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李医生遇害的帖子在医生圈里大量转发,但可悲的是也仅限于医疗圈,一个普通医生的死,不能换来什么,“自嗨”的只是兔死狐悲的同道们,与他人无关。像这样的恶性伤医事件,在我从业十几年来,从未间断过。从哈医大当年轰动一时的研究生被杀、到疫情前后杨文医生被杀、陶勇医生被伤……,每年有多少伤医事件,我们不得而知,因为偶尔掀起波澜的几起,也很快消失在滚滚的浪潮中,这些年,唯一的改变,是北京很多医院开始加强了安保和安检的功能,但实际上,起到的作用,也微乎其微,许多时候,安保,也只是形同虚设,因为,保安没有执法权利。而我们的根本问题,在于政策以及政策的制定者们,是他们从未在乎过医务工作者的生命安全。
说到底,伤医事件都是刑事案件,可是和医疗有关,就总是要被另类化,执法部门也好、行政职能部门也好、管理部门也好,他们统统都以和稀泥为本。为了避免舆情、为了避开敏感话题、为了不引起所谓的公愤和不必要的麻烦,总是以医院赔点钱、医生扣点钱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遇到刑事案件,只要不出人命,让医生吃点亏、让患者不闹事,就是最终解决问题的办法。
有没有管理部门把医院当做一个公共场所?我们不需要什么特殊照顾,我们只是一个普普通通为大众服务的公共区域。我们需要的是合理、安全的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我们仅仅希望依法处理扰乱秩序的人。
作为一个法制国家,依法办事是基本原则。我们每个公民都享有个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权利,在医疗机构,扰乱秩序,带来伤害的不仅仅是医务人员,同样还有其他患者。我没有看见过,谁会胆敢在政务大厅闹事、也没有人在银行闹事,同样,伤医事件几乎不会在部队医院出现,是因为什么?是因为人们在这些地方没有不满?是因为他们把为人民服务的理念落到了实处?是因为人们不敢吧!砍刀,只会砍向手无寸铁的弱者!
作为急诊医生,我时常面对很多激烈场面,被失去理智的患者家属辱骂,不能说是家常便饭,也并不罕见。而我们似乎已经习惯于这种状况,并不“往心里去”。我曾经因为夜间急诊拒绝给一个姑娘验孕而被打110报案(急诊有很严格的分级诊疗制度,而现在很多医疗资源都被浪费,仅仅为了避免投诉),以至于警察来处理事情,耽误后续患者就诊;也因为跟一个心绞痛患者说她需要去做冠脉造影,而被她女儿摔了诊室血压计,扬长而去,理由是我吓到她妈;当然,被等候半小时的患者问候八辈祖宗以及骂医院、再到骂共产党也不是一次两次。在老急诊楼,我们的分诊台是全封闭的,因为那里的台子被砸过好多次。作为急诊科大夫,我们每每自嘲是见惯大场面的人,我们要有一颗强大的心脏,和超强的自我修复能力。我有时候开玩笑和同事说,我们不需要门口煞有介事的保安,我们只要有一位穿制服的人民警察驻守在分诊台,就可以杜绝99%无理闹事。
我为李医生的死感到愤慨和惋惜,他的死一点价值都没有,他的死只会给他的家人带来无尽的痛苦和悲伤,而其他所有人都不会有任何改变。当我们的管理制度不变,这样的事情永远也不可能杜绝,李医生不是第一个,李医生当然不是最后一个。当社会对于疾病、健康、死亡,对于医疗资源的有限和不平等性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当主流媒体、管理部门被一帮非医疗专业人士把持,以取悦大众、博取眼球为目的的宣传、引导和改革,最后牺牲的就只能是这个行业里最普通、最弱势、最底层的医务工作者,他们没有为自己发声的权利、他们更没有反抗制度的能力,默默承受超负荷的工作强度、和劳动价值不匹配的劳动收入以及所有莫须有的污名。他们常常被一些专家污名为看病难、看病贵的根源,而一帮小大夫,岂能有这样大的权力和这样的大影响。要知道,在这个行业里,制定政策、掌握资源、决定医保报销比例、报销范围的,绝不是每日坐在诊室给人看病的人。
今早,李医生遇害的帖子在医生圈里大量转发,但可悲的是也仅限于医疗圈,一个普通医生的死,不能换来什么,“自嗨”的只是兔死狐悲的同道们,与他人无关。像这样的恶性伤医事件,在我从业十几年来,从未间断过。从哈医大当年轰动一时的研究生被杀、到疫情前后杨文医生被杀、陶勇医生被伤……,每年有多少伤医事件,我们不得而知,因为偶尔掀起波澜的几起,也很快消失在滚滚的浪潮中,这些年,唯一的改变,是北京很多医院开始加强了安保和安检的功能,但实际上,起到的作用,也微乎其微,许多时候,安保,也只是形同虚设,因为,保安没有执法权利。而我们的根本问题,在于政策以及政策的制定者们,是他们从未在乎过医务工作者的生命安全。
说到底,伤医事件都是刑事案件,可是和医疗有关,就总是要被另类化,执法部门也好、行政职能部门也好、管理部门也好,他们统统都以和稀泥为本。为了避免舆情、为了避开敏感话题、为了不引起所谓的公愤和不必要的麻烦,总是以医院赔点钱、医生扣点钱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遇到刑事案件,只要不出人命,让医生吃点亏、让患者不闹事,就是最终解决问题的办法。
有没有管理部门把医院当做一个公共场所?我们不需要什么特殊照顾,我们只是一个普普通通为大众服务的公共区域。我们需要的是合理、安全的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我们仅仅希望依法处理扰乱秩序的人。
作为一个法制国家,依法办事是基本原则。我们每个公民都享有个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权利,在医疗机构,扰乱秩序,带来伤害的不仅仅是医务人员,同样还有其他患者。我没有看见过,谁会胆敢在政务大厅闹事、也没有人在银行闹事,同样,伤医事件几乎不会在部队医院出现,是因为什么?是因为人们在这些地方没有不满?是因为他们把为人民服务的理念落到了实处?是因为人们不敢吧!砍刀,只会砍向手无寸铁的弱者!
作为急诊医生,我时常面对很多激烈场面,被失去理智的患者家属辱骂,不能说是家常便饭,也并不罕见。而我们似乎已经习惯于这种状况,并不“往心里去”。我曾经因为夜间急诊拒绝给一个姑娘验孕而被打110报案(急诊有很严格的分级诊疗制度,而现在很多医疗资源都被浪费,仅仅为了避免投诉),以至于警察来处理事情,耽误后续患者就诊;也因为跟一个心绞痛患者说她需要去做冠脉造影,而被她女儿摔了诊室血压计,扬长而去,理由是我吓到她妈;当然,被等候半小时的患者问候八辈祖宗以及骂医院、再到骂共产党也不是一次两次。在老急诊楼,我们的分诊台是全封闭的,因为那里的台子被砸过好多次。作为急诊科大夫,我们每每自嘲是见惯大场面的人,我们要有一颗强大的心脏,和超强的自我修复能力。我有时候开玩笑和同事说,我们不需要门口煞有介事的保安,我们只要有一位穿制服的人民警察驻守在分诊台,就可以杜绝99%无理闹事。
我为李医生的死感到愤慨和惋惜,他的死一点价值都没有,他的死只会给他的家人带来无尽的痛苦和悲伤,而其他所有人都不会有任何改变。当我们的管理制度不变,这样的事情永远也不可能杜绝,李医生不是第一个,李医生当然不是最后一个。当社会对于疾病、健康、死亡,对于医疗资源的有限和不平等性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当主流媒体、管理部门被一帮非医疗专业人士把持,以取悦大众、博取眼球为目的的宣传、引导和改革,最后牺牲的就只能是这个行业里最普通、最弱势、最底层的医务工作者,他们没有为自己发声的权利、他们更没有反抗制度的能力,默默承受超负荷的工作强度、和劳动价值不匹配的劳动收入以及所有莫须有的污名。他们常常被一些专家污名为看病难、看病贵的根源,而一帮小大夫,岂能有这样大的权力和这样的大影响。要知道,在这个行业里,制定政策、掌握资源、决定医保报销比例、报销范围的,绝不是每日坐在诊室给人看病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