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驱逐案落幕:我败给了20岁华人留学生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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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utiao
最新回复:2020年2月13日 20点16分 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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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克论坛

去年七月底,《多伦多星报》报道了一例奇葩的驱逐租客案例:一位华人买家买下出租房1%的产权,要求正在租住的7名租客全部搬出来。

大概,很多人当时跟小编一样懵逼,

房子竟然可以按产权比例拆开买卖?

仅仅拥有1%的产权都可以驱赶所有的租客?

这个房子位于东约克Danforth Ave. & Greenwood Ave.附近,是一个两层的半独立屋,交通和环境还算不错,靠近公交车站和公园。

Devon McKenzie和她的三位室友租住了一层和地下室,每月租金1900加币;

James Vorstenbosch和其他两名租客租住在二层,每月租金1750加币。

James已经在这里租住了8年。

去年夏天,20岁的华人买家买下1%的产权。随后在6月份,这位华人买家就给这7名租客发了驱逐信,上面有房屋主要产权人的联合签名。

他表明自己是Ryerson大学的学生,打算和自己朋友们一起搬到这里住。

收到驱逐信后,租客们的反应不太一样。

有人觉得,租房收到驱逐信很正常,自己再找地方租住算了;有人觉得,1%产权的房东可以完全处理房子?

Devon McKenzie就咽不下这口气,毕竟没有这个房子,附近房价一涨再涨,马上就无家可归了。

于是,McKenzie选择向房东和房客委员会提出申诉。

去年9月份,McKenzie带着律师参加聆讯会,准备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华人房东的律师表示,没有妥善填好资料,所以申请无效。

委员会同意了。

就在McKenzie走到走廊的时候,她又收到了一张N12。

第二场聆讯会在去年11月份,McKenzie一方延迟,在委员会的时间有限,于是被延期到2月20日。

McKenzie 表示,收到第一张N12的时候,她和室友打算先不交7月份的租金,等到法庭裁决后,才把租金转交给法庭。

结果,其他室友都向前看了,留下她一个人苦苦支撑。

如今,从最开始申诉到现在,已经过去7个月,她也打算放弃了。

“我受够了,打算搬出多伦多!我一直在孤军奋战,现在我想继续我的正常生活。”

去年12月份,委员会下令她必须支付欠款,或者在1月底之前搬出来。

她没办法筹集这么多钱,也担心这场“战争”没有尽头,所以就同意搬出来。作为交换,房东不让她短时间内搬出来,允许她5月底之前搬出来即可,同时免掉$1,934的欠租。

“我感觉我让很多人失望了,他们都曾鼓励我一直反抗。”

那么,购买1%的房屋产权是否合理呢?

事实上,根据住宅租赁法(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房屋可以有一人以上的房主,拥有部分或全部单位都是房东,但是法律没有明确每个人必须拥有的份额。

网友热议:

哇塞,大开眼界,感觉这房东的律师就是故意拖延,就等着这位租客请不起律师而放弃。

N12的等待期应该至少一年,否则一个接着一个N12或者N13真让人受不了。

唉,我希望她能赢了。

太荒谬,1%的产权也能以“自用”为由驱赶租客。

不过有个建议,除非有委员会的允许,否则别欠租,被驱逐可不是欠租的合法理由。

我认为,只要有产权,那就可以成为房东,所以这个房子可以有多个房东。

应该不是按照产权比例分的,所以这个1%的产权人也是房东,可以像其他房东一样发N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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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lzzz
1 楼
找政府说去 法例他们弄的
成熟社会
2 楼
法是议会弄的。例是法庭弄的。政府可以有规定和监管的权利。但也不能瞎掺乎!刚来?
恶意重复注册
3 楼
这编文章想表达什么?为可以不付房租找合理性吗?人家的房子不管持股多少,都是房东,房客不服可以把其余股份买下来啊,没钱不去努力,却希望靠同情活着,垃圾....
d
divingsnake
4 楼
我怎么觉着这个房客赚了
i
ipchange13
5 楼
百分之一产权的能干这事,说明百分之99产权的那个没意见,那还有啥可扯皮的?
a
angelkilier
6 楼
聪明的房东。在安省想踢走房客最好的理由还是自住。现在对租客的保护实在是过度了,因为房东比房客有钱就成为被剥削的一方,实在是没道理。
a
angelkilier
7 楼
明显就是为了赶走租客才过户这1%的啊……自住是最好的理由。
没心没肺的人
8 楼
自己没房还要想称老大 就是这些人的德性 。又不是不给你时间搬出去
文学少年
9 楼
免掉$1,934的欠租. 见好就收吧
秃尾巴
10 楼
已经白住七个月了,还要怎么样,房东占股多少,和你没关系
大柠檬
11 楼
标准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说实话,安省对于租客的保护过度了
无畏
12 楼
这文章又是无良房产经纪写的,而且这经纪已得精神病了,人家白住了7个月!
随你便吧
13 楼
白住多半年还要求什么呢?白住的时间再长点都抵上1%的产权了。
澳洲LKJ
14 楼
租客搬走就完事了,还欠租。看起来是房东吃亏了
r
run007
15 楼
文章把租客说的可怜兮兮的,最后还付不起房租,如果没有这个1%房东,原来房东也就束手无策,这东西就是想白住了。
刁太大
16 楼
拖欠了这么久房租还扮受害者?操,白垃圾!滚!
8
88108081
17 楼
雇佣了专业赶房客服务吧
y
yam1075
18 楼
政府是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在租客面前极力装成好政府,善良政府,和租客合着伙坑害可怜的中产。房东要回去自主,租客就开始停租金,水电气费全部不交,房东9月12号告到租务法庭,政府故意安排到11月26号听证,官司赢了还不能赶租客走,还要申请法庭批准。前前后后被租客赖掉近5个月房租,约2万刀,以及大堆水电气欠费,以及房屋的损坏,却要房东另寻途径解决 。政府收税的时候可没手软,各种名目的税收,到了房东与租客发生问题的时候,一边倒的维护租客利益,这不是为了立政府的牌坊损可怜的房东利益吗?看来北美这样的国家,政府是极尽所能地压榨中产,所以准备卖了房子去当政府喜欢的无赖!无赖! 准备去当无赖的房东
k
kingkong23
19 楼
不管拥有多少比例的产权,Title 仍然是“房东”。垃圾租客只是想赖点账拼命找借口罢了。
l
lying
20 楼
1. 这种案子不用请律师,又不是去法庭,裁决的也不是法官,只是个调解机构,所以什么拖到没钱请律师就是瞎掰. 2. 为什么从7月就开始不付房租? 所谓的想交给法庭就是一面之词.即使不想搬出去,干嘛不付房租. 3. 看来房东也是最后一条路了,不知道这样卖掉要不要交过户税,改deed 等也不便宜.要是卖给自家人还好说,要是外人,估计房东以后的麻烦也不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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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uition123
21 楼
看这里评论一边倒的站房东一边哈,也是,中国人本来就是很热衷于炒房子,当房东的。不要为了多赚钱做的太咄咄逼人吧,加拿大照顾租客的法律制订出来,也自然是有道理的;成熟的资本主义,不像资本主义初期那么血腥,才刚富裕起来的中国人/华人还需要些时间去理解为什么。 中国人现在在加拿大已经有了为富不仁的名声,不是什么好事。还有很多自以为很聪明,也会用加拿大的法律了;如果是保护自己的,就还好;如果是做为手段多赚钱的,即使暂时赢了,难免留下后遗症。
C
COFing
22 楼
就是歌赖租金的垃圾
c
canadaway
23 楼
这是什么逻辑,你TM穷,你就可以瞎胡闹?!瞎胡闹了对别人没有成本?之后没有后果了?
土狼屯猎户
24 楼
受教了,这篇文章提供了一个在加拿大安省驱赶无赖房客的有效方法。加拿大的租房法规一边倒地偏向租客一方,使守法的房东们非常无奈。
S
Sinoroc
25 楼
这时候租客就不想按照法律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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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uition123
26 楼
楼下众房东们就不要振振有词的谈什么法律啊合同啊,明显这件事华人房东是利用了法律,本来制订来给真正自己家人需要住房子的情况的。 想想那个威尼斯商人里的犹太人,要割人肉也是按照合同来的;假如不是辩方找出合同漏洞赢了官司,而是真的被他割肉割成了,就是对的吗? 聪明而富裕的华人,很多自比为犹太人,是不太了解西方对犹太人的仇视历史和现状吧....
d
divingsnake
27 楼
突然觉着很多东西犯法了 血站犯法,因为是按合同买血 移植犯法,因为按合同买肾 买B的犯法,尽管有红灯区 哎 只有左B不犯法 卖血不犯法,卖肾的不犯法,卖B也不犯法:这些都是左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