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法治网报道,6月15日,中国海警局制定的《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海警局一号令的形式正式开始执行,这是中国海警局制定出台的首部关于海上维权执法工作规章。
整部《规定》共12章、345条,重点规定了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的主要任务和基本原则、管辖分工、回避制度、证据规则、刑事强制措施适用、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受案、立案、撤案、刑事侦查手段适用、特别程序和办案协作,对海警规范执法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该《规定》的作用
对于海警局制定发布的这部《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一些人又开始借题发挥啦,具体怎么借题发挥那咱们实在是清楚了。最近在网上鼓噪的内容,或者类似于052DE出口转内销,相信大家也都看到了。
其实大伊万对于这种刑事案件办理规定还是相当熟悉的,这部《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说白了就是给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做的配套。二者之间的关系好比为公检法部门制定的《刑事诉讼法》再出台一个《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一样,前者是为了规范和保障海警部门履行相应的执法职责,后者则是为了确保海警部门在海上执法过程中能够正确履行职权、规范办案程序。因此,从立法的角度来说,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和一部《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二者之间可谓是互为表里,相互映衬,未来海警机构执法活动,也要按照这一部法律制度和一部部门规章,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所以,这才是本次《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出台的真正意义,是海警部门法制和法治规范化的一个重要步骤,至于很多人心心念念的、想在今天看到点大新闻,想看到我海警机构拿着某个势力祭旗什么的,这就要提到我国《海警法》在法理学上的阐释了:在《海警法》的立法过程中,相关部门对于本法律的执法性质、适用范围等进行了明确的界定。比如在执法性质上,我国立法机构和相关法律院校就明确指出,我国《海警法》所规定的海警机构执法性质,是海上行政执法。主要的维权执法职责是打击海上犯罪、维护海上治安、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海洋渔业管理,海洋缉私执法和协调跨部门行动等。
因此,根据《海警法》的规定,中国海警的执法性质,具备刑事和行政属性,但不具备军事防卫作战的性质。说的通俗一些,比如海上反海盗,有其它国家的人过来偷我们的鱼什么的,这归口海警部门管理。出海警执法船,必要情况下就根据今天刚刚颁布的《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该抓人抓人该判刑判刑。但是,如果牵涉到外军的武装入侵,比如美军来了一艘航空母舰,那就归口中国海军管,海警部门不可能以入侵我领海,或者美国航母跑到我渔场偷鱼,出动个海警船把美国航母给抓扣,航母舰长以偷鱼的罪名拉到中国判了……这二者之间差距还是蛮大的。说简单点,那就是海上执法归海警,海上防卫归海军。
咱们说到这一步,相信大家就都明确中国海警主要承担的任务,尤其是与中国海军之间的分界线了。那很显然,所谓的“中国海警局第一号令生效”然后“让全国的吃瓜群众开开眼,拿着某个势力开张”自然也就是谣言了。实际上,大伊万在查相关资料的时候,反而发现,咱们这边一直在强调说中国海警和中国海军之间的分界,倒是日本海上保安厅始终揪着中国海警不放,说中国海警“军地不分”。这次出来的这个谣言其实就是中国海警“军地不分”的一个表现,所以这则谣言到底是怎么出炉,又是怎么传播出来的,大伊万觉得咱们还是慎重点,多了解法律知识没坏处。
中国海警船未来发展
除了中国海警今天开始施行的《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近日中国海警又开始了新一轮“下饺子”,在东部某造船厂下水了一些基于某型护卫舰改进而来的海警船。
从外形来看,这些新型海警船船型和某护卫舰比较类似,但是在船电系统和海警武备上做了简配:在船电系统上,取消了原有的远方警戒雷达和各种火控雷达、包括电子对抗/电子支援系统等;在武备系统上,全舰所有的垂直发射系统、近防武器系统和反舰导弹都被拆除,只留下了一门H/PJ-26型76毫米舰炮,外带两挺机枪,同时加装了用于海上执法的扩音器、LED显示屏和水炮设备等。从建造规模看,估计该型海警船将成为我新一代海警船的主力。
既然有了新一代海警船,那自然又有人开始巨魔整活了,大伊万近日就在网上看到了,有人把055大型驱逐舰给改成了“海警船”,做了模型还涂上了“中国海警”的专用白色打底、蓝色条带状涂装,乍一看还真的挺像那么回事儿的。此外之前有人整活,比如把中国海军的“辽宁”号、“山东”号航母给改成海警船,这照片也不少,咱们有一说一哈,把航空母舰给改成海警船这种明显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就算了,055大型驱逐舰这种大型舰艇未来可能成为海警船吗?
大伊万认为吧,可能性不大,从中国海警最近十余年的装备建设来看,中国海警在装备建设上的思想和风格还是比较明显的。早期的中国海警一些上规模的执法船,有相当一部分都是吸收的中国海军的二手舰艇:比如中国海军的053H2系列护卫舰,在从中国海军退役之后就被转给了海警部队;又比如最新一批中国海军转给中国海警的执法船,就是从056型轻型护卫舰转过来的。当然这些舰艇在转交时,基本都拆除了上边的导弹武器系统,还有军用船电系统(雷达,电子战,卫通,数据链等等),加装相应的海警执法装备,如水炮,扩音器,显示屏,同时涂装海警部队专用涂装,从而完成海军舰艇到海警执法船的转变。
纵观中国海警在执法船的设计和运用上,差不多有如下特点:
一是强调快速出动能力。毕竟相比海军舰队也许有几天的时间升火整备再出动,海警执法船是要求随时可以出港航行的,这就要求执法船主机具备快速启动能力。这样,蒸汽轮机就是难以被接受的,必须使用柴油机或燃气轮机;
二是强调居住性和适航性,相比一年可能只有几十天在海上的海军主战舰艇,海警执法船是要求天天在海上跑的。既然是长期在海上执法的,那居住性就不可能差,不然的话海警执法队员们在上面是比较难受的,同时适航性也应该比较好;
三是强调性价比。毕竟我们前面说了,海警的主要执法对象是海盗,走私贩子、偷鱼的、偷油的、碰瓷儿的,不是真的叫海警部队去跟美国海军的舰队硬碰硬,自然就没有必要上太好的船电系统了。至于舰载武备系统,那反舰导弹和区域防空导弹你往海警船上装干嘛?
所以,中国海警的执法船,说到底,就是一种经济适用款的船舶,而且在部分要求上还比较特化:比如主机上,蒸汽轮机肯定不行,启动速度太慢,但是燃气轮机大概率也是不行,燃气轮机相对于海警执法船来说还是有点太贵了;又比如在舰型上,舰型太小了大概率是不行,比如中国海军之前给的那些护卫舰,适航性和居住性还是差一些的,但是太大的也不行,性能完全过剩,除非担任区域指挥舰的万吨级执法船,但是万吨级执法船本来就不需要多少。
从这个角度上看,中国海警新一代的执法船,还真的就是基于某通用护卫舰设计的执法船比较合适,吨位合适,配用的船电和动力系统合适,性能自然也就比较合适。且伴随着中国海军通用护卫舰开始换代,旧的通用护卫舰生产线正好可以腾出来用于制造海警执法船,也正好把这条生产线和相应的工装,包括一些剩余的物料给利用起来了。所以未来一段时间,咱们应该能看到越来越多的中国海警的新型执法船出现在大洋上,成为中国海警保卫我海洋权益,开展海上执法的中坚力量。
至于更大规模的海警船,比如052D、055大型驱逐舰改进个海警船出来什么的,这个咱们目前想一想就得了。
据中国法治网报道,6月15日,中国海警局制定的《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海警局一号令的形式正式开始执行,这是中国海警局制定出台的首部关于海上维权执法工作规章。
整部《规定》共12章、345条,重点规定了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的主要任务和基本原则、管辖分工、回避制度、证据规则、刑事强制措施适用、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受案、立案、撤案、刑事侦查手段适用、特别程序和办案协作,对海警规范执法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该《规定》的作用
对于海警局制定发布的这部《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一些人又开始借题发挥啦,具体怎么借题发挥那咱们实在是清楚了。最近在网上鼓噪的内容,或者类似于052DE出口转内销,相信大家也都看到了。
其实大伊万对于这种刑事案件办理规定还是相当熟悉的,这部《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说白了就是给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做的配套。二者之间的关系好比为公检法部门制定的《刑事诉讼法》再出台一个《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一样,前者是为了规范和保障海警部门履行相应的执法职责,后者则是为了确保海警部门在海上执法过程中能够正确履行职权、规范办案程序。因此,从立法的角度来说,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和一部《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二者之间可谓是互为表里,相互映衬,未来海警机构执法活动,也要按照这一部法律制度和一部部门规章,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所以,这才是本次《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出台的真正意义,是海警部门法制和法治规范化的一个重要步骤,至于很多人心心念念的、想在今天看到点大新闻,想看到我海警机构拿着某个势力祭旗什么的,这就要提到我国《海警法》在法理学上的阐释了:在《海警法》的立法过程中,相关部门对于本法律的执法性质、适用范围等进行了明确的界定。比如在执法性质上,我国立法机构和相关法律院校就明确指出,我国《海警法》所规定的海警机构执法性质,是海上行政执法。主要的维权执法职责是打击海上犯罪、维护海上治安、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海洋渔业管理,海洋缉私执法和协调跨部门行动等。
因此,根据《海警法》的规定,中国海警的执法性质,具备刑事和行政属性,但不具备军事防卫作战的性质。说的通俗一些,比如海上反海盗,有其它国家的人过来偷我们的鱼什么的,这归口海警部门管理。出海警执法船,必要情况下就根据今天刚刚颁布的《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该抓人抓人该判刑判刑。但是,如果牵涉到外军的武装入侵,比如美军来了一艘航空母舰,那就归口中国海军管,海警部门不可能以入侵我领海,或者美国航母跑到我渔场偷鱼,出动个海警船把美国航母给抓扣,航母舰长以偷鱼的罪名拉到中国判了……这二者之间差距还是蛮大的。说简单点,那就是海上执法归海警,海上防卫归海军。
咱们说到这一步,相信大家就都明确中国海警主要承担的任务,尤其是与中国海军之间的分界线了。那很显然,所谓的“中国海警局第一号令生效”然后“让全国的吃瓜群众开开眼,拿着某个势力开张”自然也就是谣言了。实际上,大伊万在查相关资料的时候,反而发现,咱们这边一直在强调说中国海警和中国海军之间的分界,倒是日本海上保安厅始终揪着中国海警不放,说中国海警“军地不分”。这次出来的这个谣言其实就是中国海警“军地不分”的一个表现,所以这则谣言到底是怎么出炉,又是怎么传播出来的,大伊万觉得咱们还是慎重点,多了解法律知识没坏处。
中国海警船未来发展
除了中国海警今天开始施行的《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近日中国海警又开始了新一轮“下饺子”,在东部某造船厂下水了一些基于某型护卫舰改进而来的海警船。
从外形来看,这些新型海警船船型和某护卫舰比较类似,但是在船电系统和海警武备上做了简配:在船电系统上,取消了原有的远方警戒雷达和各种火控雷达、包括电子对抗/电子支援系统等;在武备系统上,全舰所有的垂直发射系统、近防武器系统和反舰导弹都被拆除,只留下了一门H/PJ-26型76毫米舰炮,外带两挺机枪,同时加装了用于海上执法的扩音器、LED显示屏和水炮设备等。从建造规模看,估计该型海警船将成为我新一代海警船的主力。
既然有了新一代海警船,那自然又有人开始巨魔整活了,大伊万近日就在网上看到了,有人把055大型驱逐舰给改成了“海警船”,做了模型还涂上了“中国海警”的专用白色打底、蓝色条带状涂装,乍一看还真的挺像那么回事儿的。此外之前有人整活,比如把中国海军的“辽宁”号、“山东”号航母给改成海警船,这照片也不少,咱们有一说一哈,把航空母舰给改成海警船这种明显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就算了,055大型驱逐舰这种大型舰艇未来可能成为海警船吗?
大伊万认为吧,可能性不大,从中国海警最近十余年的装备建设来看,中国海警在装备建设上的思想和风格还是比较明显的。早期的中国海警一些上规模的执法船,有相当一部分都是吸收的中国海军的二手舰艇:比如中国海军的053H2系列护卫舰,在从中国海军退役之后就被转给了海警部队;又比如最新一批中国海军转给中国海警的执法船,就是从056型轻型护卫舰转过来的。当然这些舰艇在转交时,基本都拆除了上边的导弹武器系统,还有军用船电系统(雷达,电子战,卫通,数据链等等),加装相应的海警执法装备,如水炮,扩音器,显示屏,同时涂装海警部队专用涂装,从而完成海军舰艇到海警执法船的转变。
纵观中国海警在执法船的设计和运用上,差不多有如下特点:
一是强调快速出动能力。毕竟相比海军舰队也许有几天的时间升火整备再出动,海警执法船是要求随时可以出港航行的,这就要求执法船主机具备快速启动能力。这样,蒸汽轮机就是难以被接受的,必须使用柴油机或燃气轮机;
二是强调居住性和适航性,相比一年可能只有几十天在海上的海军主战舰艇,海警执法船是要求天天在海上跑的。既然是长期在海上执法的,那居住性就不可能差,不然的话海警执法队员们在上面是比较难受的,同时适航性也应该比较好;
三是强调性价比。毕竟我们前面说了,海警的主要执法对象是海盗,走私贩子、偷鱼的、偷油的、碰瓷儿的,不是真的叫海警部队去跟美国海军的舰队硬碰硬,自然就没有必要上太好的船电系统了。至于舰载武备系统,那反舰导弹和区域防空导弹你往海警船上装干嘛?
所以,中国海警的执法船,说到底,就是一种经济适用款的船舶,而且在部分要求上还比较特化:比如主机上,蒸汽轮机肯定不行,启动速度太慢,但是燃气轮机大概率也是不行,燃气轮机相对于海警执法船来说还是有点太贵了;又比如在舰型上,舰型太小了大概率是不行,比如中国海军之前给的那些护卫舰,适航性和居住性还是差一些的,但是太大的也不行,性能完全过剩,除非担任区域指挥舰的万吨级执法船,但是万吨级执法船本来就不需要多少。
从这个角度上看,中国海警新一代的执法船,还真的就是基于某通用护卫舰设计的执法船比较合适,吨位合适,配用的船电和动力系统合适,性能自然也就比较合适。且伴随着中国海军通用护卫舰开始换代,旧的通用护卫舰生产线正好可以腾出来用于制造海警执法船,也正好把这条生产线和相应的工装,包括一些剩余的物料给利用起来了。所以未来一段时间,咱们应该能看到越来越多的中国海警的新型执法船出现在大洋上,成为中国海警保卫我海洋权益,开展海上执法的中坚力量。
至于更大规模的海警船,比如052D、055大型驱逐舰改进个海警船出来什么的,这个咱们目前想一想就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