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女孩穿丁字裤 强奸犯被判无罪 这不是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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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2019年12月5日 15点17分 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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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点她言

在爱尔兰,一名17岁的女孩以强奸罪指控一名27岁的男子。被告拒绝认罪。他说,“我们是两厢情愿的。” 他还把她的抗争解释成欲迎还拒。

于是案件的走向变为判断女孩到底是“自愿的”还是“非自愿的”。

这时,被告的辩护律师(女性)突然拿出一条内裤:“你必须看看她的着装啊,你看她穿的什么,她穿着一条有蕾丝前襟的丁字裤!”

就因为女孩穿了条“丁字裤”,就认为女孩是同意发生性关系。

虽然控方在辩护时特别提醒陪审团,“女孩当时很清楚的表示她不同意。她说她以前从未进行过性行为。”但陪审团认为,女孩当时穿的衣服带有性暗示的因素在,所以认为他们之间发生的只是女孩和男友的正常行为。

最后,在由4名女性和8名男性组成的陪审团商议了90分钟后,这名27岁的男子被判无罪释放......

没有人提出异议。

而这位律师,也是一名女性。

被告的辩护律师伊丽莎白·奥康奈尔

“丁字裤不会强奸,是强奸犯起了欲念才会强奸!”

判决传出后,终于有人无法忍受了。

图片来自ins@sinrosephotography

很多人拿着内裤走上街头,呼吁对性侵案的审判方式进行修改。

游行里也不乏男性

随后,爱尔兰的女网友们在网上掀起了一场“内裤运动”,他们在推特上发布自己内衣的照片,呼吁结束“在法庭上责怪受害者”。

各种蕾丝内裤

“这并不能代表我就是一个发情的碧池!”

还有人打上了:“这不是同意”(#ThisIsNotConsent)

“我相信她”(# ibelieve her)等等标签。

她们写道:

以后我是不是要在我的丁字裤上写句话:

我穿了丁字裤也不代表我同意跟你发生关系?

“伊丽莎白· 奥康奈尔,我为你感到羞耻……女人可以自由地穿任何,她们喜欢的内衣,

即使是性感的……也许你“嫉妒”,是因为你从来不敢…”

强奸犯强奸的是人,不是衣服。

你们告诉我,到底穿哪种内裤才能保护好自己,才能不被当成自愿被强奸的把柄?

很快,抗议的声势从案件的审判地科克郡蔓延到了都柏林,利默里克,贝尔法斯特…

面对民众的怒火,爱尔兰总理表示,政府必须对这起案件中对待受害者的方式进行调查。

“毫无疑问,我们永远都不应该去责怪受害者,没有人希望被强奸。受害者穿了什么,案发地点在哪里,她们是否清醒,都与强奸的发生无关。”

没错,无论女孩穿什么,都不能成为你犯罪的理由!!

一个为强奸脱罪的理由清单:

1、因为我喝酒了,身体不受控制,所以我无罪;

2、因为我表示过忏悔,所以我无罪。

3、女孩没穿对衣服,是他们不检点自己。

4、因为我是个老人。

5、因为我来自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家庭。

“受害者有罪”是巨大的羞辱

案件无独有偶,今年早些时候,两名北爱尔兰橄榄球运动员被控在家庭聚会上强奸一名19岁的女性。

在审理过程中,这个女子遭性侵的细节,被来来回回盘问了8天,她的内裤在法庭上不断被传阅。

被告一直在嘴硬,称这是双方自愿的。

辩护律师高举女子的内裤,问她:

“你如果不同意,为什么没有尖叫?”

女孩愣了……

法庭最终认定双方是出于自愿发生的关系。

难以被定罪的强奸罪

从性骚扰到性侵,报案率很低,而从立案到取证和判决,也困难重重。

在很多国家都仍然如此。

三年前,意大利一名遭强奸指控的男子被判无罪,理由同样是受害者在出事时没有尖叫。

去年7月,意大利最高法院裁定,在强奸受害者饮酒或吸毒的情况下,嫌犯可以从轻发落。

四年前,瑞典法院宣判一名27岁男子强奸一名13岁女孩的罪名不成立,因为受害者长得不像13岁,“发育太好”,男子“不可能”知道她的年龄。

在美国,一个团伙强迫数百名儿童发生性行为,其后,她们又被医护人员贴上“做出错误选择的坏女孩”标签——因为这种态度,导致了她们随后多年在精神上受到创伤。

还有17年自杀的台湾年轻作家林奕含,她曾勇敢地站出来控告诱奸她的老师。

结果差点害自己被告上法庭。

因为该老师的妻子,试图以通奸罪指控她勾引自己的丈夫,破坏他们的家庭……

大家还记得去年的出租车事件吗?

“你很漂亮”

出租车抵达目的地,身着一字肩上装的女乘客付钱后,出租车司机突然伸出“咸猪手”,在女乘客衣服胸前拉了一把...

因为女孩穿了件露肩装,就引发了被揩油的事情。

还有21岁美女空姐,乘坐滴滴后被杀案

一个20多岁的女子,在最美的年纪遭遇此种不幸,她的父亲,堂堂七尺男儿

在镜头面前哭得像个孩子一样,一条生命的失去,一个家庭的悲痛,不都是那个可恶的司机造成的吗?

但偏偏,有人站出来指责这位空姐:“半夜还打车,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人!” 甚至还有人在qq群里扬言被强奸杀害是活该

到底是心里有多扭曲才会发出这样恶毒的言论?

不指责加害者,反而在受害者身上找原因?

事实证明强奸和穿什么样衣服,穿的多少真的没什么关系,

有些人兽欲来了,穿的袄子都会给你扯了,不要再为他们开脱。

被性侵当时,你正穿的是什么?

美国的堪萨斯大学和比利时的摩伦贝克曾经相继举办过一场名为“what were you wearing",“当时你穿的什么”的展览。

展厅里陈列的,是18位无辜女性,在被性侵时穿着的衣服。

而这其中大多数受害者的穿着,都是我们平日里再常见不过的,任何女性都会穿的衣服。

简单的体恤,裤子,裙子...

每件衣服的旁边,还都记录着受害人回忆起来的当时的场景。

“被性侵之后我几天都没去上班,当我终于鼓起勇气告诉我老板这一切的时候,

她却问我当时穿的什么。

我说牛仔裤和体恤啊!你去打篮球穿什么??

我接着破门而出再也没回去”。

"穿的泳衣。

我们整天都在河上划船,也真的很开心。

当我回到帐篷准备换衣服的时候,他们闯进来了”。

“白体恤和黑色篮球裤。

我总是这么穿,打完联赛之后再普通不过的穿着。

我这么信任他,我妈妈也对他如此信任的......”

“我只记得当时我很困惑,我只想赶快离开我哥哥的房间,回屋里看动画片”。

“我跑步回家的路上碰到了那个男人,跑步能穿什么呢,就是运动服啊。

他一直骚扰我,说我看起来很诱人,我想尽办法逃跑但终究没能躲过”。

甚至有人提供了三套服装...

她被人性侵过三次,每次的穿着都是截然不同的....

承办人之一的Kennes表示,最让他们难过的是那些孩子都没能逃过这恶心的一切,甚至给她们留下了一辈子的阴影。

“一条裙子。

几个月后,我妈妈还站在我衣橱前抱怨,为什么我再也不穿裙子了。

那年我只有6岁”。

“我们还收到了一件上面印着小马驹的儿童衬衫,

看起来就让人觉得心痛”。

而活动的创办,也是受到了一位叫Mary Simmerling的诗人的同名诗歌的启发。

“那天我穿了什么?就是这样:

白色的体恤,棉的,短袖的,领口包裹着脖子。

我把它塞进了牛仔裤里,牛仔裤在膝盖以上,我继着腰带。

我还穿了白色的bra和内裤,不过不是一套的。

我穿了球鞋,打网球的人会穿的那种,

画上唇彩,带着银色的耳环。

这就是我的穿着,

那一天,那一晚。

1987年7月的第四天。

你可能会好奇,为什么我记得所有的一切,甚至是每一个细节,

这有什么用吗?

那一晚我被强奸了。

但是对那些质疑我的人来说,我不知道什么样的答案和细节对你们来说是有说服力的,

我们真的能通过改变服装,来彻底杜绝强奸和性侵吗?事情真的就这么简单就好了。

其实我也记得那天晚上,强奸我的人穿的是什么衣服,

但是啊,却从来没有人过问过这个”。

承办人之一的Kennes女士觉得,受害人不仅要承担被性侵后的痛苦和恐惧,更是还要面对那些残忍而又无端的指责。

“对受害者的指责,仍然是性侵案件中的一个大问题,

受害者甚至被认为要对自己的言行举止,穿着打扮负责,这些都是诱发性侵的因素之一”。

你的穿着打扮,长相,甚至只是回家晚了,都会被有些人解读为被性侵的诱因。

这种说法看起来很荒唐,但是对受害者的影响却真的不容小觑。

根据Kennes的调查,在比利时全国只有10%的被性侵女性敢报案,而最后却又只有十分之一的人能被定罪。

“而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之一,就是那些站在背后,指责受害人的,有血有肉的男人女人甚至是孩子们。

我们的社会根本没有空间提供给受害人说出她们的经历,

这实在是太荒谬了”。

来看了这个展览的人,都觉得自己有了良多感触。

“我很心痛那个6岁的,再也不敢穿裙子了的女孩儿,

让我想起来我家里五岁的弟弟了”。

“看着这些展品,一股凉意冲进我的身体。

我希望所有人都能看到这个展览,让大家知道丢人的不是被性侵的人,而是犯罪的人。

正是因为那些错误的态度,让受害者心里和生理都备受煎熬,

她们不愿不敢发声维权,这一切才不断发生”。

“一个人提供了三套完全不同的衣服,三段难以磨灭的痛苦。

这根本不是因为受害者决定穿什么和去哪里才酿成的悲剧啊!”

Kennes也正是希望通过这个展览能让大家知道,

只有一个人要为性侵和强奸负责,那就是施暴者,性侵的受害人是无罪的,更不是该受到指责的对象。

许多自爆被性侵的案例里,受害者被说成“骚”、“不要脸”、“你这么丑怎么可能强奸你”等等,从不鲜见。

“一见短袖子 ,立刻想到白胳膊 ,立刻想到全裸体, 立刻想到生殖器 ,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杂交 ,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国人的想象惟在这一层能够如此跃进”

鲁迅曾经说出的这句话,放在当今社会,竟也如此适用。

女孩有错吗?

你什么错都没有,却要小心整个世界,

只因为,你是一个女孩子。

侵害,从未停止,只是已经发生,或者即将发生。

比如,那种这种构不成任何罪名的“眼神猥亵”,你瞪回去,他们变本加厉暗爽得更起劲甚至妄图开黄腔;

你沉默,他们当作默许恨不得盯穿了吃了你....

因为一条内裤判决无罪,那不是法律,那是笑话。

醒醒吧!别再说什么“你穿的那么少,一定很骚吧!”这样的话,想想都觉得恶心。

如果你还是这样认为的话,那就想想自己的朋友,母亲,妻子,女儿...

做个人吧!

钢琴上的猫
1 楼
生活是美好的,同时也是丑陋的
c
ciment2015
2 楼
这不是强奸,这是民主自由,这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j
junkerus
3 楼
是穿了一条丁字裤 还是只穿了一条丁字裤? 要是后者,我觉得判的没毛病
注册成功后
4 楼
怪不得维密不办了,估计是怕有人直接上台干翻模特,而且还判不了罪
e
edison2k3
5 楼
民主丁字裤可以随便上
e
entang1egeogeo
6 楼
左逼的思路真是清奇,过两天估计穿短裤就不算强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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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fangshibai
7 楼
你该吃药了傻逼!
r
roach
8 楼
田园女权小编
g
givetome
9 楼
由4名女性和8名男性组成的陪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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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btard74
10 楼
看来女权在左逼阵营里属于食物链底端。绿绿,变性人,强奸犯都可以欺负女权。
n
number100
11 楼
震精 这个和戴套不算强奸同理
s
steelak47
12 楼
荒唐的民主自由。
为跟贴而注册
13 楼
当年意大利判决女穿牛仔裤不算强奸
老兄您真逗
14 楼
民主的法律就是这样的,你要了民主就得服。
b
biggen
15 楼
小编的裤裤真多
k
kevund
16 楼
不是丁字裤惹的祸 是前车之鉴惹的
v
vesucks
17 楼
爱尔兰是保守宗教势力占上风的国家,所以没啥荒谬的。
j
jolly11
18 楼
踩的两位,请天天只穿丁字裤逛黑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