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随父骑行被碾身亡”肇事司机被移送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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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2024年8月22日 18点3分 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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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

8月22日,潇湘晨报记者从司机亲友处了解到,此前备受关注的“河北小孩骑行摔倒被对向小车碾压身亡”一事,小车司机和小孩家属双方间没有达成协商,交警未出具责任认定书,目前此案已经移送至检察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潇湘晨报记者就此致电容城县政府办,工作人员表示此事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负责,不清楚进展。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表示电话中不便透露,或可打县公安局政工处电话。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也登记了记者联系方式称将向政工处反馈。截至目前,县公安局政工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记者也未获相关回应。

潇湘晨报记者随后从容城县检察院核实到,目前此案确已移送给检察机关。是否是以司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工作人员表示正在办理,具体案情不便透露。

潇湘晨报此前报道,8月11日,河北一父亲带小孩跟队骑行时,小孩摔倒被对向小车碾压一事引发众多关注。

8月13日,有知情人向潇湘晨报记者讲述事发细节,称视频中趴在孩子身边痛哭的男子就是小孩父亲,小孩年纪不能确定,撞到孩子的司机也是附近村民。事发路段是未交工验收路段,没有通车,该路段系南拒马河右堤,位于容城县贾光乡南后台村附近。

涉事司机亲友随后告诉记者,事发时来不及闪躲。而由于事发路段未开通,此起事故转由刑警处理,尚不清楚双方应负责任。

8月14日,潇湘晨报记者从当地多名村民及骑行者处获悉,事发路段为一段防洪堤,施工方在沿路多处设有告示称非施工人员及车辆禁止通行,但因更为便捷,不少村民会选择开车经过此路段去上班,此外附近村民会上堤散步,骑行者也常选择此路段。

事发路段尽头设有路障。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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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mqjsgg
1 楼
这司机倒霉呀
吕德水
2 楼
这不是纯扯淡吗,跟小车司机有什么关系
金拱门汉堡包
3 楼
交警未出具责任认定书?行政不作为?
s
stevecq
4 楼
包青天投胎去了马来西亚
m
msdtx
5 楼
都点背,但不能谁损失大就谁有理
s
sqlserver
6 楼
那骑车就没责了吗?就因为死个儿子就没事?当家长的责任更重。
大春哥
7 楼
為了和諧社會為了消滅社會不穩定因素,只好讓司機背鍋了
m
m301nn
8 楼
如果是通车路段 司机无责 但这个未通车路段 问题就复杂了 [1评]
J
JN8964
9 楼
悲剧没有赢家, 骑行着不妥,司机也应该保持安全距离。 米国很多州都有法律,和骑行者保持至少4 英尺距离。 不过这个法律在强国是不现实的。
来臭臭热闹的
10 楼
貌似路足够宽,小孩也就过线一点点,为什么不能离中线远一点呢? [1评]
p
ppplu
11 楼
又来了,需要高额赔偿金来得到死者家属的"谅解"?
k
kokole
12 楼
: 孩子通常没有安全意识 父母也没有灌输这样的知识
开水送服
13 楼
卧槽,劳资捐钱都要支持司机反诉
尽人事
14 楼
複雜什麼?未通車為何車能進去,管理部門的責任。小車車主無責!
好热
15 楼
又开始和稀泥了,司机一点责任没有,拿无辜的人去平息恶人的损失
新的信箱
16 楼
刚刚看了人家马来西亚女法官顶着压力判撞死8个乱骑车小孩的女司机无罪,希望中国法官不要再继续和稀泥了
j
jxxy1234
17 楼
潇湘晨报记者从当地多名村民及骑行者处获悉,事发路段为一段防洪堤,施工方在沿路多处设有告示称非施工人员及车辆禁止通行 ******************* 一帮傻逼评论都是翻墙出来的吗?或者睡唐人街地下室的穷逼,连个买菜车都买不起的主儿。
D
DOD13
18 楼
撞死人了肯定先控制司机,私了谈不拢人还不能放,交警没出交责任认定书,所以检察院先搞了个刑事案件,按照过失杀人立案侦查,原则上可以取保候审都不需要进看守所
把酒问明月
19 楼
看图片,车的右边也有一辆自行车,而且挤到汽车道了,汽车不能再偏右了。骑自行车的,没有守规矩。
只想一个人
20 楼
这个和司机有啥关系啊
S
Sleepyjoebd
21 楼
未通车路段,不属于交警管辖。
沙发
22 楼
看了几张现场图片,我觉得司机有责任。第一,这不是开通的公路,理论上说,机动车不该在上面行驶。你看大家都走我也走,也行;但是出了事就无法把正常公路上的交通规则用到此处,什么机动车非机动车按线行驶、中线、路权分配均无法适用。第二,既然普通交规无法适用,那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混在一起,机动车自然承担更大责任。我一直认为,在这种混杂交通环境中,50公里的车速太快了,机动车没法在这个速度下应对突发情况,没法有效紧急避险。司机被认定鲁莽驾驶至少是不冤枉的。 [2评]
扶风
23 楼
既然这段路是禁行路段,对汽车有效就同样对自行车有效。 既然这段路是禁行路段,不适用交通法,鲁莽驾驶属于交通法,所以不适用。更没有50公里/小时速度问题,特别这还是你个人感觉。没法律依据。 既然都没有法律依据,全靠拍脑门。那还是扔骰子吧。很多时候扔骰子比靠法官更公平。
b
boom
24 楼
这个公路司机一定有责任,看到对向有骑自行车的人,就应该保持距离或者减速以防不测.
b
boom
25 楼
没错,司机责任很大,你敢开50公里时速就是没在意别人.
外汇新兵
26 楼
马来西亚是交通事故,按交规判罚就可以,没什么压力要顶。这件事是发生在未开通路段,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道路,也不属于交通事故,应该按照人身损害案件来处理。
c
ccdb99
27 楼
司机全责!非法进入未开通路段肇事
p
pickle
28 楼
司机倒霉但既然是未开通道路这个起诉罪名倒也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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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eagego2003
29 楼
这就是遵守规则的重要性。也是判定责任的根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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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eagego2003
30 楼
已经设有多处警告牌。
沙发
31 楼
你这杠给抬到天上去了。我说交通规则不适用于未开通路面,你直接给约等于相关法律也管不到。你就是在月球上开车撞了人,你也不能拍拍屁股说法律管不到我,是不?重要的是如果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无法分离的条件下,一定是弱势一方享受更多的权利承担更少的责任。法律的公平和文明的进步在这一点上有明显体现。
s
sutter
32 楼
“事发路段是未交工验收路段,没有通车” ~~~~~~~~~~~~~~~~ 没啥说的了,司机全责。 [1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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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hliebeWien
33 楼
厉害国的法律就是tmd一个笑话
g
gow
34 楼
为什么有路障的未交工路段这么多车?他们都不知道前面有路障?都到了路障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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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20471120
35 楼
煞笔党国司法!
白萝卜
36 楼
确实。不然要在未开通路段交通肇事更离谱。这个属于工地事故了。
白萝卜
37 楼
司机能轻易进入,施工方也有很大的连带责任
白萝卜
38 楼
按工地限速5公里每小时就没这些破事了。这个属于工地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