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条新闻,可以放在一起看。
一是,在四个省级部门的联合调查之下,终于确认鸭脖是鼠头了——顺便说一下,因为此前我预测调查结果仍为鸭脖,我承认我被打脸了,也算是一种“求锤得锤”。
二是,自然资源部日前发文,坚决防止违法占用耕地、破坏生态和人居环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突破红线底线行为,同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杜绝不顾农业生产实际,拔苗砍树、填坑平塘等“一刀切”行为。
看起来,这两条都是好消息,都是来自更高层级的一种纠错。
但是,细究之下总令人有唏嘘之感。
鸭脖和鼠头从外观上差别巨大,几乎和饭与屎一样不搭界。可是,闹得纷纷扰扰,需要动用省级联合调查组及动物学专家来确认,其荒谬程度可载史册。
同样,前一段时间发生在农业领域的一些闹剧,搞得一些地方鸡飞狗跳乃至天怒人怨,都是些违反基本常识的事儿,哪怕是大字不识者都能发现其间的荒唐,却一直得不到有效制止,直至惊动了自然资源部。
这份通知非常有针对性。
比如,通知明确,禁止在严重沙化、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污染严重难以恢复等区域开垦耕地;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地、重要水源地15度以上坡地开垦耕地。对于坡度大于15度的区域,原则上不得新立项实施补充耕地项目。主要以抽取地下水方式灌溉的区域,不得实施垦造水田项目。
在此之前,一些地方不是热衷于将公园变良田,尤其是,一些地方的水稻上山运动不是开展得轰轰烈烈么?
由于某位专家提出了水稻上山的建议,并且提供了自己在云南澜沧县种植山地旱地水稻的亩产数据,可达700公斤左右,比传统的旱作水稻产量还要高不少。于是,不少地方一哄而上,不管有没有那个土壤、气候、降水条件。
于是,一场大雨,就让一些地方壮观的人造梯田现出了原形。
通知里甚至罕见地有这样的细节表述:严禁不顾果树处于盛果期、林木处于生长期、鱼塘处于收获季等客观实际,强行拔苗砍树、填坑平塘;严禁只强调账面上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不顾后期耕作利用情况,造成耕地再次流失。
之所以有这样的“严禁”,是因为这种现象,切切实实地发生过了。
好好的果林被推土机毁坏,好好的鱼塘被填平,好好的经济作物被挖掉……网上类似这样的视频有很多。湖南郴州桂东县的一位农民,在自家承包的土地上种植了一片生姜,没想到却被当地的农管部门强制铲除了。“农管”还告诉他,生姜不是农作物,不符合粮食安全的要求,让该村民改种水稻。
问题是,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种什么难道不是自己说了算吗——如果种违禁品,自然有相关部门来查处,不劳农管。再说,生姜已经长在田里,难道就不能等农民丰收之后,再要求他们改种水稻吗?
如此公然毁坏他人财物,谁给他们的胆子?
更有甚者,某地为了改善村容村貌,竟派人捉走村民散养的鸡鸭。负责人说:“效果显著,但影响不好”。
好了,现在自然资源部终于发文了,这种乱象应该能在某种程度上得到遏止。
但我仍然有两个疑问,或者说两个担忧。
其一,通知中“严禁”的那些东西,已经存在好些时间了,比如多地进行的退林还耕、人造梯田,可谓热火朝天、大动干戈,如此劳民伤财,大面积损坏已经发生,为什么不能及时制止,是不是传导机制在哪里出现了问题,如何加快纠错速度?
其二,既然“严禁”,拿什么来保证这“严禁‘的威力?换句话说,下令行荒唐事者,不需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吗?
鼠头鸭脖事件中,官方明确表示将对涉事各方进行究责。
那么,如果能对当事农户的损失进行赔偿,能追究相关野蛮执法行为的责任,那么,人们就可以确信,这样的‘严禁“不只是打雷,还真的会下雨;一些反智的荒唐现象,不会在一阵风过后死灰复燃。
这两条新闻,可以放在一起看。
一是,在四个省级部门的联合调查之下,终于确认鸭脖是鼠头了——顺便说一下,因为此前我预测调查结果仍为鸭脖,我承认我被打脸了,也算是一种“求锤得锤”。
二是,自然资源部日前发文,坚决防止违法占用耕地、破坏生态和人居环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突破红线底线行为,同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杜绝不顾农业生产实际,拔苗砍树、填坑平塘等“一刀切”行为。
看起来,这两条都是好消息,都是来自更高层级的一种纠错。
但是,细究之下总令人有唏嘘之感。
鸭脖和鼠头从外观上差别巨大,几乎和饭与屎一样不搭界。可是,闹得纷纷扰扰,需要动用省级联合调查组及动物学专家来确认,其荒谬程度可载史册。
同样,前一段时间发生在农业领域的一些闹剧,搞得一些地方鸡飞狗跳乃至天怒人怨,都是些违反基本常识的事儿,哪怕是大字不识者都能发现其间的荒唐,却一直得不到有效制止,直至惊动了自然资源部。
这份通知非常有针对性。
比如,通知明确,禁止在严重沙化、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污染严重难以恢复等区域开垦耕地;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地、重要水源地15度以上坡地开垦耕地。对于坡度大于15度的区域,原则上不得新立项实施补充耕地项目。主要以抽取地下水方式灌溉的区域,不得实施垦造水田项目。
在此之前,一些地方不是热衷于将公园变良田,尤其是,一些地方的水稻上山运动不是开展得轰轰烈烈么?
由于某位专家提出了水稻上山的建议,并且提供了自己在云南澜沧县种植山地旱地水稻的亩产数据,可达700公斤左右,比传统的旱作水稻产量还要高不少。于是,不少地方一哄而上,不管有没有那个土壤、气候、降水条件。
于是,一场大雨,就让一些地方壮观的人造梯田现出了原形。
通知里甚至罕见地有这样的细节表述:严禁不顾果树处于盛果期、林木处于生长期、鱼塘处于收获季等客观实际,强行拔苗砍树、填坑平塘;严禁只强调账面上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不顾后期耕作利用情况,造成耕地再次流失。
之所以有这样的“严禁”,是因为这种现象,切切实实地发生过了。
好好的果林被推土机毁坏,好好的鱼塘被填平,好好的经济作物被挖掉……网上类似这样的视频有很多。湖南郴州桂东县的一位农民,在自家承包的土地上种植了一片生姜,没想到却被当地的农管部门强制铲除了。“农管”还告诉他,生姜不是农作物,不符合粮食安全的要求,让该村民改种水稻。
问题是,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种什么难道不是自己说了算吗——如果种违禁品,自然有相关部门来查处,不劳农管。再说,生姜已经长在田里,难道就不能等农民丰收之后,再要求他们改种水稻吗?
如此公然毁坏他人财物,谁给他们的胆子?
更有甚者,某地为了改善村容村貌,竟派人捉走村民散养的鸡鸭。负责人说:“效果显著,但影响不好”。
好了,现在自然资源部终于发文了,这种乱象应该能在某种程度上得到遏止。
但我仍然有两个疑问,或者说两个担忧。
其一,通知中“严禁”的那些东西,已经存在好些时间了,比如多地进行的退林还耕、人造梯田,可谓热火朝天、大动干戈,如此劳民伤财,大面积损坏已经发生,为什么不能及时制止,是不是传导机制在哪里出现了问题,如何加快纠错速度?
其二,既然“严禁”,拿什么来保证这“严禁‘的威力?换句话说,下令行荒唐事者,不需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吗?
鼠头鸭脖事件中,官方明确表示将对涉事各方进行究责。
那么,如果能对当事农户的损失进行赔偿,能追究相关野蛮执法行为的责任,那么,人们就可以确信,这样的‘严禁“不只是打雷,还真的会下雨;一些反智的荒唐现象,不会在一阵风过后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