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者还在住院,打人者返校读书? 近日,海南省临高县发生一起性质十分恶劣的霸凌事件,一群女孩手脚并用,把一名女孩按在地上拳打脚踢,将其一脚踢下水沟后,又拉上来,揪着被打女孩头发进行殴打。期间,被打女孩不断哭泣并求饶,但仍被施暴者使用异物插入眼角,被逼迫下跪道歉并举起手机录制视频。被打者 13 岁,被非法拘禁 5 天,打人者都是未成年人。目前,被打者还在医院住院,家人称付不起高昂的医疗费,只能靠亲戚朋友的帮助。打人者已经返校正常上课。 据了解,被打者父母残疾,被打原因是对方看她不顺眼。打人者手段残忍,暴行令人发指,被打者眼睛受到不可逆的损伤。然而,这几个打人者却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最多,只是他们的监护人会被要求加强对打人者的监管。 法律是最后的底线,作恶必须受到惩罚。这些打人者不会被法律惩罚只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规定,14 周岁以下是完全无刑事责任行为者,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杀人放火都没事。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不断引起社会关注,校园霸凌事件不断在各地上演,每一次都引发热议。每一次都是受害者受伤很深,加害者因为年龄原因,不被法律惩罚,这种结果往往给受害者带来二次心理伤害。 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保护每一个未成年人,特别是保护那些受害者,而不应该 " 保护 " 那些加害者。每一次出事,加害者都能安然躲在后面,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应该保护霸凌者。 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孩子生长发育也有了很大提升,现在 14 周岁的孩子,可能比 30 年前的有些成年人还高。而且,信息社会,青少年接触各种信息的渠道不断加宽,其心理成熟年龄也在慢慢变小。14 岁,有些早熟的孩子生理和心理可能已经接近或者达到成年人的水平,但却因为法律的滞后,而不用负法律责任。如果这个漏洞被人利用的话,比如,有犯罪分子瞄准这个年龄群体,藏在背后,教唆、引诱这些人违法犯罪,出了事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将更加可怕。 因此,基于现实情况,希望未成年人保护法能有所改变,将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从 14 岁改到 12 岁,让 12 到 14 岁之间的未成年违法者,承担有限的刑事责任。这样,对这些违法的未成年人能起来一定的教育、震慑作用,也能更好地保护其他的未成年人,避免一些少年作恶者利用年龄漏洞无所顾忌地违法犯罪。 相关新闻: 海南13岁女孩遭校园霸凌:满14岁的违法未成年人被行政处分,校长免职 据临高县融媒体中心“今日临高”客户端,3月24日,临高县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通报内容如下: 近期,网传“临高县未成年人欺凌事件”引发公众关注。对此,我县立即组织县公安局、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与核实。 经查,涉事人员均为我县未成年人,其中当事人宋某与林某为某学校同班同学。宋某与林某因琐事发生口角,双方分别纠集多名未成年人于不同时间对对方实施殴打,期间双方都拍摄视频并上传到网上引发关注,公安机关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其中已满十四周岁的违法未成年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针对此次事件发现的学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县已启动问责调查程序,对严重失职失责的学校校长予以免职,其他相关人员责任处理结果后续将及时向社会通报。 经公安机关调查,网传“林某被非法拘禁5天”为不实消息。法医已对双方进行伤情鉴定。相关部门正在组织心理健康教育老师对涉事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使其尽早恢复正常生活和学习。 为防止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请广大网民不要传播相关视频图片,避免受害人受到二次伤害。
被打者还在住院,打人者返校读书?
近日,海南省临高县发生一起性质十分恶劣的霸凌事件,一群女孩手脚并用,把一名女孩按在地上拳打脚踢,将其一脚踢下水沟后,又拉上来,揪着被打女孩头发进行殴打。期间,被打女孩不断哭泣并求饶,但仍被施暴者使用异物插入眼角,被逼迫下跪道歉并举起手机录制视频。被打者 13 岁,被非法拘禁 5 天,打人者都是未成年人。目前,被打者还在医院住院,家人称付不起高昂的医疗费,只能靠亲戚朋友的帮助。打人者已经返校正常上课。
据了解,被打者父母残疾,被打原因是对方看她不顺眼。打人者手段残忍,暴行令人发指,被打者眼睛受到不可逆的损伤。然而,这几个打人者却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最多,只是他们的监护人会被要求加强对打人者的监管。
法律是最后的底线,作恶必须受到惩罚。这些打人者不会被法律惩罚只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规定,14 周岁以下是完全无刑事责任行为者,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杀人放火都没事。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不断引起社会关注,校园霸凌事件不断在各地上演,每一次都引发热议。每一次都是受害者受伤很深,加害者因为年龄原因,不被法律惩罚,这种结果往往给受害者带来二次心理伤害。
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保护每一个未成年人,特别是保护那些受害者,而不应该 " 保护 " 那些加害者。每一次出事,加害者都能安然躲在后面,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应该保护霸凌者。
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孩子生长发育也有了很大提升,现在 14 周岁的孩子,可能比 30 年前的有些成年人还高。而且,信息社会,青少年接触各种信息的渠道不断加宽,其心理成熟年龄也在慢慢变小。14 岁,有些早熟的孩子生理和心理可能已经接近或者达到成年人的水平,但却因为法律的滞后,而不用负法律责任。如果这个漏洞被人利用的话,比如,有犯罪分子瞄准这个年龄群体,藏在背后,教唆、引诱这些人违法犯罪,出了事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将更加可怕。
因此,基于现实情况,希望未成年人保护法能有所改变,将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从 14 岁改到 12 岁,让 12 到 14 岁之间的未成年违法者,承担有限的刑事责任。这样,对这些违法的未成年人能起来一定的教育、震慑作用,也能更好地保护其他的未成年人,避免一些少年作恶者利用年龄漏洞无所顾忌地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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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临高县融媒体中心“今日临高”客户端,3月24日,临高县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通报内容如下:
近期,网传“临高县未成年人欺凌事件”引发公众关注。对此,我县立即组织县公安局、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与核实。
经查,涉事人员均为我县未成年人,其中当事人宋某与林某为某学校同班同学。宋某与林某因琐事发生口角,双方分别纠集多名未成年人于不同时间对对方实施殴打,期间双方都拍摄视频并上传到网上引发关注,公安机关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其中已满十四周岁的违法未成年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针对此次事件发现的学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县已启动问责调查程序,对严重失职失责的学校校长予以免职,其他相关人员责任处理结果后续将及时向社会通报。
经公安机关调查,网传“林某被非法拘禁5天”为不实消息。法医已对双方进行伤情鉴定。相关部门正在组织心理健康教育老师对涉事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使其尽早恢复正常生活和学习。
为防止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请广大网民不要传播相关视频图片,避免受害人受到二次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