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曝陈同佳出狱前首次受访:对不起香港人(图/视)

今日头条
Toutiao
最新回复:2019年10月23日 12点15分 PT
  返回列表
91588 阅读
70 评论
环球网

香港《头条日报》23日报道称,触发香港特区政府修订《逃犯条例》的“陈同佳案”当事人陈同佳将于今日(23日)9时在西贡壁屋监狱刑满出狱。陈同佳出狱前曾首次接受媒体访问,谈及内心感受。

报道称,陈同佳日前通过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接受香港《东周刊》访问时表示,他对自己案件为社会造成影响感到抱歉,“对不起香港人。希望香港可尽快回复平静。我一时冲动做错事,十分后悔”,期望年轻人不要行错路,珍惜前途。他同时向被其杀害的女友潘晓颖的父母道歉。一直跟进事件的管浩鸣表示,五月探望陈同佳时已得知其有自首倾向,陈不抗拒自首,但担心台港差异。

香港《头条日报》报道截图

《头条日报》称,因陈同佳事件牵动的“反修例”及一系列暴力冲突至今仍未平息。陈同佳通过管浩鸣受访时,首次向社会致歉,表明“对不起香港人。希望香港可尽快回复平静。我一时冲动做错事,十分后悔”,期望年轻人不要行错路,珍惜前途。他同时向潘晓颖的父母道歉“我做咗无法弥补的错事,我已经知错,愿意去台湾赎罪,希望潘生潘太可以俾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据《头条日报》报道,管浩鸣接受《东周刊》访问时称,自己在五月开始探望陈同佳,当时陈已经释出向台湾自首的意愿,但表明担心刑期,以及在台湾坐监的情况,并忧虑语言不通。陈同佳还对他表明自己曾与家人商讨赴台。

管浩鸣表示,自己六月曾与陈同佳父亲联络,其父亦支持自首,“将心比心,如果自己仔女被杀害,相信都会想为他们讨回公道”,管浩鸣与陈父二人七月曾赴台了解情况,台湾当地亦有律师协助事件。

直至九月,陈同佳对赴台情况有更深入了解后,正式向管浩鸣提出考虑清楚,决定赴台自首,其后更决定亲自去信林郑月娥,表明希望港府帮助其到台湾投案。管浩鸣说,陈同佳表明愿意自首时内心平静,看得出是真心悔改。管浩鸣还透露,陈同佳在狱中已经领洗。陈同佳本欲出狱后第一时间赴台,因为他自己的案件已经令香港时局纷乱,他也担心自己成为“全民公敌”,不知道如何面对香港人,更恐惧有人会对他及家人不利。

据港媒此前报道,陈同佳将于今日9时在西贡壁屋监狱刑满出狱,并将发表简短声明。

港府拒绝台当局派人赴港押解陈同佳回台

触发香港特区政府修订《逃犯条例》的案件系去年发生在台湾的“陈同佳案”。案件当事人陈同佳将在今天(23日)出狱。台陆委会22日声称已向香港特区政府致信,称希望派人员赴港押解陈到台湾,还称希望特区政府协助。 特区政府23日凌晨声明表示,对这一要求完全不能接受。

另外,就台当局特区所声称的陈同佳愿赴台自首一事“有政治图谋”的说法,特区政府在声明中表示强烈反对。

综合台湾“中时电子报”、香港“无线新闻”等多家媒体报道,台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10月22日在记者会上声称已于下午通过既有渠道致函、致电特区政府,透露台方将派员赴香港押解陈同佳回台湾受审,要求香港特区政府进行协助一事。

台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开记者会声称台方人员拟赴港押解陈同佳。(港媒截图)

对此,香港特区政府23日凌晨0时25分发声明回应。↓

全文如下↓

特区政府发出以下声明:

对于台湾政府十月二十二日表示希望派员来港,将出狱后的台湾杀人案陈姓疑犯押解到台湾,特区政府认为这等于跨境执法,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辖权,完全不能接受。

台湾执法当局在香港没有执法权。陈姓疑犯是台湾通缉犯,今次是自愿到台湾自首。他出狱后是自由人,特区政府无权对他施加任何强制措施。他可在自己选择的人的陪同下赴台,台方在他抵埗后可将他拘捕。 台方若愿意处理陈的自首,应立即取消对陈的入境管制,才不会令通缉令自相矛盾。既然陈自愿自首,何来逃亡灭证之嫌?

杀人案发生在台湾,死者尸体、主要证人、证物及相关证据都在台湾。台湾对本土杀人罪行绝对有司法管辖权。陈既然自首,台方应先接收他,然后主动对他讯问、搜证、起诉。在港方的证物方面,除了陈自愿带往台湾的证物外,其他证物,港方会在法律容许下尽量配合台方请求,根据程序处理。

对于台方提出以司法协助来处理陈案,特区政府认为只属借口,与自愿自首无关。过往台方也与其他未有司法协助的地方处理过相类似个案。陈今次自愿自首,又是台方的通缉人士,可以完全在司法协助以外处理。港方提供协助,是基于陈的要求,也必须在台方尊重港方的法律及制度下进行。

对于台方强调港方可以处理陈姓疑犯的案件,我们并不同意。 特区政府多次重申,香港律政司已就台湾杀人案充分及全面地考虑了警方的调查及全部所得证据,在香港只有足够证据控告陈姓疑犯清洗黑钱罪,没有足够证据控告他其他罪行,包括企图谋杀或所谓“蓄意计划杀人罪”。任意要求检察机关在没有充分证据和法律基础的情况下提出起诉,既不负责任,也不符合秉行公义的原则。特区政府这个立场清晰,并始终如一。

过去一年多,港方多次表明乐意向台提供合法可行协助,以便台方调查台湾杀人案。我们更在今年三月正式向台方提出派代表团到台磋商杀人案的协作安排,但不获正面回应。对台方至今仍然坚持香港无意受理,这不反映事实,特区政府对此表示失望。

特区政府强烈反对台方妄指陈姓疑犯自愿自首有政治图谋。由始至终,特区政府皆尽力为受害者伸张正义,也认为陈姓疑犯今次顿悟,决定自愿到台,可令公义得以彰显。特区政府相信若台方真心秉持公义,应务实处理,不要将事情复杂化,案件希望可以有所进展。

2019年10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0时25分

陈同佳与女友潘晓颖都系香港籍,其涉嫌于去年2月在台湾杀害潘晓颖,后逃回香港。因台湾、香港两地没有“引渡协议”,香港方面无法就陈涉嫌在台湾杀人一事进行检控,仅能就其在香港所涉的“洗黑钱”相关罪名判刑。

因涉嫌在逃回香港后使用潘晓颖的提款卡盗提财务,并取走其相机和手机,陈同佳在香港被控两项盗窃罪和一项处理赃物罪,并于今年4月12日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承认四项处理犯罪得益罪。同月29日,香港高等法院判处其监禁29个月。经减刑,陈同佳将于10月23日刑满释放。

据港媒日前报道,陈同佳最快10月23日将刑满出狱,其已向香港特区政府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致信,称愿赴台湾自首,但台当局20日却表态拒绝陈同佳入境。

陈同佳资料图(港媒截图)

此次台陆委会22日又声称已向特区政府致信,要求其协助台方赴港人员确认疑犯身份,并协助将其带回台湾,有台媒分析称,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22日晚间的回应相当于拒绝了台陆委会的要求。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22日晚上8时11分发布声明表示,陈因“洗黑钱案”被关押,23日刑满释放,香港方面没有法律依据将他任意继续拘留。

律政司声明表示,已对案件谨慎和全面地考虑警方的调查及所得的证据,香港只有足够证据控告嫌疑人涉“洗黑钱”相关罪名,并没有足够证据就其他罪行在香港法院对他提出刑事检控。 “任何人在香港因干犯罪行服刑完毕后均会获释,政府并没有法律依据可以将释囚任意继续拘留。”

茄子辣椒西红柿
1 楼
对不起香港人?最对不起的是受害者及受害者的父母,这种人生观扭曲的货就该直接人道毁灭
狗狗的主人
2 楼
好像杀的女朋友还怀孕了是吧?操,日杂港狗的代表,民主的象征
s
ssbbss
3 楼
贼眉鼠眼的,有女的跟他已经不容易了。命。
一支梅
4 楼
民进党TMD跟陈水扁一样不知廉耻
叫兽
5 楼
既然成为了公众人物,能不能拜托把鼻孔边的痦子给点了,花不了多少钱的。不要占媒体版面还膈应人啊。。。
印象P
6 楼
奇葩啊 法律丝毫不能惩戒犯罪 而要自己主动投案才能伸张正义 这个世界比以前乱多了
淑女
7 楼
要么打砸抢烧,要么杀人,还能再扭曲一点吗?
干干
8 楼
c
cokoni
9 楼
哪里对不起了,你就是蟑螂之一而已,都是一类,没什么对不起。
日操湾湾
10 楼
赶快自首,把牢底坐穿。下辈子投胎做好人。
s
sunnysky
11 楼
他是港乱的一个触发点。没有他也会照样乱。美国CIA早在准备乱港了。否则,条例撤了,怎么还在乱呢?
九级真人
12 楼
陈同佳现在一心归共,五毛要全体热烈鼓掌拥抱献花。
m
mrweida
13 楼
: 台湾警方因该留有胎儿的dna,等他投案之后一验便知他是否说谎,如果确实不是他的,只能说他也是遇人不淑,碰上了奇葩女友。等子弹再飞一会儿。
独钓老翁
14 楼
台湾的外交格局真的是太井蛙了,只会用这种小动作,去宣示其伪中华民国对香港的治权,有什么用呢? 大概还不如吴钊燮喊几声“大葛格”有用呢。 呵呵。
f
freedomyin
15 楼
这话说得还算有诚意,比那帮蒙面的暴乱兔崽子强
C
ColdFire
16 楼
呵呵估计收拾够呛吧
、榴蓮
17 楼
香港台湾都不想要这个烫手山芋 就由大陸派黑警来港要人吧
e
emun5pqeu
18 楼
联系方式:【QQ/微信:122- 033- 486】 专办国外各大学(★毕业证,★成绩单全套)。可制作国外“所有顶尖大学的毕业证文凭”,包括★Offer,★在读证明,★学生卡;★真实可查学历认证,★真实可查归国人员证明,★真实可查留信认证等 联系方式:【QQ/微信:122- 033- 486】
倚天屠畜
19 楼
至少三观比那些暴徒正些!好好去自首,自己做的事自己承担后果!
D
DonaldTramp
20 楼
知错的话,欢迎你去大陆自首。既然中华民国政府无法贯彻台湾岛的法治,就由共和国政府来吧。
o
onlyou
21 楼
交给大陆吧
D
DILLIGAF
22 楼
还不自我了断!
m
myoyster
23 楼
林鄭跟小菜比, 差太遠了,就是要逼出這封信坐實港府不作爲不合作故意繞道炮製送中條例出賣港人司法獨立矮化臺灣
q
qwerty168
24 楼
比五毛幸运,五毛连法庭都还没上就直接被党委暴政枪毙。剩下的无毛把牢底坐穿。
m
mrp
25 楼
尖嘴猴腮,正品港灿
加国多宝
26 楼
现在这个事很好处理,把当初的引渡条例拿出来通过了。台就可以来港接人了。
1
123hahaha
27 楼
从今天开始,一个杀人犯可以在香港街头自由行走了,只能希望他再几个暴徒,这样就可以由香港法院进行审判了
28 楼
长的就是十足的狗屎样。最好的路就是--自杀以谢天下。
j
jiaming
29 楼
香港是全世界犯罪的天堂。杀人都可以逍遥法外,台湾也是,杀人犯都可以马上出狱。
f
foxinfant
30 楼
被轮子洗脑的傻逼典型~
D
DonaldTramp
31 楼
什么被轮子洗脑,那明显就是个独运轮
我已潜水很多年
32 楼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没准儿香港废青还会把这个人当成偶像来跪拜呢!
g
gc7sdu
33 楼
民进党真的是吃屎的!
c
caopqcao
34 楼
这狗逼就该凌迟!
c
caopqcao
35 楼
傻逼,老共会把这个狗杂碎喂狗的
m
maddogs
36 楼
一个杀人犯 泯灭人性 但却正好测出香港废青智商上限 世事无常 造化弄人
顽童在线
37 楼
看不懂香港法律了,杀人了居然按洗黑钱给抓了,然后还放了。 谁能给解释一下。
那样的年代
38 楼
这啥法律
我叫有趣
39 楼
香港属地法,不在香港杀人香港管不了
杏儿
40 楼
我靠 这面相 果然不同凡响
杏儿
41 楼
你的脑子已经给年美爹当坐垫坐的压扁了
M
Monalisa
42 楼
這個人還想到台灣自首,要求重新做人的機會?香港林鄭政府應該直接丟包到中國,效忠送中條例的精神才是啊!
M
Monalisa
43 楼
香港林鄭無種執法又沒有智慧解決政治僵局,現在又被台灣政府反將一軍,騎虎難下,習維尼除了搖頭嘆息,加派黨媒虛應收尾,看來這個殺人凶手只好到日本請教如何切腹才能了卻罪惡!
怪叔叔的大发现
44 楼
港人的大英雄出狱了!让我们港人建起连农墙,拉起人链欢迎英雄归来!鼓掌,鼓掌!
m
melbguy
45 楼
杀人,这么快出狱了
b
bwolf
46 楼
能洗黑钱,也不是一般人啊,怪不得
M
Monalisa
47 楼
他是因為無法在香港面對被害者父母及所有香港人,才想要到台灣監獄躲一陣子。最公正的處罰就是讓他留在香港當自由人,一輩子都面對所有人的指責與不屑!
都市行者
48 楼
对不起!我杀了个人。再见!
K
Kfcburger
49 楼
面相这真准,看这逼眼神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b
boey
50 楼
:境外犯罪当然破坏香港形象。怎么能说对得起香港人呢。人这是从大了讲。不要太狭隘了。
橘子汁儿
51 楼
杀完人出狱了?接下来要参选吗?
天临
52 楼
台湾要到香港来抓人?恶心大陆?台湾的意思,香港是台湾的领土?
m
mumuchenzha0
53 楼
杀人偿命
W
Wrongturn
54 楼
杀了人这才多久啊,这就出狱了?
k
kanijiya
55 楼
长得跟个鸡巴似的,那女的为什么会跟他,眼瞎了吗
c
cranberry
56 楼
凭什么取得社会和人们的原谅
c
cranberry
57 楼
人如其名,真TM臭
H
Haha_uk
58 楼
在台湾杀的人,按目前香港目前法律,杀人罪要在所属地定夺哪怕杀的是香港人(这就是为什么说自首也好,遣送也好,要他回台湾受审). 当时在港被收监是因为这人渣杀了人逃回香港后,盗刷已死女友的信用卡,才被抓,以这个盗刷的名头关了1年.
严寒酷暑
59 楼
狗屁玩意 民主就是杀人不偿命么
s
shing
60 楼
如果中央和台灣一同派員到香港提犯,你估港府會交給誰,手續應先交中央,再由中央轉交台灣. 如果中央和台灣一同派員到香港提犯,你估港府會交給誰,手續應先交中央,再由中央轉交台灣. 如果中央和台灣一同派員到香港提犯,你估港府會交給誰,手續應先交中央,再由中央轉交台灣.
q
qwerty168
61 楼
中央要林鄭3月下台?四中全會背後的關鍵和香港的結局〈蕭若元:蕭氏新聞台〉2019-10-23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aUv4vyIe0Q
福贵家人
62 楼
你不是对不起香港人,你是对不起台湾人好不好?
n
nikon
63 楼
杀人犯都来支持港乱分子了,都他妈是些什么渣子!
d
dibowei2008
64 楼
有人考虑过受害者家属的感受吗?
z
zxcdfz
65 楼
共产党在这里搅混水 麻痹的香港要和台湾签订引渡协议 平才可以罪平暴 共产党跑过来非要和香港签订什么引渡协议???? 傻逼包子也不想想抓捕香港书商,抓捕肖建国,偷偷摸摸修改宪法,自己干的倒行逆施非法违法乱纪的事情,和香港签什么引渡协议???? 夹私货,根本不在乎香港是否是法制社会 混乱香港,无耻共产党作孽中国
怪叔叔的大发现
66 楼
现在全世界都知道港人支持你杀戮,合来对不起?你是港人的偶像!
不明智
67 楼
陈同佳需要一个律师,而不是一个牧师 !!! 这是一桩法律案件, 不是一起宗教事件 ! 这个管牧师是怎么跟陈交流的不得而知。 从陈对媒体的简短发言可以看出他一方面想领罪求受害者家属原谅, 一方面想重新做人。 作为一个法律案件, 陈需要一个律师对他讲明去台湾自首和选择留在香港的后果, 因为他一杀二(孕妇), 去台湾面临的可能是死刑或者终生监禁, 没有他期望的再给他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 当他明白这样的后果的时候, 他还会要求去台湾自首? 留在香港, 则遭受良心的谴责和痛苦, 但身体是自由的。 等着看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吧。
l
love_cary
68 楼
因为香港和台湾没有引渡条例~~所以这个案件是不是教我们以后杀人就要去台湾~~然后马上回香港?
路人丙
69 楼
既然香港人犯法香港政府不管,我觉得这个政府也没必要存在了
g
givetome
70 楼
有人考虑过受害者家属的感受吗?M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