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记者质疑“睁眼说瞎话” 台湾高官当场发飙(图/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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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utiao
最新回复:2019年10月24日 17点13分 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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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报

面对愿意赴台自首的陈同佳,台当局“如临大敌”,几天内数次改口,一连串操作让岛内舆论也看不下去,纷纷提出质疑。

不过,当被媒体追问是否“政策大转弯”、“睁眼说瞎话”时,台当局“内政部长”徐国勇竟当场发飙,指着记者怒斥“讲话客气一点”。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10月24日,台当局“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临时加开会议,邀请“内政部”、陆委会和“法务部”做台湾与香港地区犯罪及追诉概况专案报告。

会议开始前,徐国勇接受媒体采访,《中国时报》记者质疑,台当局先前不愿让陈同佳来台湾,认为他应由香港司法侦办,是因为担心落入“一中陷阱”;如今却政策转弯,是否是赞同“一中框架”?

徐国勇回答:“你想太多”,又声称台湾“反对”“一国两制”。

记者追问,台当局是“前后政策大转弯”吗?徐国勇称,“政府立场前后一致”,又扬言把台湾框入“一中框架”是“不当意图”。

当记者质疑“事实明摆在眼前,政府态度前后不一,请‘部长’不要睁眼说瞎话好吗?”准备离开的徐国勇当场发飙,停下脚步转过身来用手指着记者:“讲话客气一点!”“不要问‘部长’什么睁眼说瞎话。”

徐国勇怒指记者  图源:中国时报

台下的民进党籍“立委”李俊俋、余天见状也纷纷帮腔,质问记者“你是哪个报的?”“记者水准不要这么差。”国民党“立委”黄昭顺则帮忙解围,认为媒体有采访自由。

当天被记者问到发飙的不止徐国勇,还有台湾陆委会主委陈明通。面对管浩鸣(劝陈同佳自首的香港牧师)对陈同佳成为“政治筹码”的担忧,陈明通说:“我劝管牧师少讲两句话……如果有心要让陈同佳来台受审,请你少说两句话。”

陈明通  东森新闻截图

在台当局的操弄下,已于23日获释,并表明愿意赴台自首的陈同佳目前仍未能进入台湾。

近一周来,台当局百般推脱责任,一会儿呼吁港府继续羁押,一会儿声称陈同佳不符自首要件,只能算是投案。台当局“移民署”还在系统上将陈同佳注记为“不核发登机证”。但他若搭乘非台籍航空公司班机来台,或以非正式渠道来台,陈同佳因具通缉犯身份,入境时将会被逮捕。

22日,台湾陆委会又突然改口,声称将派员赴香港押解陈同佳来台受审。

面对台当局模糊焦点、试图“跨境执法”的无理要求,港府23日凌晨发文严词拒绝,指责台当局将事情复杂化”,且“无权派员来港”。

同一天,台当局又否认曾拒绝陈同佳入境,而是禁止他网签,必须临柜(现场)申请,并非限制其入境。

不过,台湾《旺报》24日称,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香港)柜台自2017年7月1日起,已经停止受理香港永久居民申请赴台出入境证,目前只能网上申请,该处工作人员表示,陈同佳案比较复杂,要“请示长官”才能回复。报道直批台“内政部”自打脸。

24日下午,台湾“中央社”又称,陈明通表示,已经通过港府通知嫌犯陈同佳,窗口已经建立好了,要投案就跟窗口联络,“欢迎他来投案”。

d
daniexu
1 楼
你给我讲话客气点,不然把你全家弄死,信不信。
b
bombe
2 楼
这下台湾冥主党政府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只能选择当泼皮无赖了。
d
dawang1977
3 楼
这样当官。。。智商在哪里
错错错错错
4 楼
套用唐湘龙的一句话“知耻近乎勇,不知耻近乎徐国勇”。 这么容易动怒,听说还是律师啊,这情商不怎么高啊。
铁箭
5 楼
所以今日的台湾不如30年前的台湾,追求民主的下场
a
alright
6 楼
感觉台湾当官的,官威不小嘛。
陷疯稻谷
7 楼
台湾最可悲的还不是这些杂碎政客,而是那些被洗脑的所谓乡民觉青,超顽固超弱智的,台湾没有希望了,就剩武统一条路,土共如果没种就直接垮台
搞清弄明
8 楼
习大大多干五年。解决掉台湾问题。
司马怒
9 楼
真鸡巴脑残! 批他一份签证,在机场等抓捕不就行了吗? 去香港领人?领个屁!他现在是自由人,香港警方根本无权拘留他,你去香港领根毛。
c
cahaya
10 楼
这样当官。。。智商在哪里
面包的包
11 楼
有道理,台湾有死刑,作为一个杀人分尸2命的凶手,在飞机中途就拉开紧急出舱门,整个飞机上的人一起来一个空中飘移,一起飞向天堂,带走所有港独蟑螂和台独,那是为中共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港独也就失去了继续游行的合理性。 好好,支持!
y
yzm1110
12 楼
言论自由呢。这领导的气势跟老川学的吧
热血青年2
13 楼
对啊, 人家是闭眼说瞎话.
A
Aeer
14 楼
这恰恰说明台湾记者的专业性和公正性。在中共,记者和问题都是实现安排好的。狗官照着稿子念就行了。弱智得很。
y
ypt
15 楼
声称陈同佳不符自首要件,只能算是投案。 请教大侠:两者有何区别?
未归游子1
16 楼
呵呵,民进党人本来就是一些社会流氓和骗子。
l
lvy
17 楼
不配被我评价。 一群炮灰
南朝人
18 楼
如果去香港押人到台湾确实不符合法律,首先台湾没有到其他地区执法的权利,其次陈同佳在香港属于没有犯罪的人,香港也没有理由帮台湾羁押此人,原因很简单,没有引渡条例。中国去海外抓贪官也只能是先劝或者通过一些引渡条款让当地警方协助。如果中国警方去其他地区随便抓人估计全世界舆论都要炸锅了,现在除了美国谁敢干这事?在中国就算跨省办案都必须通过当地警方配合。所以台湾现在如果要审陈同佳只有两个选择,要么让他自己去台湾,一落地台湾就可以执法逮捕,要么就是跟香港把引渡条例签了,然后香港就可以配合台湾把陈同佳羁押。
N
Nelsonman
19 楼
騙子島的政客不是整天説' 新聞自由 '嗎?鷄巴三小靠北
阿帕奇13
20 楼
颇有王副总理的霸气!
b
boey
21 楼
其实陈现在应该委托专业律师就去台湾投案一事做司法协商。每日开记者会。哈哈哈民进党就热闹了
b
boey
22 楼
台湾香港印度条例?累了?广州和深圳要签引渡条约?
b
boey
23 楼
自首和投案要看的唯一就是犯罪有无被发现。发现投案没有自首
等于三
24 楼
没有立案,没有锁定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属于自首。如果你被通缉的情况下属于投案。)
不是吧
25 楼
学法的会武术,阿共也挡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