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乌龟后,看到买家发来的东西卖家急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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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utiao
最新回复:2025年8月22日 22点45分 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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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8黄金眼

小陈比较喜欢养乌龟,家里有十几个玻璃缸用来养不同品种的乌龟。他说7月份,通过二手平台卖出了一只母龟,过了一个多月买家联系他,说收到的这只乌龟是公的。

小陈说自己养乌龟已经有五六年了,家里十几个玻璃缸养了不同品种的乌龟,这些乌龟买来的价格从几万到几百块不等。

7月份他在“闲鱼”上卖出了一只1岁左右的萨尔文蛋龟。

页面上的介绍文字中提到“挤过鞭视频确认没有,视频为,证包母”。

最后买家程先生买下了这只乌龟,价格是四千八,成交时间是7月9号。

小陈:这只龟买来是一只小龟,因为养成成体会很大,养着养着我就不喜欢养了,我就以一个友情价卖给我朋友玩。我朋友也不想养了,想玩其它乌龟了,我们就一起把它卖掉。

记者:这种乌龟的公母怎么判别?

小陈:就是把乌龟的四肢挤压,如果是公的,生殖器就会露出来。我到他(朋友)那边之后,通过挤压的形式录了一个20秒的视频,用力挤压可以看到没有生殖器露出来,我们把它判定为一只母龟。

记者查了一下,《闲鱼社区宠物活体类纠纷争议处理规范》适用范围中,包含猫、狗、鸟、水族和异宠。

小陈说,自己在“闲鱼”上买卖过不少乌龟,平台是允许这种订单成交的。双方完成交易一个多月后,8月14号买家程先生通过“闲鱼”联系小陈,提到“这个龟是公的”。

还发了几段视频,画面中可以看到这只乌龟被挤压四肢之后,尾巴上会伸出一个柱状物。

小陈说买家展示的这只乌龟确实是公的,但不是自己卖出的那只乌龟,对比买卖双方拍摄的视频就能看出差别。

小陈:这是我卖的时候确认公母拍下来的,首先大家可以看到,这只龟是很肥的,腿窝是有肉的,然后这个腹甲是没开纹的。对于玩家来说,如果判断一只龟的年龄,腹甲的开纹程度是一个标准,有年份的龟,腹部就开纹,像我这种一年不到的小龟或者亚成体,可以看出没有明显开纹。

记者:再来看买家给你提供的视频截图?

小陈:大家可以看到腹甲开纹程度不小,壳也明显大了很大一圈,腿窝也没有肉了。

当天双方在“闲鱼”上有过多次沟通,买家程先生说“龟我不退,我自己留也行,我的意思是给我弥补一些就行了”。

小陈回复:“尾巴看着也不像卖你的龟,卖的时候视频都有挤过,你也看过。”

后来程先生提出:“你这样属于诈骗,我会报警”,还提到会找律师打官司。

小陈:他坚持认为我诈骗他,我跟他说我没有诈骗你,我卖给你就是母龟,你一定要说我诈骗你,我也没办法。这个东西你爱起诉就起诉。

记者:后来你是什么时候知道你的个人信息被平台调取出来了?

小陈:就是因为我还在跟他聊天过程中,他就发了一张平台的信息披露截图给我。

记者注意到,程先生在“闲鱼”上给小陈发过一张《信息披露结果》的截图,上面提到了小陈认证的闲鱼信息,包括会员名、真实姓名、注册电话、身份证号和联系地址。

截图上还有程先生的承诺:“仅将有关资料用于通过法律程序寻求救济,任何将相关信息用于其他用途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承诺时间是8月14号。

小陈:当时我比较害怕,因为他光发了张截图,也没说什么,我就向拱墅区上塘派出所进行报案,像我的身份证号和家庭住址,我觉得这个是很敏感,因为我无法确定他披露信息的真实目的是什么。

杭州上塘派出所的《接报回执》中提到:“经调查,买家通过在闲鱼平台投诉卖家,签订承诺书后获得报案人信息,且仅用于法律诉讼。”

小陈觉得买卖双方的纠纷完全可以通过“闲鱼”平台解决,买家直接通过平台拿到他的个人信息,让他觉得很害怕。

小陈表示,发现平台向买家披露自己的个人信息后,他多次向“闲鱼”客服反映情况,几位接线员的答复让他更加郁闷。

小陈:“闲鱼”平台一共给了我四个说法,第一个说法是他们只会通过公对公的协查方式完成信息披露。遭到我质疑之后,第二个客服就改口了,说这个人签了承诺书,就把信息给他了,对此我又产生质疑。第三个客服说是系统完成审核的,意思大概是跟人工客服无关,我说要起诉他们之后,第四次来了个级别比较高的客服,他向我强调他们把用户信息作为最高机密,强调只会公对公的,不可能发生泄漏,让我去投诉举报。

当着记者的面,小陈再次拨打了“闲鱼”客服的电话。

闲鱼客服 接线员:由于涉及个人信息安全,我们无法通过线上提供买家信息给您,如果您有需要,可以找当地公安或者法院提供协查函发到闲鱼平台,平台会全力配合。

记者:平台是依据什么把卖家信息提供给买家?

闲鱼客服 接线员:买家申请披露信息,需要承诺平台披露的信息仅用于通过法律程序寻求救济,如果买家拿到你的信息,存在信息泄露或者骚扰,可以通过“我的安全中心”进行举报。

小陈:程序必须要合法,你如果通过公安立案或者发起交易纠纷诉讼,法院也认可这个事情,立案立掉。我至少可以确定你是想跟我打官司的状态,你现在拿着我的信息找我私下和解也好或者怎么样也好,对于他的真实意图我还是比较担忧的。

按照小陈提供的号码,记者跟买家程先生进行了电话沟通,想听听他的看法。

买家 程先生:他骗我了,我现在有很多证据,我已经报警了,已经开始起诉了,我要走正规途径处理。

记者:为什么到8月14号才跟他说这个龟是公的呢?

买家 程先生:首先我有充足证据证明我这个龟就是他的,我也有充分证据证明这是公龟。至于我多长时间反馈这是公龟,我跟他协商,他不协商,至于我怎么知道、签不签收,我在法庭上会说。

记者:当时你跟平台要他的个人信息,是什么状态下要到这个信息?

买家 程先生:这个我也不方便告诉你,拱墅区的派出所已经联系我了,有什么情况我会跟公安局说的。

小陈:如果你通过派出所,我是诈骗确实立案了,或者法院这种公对公的形式,去获取我个人信息,我完全理解支持。包括现在闹成这样,他一开始不准备诉讼,现在为了证明自己或者怎么样,他必然也要去诉讼,平台要对我有个答复,因为这个涉及到公民个人信息。

小陈觉得,如果买家程先生要起诉自己,应该通过法院或者警方联系“闲鱼”平台,按照合法合理的流程调取自己的个人信息,而不是平台直接把他的个人信息提供给程先生。

对于此事,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松涛:首先平台要看当时的用户协议,关于买卖双方提供真实信息的时候,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如果平台注册协议里有明确规定的,卖家已经达到这个条件,平台把信息提供给卖家,那也是没问题的,如果平台没有这方面的授权,这个取决于平台自身的考虑,平台根据买家的申请,可以提供,也可以不提供,这个它可以自己决定,没有法律义务必须提供或者不能提供。

事后“闲鱼”方面给记者发来文字回复,其中提到“交易双方如涉及纠纷,需要通过警方介入、行政投诉或诉讼等场景下,需要申请披露卖家信息,需要买家向客服提交纠纷订单。平台人工客服会在核实纠纷订单后,由买家向平台发起信息披露申请,并签署承诺该信息不会用于其他用途的函件后,经过审核,方可获取相关信息。”

记者向小陈反馈了相关情况,他表示不认可“闲鱼”方面的解释,会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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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dogzhao
1 楼
大家都很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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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ihc
2 楼
咸鱼上估计一半以上卖家(二道三道贩子)都不是啥好鸟,以次充好,挂羊头卖狗肉的事情一天无数次了。同城面交现金交易,免得事后找平台。没几个买家会吃饱了为这点事报警的,卖家应该有猫腻刚好碰到个脑子一根筋的买家
云魔
3 楼
不管事什么理由 平台都不可以在没有司法机构强制令的情况下把注册用户信息公开,这是很严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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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sain
4 楼
卖家应该起诉平台。 至于乌龟的公母,法院要是管这事那才是浪费公共资源
媚眼瞟瞟
5 楼
找兽医做个变性手术很便宜的
大春哥
6 楼
以後國際體育比賽也可以運用這𠆤方法判別公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