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时报》报道鲍毓明一案:通篇未提美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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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2020年4月18日 16点5分 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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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高管涉嫌性侵“养女”案在网上掀起轩然大波。据多家媒体报道,前杰瑞集团副总裁、中兴通讯执行董事鲍毓明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孩李星星(化名),且事发时女孩刚满14周岁不久。

4月14日,纽约时报也报道了此事,但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地省略了一些重要细节。

纽约时报中英两版

《纽约时报》关于案情的描述大体与国内报道类似。

“14岁那年,她被母亲送去跟北京一位成功的商人住在一起,这位商人本应是她的看护人和监护人。然而,她说,在过去的几年中,他多次强奸她,并违背她的意愿将她关在家里。”

强调了该案在国内舆论场的热度。

“现在她18岁,化名星星公开讲述了自己遭到性侵的经历。她的故事近日出现在中国的新闻媒体上,成为了热议话题之一”。

同时以此来攻击我国司法体制,收养程序等问题。

不过有意思的是,《纽约时报》的报道却通篇没有提到鲍毓明的美国国籍身份,介绍鲍毓明时只说他“是一名律师,曾在美国留学,为中国一些最著名的公司提供过法律服务,其中包括电信巨头中兴。”

此外,“鲍毓明2001年获美国桥港大学计算机硕士学位,具有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师资格,曾任美国思科和美国新闻集团等跨国企业资深法律顾问”等事实,在《纽约时报》的报道里,却变成了“自称”。

“他自称是康涅狄格州桥港大学的毕业生,曾为包括思科和美国新闻集团在内的著名跨国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He has described himself as a graduate of the University of Bridgeport,

in Connecticut, who has advised prominent multinational companies,

including Cisco and News Corp.)”

据《财新周刊》报道,鲍某明为“海归法务专家”,曾赴美国留学,在加州和纽约工作近十年,并取得了美国国籍和美国律师执业资格。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鲍毓明是美国国籍,那么美国法律是可以管到他的。

网友@数知实验室 表示,了解法律的朋友提供了相关咨询,有两部分,第一部分说美国人在哪里进行儿童性行为都是犯罪要被起诉,第二部分说与18岁以下的进行非法性行为是犯罪要被起诉。

关于美国人在外国进行儿童性犯罪要被判刑:

Section

2423(c) of Title 18, United States Code, prohibits United States

citizens or legal permanent residents from traveling from the United

States to a foreign country, and while there, raping or sexually

molesting a child or paying a child for sex. Citizens can be punished

under this law even if the conduct they engaged in was legal in the

country where it occurred. For example, if an individual traveled to a

country that had legalized prostitution, and while they were there they

paid a child for sex, that individual could still be convicted under

this statute. The penalty for this provision is up to 30 years in

prison.

翻译:美国公民与永居居民从美国去其他国家旅行时,发生强奸或性侵儿童或购买儿童性服务的情况,将受到本法律制裁。不论该行为在发生行为的所在国的法律中是否合法。举例,如果一个人去一个卖淫合法的国家,他在那里购买了儿童性服务,他仍将收到制裁,对此的惩罚重可达到30年有期徒刑。

关于美国人在外国对18岁以下儿童进行非法性行为是犯罪:

U.S.

citizens are subject to the laws of foreign countries. Furthermore,

some laws are prosecutable in the United States regardless of local law. Under the Prosecutorial Remedies and Other Tools to End the

Exploitation of Children Today Act of 2003 (PROTECT Act), it is a crime,

prosecutable in the United States, for a U.S. citizen or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 to engage in illicit sexual conduct in a foreign

country with a person under the age of 18, whether or not the U.S.

citizen or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 intended to engage in such illicit

sexual conduct prior to going abroad.

翻译:美国公民应当遵守外国法律,但是部分行为仍将被美国提起公诉而不考虑所在国法律的规定。在公诉规定以及其他一些以终止儿童奴役行为法律框架下,于2003年生效的“保护法案”规定。一个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在外国对18岁以下的儿童发生了非法性行为是犯罪行为,将被起诉……不论他的犯罪动机是否在出国之前产生。

《纽约时报》通篇只报道了该事件在中国引起了多大的轰动,又引用各种媒体和中国网友对此敦促维权的发声,并没有分析鲍毓明这个情况会不会被美国法律制裁,如果会,又会得到什么样的判罚。

此外,《纽约时报》引用了《南风窗》的报道,却对引起巨大反响的财新报道只字未提。

深圳足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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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8
2 楼
这个简单!在中国犯罪坐牢40年后再回美国坐牢20年!
扫地拖地
3 楼
美国人在中国干在美国不让干的事儿,是谁的法律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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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achpie
4 楼
终于明白爱泼斯坦干嘛只去萝莉岛而不是去第三国了,美国采用属人原则长臂管辖。
大大人
5 楼
怎么好意思说 都是美国护照呢 ...
亲爱的BM
6 楼
纽约时报为中国操碎了心,多报报给美国总统建性侵岛的王婆死亡之谜到底咋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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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z000
7 楼
一个狗血的故事,加上中国狗血的模糊的强奸定义和过低的未成年强奸保护年龄,将整个故事推向了高潮,从而又一次荡起那些狭隘的民族主义人士借着反美来转移掩盖自己社会执法漏洞和社会高层腐败与执法者的勾结,最后还是给海外所有人看一个如同印度强奸国度的笑话,落下萝莉强奸国度的帽子
黑鲤鱼
8 楼
中国判他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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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gard
9 楼
grab em by the pussy - DJ Trump
n
nogard
10 楼
强奸幼女国大臣给强奸幼女国国王建的强奸幼女岛怎么说? 强奸幼女国国王灭口强奸幼女国大臣的事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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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darbird
11 楼
在哪里犯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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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ine
12 楼
四大恋童癖,窥阴癖联盟,连默大妈都不放过,口味太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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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nzyz03575
13 楼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
霍比特村
14 楼
: 不敢报,爱泼斯坦死的太快。
为了救国
15 楼
一个原来中国人归了外国籍,因为言论得罪共产党,入境内被中共警察以改变回国籍逮捕。中共就是这么下狭隘的非国有政权
霍比特村
16 楼
那时候大统领还没有登基,就是随便玩玩,他自己也不知道有天能建国不是。幼女岛还真不是给大统领一个人建的,很多王室政要富豪都没少跑,希拉里老公估计也没少去。
更大的腕
17 楼
愛泼斯坦没有死的话名气绝对超过爱因斯坦
陷疯稻谷
18 楼
原来是美国人啊,那就不奇怪了
西
西方失败2015
19 楼
春秋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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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zhou1989
20 楼
赵家人在剥削够了中国人后,买了美国籍,然后躲在美国诋毁美国,继续支持中共统治,骗老百姓中共统治好。那么问题来了,赵家人到底是中国人还是美国人?
黄夏留
21 楼
就是说一个美国人在中国强奸了中国幼女,现在中国指责美国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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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lilili
22 楼
: 又发神经了,纽时👍;你们的人日环球只会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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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eqewred
23 楼
因为在没有法制的国家 操没有人权没有选举权的奴隶 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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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ywho
24 楼
紐屎撒謊第一,避重就輕,胡說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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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lgrimsun
25 楼
然怪胆子这么大 原来和狗粮一样有后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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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rorookk
26 楼
避重就轻?你认为国籍比犯罪本身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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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mmailsr
27 楼
重要!因为屎报指责是中国的司法体制和收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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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s177155
28 楼
难怪不好判,原来外国本本真的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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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j
29 楼
財新的报道刷新了三观的下限。一个媒体做出这样的报道可算毫无良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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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堇
30 楼
人渣哪个国家没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