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南宁,李女士反映称其刚进的货物放在店铺门前被俩大妈拉走,货物包括10斤牛腩、4斤魔芋等,价值300多元。报警后,警方称店铺外面属于公共场合,大妈可能当垃圾捡拾了,其行为不构成盗窃,没办法处理。小区物管表示,将加大排查力度,争取将拿走货物的大妈找到。
南宁因为两个大妈的事情,让人议论纷纷,但是南宁警方人员的一番话,更是让人无法认同。
当时两个60岁大妈把一个店主放在门外的东西,搬上一个小推车拿走了,这些东西包括10斤的牛腩,4斤魔芋等货物,价值300多元,是店主店铺需要用到的食材。
可是南宁警方的一番话,就更让人惊讶了,“店铺外面属于公共场合,对方可能当成垃圾拾了,其行为不构成盗窃,无法处理。”
这样一个说法出来,让众人完全接受不了。首先,这应该属于不正当获利,不正当获利,难道不属于违法行为吗?怎么就无法处理了,就算不属于盗窃,但是这也是违法的,这不是事实吗?
其次她们捡东西的时候,难道都看一下里面的东西是什么,就开始捡了吗?明知道里面装是那么新鲜的食材,那里又没有垃圾桶,会当成垃圾丢吗?可能吗?
最后,那两个人抬着东西走的时候急匆匆的。这种状态,她们像是捡垃圾的样子吗?明明就是想早点离开,好回去分赃。
南宁警方这一番话也是遭到了众人的疯狂怒怼,他们对南宁警方的做法,觉得这也太新奇了,还有这个说法。
他们表示,“晚上开车去南宁,找几个兄弟好发财。车不都停在公共场合吗?是不是单警官被调到南宁了?”
看的出来,网友们对他们是冷嘲热讽。对他们的说法,那是一点也不认同。
刚开始还不知道单警官是谁,我还特意去查了一下,没想到也是人才中的人才呀。
单警官的事情是这样的,当时的公车程师傅在按规定行车,可是突然间有一辆小车,迎面撞向公车,因为司机酒驾,撞到了公车,造成小车司机死亡。
单警官就说,“要是提前两秒,本能地给他避让一下,就不会造成这个严重后果了。”司机程师傅就需要承担30%的责任。单警官的意思是每个司机都要有预知事故的能力,这是基本要求,没预知到就是你的责任。
这就真的有点离谱了,自己规规矩矩开车,并且是因为别人酒驾撞过来的,又不是自己撞到别人的,还要自己提前规避,这算什么道理?难道开车还要有预知的能力吗?
南宁警方的说法和这个单警官的说法,可真是有异曲同工之妙,把责任都很巧妙地转移了。
在公共场合就不属于盗窃,难道别人可以随便在街上的公共场合随意拿东西吗?拿走之后还是合法的吗?这样的话,要警方干什么?
既然他们都无法保障民众的财产安全,那么要他们干什么,难道这是小事,所以他们就不管了吗?
反正南宁警方的这种说法,简直就是无稽之谈。公共场合的东西丢了,却无法处理,真是太可笑了。
别人以后到了南宁,也可以这样拿东西了,反正南宁官方人员都这么说了,就不要有什么忌讳了。要是他们敢反驳,就拿出当初他们说这个话怼他们。
南宁作为广西的首府,但是这些官方人员说的话,真是让人无法认同,他们的业务水平,难道就是这个样子吗?真是让人寒心。
近日,广西南宁,李女士反映称其刚进的货物放在店铺门前被俩大妈拉走,货物包括10斤牛腩、4斤魔芋等,价值300多元。报警后,警方称店铺外面属于公共场合,大妈可能当垃圾捡拾了,其行为不构成盗窃,没办法处理。小区物管表示,将加大排查力度,争取将拿走货物的大妈找到。
南宁因为两个大妈的事情,让人议论纷纷,但是南宁警方人员的一番话,更是让人无法认同。
当时两个60岁大妈把一个店主放在门外的东西,搬上一个小推车拿走了,这些东西包括10斤的牛腩,4斤魔芋等货物,价值300多元,是店主店铺需要用到的食材。
可是南宁警方的一番话,就更让人惊讶了,“店铺外面属于公共场合,对方可能当成垃圾拾了,其行为不构成盗窃,无法处理。”
这样一个说法出来,让众人完全接受不了。首先,这应该属于不正当获利,不正当获利,难道不属于违法行为吗?怎么就无法处理了,就算不属于盗窃,但是这也是违法的,这不是事实吗?
其次她们捡东西的时候,难道都看一下里面的东西是什么,就开始捡了吗?明知道里面装是那么新鲜的食材,那里又没有垃圾桶,会当成垃圾丢吗?可能吗?
最后,那两个人抬着东西走的时候急匆匆的。这种状态,她们像是捡垃圾的样子吗?明明就是想早点离开,好回去分赃。
南宁警方这一番话也是遭到了众人的疯狂怒怼,他们对南宁警方的做法,觉得这也太新奇了,还有这个说法。
他们表示,“晚上开车去南宁,找几个兄弟好发财。车不都停在公共场合吗?是不是单警官被调到南宁了?”
看的出来,网友们对他们是冷嘲热讽。对他们的说法,那是一点也不认同。
刚开始还不知道单警官是谁,我还特意去查了一下,没想到也是人才中的人才呀。
单警官的事情是这样的,当时的公车程师傅在按规定行车,可是突然间有一辆小车,迎面撞向公车,因为司机酒驾,撞到了公车,造成小车司机死亡。
单警官就说,“要是提前两秒,本能地给他避让一下,就不会造成这个严重后果了。”司机程师傅就需要承担30%的责任。单警官的意思是每个司机都要有预知事故的能力,这是基本要求,没预知到就是你的责任。
这就真的有点离谱了,自己规规矩矩开车,并且是因为别人酒驾撞过来的,又不是自己撞到别人的,还要自己提前规避,这算什么道理?难道开车还要有预知的能力吗?
南宁警方的说法和这个单警官的说法,可真是有异曲同工之妙,把责任都很巧妙地转移了。
在公共场合就不属于盗窃,难道别人可以随便在街上的公共场合随意拿东西吗?拿走之后还是合法的吗?这样的话,要警方干什么?
既然他们都无法保障民众的财产安全,那么要他们干什么,难道这是小事,所以他们就不管了吗?
反正南宁警方的这种说法,简直就是无稽之谈。公共场合的东西丢了,却无法处理,真是太可笑了。
别人以后到了南宁,也可以这样拿东西了,反正南宁官方人员都这么说了,就不要有什么忌讳了。要是他们敢反驳,就拿出当初他们说这个话怼他们。
南宁作为广西的首府,但是这些官方人员说的话,真是让人无法认同,他们的业务水平,难道就是这个样子吗?真是让人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