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逾五年,李某终于等来了一封 " 补偿性正义 " 的民事判决书。此前,女儿李某冉成年后报案称遭父亲同事岳某金性侵害,尽管河北省检方认定岳某金犯猥亵儿童罪,但因追诉时效已过,河北省三级检察院均作出不起诉决定。李某一方遂提起民事诉讼,任丘市法院判定岳某金对李某冉的损害结果承担主要侵权责任,要求其赔礼道歉并赔偿 30 万元损失。岳某金一方不服判决结果,将提起上诉。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15 年,临近大学毕业的李某冉第一次告诉父亲李某自己幼时遭人性侵并持续多年,但因心理障碍无法说出加害人的姓名。大学毕业后,李某冉放弃出国,开始寻找心理治疗,随后被诊断为复发性抑郁障碍。
直到 2017 年,李某才得知当年的侵害者是同事兼好友岳某金,岳某金当时已从中石油某油田分公司调至北京中石油规划总院工作。同年 5 月 9 日,李某前往北京同岳某金对质。在李某拍摄的两段视频中,岳某金承认在李某冉七、八岁时猥亵过她两次,愿意承担刑事责任。
随后,李某冉向河北省冀中公安局渤海分局报案,警方随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一度以岳某金涉嫌强奸罪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中石油规划总院对岳某金处分
在 2019 年 1 月 19 日,检方以强奸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起诉。随后,李某向上级检察院提起申诉。2019 年 9 月,沧州市检察院作出《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2020 年 3 月河北省检察院作出《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两份文书均叙明,因岳某金从未承认其强奸行为,也无其他证据印证,因此岳某金构成强奸罪的证据不足,但岳某金涉嫌猥亵儿童罪。
其中第二份《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表示,岳某金的行为符合猥亵儿童罪,且符合刑法第 237 条第二款规定的 " 其他恶劣情节 " 情形,可判处 5 年以上有期徒刑(即适用 15 年追诉时效)。
根据刑法第 237 条规定,猥亵儿童罪有两档量刑尺度,一般情节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其追诉时效为 5 年;情节恶劣则处 5 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其追诉时效为 15 年。
然而,第二档刑罚是 2015 年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内容。根据刑法溯及力的从旧兼从轻原则,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内容不适用于该案,检方认为,岳某金的行为符合猥亵儿童罪规定,但已过追诉时效,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李某的代理律师万淼焱表示,刑事追诉不能的情况下,民事诉讼是获得司法正义的唯一可能," 刑事责任的免除,不是岳某金应逍遥于法外的基础。惩罚是对正义伸张,是非、善恶的判定亦是治愈被害者心灵创伤的良药。"
2019 年 12 月 30 日,经司法鉴定,李某冉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2020 年 6 月 10 日,李某成为了女儿的法定代理人。2020 年 7 月 1 日,李某提起向任丘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岳某金就其性侵儿童的不法行为书面赔礼道歉,赔偿其经济损失等。
2021 年 9 月 17 日,任丘市法院审理了该案,其中任丘市检察院委派两名检察官到庭支持起诉。
李某认为,岳某金实施猥亵儿童的犯罪事实已查明,因刑法规定而无法刑事追诉,其犯罪行为给李某冉及家庭带来巨大伤害,自 2015 年起,李某冉惧怕与人交流,在多家医院被诊断为抑郁状态和复发性抑郁障碍,因创伤严重需要持续治疗,至今无力正常工作生活。岳某金在李某冉未成年期间施以的性侵犯罪行为构成对李某冉身体权的侵害,且造成李某冉及家人长期且难以磨灭的心理创伤,理应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然而,岳某金一方认为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应该支持。根据一审判决书,岳某金称:" 本案中出现的证据,我认为是炒作新闻而起,形成现在的围剿之势,因为在原告的起诉状中指控的是一个犯罪事实,我认为在民事审判庭解决犯罪问题的主张是不合适的。"
据一审判决书,任丘市法院认为,根据渤海分局出具的起诉意见书、任丘市检察院作出的《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等材料能够证实岳某金在李某冉未成年时期对其实施了猥亵,李某冉的身体权受到侵害,岳某金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岳某金应当就其猥亵李某冉的民事侵权不法行为,向原告赔礼道歉,对造成李某冉的损害结果承担主要侵权责任,对于李某冉一方的损失承担 70% 的赔偿责任,总计约 30 万元。
对于判决结果,李某表示受到了鼓舞,他告诉红星新闻记者:" 经历这么长的时间,归于一句话,就是正义终于战胜了罪恶。" 他表示,庭审中岳某金并没有认错,之后将继续维权投诉。
岳某金代理律师周密认为一审判决结果 " 荒唐至极 ",而岳某金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将提起上诉。
时逾五年,李某终于等来了一封 " 补偿性正义 " 的民事判决书。此前,女儿李某冉成年后报案称遭父亲同事岳某金性侵害,尽管河北省检方认定岳某金犯猥亵儿童罪,但因追诉时效已过,河北省三级检察院均作出不起诉决定。李某一方遂提起民事诉讼,任丘市法院判定岳某金对李某冉的损害结果承担主要侵权责任,要求其赔礼道歉并赔偿 30 万元损失。岳某金一方不服判决结果,将提起上诉。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15 年,临近大学毕业的李某冉第一次告诉父亲李某自己幼时遭人性侵并持续多年,但因心理障碍无法说出加害人的姓名。大学毕业后,李某冉放弃出国,开始寻找心理治疗,随后被诊断为复发性抑郁障碍。
直到 2017 年,李某才得知当年的侵害者是同事兼好友岳某金,岳某金当时已从中石油某油田分公司调至北京中石油规划总院工作。同年 5 月 9 日,李某前往北京同岳某金对质。在李某拍摄的两段视频中,岳某金承认在李某冉七、八岁时猥亵过她两次,愿意承担刑事责任。
随后,李某冉向河北省冀中公安局渤海分局报案,警方随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一度以岳某金涉嫌强奸罪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中石油规划总院对岳某金处分
在 2019 年 1 月 19 日,检方以强奸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起诉。随后,李某向上级检察院提起申诉。2019 年 9 月,沧州市检察院作出《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2020 年 3 月河北省检察院作出《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两份文书均叙明,因岳某金从未承认其强奸行为,也无其他证据印证,因此岳某金构成强奸罪的证据不足,但岳某金涉嫌猥亵儿童罪。
其中第二份《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表示,岳某金的行为符合猥亵儿童罪,且符合刑法第 237 条第二款规定的 " 其他恶劣情节 " 情形,可判处 5 年以上有期徒刑(即适用 15 年追诉时效)。
根据刑法第 237 条规定,猥亵儿童罪有两档量刑尺度,一般情节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其追诉时效为 5 年;情节恶劣则处 5 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其追诉时效为 15 年。
然而,第二档刑罚是 2015 年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内容。根据刑法溯及力的从旧兼从轻原则,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内容不适用于该案,检方认为,岳某金的行为符合猥亵儿童罪规定,但已过追诉时效,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李某的代理律师万淼焱表示,刑事追诉不能的情况下,民事诉讼是获得司法正义的唯一可能," 刑事责任的免除,不是岳某金应逍遥于法外的基础。惩罚是对正义伸张,是非、善恶的判定亦是治愈被害者心灵创伤的良药。"
2019 年 12 月 30 日,经司法鉴定,李某冉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2020 年 6 月 10 日,李某成为了女儿的法定代理人。2020 年 7 月 1 日,李某提起向任丘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岳某金就其性侵儿童的不法行为书面赔礼道歉,赔偿其经济损失等。
2021 年 9 月 17 日,任丘市法院审理了该案,其中任丘市检察院委派两名检察官到庭支持起诉。
李某认为,岳某金实施猥亵儿童的犯罪事实已查明,因刑法规定而无法刑事追诉,其犯罪行为给李某冉及家庭带来巨大伤害,自 2015 年起,李某冉惧怕与人交流,在多家医院被诊断为抑郁状态和复发性抑郁障碍,因创伤严重需要持续治疗,至今无力正常工作生活。岳某金在李某冉未成年期间施以的性侵犯罪行为构成对李某冉身体权的侵害,且造成李某冉及家人长期且难以磨灭的心理创伤,理应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然而,岳某金一方认为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应该支持。根据一审判决书,岳某金称:" 本案中出现的证据,我认为是炒作新闻而起,形成现在的围剿之势,因为在原告的起诉状中指控的是一个犯罪事实,我认为在民事审判庭解决犯罪问题的主张是不合适的。"
据一审判决书,任丘市法院认为,根据渤海分局出具的起诉意见书、任丘市检察院作出的《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等材料能够证实岳某金在李某冉未成年时期对其实施了猥亵,李某冉的身体权受到侵害,岳某金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岳某金应当就其猥亵李某冉的民事侵权不法行为,向原告赔礼道歉,对造成李某冉的损害结果承担主要侵权责任,对于李某冉一方的损失承担 70% 的赔偿责任,总计约 30 万元。
对于判决结果,李某表示受到了鼓舞,他告诉红星新闻记者:" 经历这么长的时间,归于一句话,就是正义终于战胜了罪恶。" 他表示,庭审中岳某金并没有认错,之后将继续维权投诉。
岳某金代理律师周密认为一审判决结果 " 荒唐至极 ",而岳某金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将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