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烂尾 拿不到房 银行还要催贷 这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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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2023年7月28日 14点21分 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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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川思享号

在这样的烂尾楼事件中,如果征信成了逼迫购房者为开发商、银行的失信埋单的工具,那么显然有失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发育的作用。撰稿丨关不羽

房子烂尾,迟迟拿不到房,可是按揭还不能停,这公平吗?

广西南宁蓝光雍锦澜湾业主王琦(化名)起诉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分行(以下简称南宁分行)案,引发了媒体和舆论的关注。

01

“烂尾楼”是怎么造成的

《北京青年报》报道了该案件的来龙去脉:

2019 年 4 月,王琦的妈妈购买了“雍锦澜湾”的一套商品房,同年 5 月23日,购房者、开发商、南宁分行签订《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主贷人为王琦妈妈,王琦作为担保人,贷款金额 57.5 万元,期限 30 年。

合同规定,房子应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交付。

2021年8月,业主看到开发商写给住建局的关于使用监管资金的信函里提到,楼盘销售资金全部被开发商总部转走占用,总部无任何资金返回南宁项目继续建设。同年 11 月,开发商发布了交房时间顺延的告知函。至今房子仍未完成施工。

王琦发现,房屋的贷款没有划入《南宁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取而代之的是开发商的另一个账户。

她认为,农业银行南宁分行违规放贷,也没有履行对开发商挪用账户资金的监管义务,应该为工程项目烂尾、房子延期交付承担责任。

于是,在 2022 年 7 月 18 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在交房之前,银行停贷停息,不增加任何额外费用。

2023 年 6 月 2 日,王琦收到开庭通知。7 月 3 日,农业银行南宁分行的代理律师在庭上回应称,银行将贷款支付至非监管账户,与房屋能否按期交付,不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房屋不能如期交付责任也并不在银行。

庭审从上午 9 点半开始,历时2小时,法院未当庭宣判。

▲广西南宁蓝光雍锦澜湾 (图/视频截图)

根据报道所述,这个案子的基本情况并不复杂。购房者贷款买的是期房,进入银行专项账户的钱,在银行眼皮底下被转入非监管账户,然后被开发商总部占用。

项目没钱了,房子就烂尾了。购房者拿不到房,因此提出银行监管责任,要求银行在交房前停贷停息。

专项账户形同虚设,开发商转移占用购房款“尽享丝滑”,是标准的烂尾楼制造流程。这种事,在今天的中国楼市里,屡有发生。这位南宁购房者应该感到“庆幸”的是,事件性质还算单纯,没有“一房多卖”之类的坑中坑。

购房款被房地产商挪用了,银行监管的专项账户变成了“转向账户”,购房者却要为遥遥无期的“期房”承担房贷,否则就会被银行列为“失信人”。

拿钱不造房的没失信,该监管的不监管没失信,花钱买了个空气的却失信了。这是对“信用”二字的莫大讽刺。而这恰恰是预售制的弊端——所有交易风险都被转嫁到了购房者的头上。

02

购房者的风险局

熟悉房地产的朋友都知道,我们的预售制学的是香港的“卖楼花”。但是,很少有人注意到,我们的预售制是青出于蓝胜于蓝的“创造性学习”。

香港房地产交易的“楼花”,相当于这边预售制的“首付”。然而,香港购房者缴完“楼花”后,在整个预售阶段都不用付款,也就不必向银行申请贷款,当然也不用还按揭了。直到项目开发收尾,开发商向政府缴清地价后交房,购房者再拿着房契向银行申请贷款。

在交房前,银行向开发商发放的开发贷、购地贷,和购房者的按揭贷款无关。如果项目烂尾了,银行要承担相应的风险。而我们这边的预售制,购房者按揭贷款被前置到项目开发阶段。

等于房子没造好,开发商就拿到了全部购房款。购房者的债务包和开发商的钱袋子,只隔了层“专项账户”的牛皮纸。

这个“专项账户”的监管实际上也就是一张纸。这张“纸”可以是借款合同中“借款人不可撤销申请并授权贷款直接划扣入以下账户”的陷阱条款。说白话就是在借款合同中,借款者(购房者)同意把贷款打入指定的非监管账户中——当然,合同条款是不会明示那是“非监管账户”,作为签约一方的银行对此视而不见。

这次南宁蓝光雍锦澜湾诉讼就涉及这种情况,“借贷人自愿打款非监管账户”是银行代理律师的辩护依据。能把明显误导欺骗的合同条款说得如此堂而皇之、理直气壮,让人想起了唐国强老师的经典表情包“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这张让购房者资金脱离的监管的“纸”,还可以是住建部门的文件指示。这也是我国预售制资金监管的一大特色,行政监管部门的强势存在。

只要开发商提出的资金使用申请,通过了住建局进行审核认定,一纸文件就可以绕过银行的监管机制。也就是本案中银行代理律师所说的,“即使将贷款资金真正存放到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开发商也有可能通过虚假材料申请使用监管资金”。

图/图虫创意

名义上为严格监管设立的专项账户,实际操作的“行业惯例”却是四处漏风的“转向账户”。这套预售制的机制设计、资金监管流程,简直成了为购房者量身定做的风险局。

本来是预付款性质的“楼花”,在我们预售制中,成了全款购买还没有造出来的“空气房”。本来应该严格监管的专项账户,成了权责不清、四面漏风的灰色钱袋子。

所有的信用风险都由购房者承担。房子烂尾了,名义上的监管者不会因为监管不力承担任何损失。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早就拿到手了,银行照收按揭、本息一分钱不少。只有购房者倒霉认栽,如果不乖乖为“空气房”按月还贷,就要上征信黑名单。

如此不公平、不合理的“征信”,有何信用可言?

在这起诉讼中,购房者选择了不埋单。媒体报道中写道:停贷三个月后,王琦的妈妈发现自己上了征信黑名单,但比起“每个月花几千元买一个征信”,王琦和妈妈都觉得“停贷”值得,“老百姓是为一口饭而活,不是为征信。”

在这样的烂尾楼事件中,如果征信成了逼迫购房者为开发商、银行的失信埋单的工具,那么显然有失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发育的作用。

制度工具不应该成为压迫弱势者的工具,否则将会造成连锁反应。房地产领域频发的司法诉讼升级,已经有了这样的迹象。最高人民检察院5月9日公布数据显示,2023年一季度共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800余件。

03

谁来埋单?

中国房地产的很多问题都出在不合理的预售制设计上。本来付个定金减少开发商资金压力的“卖楼花”,却成了坑害购房者的风险转嫁机制。

放贷的银行不承担相应的交易风险,风险却甩给了购房者。

这套乾坤大挪移的玩法,在房地产市场繁荣、房企资金渠道丰富时,还能保持脆弱的平衡。房子烂尾了,房地产商还有渠道借钱填坑,地方政府拿出一点土地收入腾挪填坑。就算烂尾一段时间,购房者还抱有希望,不会轻易选择停贷。因此,很多矛盾还能遮掩过去。

然而,在房地产市场走弱、房企流动性干涸的退潮期,上游无力填坑,下游不愿背锅,矛盾就会放大、激化。这类官司打到法院,法院也很为难。很多不利于购房者陈规陋法执行多年,“依法审判”很难还购房者一个公道。

社会舆论影响下的“人情判”,也不是司法审判的应有之义。再加上一些“法外因素”,增加了诉讼的困难。因此造成了受理难、审判难。

在南宁的这场诉讼中,购房者从2022 年 7 月 18 日提起诉讼,直到将近一年后才第一次庭审,至今没有判决。购房者发出“什么办法都用完了”的声音,令人唏嘘。

图/图虫创意

中国房地产到了今天的局面,很多问题都需要检讨反思。既需要制度设计、法律法规的治本,也需要化解当前矛盾的治标。从制度设计上治本,涉及产权等深层次问题,现在谈为时太早,先过了“治标”的这一关再说吧。

地方行政部门和银行至少应该为自己的失职埋单,而不是一味把锅甩给购房者和社会。

去年8月,南宁市设立了以“平稳房地产”为目的的房地产私募投资基金,首期规模 30 亿元,看上去有模有样。但是,以南宁房地产的现状,能够指望私募投资基金解决烂尾楼问题吗?

吃土地财政的饭时是真香,解决烂尾问题时,财政怎么扭捏起来了呢?

至于农业银行南宁分行,既然“出台了延迟还本付息的纾困政策”,那就大大方方和借款人共度时艰,还留个变相收利息的“资金占用费”,仍然是太鸡贼了。

“上黑名单”之类的做法,对退无可退的购房者会越来越没有震慑力了,有关方面该承担的风险,还是大大方方地承担吧。随便拿捏购房者的好日子已经到头了,是该直面困境的时候了。

西
西湖散人
1 楼
在中国不公平的事多了 老百姓怎么想重要么 公平不公平你说了算么 不公平你能怎么样? 哎 所以不要抱怨 有本事你就润出去 脱离这个粪坑 没本事 就默默的卷 默默的从屎中汲取营养 快吃 不吃就凉了
糖桔喝得
2 楼
在中国银行都是国有的,还没有能拿上台面的私有银行,所以银行违约其实就是政府违约了。至于房地产商与政府有没有勾结,怎么勾结这用头发丝都想得出来。香港实行卖楼花制度几十年了但是香港的烂尾楼事件竟然一只手数得过来,而且即便发生烂尾楼也很快处理妥当了。所以不是别人的制度有问题而是中国自己的制度有问题,中国人应该明白为什么中国政府极度抗拒外国银行进入中国市场?因为一旦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则政府银行不好耍流氓了。
超限战复仇
3 楼
很公平 银行是弱势群体 严禁恶意讨薪,恶意讨房
随意岁月
4 楼
在中国未成年人杀死人,比伤人赔钱少的多,相信吗 [1评]
l
lxlx
5 楼
银行不是人民的也不是国家的,是党的。这点要搞清楚。党说了算,不是屁民买单谁买单?
熊猫出塞
6 楼
操蛋
w
wmqjsgg
7 楼
房子盖好在买 不给房地产公司就没机会空手套白狼
y
ywpil
8 楼
韭菜
a
abc868
9 楼
共产党政府觉得公平又幸福!
狂风3
10 楼
一个黑社会当权的国家,非要讲什么法律,这不是与虎谋皮吗?这是个没有法治,没有人权的三寸黄泥地。
人生就是游戏
11 楼
好日子还在后头
吃斋念佛大灰狼
12 楼
不公平的条件为什么买房者会接受,还没住进去就让交房贷,傻子才会买这样的房。
r
rally
13 楼
大赵国真是愚昧奇葩,地产开发商楼都没盖好就能收割韭菜的楼款全款,钱到手之后地产开发商为什么还要继续盖,有多远跑多远不是赢麻了吗。
j
jamesun
14 楼
这时候,法庭要起到公平的作用,判买家赢,可惜中国的法庭就是摆设
雁过留言机
15 楼
好样的
千奇百怪党
16 楼
共谋腐败,什么制度也挡不住。法律反应慢,摆明了的骗局,还得在法律战中延拓。这是法治吗?
我理解你
17 楼
中国特色。 哈哈
C
CBBU
18 楼
说的难听点,未成年人去扶起跌倒的老人被老人咬定是未成年人推到的,在没监控未成年人无法自证清白的情况下产生的赔偿比未成年人制造的恶性凶案产生的赔偿要高数倍并且还跑不掉。
d
diefool
19 楼
所以要管制枪支,刀具.我党一向目光长远.
x
xc2004cn
20 楼
当然不对
j
jolly11
21 楼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基本原则啊
C
Cup3
22 楼
你贷款买房,没收到房就付了全款给地产商,和银行的关系只是贷款,打官司只能找卖房的,可卖房的没了,哈哈,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原始买卖合不懂吗?
B
BlueTX
23 楼
中国买房贷款者签署的是最为残酷的贷款协议。所谓抵押贷款,基本都是无追索权的。如果断供,银行没收抵押物(房子),购房者损失首付和已付月供。其余不足还贷的损失银行承担。 而中国实行的是有追索权贷款。断供拍卖后不足还贷部分银行可以无限追索贷款人的财产。可怜的中国百姓,不但要抵押房产,还得抵押上自己的未来和身家性命。
o
octane
24 楼
在中国,购买不是现货的商品存在很大风险 在购房付款的那一刹那,损失可能已经产生了
我就是老林
25 楼
什么是公平。。。
独孤苍狼
26 楼
卖楼花和公摊面积都是猪镕基这个王八蛋学习香港殖民地房地产诈骗方法的恶政! 根本就不应该允许卖楼花这种图利房地产开发商而坑害购房者及银行!开发商是两头吃,以土地抵押甚至不用抵押从银行贷款开发楼盘,再卖楼花(还有他妈的公摊面积)从购房者手中骗钱,把钱再投入其他赚钱的行业,拖欠供货商的货款及下游承包商、施工方的建筑款和工人工资! 总之,按照猪镕基的恶政,开发商是只有赚钱而不会赔本的怪胎!房子后期好卖就继续开发、无本万利!不好卖了或者把卖楼花的钱赔光了、挥霍光了,就拍屁股卷钱跑路,留下一堆烂尾楼! 所以,猪镕基的卖楼花及公摊面积的恶政、恶法,必须尽快清除!!!
s
sydneypark
27 楼
非常不明白中国金融为啥那么落后,按道理开发商应该用商业贷款建房,商业贷款一步一步放款直到建好拿到入住证,然后才轮到住户做房屋贷款,开发商用住户的房贷把商贷还了,这样银行做了商贷,也做房贷,住湖见到房子再做贷款风险也减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