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中国官方批香港高院 拉响港法姓党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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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2019年11月19日 13点44分 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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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

图为香港终审法院 网络照片

作者: 小山

香港高院星期一判决特区政府推出的禁蒙面法有违香港小宪法即基本法。此一判决引发北京中央政府愤怒。中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出面严正批评,国务院港澳办公室也提出谴责,中国外交部今天再次告知中国政府坚决支持香港特区政府,均被认为向香港司法施压。香港法律专家担心,香港司法将被扯向中国内地地方司法机构水平,失去独立而听从党与政府号令。 据bbc今天报道指出,香港示威:法工委港澳办抨击香港高院《禁蒙面法》“违宪”裁决,被指向香港司法机关施压。

香港政府10月初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又称“紧急法”)的授权制定《禁止蒙面规例》(又称“禁蒙面法”),希望阻止示威者蒙面抗议,压止暴力示威。但法例推行以来,依然不断出现大规模蒙面示威。香港高等法院周一(11月18日)颁下书面判词,指香港政府引用“紧急法”推行“禁蒙面法”是“违宪”,并指“禁蒙面法”限制“超出合理所需”。香港警方随即宣布暂停执行有关法例。法院星期三(11月20日)会继续审理,再决定后续安排,目前法庭方面未列明“禁蒙面法”会否完全被撤销。

该报道称,这个判决触发中国中央政府的猛烈抨击。中国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杨光周二表示,香港高院判决是“公然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威和法律赋予行政长官的管治权力,将产生严重负面社会政治影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表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判断和决定”。

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周二会见传媒时表示,尊重中央政府相干部门对案件表达严重关注,但案件尚在进行中,她不宜解释和评论,但强调当日港府推行“禁蒙面法”是认为是有清晰法律基础。

报道称,香港民主派认为,中央机关的说法是向香港司法机关施压,而法工委的说法,是直接把香港司法机关,拉至与中国大陆一样的水平,即是“党大于法”,北京这样做只会把香港人愈推愈远。

报道引据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林云浩和周家明颁下的判辞认为,在“危害公安”的情况下,行政长官援引“紧急法”订立规例的做法,令“紧急法”涵盖的范畴极阔,授予行会的权力极之完整,但实施的条件极不明确和主观,立法会从中的控制能力不稳,不符《基本法》的立法和行政宪制秩序。

法官接纳政府一方观点,认为条例和维持社会秩序的目的有合理扣连,能有效阻止蒙面示威者因“壮胆”而犯法,但“禁蒙面法”中指,在未经批准的集结、以及按《公安条例》合法举行的集会中禁止蒙面,均超乎立法目的所需,不符合相称性。

法官提到,不获批准的集会有可能和平收场,政府不能因为暴力示威者全都蒙面,就断定蒙面的人都是暴力示威者;因此相关示威中蒙面的规定,直接干预市民的私隐权、言论自由和平集会的权利,同时属于违宪。

“禁蒙面法”授权香港警察可以要求市民除下口罩,拒绝也属犯法,法庭认为此条文“不符合相称性标准”,并指出英国警员只能在特定公众安全风险下这样做,反映条文赋予的警权已超越维护法纪的比例。

但判辞表明,政府以“紧急情况”援引“紧急法”立法的情况,法庭不作任何裁定。

报道称,香港保安局和律政司以法律程序未完,表示不便评论。特首林郑月娥称明白人大法工委及港澳办关注案件后续发展。她表示,当天政府是认为有足够法律基础去推行法例,过去多年来政府也时常受到法律挑战,每次都尊重法庭裁决,但法庭将于20日处理案件后续,案件仍在司法程序故不会评论。

据报道说,有份提出司法复核的法律界立法会议员郭荣铿回应指,法工委的说法令人担心,指从来未见过法工委直接批评法庭判决,形容声明指法庭无权就一条本地法例去裁定是否“违宪”,是很“夸张”的说法,并无基础,如果法庭真的无权裁决有无违反《基本法》,全部要由法工委裁定,会变成香港司法的“末日”。

报道引述香港民主派立法会议员朱凯廸在社交媒体表示,司法复核是普通法制度的重要组成,体现了《基本法》作为小宪法对政府行为具约束力,行政当局不能制定违反《基本法》的法例。朱凯迪称,“中国是没有公民违宪审查权的国家,宪法条文只中看不中用。现在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这种讲法,变相是要取消香港的违宪审查制度,将香港司法机构拉至与中国一样的水平,即党大于法,”他说,“北京尚有许多对香港的整容计划,相信会陆续推出,将香港人愈推愈远。”

根据香港《基本法》第158条和159条,香港《基本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均是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大常委会是“授权”香港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自行解释《基本法》关于特区“自治范围内的条款”,有需要时可请人大常委会解释法例条款,简称“释法”,这个条文一直在香港备受争议,认为这影响香港的司法独立。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认为“紧急法”在香港主权移交前已经审视,认为符合《基本法》,他个人对法庭裁决感到惊讶,希望特区政府考虑向终审法院上诉厘清问题。被问到人大常委会会否就“紧急法”释法,谭耀宗认为,“释法”是人大常委会经法律赋予的权力,但要小心谨慎,若终审法院矫正不到问题后,才由人大常委会释法并不理想,认为人大常委会早些提出意见是较稳妥做法。

香港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则估计,人大法工委的意思是人大对法律有最终解释权,香港法院获授权解释和处理法律,但有需要时可提请人大作解释。他说,目前是香港的敏感时刻,不宜“释法”,否则对局势影响很大,认为应最快由终审法院审理。

香港示威:法工委港澳办抨击香港高院《禁蒙面法》“违宪”裁决 被指向香港司法机关施压

香港政府10月初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又称“紧急法”)的授权制定《禁止蒙面规例》(又称“禁蒙面法”),希望阻止示威者蒙面抗议,压止暴力示威。但法例推行以来,依然不断出现大规模蒙面示威。香港高等法院周一(11月18日)颁下书面判词,指香港政府引用“紧急法”推行“禁蒙面法”是“违宪”,并指“禁蒙面法”限制“超出合理所需”。香港警方随即宣布暂停执行有关法例。法院星期三(11月20日)会继续审理,再决定后续安排,目前法庭方面未列明“禁蒙面法”会否完全被撤销。

这个判决触发中国中央政府的猛烈抨击。中国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杨光周二表示,香港高院判决是“公然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威和法律赋予行政长官的管治权力,将产生严重负面社会政治影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表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判断和决定”。

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周二会见传媒时表示,尊重中央政府相干部门对案件表达严重关注,但案件尚在进行中,她不宜解释和评论,但强调当日港府推行“禁蒙面法”是认为是有清晰法律基础。

香港民主派认为,中央机关的说法是向香港司法机关施压,而法工委的说法,是直接把香港司法机关,拉至与中国大陆一样的水平,即是“党大于法”,北京这样做只会把香港人愈推愈远。

港澳办和法工委的说法

中国官媒新华社19日早上转载了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和港澳办杨光的发言。

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表示,有关判决令全国人大一些代表强烈不满,对此表示严重关切。他说,《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判断和决定,任何其他机关都无权作出判断和决定。

他指出,在1997年2月23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作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六十条处理香港原有法律的决定》,已经将《紧急情况规例条例》采用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

“因此,该条例是符合香港基本法的。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庭有关判决的内容严重削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应有的管治权,不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规定。我们正在研究一些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声明说。

港澳办发言人杨光同样指出,香港现行的《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经过1997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确认符合基本法,并采纳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这表明该条例的全部规定都符合基本法。

他认为该规例实施以来对止暴制乱“发挥了积极作用”,高等法院判决公然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威和法律赋予行政长官的管治权力,将产生严重负面社会政治影响,将密切关注此案的后续发展,希望香港政府和司法机关严格依照基本法履行职责,共同承担止暴制乱、恢复秩序的责任。

法官的说法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林云浩和周家明颁下的判辞认为,在“危害公安”的情况下,行政长官援引“紧急法”订立规例的做法,令“紧急法”涵盖的范畴极阔,授予行会的权力极之完整,但实施的条件极不明确和主观,立法会从中的控制能力不稳,不符《基本法》的立法和行政宪制秩序。

法官接纳政府一方观点,认为条例和维持社会秩序的目的有合理扣连,能有效阻止蒙面示威者因“壮胆”而犯法,但“禁蒙面法”中指,在未经批准的集结、以及按《公安条例》合法举行的集会中禁止蒙面,均超乎立法目的所需,不符合相称性。

法官提到,不获批准的集会有可能和平收场,政府不能因为暴力示威者全都蒙面,就断定蒙面的人都是暴力示威者;因此相关示威中蒙面的规定,直接干预市民的私隐权、言论自由和平集会的权利,同时属于违宪。

“禁蒙面法”授权香港警察可以要求市民除下口罩,拒绝也属犯法,法庭认为此条文“不符合相称性标准”,并指出英国警员只能在特定公众安全风险下这样做,反映条文赋予的警权已超越维护法纪的比例。

但判辞表明,政府以“紧急情况”援引“紧急法”立法的情况,法庭不作任何裁定。

各方回应香港保安局和律政司以法律程序未完,表示不便评论。

特首林郑月娥称明白人大法工委及港澳办关注案件后续发展。她表示,当天政府是认为有足够法律基础去推行法例,过去多年来政府也时常受到法律挑战,每次都尊重法庭裁决,但法庭将于20日处理案件后续,案件仍在司法程序故不会评论。

有份提出司法复核的法律界立法会议员郭荣铿回应指,法工委的说法令人担心,指从来未见过法工委直接批评法庭判决,形容声明指法庭无权就一条本地法例去裁定是否“违宪”,是很“夸张”的说法,并无基础,如果法庭真的无权裁决有无违反《基本法》,全部要由法工委裁定,会变成香港司法的“末日”。

香港民主派立法会议员朱凯廸在社交媒体表示,司法复核是普通法制度的重要组成,体现了《基本法》作为小宪法对政府行为具约束力,行政当局不能制定违反《基本法》的法例。

“中国是没有公民违宪审查权的国家,宪法条文只中看不中用。现在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这种讲法,变相是要取消香港的违宪审查制度,将香港司法机构拉至与中国一样的水平,即党大于法,”他说,“北京尚有许多对香港的整容计划,相信会陆续推出,将香港人愈推愈远。”

根据香港《基本法》第158条和159条,香港《基本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均是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大常委会是“授权”香港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自行解释《基本法》关于特区“自治范围内的条款”,有需要时可请人大常委会解释法例条款——简称“释法”,这个条文一直在香港备受争议,认为这影响香港的司法独立。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认为“紧急法”在香港主权移交前已经审视,认为符合《基本法》,他个人对法庭裁决感到惊讶,希望特区政府考虑向终审法院上诉厘清问题。

被问到人大常委会会否就“紧急法”释法,谭耀宗认为,“释法”是人大常委会经法律赋予的权力,但要小心谨慎,若终审法院矫正不到问题后,才由人大常委会释法并不理想,认为人大常委会早些提出意见是较稳妥做法。

香港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则估计,人大法工委的意思是人大对法律有最终解释权,香港法院获授权解释和处理法律,但有需要时可提请人大作解释。他说,目前是香港的敏感时刻,不宜“释法”,否则对局势影响很大,认为应最快由终审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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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shuo
1 楼
这是香港法官自找得。 这帮人吃相太难看,大陆现在要去掉模糊空间,准备掀桌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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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1974
2 楼
你不就为了钱卖屄偷渡闷死在集装箱里当狗粮发帖吗?
醒到自然睡
3 楼
不姓党难道姓英吗?BBC快回去吃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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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1974
4 楼
你就是狗操的,你在那装什么屄?你赶快回家把你爹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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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anakid
5 楼
草泥妈27楼 你TM根本就不属于这里 滚回你的笼子里去。 有的人就算冒生命危险集装箱偷渡也不愿意做奴隶 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做狗的 你愿意做狗就别翻墙。
要紧的
6 楼
逼逼吸还是别瞎JB吸别人了,还是找个旮旯自爽去吧。
f
fontfess
7 楼
傻逼五毛们。 让习猪头再改改宪法不就好了。
错错错错错
8 楼
现在才拉响吗,那就是说之前都没有介入喽。 那之前的报道都是在放GAS吗?
f
fontfess
9 楼
中国有法律么?? 笑死了。 连宪法都随便改还他妈的好意思谈法律?? 傻逼五毛汉奸狗们还有脸讨论法律 哈哈哈
春风吹
10 楼
基本法这么写的啊,怎样?不是要法治吗
春风吹
11 楼
说得好像西方不改宪法一样
反法西斯义士
12 楼
以诈术立国!共产党人早期初心言论荟萃! 才财汇 昨天 文章来源:游文途思 毛泽东1944年6月12日答中外记者问: 中国是有缺陷,而且是很大的缺陷,就是缺乏民主。只有加上民主,中国才能前进一步。民主必须是各方面的。只有建立在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与民主选举政府的基础上面,才是有力的政治。 《刘少奇选集》上卷第172页: 共产党要夺取政权,要建立共产党的“一党专政”,这是一种恶意的造谣与污蔑。共产党反对国民党的“一党专政”,但并不要建立共产党的“一党专政”。 《解放日报》1941年10月28日: 目前推行民主政治,主要关键在于结束一党治国。此问题一日不解决,则国事势必包揽于一党之手;才智之士,无从引进,良好建议,不能实行。因而所谓民主,无论搬出何种花样,只是空有其名而已。 《新华日报》1944年3月5日: 限制自由、镇压人民,完全是日德意法西斯的一脉真传,无论如何贴金绘彩,也没法让吃过自由果实的人士,尝出一点民主的甜味的。 《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 我们认为最重要的先决条件有三个:一是保障人民的民主自由;二是开放党禁;三是实行地方自治。人民的自由和权利很多,但目前全国人民最迫切需要的自由,是人身居住的自由,是集会结社的自由,是言论出版的自由。 《新华日报》1944年1月22日: 抗战是为了民族的自由,为了人民的自由——自由不是专卖品,不是施茶施粥似的慈善事业。谁也不能自由到说:这玩意是我的,高兴给谁就给谁。 《新华日报》1944 年3 月30日: 民主的潮流正在汹涌,现在是民权的时代,人民应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和身体的自由是真理,实现民主政治是真理,真理是要胜利的,所以高举民主的大旗奋斗着的世界和中国人民是一定要胜利的。 《董必武选集》第54-55页: 党对政府的领导,在形式上不是直接的管辖。党和政府是两种不同的组织系统,不能对政府下命令。 《新华日报》1944年2月2日: 是要彻底地、充分地、有效地实行普选制,使人民能在实际上,享有“普通”、“平等” 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则必须如中山先生所说,在选举以前,“保障各地方团体及人民有 选举之自由,有提出议案及宣传、讨论之自由。”也就是“确定人民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的完全自由权。”否则,所谓选举权,仍不过是纸上的权利罢了。 《新华日报》1946年2月1日: 二十年来,尤其是最近几年,我们天天见的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政府所颁布的法令,其是否为人民着想,姑置不论。最使人愤慨的是连这样的法,政府并未遵守 。政府天天要人民守法,而政府自己却天天违法。这样的作风,和民主二字相距十万八千里! 所以民主云云者是真是假,我们卑之无甚高论,第一步先看政府所发的那些空头民主支票究竟兑现了百分之几?如果已经写在白纸上的黑字尚不能兑现,还有什么话可说?所以在政治协商会议开会以前,我们先要请把那些诺言来兑现,从这一点起码应做的小事上,望政府示人民以大信。 《新华日报》1945年1月28日: 中国人民为争取民主而努力,所要的自然是真货,不是代用品。把一党专政化一下妆,当做民主的代用品,方法虽然巧妙,然而和人民的愿望相去十万八千里。中国的人民都在睁着眼看:不要拿民主的代用品来欺骗我们啊! 《新华日报》1939年2月25日: 他们以为中国实现民主政治,不是今天的事,而是若干年以后的事,他们希望中国人民知识与教育程度提高到欧美资产阶级民主国家那样,再来实现民主政治……正是在民主制度之下更容易教育和训练民众。 《新华日报》1945年4月19日: 毛泽东,中国共产党的最高政治家,曾经这样表示出中国人民的希望:“我们并不需要、亦不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我们并不主张集体化,也不反对个人的活动——事实上,我们鼓励竞争和私人企业。在互惠的条件下,我们允许并欢迎外国对我们的地区作工商业的投资 ……我们相信着,并且实行着民主政治”。他说得很对。 《新华日报》1944年5月17日: 他们说这一套都是外国人的东西,决不适用于中国……现在固然再也没有顽固派用国情特殊,来反对科学 ——自然科学的真理了。只有在社会现象上,顽固派还在用八十年前顽固派用过的方法来反对真理……民主制度比不民主制度更好,这和机器工业比手工业生产更好一样,在外国如此,在中国也如此。而且也只能有在某国发展起来的民主,却没有只适用于某国的民主。有人说:中国虽然要民主,但中国的民主有点特别,是不给人民以自由的。这种说法的荒谬,也和说太阳历只适用外国、中国人只能用阴历一样。 《新华日报》1946年1月18日: 这些一切,只有证明全国人民及各民主党派对实施纲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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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wa
13 楼
讲得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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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anakid
14 楼
共产党做事一直都是双标的 就像阴阳账目 一套假账是做给墙外人看的 真实账目是给墙内的 表面上不干涉香港内政 实际手却会伸很长
那样的年代
15 楼
中国不国了是对你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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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X
16 楼
高等法院判违宪。。。我有点迷惑是哪个宪法?
那样的年代
17 楼
不用迷惑 什么法制都是人立 人判 只是执行基准不同 对我们来讲蒙面的都是干见不得人的勾当 讲啥隐私 安全都没有了 还人权
p
poipuy
18 楼
没有法制的地区 不能强行要求 有法制的地区对其进行引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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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sefun
19 楼
“法庭认为此条文“不符合相称性标准”,并指出英国警员只能在特定公众安全风险下这样做” ,法官以为他们是英国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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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i808
20 楼
香港地方法院這麼判,說明這些法官希望香港繼續動亂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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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868
21 楼
中共就怕司法独立!最怕把权力交给人民!
F
Feefe
22 楼
伊拉克 叙利亚 您是瞎还是傻 要不去看看 脑瘫不要传给下一代
F
Feefe
23 楼
请定义人民
想拿钱的愤青
24 楼
原来中国官方连批评自己特区的权力都没了,说个话都是打压,是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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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hai2000
25 楼
: 一看你就是社会底层人渣,我应该说去你妈的。
s
scsi65
26 楼
BBC没睡醒吧?已经不是97年大不列颠在香港作威作福的时候了😄!
胡说8道
27 楼
只要不行姓John 和 S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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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uition123
28 楼
毛泽东还说过要"洋为中用"呢! 你这就是跟屁 "坚决抵制西方司法独立错误思潮"吧: - 当年中国宁要社会主义草,不要资本主义苗! 穷到不行了,才追赶西方搞资本主义; 中国富裕起来了,就开始反西方,坚决抵制西方“司法独立”....会是什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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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929
29 楼
快把外籍狗法官赶走吧。
只争朝夕
30 楼
引用英国的条例,算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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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56
31 楼
看题目。BBC就不是好东西就要有的胡说八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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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uition123
32 楼
是伊拉克搞民主了,还是叙利亚搞法制了? 五毛们说来说去,就是说中国人不可能和西方国家的比,只能和常年战乱的第三世界比,和穆斯林人比,和印度人比较,而且是认定民智不开到永远也不可能超过那些人的程度...所以结论是中国不适合搞民主 - 难怪我们加拿大这里华人反种族歧视,总是有号称爱中国的海外五毛跳出来捣乱,支持加拿大右翼种族主义者: 五毛本身就是歧视中国人!
大力子
33 楼
什么外媒?!作者【小山】,一个打着洋鬼子旗号的小哈巴狗,典型的洋奴,汉奸,卖国贼,在这里狂吠。这种文章有意义吗?
F
Feefe
34 楼
是伊拉克 被民主了 叙利亚被法制了 看来兄台不是瞎 建议 让嫂子去见见李大师 避免脑瘫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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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uition123
35 楼
所以你认为中国坚决反民主和抵制西方司法,可以避免被民主,被法制? 反西方就可以保障中国的和平繁荣? 五毛最大的谎言就是中国近三十年的快速发展是因为走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道路,没有被西方误导: - 实际上恰恰是因为中国领导人当年对西方承诺了民主和法制建设,走西方的道路 现在的矛盾冲突,是中国政府背弃承诺,政治上开倒车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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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hong0412
36 楼
直接就一国一治了,扯几把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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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hong0412
37 楼
stfu,中国的事轮到你个狗逼说三道四?
只争朝夕
38 楼
引用英国的条例,算怎么回事?香港人还用的着推吗,百分之九十都已经叛国叛族了。台湾和香港的人民叛国者占百分之九十,大陆也有百分之一是叛国。这些人都有白人崇拜症,喜欢当白人的狗以身为中国人为耻。极度仇恨自己的国家和民族,心中渴望中国灭亡。对这些人只能无情的打击,而不能有丝毫的仁慈。东郭先生的教训应该牢记。
F
Feefe
39 楼
背叛承诺应该和 裤尔德人说去 要不乌克兰也可以 PS 我们加拿大是不是不教 英美得意法西葡荷对外暴力掠夺进行资本积累 这事啊 孩子还得送回国教育 不然没活摘脑子胜似活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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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uition123
40 楼
看你这素质,可以做中国政府的外交官了: 只需会说一句,"关你屁事" - 合格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