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港区国安法实施细则 杀气腾腾 将控制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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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utiao
最新回复:2020年7月7日 23点12分 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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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法广/环球网

香港推出国安实施细则,中国网络控制急速移植香港

香港国安法的牙齿正在迅速显露出来。国安法刚刚生效一周,港府国安委员会就推出了国安法执法细则(实施细则),引起香港和国际舆论的强烈反响。

港人将失去他们珍视的网络自由

从7月7日开始,香港居民所珍视的网络自由将不复存在。实施细则规定,警方可以命令出版商、信息平台、网络服务提供商删除警方认为不妥的网络内容。如果网络管理方没有及时执行警方的命令,警方可以没收相关电子设备,强制解密相关信息。

新的条例涉及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个人和组织的多种处罚措施。比如,如果有网站发布了被认为是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而且没有遵照警方命令予以删除,那么网络管理方就可以被罚款10万港元,被判处一年监禁。

如果网络服务提供商拒绝合作,将会受到10万美元的罚款和6个月的监禁。

实施细则包括了七项主要的规定:警察在搜查时可以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实施搜查,可以限制被调查的人离境,并冻结、限制、没收和充公个人财产;可以删除当局认为“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以及要求外国和台湾政治性组织及其代理人提供涉港活动的资料;当局还可以截取通信和秘密监视“危害国家安全”人士的通讯、通话信息等等。

这七项规定是对香港国安法第43条做出的补充。该条款是专门为警方处理国安案件而做出的行动指导性原则。

林郑月娥:不违法,不担心

作为港府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负责人的林郑月娥周二在解释为何制定这个细则的时候说:“要是我们不写这些细则,那些(国安法的)权力便是绝对的。” 为了“尽力保障和尊重人权,所以我们就制定了这套《实施细则》。”

林郑月娥还说:“事实上,要是市民奉公守法,从来都没有想过危害国家安全,应该完全不用担心。”

研究中国法律的专家表示,这个细则的颁布将使大陆和香港的网络国家安全政策非常接近,人们可以从大陆的网络控制的现状看到香港网络的未来。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指出,这个《实施细则》的出台,显示“香港法律的精韵已经不在。

张达明在接受香港电台访谈中说,香港和大陆处理国安案件的手法趋同,香港一国两制的独特性将因此而消失,所谓两制也名存实亡。他说,香港立法会和法庭的作用被大幅度限制,这剥夺了香港法律制度对法治和人权的保障,也就是说,香港法律的精韵不在了。

北京快速把大陆的网络控制移植到香港

荷兰莱顿大学研究中国数据和网络法规的专家罗杰·克雷默斯(Rogier Creemers)表示,中共正在以超快的节奏在香港复制大陆的网络控制体系。

路透社引用克雷默斯的话说:“现在是要在很短时间内,在一个充满冲突的环境中完成香港网络内地化的工作。在中国大陆,北京用了好多年才完成了这个任务。”

中国大陆的网络控制从2013年以来大幅加强。2014年,北京把“寻衅闹事”的刑事犯罪用于网络活动。据中国官方数据,此类指控的数量很快增长了5倍。此类案件的受害者主要是艺术家、维权律师和博主。

2017年,中国实施网络法。该法要求所有网站必须按照当局的要求及时删除或者审查当局认为不妥的网站内容。在警方执法过程中,网站必须向政府提供技术支持。

在中共总书记习近平的主导下,一个世界上最先进、控制最严、且最具惩罚性的数码监控体系在中国建立了起来了。

现在,香港和中国的法律都允许警方在没有法院搜查证的情况下进行搜查,都可以对涉嫌煽动仇视中央政府的“嫌疑人”进行处罚。克雷默斯指出:“模糊是一种治理策略”。

克雷默斯还表示,严惩,作为一种震慑的手段,是中国国安法效力的核心所在。

外企审慎以对

实施细则出台后,香港许多企业做出谨慎的反应。中国字节跳动旗下的抖音(国际)明确表示,鉴于香港局势的不确定性,该公司将在近日撤离香港。

美国的谷歌公司、脸书公司、推特公司等也先后表态,它们将暂停与香港政府的合作,暂停处理港府提出的有关索取用户数据的申请。

一些无法撤离的香港本地企业对新法的态度是无可奈何。香港资讯科技商会荣誉会长方保侨对国安法的这些新的规定表示无可奈何。路透社引用他的话说,“你要想呆在香港,就得遵守国安法,就必须跟香港警方配合。很简单,很直接。”

但目前香港法律与大陆的法律还有一些不同的地方。在大陆,企业和网络提供商必须保存至少五年的个人信息,并建立自我审查的机制。所有网络用户都必须实名登记。而香港目前还没有对此做出明文规定。

方保侨说:“我们还没有案例法。所以,我们还要观察。” 不过,他说:“但事情的发展要比我们预料的快得多。”

蓬佩奥抨击中共摧毁香港言论自由

美国国务卿蓬佩奥对中国当局在香港推行言论审查行为做出严厉的抨击。蓬佩奥在国务院周一发布的声明中称中共的这种做法是对香港人民自由权利进行攻击。

就在中共通过“港版国安法”后几个小时,香港民主活动人士出版的书籍就被从香港的公共图书馆下架。

“港版国安法”是香港1997年回归中国后当局采取的最极端的法律,被批评为摧毁香港“一国两制”。

蓬佩奥还表示,中共对香港的破坏行为还在继续。他说:“压制性的国安法墨迹未干,香港当局就以奥威尔式的方法建立了直属中央政府的国家安全委员会,开始从图书馆的书架上清除批评中共的书籍,禁止政治口号,并要求学校实行言论审查。”

蓬佩奥强调,“香港一直以来得以繁荣的一个原因就是在独立的法治体系中允许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但是,这些自由现在没有了。”

蓬佩奥继续说,“美国谴责北京屡屡背叛自己在中英联合声明中做出的承诺,及其最近对香港人民的权利和自由进行的攻击。”

杀气腾腾的港区国安法实施细则只会背离世界大义

《港区国安法》在6月30日通过实施后,香港“国家安全委员会”又在7月6日举行首次会议后,公布了《港区国安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这个《细则》赋予香港警方未来前所未见的特殊权力来执行国安工作,归纳如下:

1,香港警务人员侦办国安犯罪,可以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的名义,不需要向法官申请搜查令,也可让警察任意对香港人民进行搜查与逮捕。

2,警方向裁判官申请手令,就可要求被调查人员交出旅行证件,限制他离开香港。这将使许多香港人无法逃离追捕。

3,如果香港保安局长怀疑哪个财产与“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相关,可予以冻结、限制;律政司长还可向法庭申请,将这些财产没收、充公。

4,如果香港警务处长怀疑电子平台上的信息,可能构成危害国安罪行,可在保安局长批准后,要求信息发布人士、平台服务商、主机服务商与网络服务商移除这些信息,还可限制或停止任何人接触到这些信息,甚至禁止接触这些平台。发布信息的个人,如果不听从警方要求,移除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可判罚款10万港元和监禁一年。平台服务商、主机服务商或网络服务商,如果不听从警方要求,移除、限制或停止任何人接收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可判罚款10万港元、监禁六个月。

5,警务处长可以在保安局长的核准下,向外国政治组织或代理人、以及台湾政治组织或代理人发出通知,要求他们在指定期限内提供在香港活动的相关资料,包括资产、收入、开支等。

简单说,任何外国及台湾组织、法人或个人,只要被香港或中方认为是“政治性”的,都可以被要求交出各项资料与文件,来“配合调查”。如果外国和台湾政治性组织或外国和台湾代理人,没有按要求向警方提供资料,可判罚款10万港元和监禁六个月;如果提供虚假、不正确或不完整数据,可判罚款十10港元和监禁两年。

6,不需要法官、裁判官的同意,一定级别的警官在“国安”名义下,可申请任意监听、监控人民,截取通讯对话。

7,警方可要求涉案人在指定时间内回答问题、提供相关资料与物料(物品)。

恐怖港区国安法实施细则令人厌恶,将使香港的司法独立与人权受到严重侵蚀,是对700多万香港人恐惧施压的“恐怖统治”。这种“警察治国”的作为,与中国大陆的“国安”、“国保”或者纳粹德国和苏联的秘密警察,几无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不仅对香港大打法律战,强推国安法;驻港部队还陆续举行海陆空联合演训以及实弹演训,无疑是要通过军事武力来加强对香港人民的恐吓心理战,也同时向境外表明中共要强硬收回香港。

台湾陆委会表示,对国安法内容包含极权政体无限扩权的思想审查,不仅感到错愕,同时也警告北京及港府不要踰越违反人权及侵害台湾在港团体及机构正当权益的界限。

台湾陆委会重申,台湾关心香港情势,但从未介入,驻港机构更是经过双方换文同意,提供民间交流服务的机构,长年以来从未逾越分际。香港方面应依双方协议保障台湾驻港机构不受任何政治干扰;相关方面切勿无限上纲、轻举妄动,破坏台港及两岸关系。

环球网:国安法实施细则,浇灭了港毒最后一丝丝幻想......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7月6日刊宪,7月7日正式生效,内容规定了特区政府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办理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时可以采取的各种措施,完善了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执行机制。

从香港国安法落地到《实施细则》的生效可以看出,香港的“国家安全漏洞”正在逐步被修补。有了具体的操作指引,警队在办理涉嫌违反国安法的案件中,就真正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当然,《实施细则》的生效,也让美、英等西方反华势力坐卧不安,这对于它们持续的反中乱港无疑是“雪上加霜”。眼看各种“抗议、制裁”都不能阻挡中国维护国家安全的决心,便只能“穿旧鞋、走老路”般耍无赖,故意曲解、抹黑《实施细则》,企图引发港人“共鸣”,这和去年他们在修例风波中妖魔化《逃犯条例》、煽动“反送中”使用的套路如出一辙。

感觉大难临头的乱港文宣组织,近日纷纷拿出“作品”在网络上传播,故意制造港人对国安法的抵触心理和恐慌情绪。

其实对于《实施细则》的7项内容,政府和专家都进行了解读,一句话概括:不用大惊小怪,都是国际惯例。

今天有理哥跟大家一起看看细则,好好品品。

其第一项“为搜证而搜查有关地方”的条文内容虽仅仅150字,但这里包含的却是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的相互融合,更是国安法落地执行的根本支撑,指明了搜证的具体法律依据。

它将搜查工作的执行范围固定在侦查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框架下,与其他触犯法律的人士是无关的!而且分成了普通情况和特殊情况(如紧急情况)两种,一般情况下警务人员搜查仍需向法院申请手令方可进入搜证,只是申请手令的对象改为了执行国安法审判的指定审判法官,绝不是法外授权,程序显然正当!

但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严重犯罪,也就是特殊情况(如紧急情况)下,助理处长级或以上警务人员可授权其人员在无手令情况下进入有关地方搜证。并不是法律上的突破,我们可以参照香港本地法律中的《火器及弹药条例》及《进出口条例》有关搜证条文,均有相应条款。

如《火器及弹药条例》中指出,需要进入处所进行搜查处所以及人身的,警司或以上职级的警务人员可用书面给予任何警务人员权限,行使搜查执法权,而监督或以上职级的海关成员亦给予海关成员同样的权限。

如《进出口条例》中指出,助理监督级或以上的海关人员,当不立刻搜查则可能会被移离等情况下,则可藉书面授权海关人员进入并搜查。

像修例风波中,香港“本土恐怖主义”势头显现,香港警方检获了大批武器,包括手枪、AR15长距离步枪、子弹、自制爆炸装置及大量汽油弹、燃烧弹,以及可用以制造武器的化学品等,并破获14宗涉及爆炸品的案件。这些都是暴徒用以表达对社会及政府不满,试图制造影响、引发恐慌和国际关注欲实施恐怖活动犯罪的物品。

紧急情况下,如发现爆炸物品,港警肯定要先制止犯罪,消除对香港社会和普通民众安全带来的巨大威胁,而且细则中规定的搜证恰恰是针对非法管有武器、非法走私违禁物品以及偷渡潜逃等方面,这是个法律常识也是对警察的职业要求。

但是,“黄媒”及香港反对派议员却用“警权大幅扩大”来鼓噪、抹黑警队的专业和依法操作,只能说明他们第一不懂法,第二装作不懂曲解细则而人为“扩大”警权,并想把这个锅甩给警队,“贼喊捉贼”的制造舆论,破坏法治的恰恰是这帮小丑。

再比如,他们指责“限制受调查的人离开香港”这一条完全损害人权,理由就是违反了“无罪推定”原则,称在调查阶段就限定人身自由是枉顾自由与人权云云,但这种说法恰恰是毫无根据的抹黑!

且不说危害国家安全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重罪,从国际惯例上来讲,在调查过程中,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允许一名涉嫌危害本国安全的人士出境外逃!更何况细则中还明确了,交出旅行证件的人,可以书面向警务处处长或裁判官申请发还该旅行证件及批准离开香港。这样的条件,就是确保了维护国安的同时,有效保障人权和自由。而这样的平衡与合理,乱港势力在抹黑时根本不会提,也不敢提!

我们再从实际情况看,修例风波持续一年来,有多少暴徒在犯下罪行后逃往海外国家或台湾地区?又有多少“港独”分子在国安法落地前溜之大吉?而这些人中恰恰有很多就是在被提讯保释后逃跑的。如果国安法不对出境方面有所限制,完全无法堵住保释制度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存在的缺陷!另外,即便依据香港过去的法律,保释阶段法官也可不允许被告离开香港,黎智英、黄之锋两个乱港头目的例子都是明证!

当然,我们也可以看到,就在国安法落地后,乱港势力为规避国安法锋芒已经调整策略,采取更隐蔽或转向海外“倒灌”香港的方式继续进行所谓的“抗争”,这势必会给执法带来困难。

比如,黄之锋、罗冠聪等在“通电下野”后仍然不死心,还在对所谓的“国际战线”寄予厚望和幻想,并扬言以个人身份抗争到底。而为了保障国家安全,《实施细则》关于出境的规定就可以将其勾结外国势力或逃往国外的道路及机会封死,让祸乱香港的人承担应有的违法犯罪代价,使其“罪有应得”、“死得其所”!

另外,细则中关于“冻结、限制、没收以及充公与危害国安罪行相关财产”的规定,在最前面就明确了,有关安排是参考了现行《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455章)及《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第575章)相关权力和规定。也就是说,它是根据国际惯例以及“港独”分子的实际行为而制定的,不但合情合理,而且有法有据。

比如,我们以港独组织“香港众志”为例,据港媒报道,“香港众志”在解散前账户上的2000多万元被黄之锋、周庭及罗冠聪卷走。因为黄之锋和周庭二人一直用私人账户接受捐款,直接控制“香港众志”资金。国安法落地之际,黄之锋等人早已想好退路,谋划卷款潜逃到美国驻港领事馆,寻求庇护。

一直以来,这些“港独”组织资金都涉及大量黑钱,从何而来及流向何处,都是个谜,更是无从监察。同时,这些钱财给了港独分子逃跑的资金保障。过去,香港对幕后操纵黑手及相关黑金徒叹奈何,但如今细则中对财产的相关规定,不仅有助于切断黑金的运作通道,更是对港独分子的釜底抽薪!

更值得一提的是,关于细则中“移除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及要求协助”的内容,乱港势力从“侵犯个人隐私”、制造“文字狱”等角度进行刻意曲解来误导港人,污名化警队可以申请手令检取电子器材移除信息,随意调取个人信息,有在网络上“因言获罪”的可能,和香港所处的国际环境不符云云。

其实网络监管一直是香港国家安全的重大漏洞,乱港分子利用社交媒体和境外反华势力进行勾连,蛊惑、组织港人上街实施违法行为、宣传“港独”思想已经不是一天两天,有理哥过去也就此问题写过《反华乱港水军大曝光,套路有点深》、《警惕!美国NGO祸乱香港又见新趋势》等多篇文章。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如果有人通过互联网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放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绝对不能被允许的。

别看美国政客诬称香港国安法会让香港失去“自由”,其实他们自己早就“有过之而无不及”了。

911事件后,美国总统布什在2001年签署了《爱国者法案》,法案以防止恐怖主义为目的,扩大了美国警察机关的权限,有权搜索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医疗、财务和其他种类的记录等。此后谷歌、微软等企业相继表示,将用户的电子邮件、web应用程序与档案等提交给美国情报部门,并接受相关机构检查。

2015年5月31日《爱国者法案》到期,美国随后又出台了《美国自由法案》,法案规定由电信公司来负责收集和存储这些数据,政府在确认某个人或某个组织有恐怖活动嫌疑的时候能够向电信公司索取相关数据。

这还是摆在明面上的,美国暗地所使用的无底线监察手段早就被曝光过。在斯诺登所揭露的“棱镜门”事件中,美国政府其实早在2007年就开始实施电子监听计划,由美国国家安全局和联邦调查局负责,直接进入美国网际网络公司的中心服务器里挖掘数据、收集情报,包括微软、雅虎、谷歌、苹果等在内的9家国际网络巨头皆参与其中。

回头看今天香港的细则,具体实施是有明确规定和限制条件的,只有在办理涉嫌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中,警方才可以“移除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及要求协助”,普通人根本无需担心“因言获罪”和个人隐私泄露的问题。

不过,西方反华势力要是不折腾那才是新鲜事。据港媒报道,包括Facebook、WhatsApp、Telegram、Twitter及Google等多个社交平台于7月6日宣布,将暂时拒绝香港政府及警方索取用户资料的要求,以等待进一步评估香港国安法实施的影响,包括进行人权调查及咨询国际人权专家的意见。

说白了,这些国外社交媒体之前的所作所为,本身就代表了其国家的政治立场,如前不久推特公司关停了17万个推特账号,他们称这些账号“高度参与”发布对中国有利的内容,并通过转发、点赞扩大相关内容的影响力,想要让这种公司给香港警方提交用户资料,结果可想而知。

又如许多“港独”组织、乱港文宣团队在Telegram软件中都有自己的群组,天天聊的就是蛊惑港人上街“抗争”、颠覆特区政府政权等反中乱港那点事,但却肆无忌惮!因为Telegram大言不惭的称“过去曾未向港府披露过任何用户资讯”,呵呵,有了这种明目张胆的庇护,乱港分子当然无所顾忌了。所以有理哥觉得与其给这样的公司“留面子”,还不如直接封禁,断了乱港分子的网络“温床”为好。

(乱港分子正在蛊惑港人从Telegram换到另外一款社交app,以逃避香港警方可能进行的网络监管)

近日印度和中国在边境发生摩擦,遂直接封禁了40多个在印度市场的中国app,美国国务卿蓬佩奥在接受福克斯新闻网记者的采访中也暗示,美国正在“考虑”禁止TikTok(抖音国外版)。

别人随便找个理由就把中国的app给封禁了,我们出于维护国家安全的正当目的,依法向对方索要用户资料,对方不给,封个软件又有何不可呢?

大家都在说,香港国安法执行才是关键。《实施细则》的出炉,意味着香港警方在执法中有了更详细、具体的行动指南,这不仅让警队执法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更是对各项执行规定作出了相关的条件限定,实现了在充分保障人权的同时,达到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目的。

可以说,香港国安法不仅是一套法律,更有严密的执行机制,包括中央在港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公署,特区政府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警方、律政司成立新部门负责相关执法与检控,审理相关案件的法官群体由特首委任,以及为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等执法机构制定的《实施细则》,已形成了从中央指导监督到特区执法、检控、司法判决的完整维护国安体系,既没有损害香港的“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又守护着“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两大基石——法治和稳定!

爱国爱港、奉公守法的香港市民根本无需担心,而鼓噪、抹黑香港国安法有损港人人权自由、炒作“香港末日”的,反而是恐惧国安法制裁、做贼心虚的内外乱港势力。

就像今天林郑特首在回应香港外国记者会要求保证记者的报道内容不被移除时,所硬气回答的那样——“如果香港外国记者会和所有记者,都可以保证不会触犯国安法的条文,那我也可以做同样的保证!”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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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itoo
1 楼
太好了,这次如果西方没本事弄垮中国,大中国以后就谁也不怕了,彻底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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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ucesui
2 楼
你也快了
同祖同宗
3 楼
: 在印度用tiktok,发微博呢?
英国流氓
4 楼
: 你更跑不掉
d
dzj
5 楼
国安法实施细则 杀气腾腾 将控制全世界!
溜一下
6 楼
本该就这样,所谓言论自由,只不过是人们发泄和互相诋毁的幌子而已
d
dwniu2000
7 楼
活该
b
boom
8 楼
法广 你爹死了 写这么多
允魂
9 楼
一切用事实讲话,中国无论现在有多少你能挑出来的毛病,大方向上人民生活还不错,别拿自由说事,美国也没有,少骗自己
p
paperprison
10 楼
美国安全法还控制全世界呢,这他妈的去哪儿讲理?
t
twotrees
11 楼
过几天百度就进来了,Google就禁止了。嘿嘿!
a
ak47a
12 楼
CIA凌镜,五眼联盟,全球手机4G网络,全是美国监听系列。
G
Gerrard1982
13 楼
就问你们怕不怕。 香港是很多反华 反共分子的老巢,是东亚间谍活动的中心。没有间谍罪,美国 俄国 日本 韩国 台湾的间谍到处飞。 是该整治一下,否则将来解放军在台海,南海的行动要吃大亏。
z
zymmailsr
14 楼
你全家都死了吗???
z
zymmailsr
15 楼
你也快了。。。
开心小黄人
16 楼
: 郝海东是违法,六四没人管你
开心小黄人
17 楼
快了70年了。我们还是按照‘崩溃’模式接着努力
萊茵舞
18 楼
: 自由跟強國,大多數人選擇什麼,你沒有能力代表中國人民。
开心小黄人
19 楼
得了吧,国军1.5米水淹死人,32度不出操。打仗全靠美军。美军图啥啊!
开心小黄人
20 楼
小学生才做选择题,成年人全都要。你啊不学无术,就会瞎扯
百川雲
21 楼
家有家規,國有國法,歐美國家有各種各樣的國安法,輪到中國就不行了?What the fuck! 歐美🇺🇸各國都有國安法且五花八門,馳名雙標的西方臭不要臉、停止胡說八道! 美国叛国罪的最高刑罚为死刑,英国的叛国罪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加拿大的叛国罪将被判处终身监禁;法國的叛国罪被处以终身监禁和75万欧元罚款。澳大利亚的叛国罪刑罚从死刑改为终身监禁、德国的叛国罪可判处终身监禁或至少10年刑期,西班牙的叛國罪最高可判20年监禁。
萊茵舞
22 楼
哈哈,你自己玩去吧。有點料再跟我討論。
开心小黄人
23 楼
中国的香港,你想光复谁的香港。反正你也回不去了,你就在外面宣传宣传吧。诡辩者
独钓老翁
24 楼
呵呵,老夫又要纠正你的错误认识了,真的如你想象的那样,没有所谓的“文明国家”因言获罪吗? 咱们就用你崇拜的灯塔国为例吧。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是你们这些西方皿煮神教教众最为津津乐道的吧?这个修正案捍卫所谓的言论自由,但是,它没有严格定义言论自由的界限,所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定出了几种不受这个修正案保护的几类言论,比如: - 淫秽(Obscenity) - 挑衅的词语(Fighting words) - 诽谤(Defamation) - 儿童色情(Child pornography) - 煽动违法行为(Incitement) - 威胁(True threats) - 教唆犯罪(Speech integral to criminal conduct) https://fas.org/sgp/crs/misc/IF11072.pdf 按照你的逻辑,有着引言获罪的灯塔国,还是不是你心中的“文明国家”呢?呵呵。 对你自己崇拜的东西,都缺乏深入的了解,只停留在西方宣传和自己一知半解的地步,怎能不闹笑话呢?此其一。 美国定义了自己的“不受宪法保护的言论种类”,是跟据它自己的历史文化和国情,同样,其他国家也同样有权力,根据自己的文化历史和国情,定义自己的“不受宪法保护的言论种类”,中国就根据国情,把分裂国家的言论入罪。你总是不顾具体情况,一贯套用西方的价值观衡量中国的事,犯了教条主义错误,此其二。 你对自由民主的追求和理想,老夫尊重,但是,在你对西方制度一知半解没有充分了解的前提下,就把自己的理想“强加”在西方的制度上,实在是一厢情愿了,此其三。 呵呵。
开心小黄人
25 楼
自己只说g7这个组织是自由和强大的,g20也是,联合国更是,就你这点水平,别献丑了。
萊茵舞
26 楼
中國的香港,光復被貪官和獨裁者壓迫的香港,回歸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人民有言論自由的權利。 你看,我可以【詭辯】出很多説法。
p
pillow
27 楼
: 后面都没看。“大部分法律是模糊的”,你这是人话吗?不好意思,我不是在人身攻击,但是你说的大缪。法律文书一个标点都不可以错,所谓一字不易。英美虽行普通法,看似法官更加随性,但是更多的是汗牛充栋的法典在背书。论法,我估计没有国家可以有英美的那么细。模糊,这是绝不可以的。
t
toom
28 楼
都是香港这帮傻逼搞得,不懂退让硬逼国安法出炉,傻逼了吧?返送中成了全送中,一个都不能少成了一个都跑不了,还尼玛跟中国政府斗?上了美国当了吧,too yuang to simple.傻逼。
开心小黄人
29 楼
恩,的确是,清除美国贪官,和川普独裁者的势力,回归中国。保证人民合法的言论自由权利。支持支持
Y
Yumama
30 楼
"從來沒有文明國家用「說」,「表達」入罪的!" 是呀! 美国2000年《总统威胁保护法》的条例可是直接扇你的嘴巴呀!!!!!! 这些新的条例可是在现有的条例中后加的呀!!!!!! 美国2000年《总统威胁保护法-修改了联邦刑法,以扩大有关威胁杀害,绑架或对前总统和受美国特勤局保护的某些其他人身伤害的条款的范围,包括:(1)总统或副总统主要候选人的直系亲属; (2)当总统指示提供这种保护时,某些来美国的杰出外国访客和在国外执行特殊任务的美国官方代表。延长此类罪行的监禁期限。 (第3节)在以下指示下授权特勤局:(1)总统在财政部长的指示下,参与国家活动或集会上安全行动的计划,协调和实施意义; (2)秘书,将国家威胁评估中心作为该部门内的一个单位来建立。列出有关中心职能和报告要求的规定。 在通过这些新法律以前,已经有的法律包括: 《美国法典》第18条§871。对总统和总统继任者的威胁 (a)故意并蓄意以邮件形式运送或从任何邮局或任何信件承运人交付的任何信件,纸张,文字,印刷品,信件或任何威胁生命,被绑架的文件,或以接任美国总统或当选副总统的顺序,对美国总统,当选总统,副总统或下一个其他官员施加人身伤害,或明知并故意以继任总统或当选副总统的顺序对总统,当选总统,副总统或其他官员施加任何此类威胁,应处以本标题罚款或监禁不超过五年,或两者兼而有之。 (b)本节所用的“当选总统”和“当选副总统”一词,是指根据选举结果确定的总统和副总统职位显然是成功候选人。根据美国法典第3章第1和第2节的规定,确定总统和副总统选举人的大选。本节中使用的“其他官员按总统职位的接任顺序”。系指按照美国法典第3篇第19和20条的规定,接任继任人的总统。 删嘴巴!使劲删! 呵呵! https://www.congress.gov/bill/106th-congress/house-bill/3048#:~:text=Presidential%20Threat%20Protection%20Act%20of%202000%20%2D%20Amends%20the%20Federal%20criminal,the%20immediate%20family%20of%20a https://www.law.cornell.edu/uscode/text/18/871
z
zymmailsr
31 楼
你在做梦????你死的那天也看不到你的想要的,安心的去吧。
z
zymmailsr
32 楼
兄弟,狗粮就没有脸,你让他们扇哪。 狗粮脑子已经被洗成狗屎了,你和他说什么。他脑子只有那几句话,其他的听不懂。 狗粮只管喷屎,对错不是他们关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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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mmailsr
33 楼
sb,美国对伊拉克人民说,虽然你一无所有,家破人亡,但你获得了自由。你就这种sb吧。 你更没能力代表中国。你只能代表畜生。
独钓老翁
34 楼
这位莱茵舞网友不象是GL,他/她只是过于理想化又缺乏对东西方制度的具体认识和了解,所以为了发泄现实与理想的偏差造成的挫折感,就一厢情愿地把他/她的理想,强行附在西方制度上面,发发牢骚,呵呵。假以时日,随着阅历的不断丰富,希望他/她的认识和三观,能早日回到客观上。 这位网友与那几个常驻GL不同,那几个常驻GL看上去极似弯弯的1450网军,在这里带风向赚生活费的。 呵呵。
萊茵舞
35 楼
那你不僅不瞭解美國,還造謠。 這不是合法化因言入罪,而是這些言論不受First Amendment的保障。 具體是否入罪,還需別的Federal Law來定義。 Federal Law是不會因爲你的思想入罪,也不會因爲你説什麽入罪。 很簡單的道理,你不會因爲說你有【child pornography】入罪,你會因持有【child pornography】入罪,因爲這個違禁物。 再者,Child Pornography有明確定義,分別很容易。 好了,回到國安法。沒有人不同意國家禁止分裂言論,這是自然合理。 可是【什麽是分裂國家】言論,你得提出客觀的説法。 不然一張白紙也可以被國家定義成兒童色情的時候。。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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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thlight
36 楼
呵你妈逼,蠢狗
萊茵舞
37 楼
那就錯了。人可不能活成你這種,【國家自有國情,尊重國家】這種態度。 我爲人導師,在大學教書,那是有追求的,那是爲了人類的理想幸福而奮鬥。 當然我完全尊重你的活法,我也不對你尊重中國國情的態度發表太多情緒發言。 還是一句,我尊重你活的方式。
允魂
38 楼
: 是没能力代表中国,你也没有啊,任何国家,人民都代表不了这个国家,因为有大国在,大国会把小矛盾无限扩大,让这个国家内乱,我代表自己,一个中国人,不希望中国内乱,你希望代表你自己让中国内乱么,那么,在我严重,你,死刑
萊茵舞
39 楼
又來了。你這個法説的很對啊,你不能威脅人,威脅是犯罪。 【說】可不是指威脅,恐嚇。
萊茵舞
40 楼
法律的模糊可不是寫錯,也不是不通順。而是他定義的東西是很廣汎,無法具體到一個東西。 比如child pornagraphy吧,什麽東西能定義是【兒童色情】? 一個小孩露一個胳膊是不是,露到哪裏才能算是? 你不是法官律師是根本解釋不出來的。
萊茵舞
41 楼
好了,肚子裏沒東西就不要再説了。
萊茵舞
42 楼
: 都要也可以,美國是都要了。
开心小黄人
43 楼
: 美国本来就有。美国是弱国吗?美国没有自由女神吗?
萊茵舞
44 楼
當然不行。美國的國安法跟港區國安法根本除了名字就是兩個法。 其他國家的國安法是按照你的「行為」有沒有顛覆國家。 香港國安法是按照「說」來決定的。 從來沒有文明國家用「說」,「表達」入罪的!
开心小黄人
45 楼
没有,你是不是要祭天啊。
文学少年
46 楼
不违法,不担心。 但是有些人很担心。
萊茵舞
47 楼
哈哈哈完全沒懂你的邏輯。 又自由又強大當然是最好的,如同G7。 中共為了發展放棄自由也沒問題,但是你整天打壓自由,不要自由又怎麼回事? 我知道會有狗說:「搞民主就要亂,沒法發展經濟」看看台灣之類之類的。 俄羅斯也搞民主公投,也沒亂啊。
人心在
48 楼
估计很快youtube 也看不了了。如果这样,港人估计要把港府给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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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llow
49 楼
能复制粘贴一下用说入罪的具体条款吗?
人心在
50 楼
客观的讲,中国控制全球网络是个谎言,但是中国却 给西方恶魔送去这把刀, 把中国的所有的IT 产业封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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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wZhang
51 楼
乱世重典,我觉得没有什么不对,只不过西方太高估人性了,要知道大部分民众还是盲目的。
萊茵舞
52 楼
香港國安法,本身對執行很模糊,但是我們看因為表達「光復香港」就可以入罪,那麼就是因「表達」入罪。 其他國家的法,美國的1947國安法是來建立武裝力量「對抗」國外勢力,怎麼樣也不會拿來對付自己人民。 最有爭議的「PATRIOT ACT」也只是監聽。你怎麼說顛覆美國都沒事,只要你別做。 香港國安法最大的問題就是,你說要分裂國家,那就是犯罪了,根本都不用做。
百川雲
53 楼
放你的狗屁,不知所,狗屁不通!
萊茵舞
54 楼
: 多説一句: 爲什麽不能因言入罪,因爲行爲入罪的標準很簡單,要顛覆國家該做的就那幾種,行爲很好定義,比如製造恐怖襲擊,策劃攻擊領導人等等。 但是説了一句話就被認定顛覆國家,那就慘了。 如今的香港已經把【白紙】代替【時代革命,光復香港】,那麽白紙會不會被禁? 這種法律就是給政府無限擴權的可能,最後衹會萬劫不復。。。
树枝孤鸟
55 楼
中国人越来越好?只有傻逼才会说这样的话。社会主义的本质是什么?
萊茵舞
56 楼
怎麽狗屁不通。 衹要表達【時代革命,光復香港】就是觸犯國安法,那麽我改成用其他的説法呢?用白紙呢? 總的來説,要是最後的下場就是無話可説,無路可走!
4
4584
57 楼
香港人自己作来的 好好享受吧 人贱皮痒欠抽!
p
pillow
58 楼
我请你复制粘贴一下立法条文,不是请你解释司法执行。如果本就抱着三权不分的心态去看,那自然也就只能看到你希望看到的东西。但是单就口头表达来说,口头表达要杀死希拉里的是被请去喝咖啡了,扬言要炸纪念碑的也被国土安全部关了半个月。入罪和聆训不是一回事。你拿着旗在家自嗨我觉得没人会管的,但是跑大街上挥舞,开直播呐喊,在哪儿都不会没人理吧?
萊茵舞
59 楼
: 那你就是不懂法律,大部分法律是模糊,所以法律出臺必然伴隨【實施細則】,這樣機關才有準確辦理之依據。 這個細則衹需符合法律不一定需要公開。 就現在的情形看,就是因爲説了不該說的就入罪,這點是毋庸置疑的。 口頭表達要【殺人】,要【發動恐怖襲擊】那當然必須關切,甚至已經是觸法了。 揚言【毀壞公物】也有可能犯罪。 但是請問【時代革命,光復香港】是殺了誰?是要毀壞什麽?
开心小黄人
60 楼
: 你攻击美国不自由,美国肯定是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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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emon
61 楼
讲真,废青觉得香港不好,可以滚出去,又没人在意你们了……垃圾
独钓老翁
62 楼
“白马不是马”。。。 哈哈。
独钓老翁
63 楼
: 嗯嗯,多谢你亲自上来证实老夫对阁下的判断。 呵呵。
萊茵舞
64 楼
: 我接受你對我的判斷。
萊茵舞
65 楼
: 我相信除非是故意到弄是非,不然一般人是很明白什麽是恐嚇跟表達的區別。
z
zymmailsr
66 楼
你就是一个白痴,这是对你最正确的判断。
开心小黄人
67 楼
: 可以可以,你肚子里有东西。行了。诡辩者。自信是种好事。千万不要夜郎自大
平调
68 楼
: 傻叼,就你聪明嘴巴会说,把分裂国家,祸乱香港与自由贸易,金融交易混在一起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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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mama
69 楼
: "【說】可不是指威脅,恐嚇。" 最简单的威胁和恐嚇就是靠说!主要是看当事人怎样表达了。一般人在做以前总是先说出来。难道不是吗? 这可是常识! 难道你又不知道吗?
萊茵舞
70 楼
: 這就離題了,你要是思考一下就知道,恐嚇歸恐嚇,說歸說,必須要有一個界線。 不然,國家隨便定義你「說某某」就是恐嚇,把你下獄,旁邊的人還起哄說:「國家的法律要遵守,以後不能說某某」 那豈不是胡來了嘛。 言論不是絕對權力,但是作為人民你可以像某些「老翁」一樣,接受國家給你的限制 也可以爭取自己說什麼話不會被作「恐嚇」。 以前中國只要說一句皇帝的名字「那就是大不敬」,後來爭取可以說了,這就是進步。 美國也有很多不能說的,但是好歹走在了前頭。 中國還有很大的空間。 學著當保護皇權的太監,還是進步的公民,一念之差。
Y
Yumama
71 楼
: 你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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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shang
72 楼
国安法五花八门,无一像中国国安法一样无所不包。美国反川普的各种恶搞,烧涂踢打的有人进局子了嘛?大陆一个女孩泼墨总书记肖像就被消失了, 倒是没有死,放出来后已经精神失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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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anfangzhi
73 楼
: 从没见过一个国家“崛起”靠对老百姓“捂嘴,捂眼,捂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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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ck2013
74 楼
只要能完全控制香港。把香港毁掉也无所谓。 除了香港本地人大陆没人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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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uiioopp
75 楼
不违法不担心?哪天弄个法律规定你不能拉大便了,那是不是只有不拉大便才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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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w101
76 楼
将控制美国之音/法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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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rlsy
77 楼
: 中国当然想大家都好,可香港人渣们总要寻死,奈之若何!只能废了保住条命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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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ppoluo
78 楼
一群傻逼,美国之音,法广等人类灯塔的媒体担心的是他们自己,他们担心过你们这些狗粮么?他们只是怕以后编的新闻没人看罢了
小八爪
79 楼
说,发表不同意见咋办? 怎么可能所有人都只认同一个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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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wada
80 楼
遵纪守法干好自己的工作!哪个国家都一样!自己以身试法怪不得别人!非要革命就别唧唧歪歪!流血牺牲蹲监坐牢是为革命付出的代价!算你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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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78
81 楼
气得狗屎曱甴鸡飞狗走
桑拿
82 楼
彻底撅起?让 防火墙 网警 遍布全世界 取缔 Google FB Inst?让全世界只能用百度 搜 莆田系广告?哈哈哈哈哈,China 做梦都想往全世界输出腐败,垃圾和毒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