二是“伤害”。路虎女的行为,故意是板上钉钉的。问题是“伤害”。退役军人被打得满脸是血,能够得上“伤害”吗?

很遗憾,目前看被打的退役军人的情况,确实够不上“轻伤二级”。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面部创口鉴定为轻伤二级,需要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4.5cm 以上或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6.0cm 以上,从视频看,没有这么严重。退役军人面部也没有骨折,牙齿也没有脱落两颗或以上。应该没有办法鉴定为轻伤二级。

没有伤,就没法用“故意伤害罪”来量刑了。受害者没有受“伤”,还想把打人者送进监狱,只能靠“寻衅滋事”罪。之前的学生当街殴打老师,也是用寻衅滋事罪把凶手送进监狱的。

寻衅滋事这个罪,在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中都有涉及。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路虎女已经被罚了1000元,拘留了10天,已经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比较重的处罚了。想把路虎女送进监狱,就得用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路虎女肯定算是“随意殴打他人”,也算是造成“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问题是,到底算不算情节恶劣、严重混乱。

根据对《寻衅滋事罪》的司法解释,有七种情况可以被认定为情节恶劣:(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目前看,前三条不符合。视频里面好像路虎女手里有个黑色的东西,但估计也算不上凶器,第五条里面没有退役军人,也不符合,能够得上的就是第六条。这个事件,从实际发生的情况看,堵了一会儿车,但算不算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呢?我觉得也算不上。

那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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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把路虎女送到监狱里,也没这么容易。那么,为什么2018年的殴打老师案,凶手就能以寻衅滋事罪被判了一年六个月呢?

我们看一下相关的法律文件:

起诉文件:常仁尧殴打老师张某、录制殴打视频并间接故意传播视频等行为构成连续性犯罪,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责,建议量刑1年6个月至3年之间。

殴打老师的凶手,不仅仅打了老师,还让人录制了殴打老师的视频。把视频转发给同学,然后视频在微信群中传播,被各大新闻媒体报道。

中国政法大学著名法律学者朱巍表示,该案所涉及的寻衅滋事,不单纯是公共场所殴打他人,还包括在网上录制、传播和散布殴打视频,这个行为不仅对现实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严重侵害,而且对线上网络传播秩序造成严重损害。

人民司法2020年第32期:常仁尧寻衅滋事案中,常仁尧将殴打、辱骂被害人的视频发布在多个微信群和朋友圈,后信息被广泛扩散,引起众多网络媒体平台连续转发报道。根据统计,11天14个小时就获取舆情信息99648条,其中微博数据总量达76771条,传播受众人数达6.8亿余人次。从网络点击的数据统计来看,本案引发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传播范围广,足以认定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那次案件,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核心要件,不仅仅是随意殴打,还包括了录制并传播视频,最终形成舆情。

这次路虎女事件,形成的舆情,比之前的殴打老师事件有过之而无不及,但为什么这次没有用类似的寻衅滋事罪把路虎女刑拘呢?核心的区别是,殴打老师案的视频,是凶手自己指使他人录制,自己传播的。路虎女的视频,是路人录制,路人传播的。路虎女没有自己录制和传播视频。

这是两个案子最核心的区别。

要想依法把路虎女送进监狱,核心还是得从造成公共场所严重混乱这一条上想办法。路虎女的行为,形成这么大舆情,肯定算是公共场所严重混乱了。但路虎女自己没录没传播视频,能不能算“造成”呢?

我认为,是可以算的。虽然视频是路人录的,但如果路虎女没有殴打退伍军人,不会有舆情,也不会传播,应该可以算“造成”吧。

4

要想把路虎女送进监狱,就得进一步给“寻衅滋事”罪扩大范围。首先,按舆情热度判案,只要形成大规模舆情,就算社会秩序严重混乱。其次,不管是不是闹事儿的人自己录的视频,只要有文字图片视频传播,形成舆情,就可以认定疑似寻衅滋事的嫌疑人造成了“社会秩序严重混乱”,就可以援引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以寻衅滋事罪,把闹事儿的人判刑。

真的这样做,是否符合网民的期望呢?我不知道。

法律这东西,核心就是不能“双标”。不能一边破口大骂“寻衅滋事”是口袋罪,要求取消这个罪,一边看到点不爽的事情,就呼吁用“寻衅滋事罪“抓人判人。

“寻衅滋事罪“扩大范围,我倒是没什么意见。我自己是个谨小慎微的人,不闹事儿,不找事儿,自己也很讨厌那些公共场合大喊大叫情绪不稳定的人。路虎女这样的无法控制自身情绪的精神病,搞出一次大舆情,去号子里蹲一年半载,也是乐见其成的。

按舆情热度判案,造成严重舆情的,就等同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我也没啥意见。一次次舆情,对社会公信力的伤害,着实不小。舆情爆发是无法预测的,一件小事可能爆出巨大的舆情。按舆情热度判案,对这些肆无忌惮的人,也算是一个威慑吧。让大家在线上线下都谨言慎行,因为谁也不知道舆情会因为什么样的事情就爆发。

送路虎女进去,挺好,只要别双标就行。

把酒论思
1 楼
直接送进火葬场不好么
只影向谁去
2 楼
个人感觉这个分析比较靠谱。执法应该是按照犯罪事实,而不是因为是不是激起民愤。
生肖迷宫
3 楼
特权阶层仗势欺人事件屡屡发生,通常情况是弱势群体忍气吞声,个别没眼力劲儿的抗争也捞不着好果子吃。而一旦有此类事件突破重重阻力在网络上发酵,必然招致排山倒海般的声浪。这是底层民众情绪难得的发泄机会,当然也夹杂着海外敌对势力的煽风点火,有时也有官僚阶层内斗的影子。作为被网络攻击的一方也不见得都是特权阶层,有时只是疑似。其实网络上的道听途说并不一定还原真相,但人们愿意相信自己认为的真相。从另一方面来说,真相并不重要,因为人们内心仇恨的并不是具体的张三李四,而是社会的不公,和特权势力的傲慢无度。国人人性的特点是老太太挑柿子找软的捏,不敢惹势力大的,见势力弱的奴才往死了掐,这是墙国的特有现象。
密码忘记了
4 楼
所以说,还是有关法律比较垃圾。精神痛苦和屈辱都不算伤害,必须是肉体上的,还必须打残。
牛头5
5 楼
根本就不应该拘留10天加1000元罚款。只要让退伍军人打她泼妇10个大耳贴子就行。
a
ajaja
6 楼
中国就是个屎坑。
千客
7 楼
分析完全不了解中国集权体制。 若这个被打的人是当今皇帝的儿子, 法律条文还管用吗!
温雪承
8 楼
牛头5 发表评论于 2024-09-04 09:14:50根本就不应该拘留10天加1000元罚款。只要让退伍军人打她泼妇10个大耳贴子就行。 -------------------------------------------------------------------------------- 说实话兄弟,在弄清楚女方背景后,别说打嘴巴子,你借他十个胆也不敢碰对方一个手指头,有时候,人不得不向现实低头。
长袖马甲
9 楼
打人只要1000元加10天?下次回国找几个五毛好好扁一顿
l
lthy
10 楼
把青岛路虎女送进监狱并不难,路虎女是青岛公安局长的情妇兼白手套,开三十多家公司,去年青岛公安局靠对民间罚款创收几十亿,有多少钱流入路虎女口袋才是应该办案的重点。
人民的名义3
11 楼
这他妈的不是轻伤一级二级的问题,这是仇恨犯罪,蔑视人的基本尊严。不法办天理何在?
人民的名义3
12 楼
不把这20个大嘴巴抽回来,不行
一骑绝沉
13 楼
鉴定结果出个精神和心理伤残,不就可以盼路虎女了吗
想不开1
14 楼
裆里的东西,不能碰
p
pandali
15 楼
现在有多嚣张跋扈死的就有多惨 有天收
l
lostman
16 楼
打得好,路虎女打保护她的人,希望打醒那些军人
吃素的狼
17 楼
呵呵,凭什么啊?开国高官红三代开豪车故宫撒欢没事,开个路虎就该进监狱,执法不公。 再说了,人家路虎女不过是行使主人的权利和官威,教训一下已经报废的走狗鹰犬,很正常么。 这个国家的规矩森严,绝不可坏。 主子就是主子,奴才就是奴才,何况一只乏走狗,打它是给他面子,教14亿奴才们严守自己的本分。
一带一路
18 楼
不久她自己就会把自己送进监狱
g
goodmum
19 楼
书呆子死叩中国法律,直接找到坐骑主,看看哪来的钱养路虎女
h
hkzs
20 楼
该进监狱的是那个寻衅挑事的退伍兵匪。
s
scbean
21 楼
只影向谁去 发表评论于 2024-09-04 08:52:09 个人感觉这个分析比较靠谱。执法应该是按照犯罪事实,而不是因为是不是激起民愤。 ===================== 假基督徒看一看笑一笑, 文革时期全国各地时常召开公审大会,每次大会多会枪毙几个人。判决书的最后一句话: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懂了吧,你党妈杀人从来不依法,而是平民愤。其实,哪里真有民愤! 你丫,不失时机为党妈洗地,别装了。
秋林小屋
22 楼
赵家的人,把你打到鲜血满面,也无罪。不是赵家的人,就是拿张白纸,也有罪。
I
Indignant
23 楼
就事论事,只是一时兴起,出手扇了几巴掌。完全不到送进监狱的地步。
桃木钉
24 楼
她打电话威胁另一个博主,说让他见不到明天的太阳,妥妥的威胁要杀人了。
m
manhan
25 楼
主子打自己的帮凶和爪牙,一帮奴奴隶和韭菜愤愤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