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6月香港修例风波爆发以来,香港政界和舆论中不时传出要求“特赦”的呼声。如政务司前司长陈方安生、“新思维”政党主席狄志远、政党“民主思路”都曾有过“特赦”香港修例风波中被捕人士的提议。近日,在香港局势高度紧张且似乎有所转变之际,香港立法会前主席、民建联创党主席曾钰成也提出了类似的建议。 据悉,曾钰成向香港政府提出了两种“特赦”方案,一种是特赦罪行较轻的示威者,犯重罪则不能特赦;第二种是行政长官宣布特赦,但必须止暴,可以定下一个日期,期限后仍参与暴力活动的,将无法特赦。
那么,香港此刻是否需要一次“特赦”?
年轻人是香港反修例运动里的主力。(Reuters)
香港警方“止暴制乱”执法水平已有明显提高。(AP)
香港已有大量激进示威者犯有严重违法暴力行为。(Reuters)
持续5个多月的修例风波对香港造成了严重损失。(Reuters)
港府对“特赦”已有主张
香港《基本法》确实有对行政长官“特赦”的赋权。其第48条第12款规定,香港行使“赦免或减轻刑事犯罪的刑罚”。
香港政府及特首林郑月娥本人都曾就“特赦论”作出表态。如10月20日林郑表示,在《基本法》下,有条文表明特首可以对已判刑的个案行使赦免,以往亦会运用,例如对有健康问题的在囚人士减刑;但现时说什么都可能会释放错误讯息,误以为违法行为会被赦免。她还表示不能不追究违法和有证据的检控,但对在裁判后有判刑的人士,在不违反法治基础下,是有诚意研究可以提供额外支援,但详情不能透露。
11月5日港媒“香港电台”透露,香港政府内部曾考虑过引用《基本法》48条12款,将被捕的非法示威者特赦的可行性,但必须完成整个司法程序后才能进行,也不能事前表态,以免影响司法独立。
可见,港府对于“特赦”已有主张。不过,随时形势的继续变化,外界的诉求、建议依然不止,支持与反对两方各有各的考虑。对于“特赦”也确实需要进行慎重的分析与权衡。
支持与反对“特赦”的两种意见
“民主思路”政党提出,特赦可能有助于重建社会互信和凝聚民间共识。这种说法确有一定道理。反修例运动里的大部分参与者都是年轻人,也有相当比例示威者还是18岁以下的学生。他们心智不够成熟,热情冲动,可能受到诱导、欺骗,也更容易受到伤害。港府若能对他们有所赦免,示威者或许能够体谅到政府的诚意、对民意的尊重、对年轻人的责任。
在操作层面,暴力示威者、被捕者与登记者都数以千万计。作为一种法治失控局势下的群体犯罪行为,难以严格按照法律执行。在特点时间段对特定群体进行某种程度的特赦,则可能起到分化对方阵营、瓦解其斗志的效用。
近日,暴力示威者核心成员据守香港理工大学,将其变作“根据地”、“兵工厂”,香港警方包围该大学逮捕示威者的过程中,允许中学校长接回18岁以下学生并不予逮捕、仅作登记的做法,即体现了刚柔并济、双管齐下的思路,也被认为收到了一定效果,有众多18岁以下学生主动离开了理工大,消解了示威者的阵势。
但无论如何,暴力违法行为都不被法律允许,极端暴力行为更是必须得到严惩。只是在目前形势依然焦灼的情况下,“特赦”不失为一种“以退为进”的解决方案。当然,即使如此,也应当慎之又慎,严格限定“特赦”的范围,寻找合适的时机,避免被扩大化和起到消极作用。
香港社会反对“特赦”的声音颇为强硬。如资深律师汤家骅强调,不检控违法者违反法治精神,律政司拥有检控权,任何人包括特首都不能干涉。评论员陈云生则表示,虽然《基本法》列明特首可使用特赦权,但本次“修例风波”的被捕者人数是开埠以来最多的,一旦进行特赦,将后患无穷,并开了一个极坏先例;他日若再有其他风波,再来一次大规模冲击,特赦就成为挡箭牌,后果不堪设想。
“特赦”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示威者念兹在兹的所谓“缺一不可”的“五大诉求”。其中第3项诉求即是“必不追究反送中抗争者”。林郑在9月4日电视录相里已经对此有所回应称,“这些要求是法治社会所不能接受的。根据《基本法》,律政司的刑事检控决定,必须不受任何干涉,否则有违香港的法治精神。”此后她本人与港府在“特赦”问题上的表态基本与之一致。
由此可见,反对“特赦”的理由主要有三个,一是港府已有定论,现时“特赦”将动摇政府定力与威信、打击作为执法者的香港警队士气;二是有违法治精神,令已经遭受严重冲击的香港法治雪上加霜,而且这次冲击将来自港府;三是可能被视为对暴力违法行为的退让纵容,造成鼓励年轻人继续上街和违法犯罪的客观效果。
中央政府与香港政府都已形成“止暴制乱,恢复秩序”是香港当前最紧迫任务的共识。其中,“止暴制乱”与“恢复秩序”有先后之分,也各有侧重,可以说同等重要,不可偏废。香港正处于扭转持续5个多月的乱局的关键时刻,重建法治秩序与维护法治权威则任重道远。
“特赦”关系重大,是否需要行此一招,以及如果行此又当何时、如何“特赦”,都当慎重权衡、仔细斟酌。
中共高层重视修例风波 韩正被爆六次南下深圳
11月6日,韩正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会见林郑月娥。(新华社)
香港修例风波持续引发中共高层关注。中国领导人习近平上周在巴西出席金砖国家峰会时再次就香港局势发声,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张晓明取消赴港宣讲四中全会,中共港澳事务协调小组组长韩正赶赴深圳等一连串动作似乎有意所指。
香港《明报》11月21日发文称,习近平在金砖国家峰会闭门会晤环节致辞时,临时加插了一段有关香港局势的谈话,引起诸多猜测,由于之前张晓明取消了赴港计划,因此传出中央对港或有新部署,习近平的讲话似呼应了该传闻。不过,种种迹象显示,习近平在巴西谈港事,应不是预先安排,而是临时加插的有关内容。
此前,香港01引述北京消息称,张晓明取消赴港宣讲会,是因为北京对港最新乱局有重新部署,料稍后会有新招出台。
《明报》称,作为外访的最高领导人,在多边国际场合主动谈及“内部事务”,过往极为罕见,而且习近平在讲话10天前刚在上海见过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已就香港局势发表讲话,惟上周在巴西的讲话中,对香港持续发生的激进暴力抗争,定性为“三个严重”,即“严重践踏法治和社会秩序,严重破坏香港繁荣稳定,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将“止暴制乱、恢复秩序”从“最重要的任务”提升至“最紧迫的任务”,口吻更为严厉急迫。
此外,习近平14日刚刚讲完话,中国副总理韩正便于次日飞抵深圳,召开紧急会议讨论应对香港局势。韩正也曾于11月6日刚在北京见过林郑,并且在习近平11日离京出访时,韩正也已结束了在海南岛的4天视察,随后在主持召开长江经济带发展及生态环境相关会议之后回到北京。
报道分析指出,从韩正如此频繁地南来北往,习近平的涉港讲话恐非早有准备,而是临时加插。
另有关于韩正深圳开会的报道指,这是韩正近期第6次南下深圳。据已知信息,韩正在修例风波后第一次南下深圳是在6月14日左右,并与林郑商讨因修例引发的纷争。而6月30日,韩正第二次深圳坐镇,以最近距离和最快速度掌握有关香港信息。
韩正此次赴港,与会者中“包括6名政治局委员,都是副国级,包括公安部长、国安部长、统战部长等,其余还有12名省委等级别负责人”,从中共政治局25人的比例上,以及与香港局势相关人员来看,可谓高级别。
根据中共党媒《人民日报》报道,习近平称香港持续发生的激进暴力犯罪行为,中央坚定支持行政长官带领特区政府施政,以及坚定支持香港警方严正执法。
自2019年6月香港修例风波爆发以来,香港政界和舆论中不时传出要求“特赦”的呼声。如政务司前司长陈方安生、“新思维”政党主席狄志远、政党“民主思路”都曾有过“特赦”香港修例风波中被捕人士的提议。近日,在香港局势高度紧张且似乎有所转变之际,香港立法会前主席、民建联创党主席曾钰成也提出了类似的建议。 据悉,曾钰成向香港政府提出了两种“特赦”方案,一种是特赦罪行较轻的示威者,犯重罪则不能特赦;第二种是行政长官宣布特赦,但必须止暴,可以定下一个日期,期限后仍参与暴力活动的,将无法特赦。
那么,香港此刻是否需要一次“特赦”?
年轻人是香港反修例运动里的主力。(Reuters)
香港警方“止暴制乱”执法水平已有明显提高。(AP)
香港已有大量激进示威者犯有严重违法暴力行为。(Reuters)
持续5个多月的修例风波对香港造成了严重损失。(Reuters)
港府对“特赦”已有主张
香港《基本法》确实有对行政长官“特赦”的赋权。其第48条第12款规定,香港行使“赦免或减轻刑事犯罪的刑罚”。
香港政府及特首林郑月娥本人都曾就“特赦论”作出表态。如10月20日林郑表示,在《基本法》下,有条文表明特首可以对已判刑的个案行使赦免,以往亦会运用,例如对有健康问题的在囚人士减刑;但现时说什么都可能会释放错误讯息,误以为违法行为会被赦免。她还表示不能不追究违法和有证据的检控,但对在裁判后有判刑的人士,在不违反法治基础下,是有诚意研究可以提供额外支援,但详情不能透露。
11月5日港媒“香港电台”透露,香港政府内部曾考虑过引用《基本法》48条12款,将被捕的非法示威者特赦的可行性,但必须完成整个司法程序后才能进行,也不能事前表态,以免影响司法独立。
可见,港府对于“特赦”已有主张。不过,随时形势的继续变化,外界的诉求、建议依然不止,支持与反对两方各有各的考虑。对于“特赦”也确实需要进行慎重的分析与权衡。
支持与反对“特赦”的两种意见
“民主思路”政党提出,特赦可能有助于重建社会互信和凝聚民间共识。这种说法确有一定道理。反修例运动里的大部分参与者都是年轻人,也有相当比例示威者还是18岁以下的学生。他们心智不够成熟,热情冲动,可能受到诱导、欺骗,也更容易受到伤害。港府若能对他们有所赦免,示威者或许能够体谅到政府的诚意、对民意的尊重、对年轻人的责任。
在操作层面,暴力示威者、被捕者与登记者都数以千万计。作为一种法治失控局势下的群体犯罪行为,难以严格按照法律执行。在特点时间段对特定群体进行某种程度的特赦,则可能起到分化对方阵营、瓦解其斗志的效用。
近日,暴力示威者核心成员据守香港理工大学,将其变作“根据地”、“兵工厂”,香港警方包围该大学逮捕示威者的过程中,允许中学校长接回18岁以下学生并不予逮捕、仅作登记的做法,即体现了刚柔并济、双管齐下的思路,也被认为收到了一定效果,有众多18岁以下学生主动离开了理工大,消解了示威者的阵势。
但无论如何,暴力违法行为都不被法律允许,极端暴力行为更是必须得到严惩。只是在目前形势依然焦灼的情况下,“特赦”不失为一种“以退为进”的解决方案。当然,即使如此,也应当慎之又慎,严格限定“特赦”的范围,寻找合适的时机,避免被扩大化和起到消极作用。
香港社会反对“特赦”的声音颇为强硬。如资深律师汤家骅强调,不检控违法者违反法治精神,律政司拥有检控权,任何人包括特首都不能干涉。评论员陈云生则表示,虽然《基本法》列明特首可使用特赦权,但本次“修例风波”的被捕者人数是开埠以来最多的,一旦进行特赦,将后患无穷,并开了一个极坏先例;他日若再有其他风波,再来一次大规模冲击,特赦就成为挡箭牌,后果不堪设想。
“特赦”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示威者念兹在兹的所谓“缺一不可”的“五大诉求”。其中第3项诉求即是“必不追究反送中抗争者”。林郑在9月4日电视录相里已经对此有所回应称,“这些要求是法治社会所不能接受的。根据《基本法》,律政司的刑事检控决定,必须不受任何干涉,否则有违香港的法治精神。”此后她本人与港府在“特赦”问题上的表态基本与之一致。
由此可见,反对“特赦”的理由主要有三个,一是港府已有定论,现时“特赦”将动摇政府定力与威信、打击作为执法者的香港警队士气;二是有违法治精神,令已经遭受严重冲击的香港法治雪上加霜,而且这次冲击将来自港府;三是可能被视为对暴力违法行为的退让纵容,造成鼓励年轻人继续上街和违法犯罪的客观效果。
中央政府与香港政府都已形成“止暴制乱,恢复秩序”是香港当前最紧迫任务的共识。其中,“止暴制乱”与“恢复秩序”有先后之分,也各有侧重,可以说同等重要,不可偏废。香港正处于扭转持续5个多月的乱局的关键时刻,重建法治秩序与维护法治权威则任重道远。
“特赦”关系重大,是否需要行此一招,以及如果行此又当何时、如何“特赦”,都当慎重权衡、仔细斟酌。
中共高层重视修例风波 韩正被爆六次南下深圳
11月6日,韩正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会见林郑月娥。(新华社)
香港修例风波持续引发中共高层关注。中国领导人习近平上周在巴西出席金砖国家峰会时再次就香港局势发声,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张晓明取消赴港宣讲四中全会,中共港澳事务协调小组组长韩正赶赴深圳等一连串动作似乎有意所指。
香港《明报》11月21日发文称,习近平在金砖国家峰会闭门会晤环节致辞时,临时加插了一段有关香港局势的谈话,引起诸多猜测,由于之前张晓明取消了赴港计划,因此传出中央对港或有新部署,习近平的讲话似呼应了该传闻。不过,种种迹象显示,习近平在巴西谈港事,应不是预先安排,而是临时加插的有关内容。
此前,香港01引述北京消息称,张晓明取消赴港宣讲会,是因为北京对港最新乱局有重新部署,料稍后会有新招出台。
《明报》称,作为外访的最高领导人,在多边国际场合主动谈及“内部事务”,过往极为罕见,而且习近平在讲话10天前刚在上海见过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已就香港局势发表讲话,惟上周在巴西的讲话中,对香港持续发生的激进暴力抗争,定性为“三个严重”,即“严重践踏法治和社会秩序,严重破坏香港繁荣稳定,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将“止暴制乱、恢复秩序”从“最重要的任务”提升至“最紧迫的任务”,口吻更为严厉急迫。
此外,习近平14日刚刚讲完话,中国副总理韩正便于次日飞抵深圳,召开紧急会议讨论应对香港局势。韩正也曾于11月6日刚在北京见过林郑,并且在习近平11日离京出访时,韩正也已结束了在海南岛的4天视察,随后在主持召开长江经济带发展及生态环境相关会议之后回到北京。
报道分析指出,从韩正如此频繁地南来北往,习近平的涉港讲话恐非早有准备,而是临时加插。
另有关于韩正深圳开会的报道指,这是韩正近期第6次南下深圳。据已知信息,韩正在修例风波后第一次南下深圳是在6月14日左右,并与林郑商讨因修例引发的纷争。而6月30日,韩正第二次深圳坐镇,以最近距离和最快速度掌握有关香港信息。
韩正此次赴港,与会者中“包括6名政治局委员,都是副国级,包括公安部长、国安部长、统战部长等,其余还有12名省委等级别负责人”,从中共政治局25人的比例上,以及与香港局势相关人员来看,可谓高级别。
根据中共党媒《人民日报》报道,习近平称香港持续发生的激进暴力犯罪行为,中央坚定支持行政长官带领特区政府施政,以及坚定支持香港警方严正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