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往业主车上撒尿被全程录像 物业经理:解决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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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2024年8月13日 22点3分 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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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

8月12日,湖北武汉,有网友发布一段车载监控视频,称在洪山区的光谷正荣府小区,“保安上班期间故意尿业主车”。

视频中,身着保安服的男子在夜色中冲着车子小便,车辆报警闪灯后转了一定的角度继续,马路上有留下的一滩液体。

8月13日上午,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到光谷正荣府的物业,其工作人员和保安主管称,“我们这边都不清楚这个事情……您直接去找这个发言人”。

当日下午,记者联系到视频中的车主张先生。他透露,自己是小区的租户,已经入住一个多月了,8月8日晚10点半左右,他把车子停在岗亭旁,当晚12点左右他打算去给车子充电时,通过车子的哨兵检测模式看见了这段监控,事发时间为8月8日晚11点23分。“我能明显看到他是一边走一边尿,并且是对着我(的车),而且有那个故意行为……在我那个车灯闪灯之后,他应该是吓着了就接着往下尿了。”

张先生告诉记者,因为看见那人身穿保安服,于是他决定找物业解决,但与其保安主管及经理多次协商未果。“物业经理跟我说解决不了,该报警的报警,他们不负责,他们只负责配合,就是那个人该找谁找谁。”

8月13日下午3点半左右,潇湘晨报记者尝试联系小区所在的九峰街道办事处核实求证,其值班室工作人员建议记者联系公共管理办公室了解相关情况。随后,记者三次致电九峰街道办事处公共管理办公室,未接通。

据小政视频8月13日下午两点发布的视频,九峰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此事回应到,“我们已经发现了这个事情了,也已经向相关的社区去了解了一下相关情况”。

8月13日,据车主张先生向潇湘晨报记者描述,涉事保安仍然在小区工作,“我昨天和前天去小卖部买东西的时候碰到那个保安了。”

他透露,事情发酵后,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提出愿意赔偿500元,“但我还没有答应,表示要考虑一下。”

g
granddad
1 楼
太恶劣了!这种傻逼应该罚款后开除……
黑米
2 楼
印度裔保安。
J
Jau
3 楼
现在电动汽车都是带哨兵功能的汽车,,,
元非
4 楼
  其实,这个事件与前面的“杭州外卖员事件”可以联系起来说。   根据下面段落中引用的“第一财经报道”对事件起因的报道,可以把事件原委简化为“外卖员走绿化带踩到(文中还非常善解人意的有文字说明是“不小心踩到”的)围栏,物业保安看到”围栏歪了”,文中没有确认“围栏歪了”与这位外卖员“不小心踩到”是否有因果关系,更没有探究围栏的“恢复成本”,接着,保安为了确保外卖员交付200元“罚款”(本质上是对“围栏歪了”的赔偿)拔下外卖员的电动车钥匙(实质上是扣押电动车),之后有了外卖员的“下跪”行为。   我把外卖员的下跪行为理解为是为了免除200元的罚款。   ▼引用内容:据第一财经报道﹐这件事情的起因﹐是因为一位骑手送外卖的时候﹐因为河边没有道路到目的地﹐于是﹐这位外卖员就把车停下来从绿化带中过去﹐但是他出来的时候﹐不小心踩到了围栏﹐物业看到围栏歪了﹐就将其电动车钥匙拔下﹐并表示要罚款200元。由于外卖员手上还有订单﹐所以非常着急﹐所以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他就下跪了。▲   在这里出现了规则问题:物业保安有没有责任与权力对于他看到的损害物业财产行为索取赔偿;无论任何原因,如果对方拒绝赔偿,保安的正确作法是什么?   我认为物业保安有责任与权力对他看到的损害物业财产行为提出索赔;如果索赔遭到拒绝,他的正确作法是报警由拥有政府司法权力的警方介入,而不是对对方采取强制行动。   在这里,物业方是不是报警就涉及到了对政府警力的运用,其背后是政府行政成本问题:警方出警与纠纷标的物价值之间的规则。   一般而言,只要有报警,警方就应当出警,但是,当警方资源紧张时,警方就会根据报警描述的事件轻重缓急程度作出“是否出警”“是否优先出警”“到达排位”的安排。   当警方或者司法系统的资源紧张到一定程度,就会形成美国的“零元购”现象。这个现象的本质是政府认为“司法打击小于一定金额的财产犯罪行为,对于政府而言得不偿失,不如豁免,转移为社会共同承担成本”。   事实上,即使是报警处理,根据现有的法律,警方也没有权力对此类涉及双方财产纠纷的事件做出经济处分决定──罚款,警方只能扮演防止事态恶性扩大的调解角色,如果损害方拒绝赔付,索赔方唯一的正确方式就是向法院起诉。   显然,对于小额财产损害,索赔方走司法路径的综合成本远远的大于索赔价值,因此,事件到了这个地步,绝大部分情况下都是索赔方放弃索赔。   就这个“杭州外卖员事件”而言,上述分析同样适用。只是事件最后发展成了“我穷我有理”,当这类现象逐渐累积,成为中国社会的显规则之后,类似美国的“黑命贵”社会现象,中国现在有“穷有理”社会现象。  
陆仁嘉
5 楼
解决不了?没收作案工具不就解决了?!呵呵
G
Grove676
6 楼
有个故事,文革时期苏州有一早餐店老头往豆浆里撒尿,结果抓起来,给毙了。罪名大概是:“反革命破坏生产罪”,“不杀不足以平民愤”😜那时候的早餐店都是集体企业,不像现在都是个体户。
y
yorkgrass
7 楼
这不态度挺好的吗?该报警报警啊?为什么让物业处理保安的事情?财产安全本来就是保安的责任,保安本身玩忽职守那应该报警。你总不能丢了东西找园林吧?
未知星球
8 楼
中国的有些低级地方政府真是痞子油滑的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