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维基的种族这一段。包括亚裔的少数族裔在一些发达国家在1960s才获得选举权,也只是在文革开始的前后。
Race
Various countries, usually countries with a dominant race within a wider population, have historically denied the vote to people of particular races, or to all but the dominant race. This has been achieved in a number of ways:
Official – laws and regulations passed specifically disenfranchising people of particular races (for example, the Antebellum United States, Boer republics, pre-apartheid and apartheid South Africa, or many colonial political systems, who provided suffrage only for white settlers and some privileged non-white groups). Canada and Australia denied suffrage for their indigenous populations until the 1960s.
Indirect – nothing in law specifically prevents anyone from voting on account of their race, but other laws or regulations are used to exclude people of a particular race. In southern state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before the passage of the Civil Rights Act of 1964 and the Voting Rights Act of 1965, poll taxes, literacy and other tests were used to disenfranchise African-Americans.[57][60] Property qualifications have tended to disenfranchise a minority race, particularly if tribally owned land is not allowed to be taken into consideration. In some cases this was an unintended (but usually welcome) consequence.[citation needed] Many African colonies after World War II until decolonization had tough education and property qualifications which practically gave meaningful representation only for rich European minorities.
Unofficial – nothing in law prevents anyone from voting on account of their race, but people of particular races are intimidated or otherwise prevented from exercising this right. This was a common tactic employed by white Southerners against Freedmen during the Reconstruction Era and the following period before more formal methods of disenfranchisement became entrenched. Unofficial discrimination could even manifest in ways which, while allowing the act of voting itself, effectively deprive it of any value – for example, in Israel, the country's Arab minority has maintained a party-system separate from that of the Jewish majority. In the run-up for the country's 2015 elections, the electoral threshold was raised from 2% to 3.25%, thus forcing the dominant Arab parties – Hadash, the United Arab List, Balad and Ta'al – either to run under one list or risk losing their parliamentary representation.
(一)
笔者在整理卞仲耘遇难资料的时候,又传来了深圳日本学校一名10岁的男生,受到暴力袭击,不治身亡的消息。尽管二者性质有巨大差异,我国社会环境也已经发生本质不同,不过过去历史教训告诉我们,社会暴力的潜流仍值得高度重视。
我们先说卞仲耘之死。时年50岁的卞仲耘,只不过是文革数百万抑或数千万罹难者中,普通的一员罢了,死难者中比她更年轻的、高贵的不计其数。就连国家主席都惨死了,一个北京中学的副校长算得了什么?
但是在现代史研究中,卞仲耘之死是一门“显学”,这跟她是文革中北京第一个死于暴力的人,以及凶手身份特殊并一直不得解有关。然而,笔者认为在更深层方面,卞仲耘之死作为特殊历史案例的原因在于:她不像我的堂爷爷死于村里目不识丁的贫下中农的棍棒之下(还有一丝气息的时候,就被贫协主任断定死亡,然后活埋),这些人显然是被认为是天然愚昧、容易被蛊惑施暴的群体,加害她的对象却是中国最优秀中学之一——北师大女附中的一群高一年级的花季女生。她们不是出身高干、就是高级知识分子家庭,她们在平时可能连一个小动物都不忍心伤害,但是让人想不到的是,她们竟然成为最勇敢地施暴者。
卞仲耘是如何走向死亡的呢?虽然描述这个过程,会让人内心很痛苦,但是我们又不能忘记它。
从1966年6月起,卞仲耘就已被“工作组”确定为这场史无前例革命的第一批牺牲对象,她的罪名是:反党反社会主义反三面红旗,反对党的政策,破坏文化大革命;智育第一,追求升学率,精心培养修正主义苗子,培养资产阶级教师队伍;参加旧北京市委的反革命军事政变活动。
这些罪名有一个就够让人毛骨悚然了,这么一长串给她的打击可想而知。不过官方派出的“工作组”的批判大体上是讲程序、讲规矩的,当学生被发动起来,批判就失去秩序,上升为无下限的人身羞辱和骚扰了。
比如,学生开始在她的私宅和办公室门口,贴人身辱骂性的大字报。这张贴在她家的门上的大字报写道:
漏网的大右派,与前市委有密切联系的大黑帮份子,反共急先锋,对革命师生实行资产阶级专政的大混蛋,大恶霸,你他妈的放老实点,否则饶不了你。
还有一张更难听的贴在她的卧室门上:
狗恶霸,卞毒蛇,你他妈的听着,你再敢骑在劳动人民头上耀武扬威,我们抽你的狗筋,挖你的狗心,砍你的狗头。你他妈的别妄想东山再起,我们要断你的孙,绝你的种,砸你个稀巴烂。
谁能想到这些中国文化史上最粗鲁、恶心、野蛮的语言,竟然出自中国最优秀中学的女孩子们之口?据卞仲耘丈夫王晶垚先生的统计,光这类攻击个人的大字报就有数百份,十万来字长。
(学生给卞仲耘下达的接受批斗通知,语言粗俗)
从6月23日起,卞仲耘开始遭受暴力批斗。尤其是随着刘邓希望革命控制在“工作组”指导之下的尝试失败后,学校更陷入失控状态,学生更可以随意侮辱折磨老师, 这其中的过程本文不再详细叙述,我们仅仅看卞仲耘女士死前几个小时遭遇了什么。
8月5日下午2时左右,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批斗卞仲耘、胡志涛、刘致平、梅树民和汪冰莹等五位校领导,她们发明的对老师们的惩罚程序有:
人格自辱。强迫校领导们跪在台上,骂自己“我是黑帮”、“我是牛鬼蛇神”,然后,让他们带着高帽在操场游街,让他们敲着铁簸箕继续辱骂自己。
剃阴阳头。在这过程中,一些激烈的学生开始用剪刀戳他们的头骨,撕裂他们的头皮。
泼墨泼粪。先给老师们从头上泼墨水,又觉得不过瘾,继续浇灌屎尿;甚至还有人去热水房找来滚烫的开水,准备从他们头上浇下去。
“劳改”。命令老师们在酷暑下搬运沙土,卞仲耘挑的大筐被装得堆尖,根本挑不起来,就被劈头打倒在地;学生又勒令副校长胡志涛去厕所刷茅坑盖,盖上全是结痂的粪便,学生故意不给她工具,她只能徒手抠,指甲被磨掉半边,露出血红的的肉来。
乱棍群殴。在批斗达到最高潮,学生们手中的武器很多是有钉子的桌椅腿,打在人身上,一会便是血肉横飞。卞仲耘因为是学校的最高领导人,被打得最重,经过两三个小时的折磨,下午五点来钟的时候,已经失去知觉,大小便失禁,倒在宿舍楼门口的台阶上。
如果这时候,卞仲耘得到及时抢救,可能还不致死,然而依然有一些学生踢她的身体,踩她的脸,大声骂她“装死”。最后,她那将死的躯体被抬上一个平板车,被用大字报纸盖了起来,上面还压了一把大竹扫帚,以示继续羞辱,这样又停放了将近两个小时。
(语言粗鄙化和行为暴力化,是十年动乱中激进青年的典型特征)
在晚上7点多钟,当学校“文革筹委会”请示北京“新市委”后,卞仲耘才被送到一路之隔的邮电部医院。但是,医院又因为她是“黑帮”拒绝收治,在几名心怀悲悯之心的老师和学生担保下,医生终于救治,此时她的身体已经僵硬,显然已死亡多时。这次批斗中幸存下来的胡志涛被打成腰椎脊突骨折,余生一直需要穿特制的钢背心,才能行动;教导主任梅树民,因遭受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惊悸,患上了严重的心脏病。
卞仲耘校长就这样被剥夺了生命,并且女附中的孩子们对她的死又表现地极为麻木。如果不是她的丈夫王晶垚买了一台相机,拍下她惨死的情况,保留下来各种物证,并且这些资料有幸进入历史学者的研究视野;如果不是2007年北师大实验中学90校庆中的一次争议事件,引起社会对卞仲耘之死的关注。她的死亡很可能就被那群“文明人”彻底遗忘,就像我那堂爷爷的死被村民忘记了一样。
(卞仲耘的血衣和遗像)
(二)
卞仲耘的死亡不过是开始,在1966年8-9月间,北京有1772人被打死,另有33695户被抄家、85196个家庭被驱逐出京城。在暴力最严重的西城区,几乎每个中学都有被打死的教师或者学生。其中最惨烈的是8月 24日,这一天有两百多人被打死,老舍先生就是这天选择了投湖自尽。我们需要铭记:打人者绝大多数是14-18岁的“纯洁少年”。
暴力同样发生在作为最高学府、人文思想圣殿的北京大学,仅1966年夏秋就有15人死亡,其中最为著名的是外语教育专家俞大絪和历史学家向达。
在这过程中,“暴力美学”也不断完善丰富。在北师大的另一所附属中学——二附中,学生打死了党支书姜培良,还强迫他14岁的儿子打父亲,还有人大叫“拿盐撒在他的伤口上”。作家老鬼(杨沫之子)亦曾回忆他所在的四十七中批斗老师的情形:“有的拿老师当活沙袋,练拳击;有的要老师吃夹竹桃叶儿,不吃就抽;有的初中小女孩逼老师喝痰盂里的水,说要洗涤老师的肮脏内心;一个叫艾大仁的同学,踢了团委书记黄秀玲的肚子一脚,踢得她流了产……”。
因此,我们真的有必要好好审视人类的暴力行为。人类社会纵然多数时候是处于有序的状态,人表现出来的是善性,但在社会环境某些链条发生改变的时候,即便是最善良、弱小的人,内心被抑制的恶,也会以最激烈的强度释放出来,瞬间成为行凶的恶魔。
那么是什么可以激发出这种灾难性的暴力呢?笔者认为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第一,社会假想敌的出现。人类的假想敌,无外乎是被贴上宗教、民族主义、阶级色彩(诸如塑造“汉奸”、异教徒、劳动人民吸血鬼群体),因为这些最能挑动社会公愤。我们还要说的是,这种假想敌的预设具有投机性,它们针对的往往是边缘性群体或者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人,从来不敢挑战强势群体。
第二,对假想敌的唯一方式是消灭,暴力是解决问题的最方便手段。
第三,社会对暴力的强制约束机制发生崩溃,比如“文革”初期党委和公检法的瘫痪。
第四,社会软性约束和救助机制的失灵,比如普通人的冷漠纵容,医院、NGO等人道机构对暴力的某种程度的认同或妥协。
从以上暴力产生框架看,卞仲耘之死是个“完美的悲剧”:她死于社会假想敌幻觉的最高峰,她是集民族主义和社会不公正罪恶于一身的大魔,使得对她采取任何暴力都不过分;而此时社会强制约束机制和软性约束都失灵,她成为一个彻底无助的人,像她这样的人随时都有可能走向死亡。
话题再回到今年针对外国人的暴力行为,它们未必符合上述全部条件——必须看到的是,我国目前有完善的社会治安体制,并且社会上不乏对暴力的谴责,乃至有胡友松这种挺身而出保护外籍小学生的英雄。但是上述第一、二个因素,目前在社会上是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的。
即社会上仇恨外国人的声音越来越多,这种声音通过快手、抖音、公众号、微博等途径传播,并且获得民众非常多的掌声。越来越多的人把外国人尤其是日本人当做假想敌,认为外资企业和外籍子弟学校是间谍机构,制造大众对国家安全的恐慌,从而让认同对外国人实行暴力。
(大量博主以渲染日本人学校为间谍机构的吸引流量,以获取商业利益)
同时,尽管这些外国人收入较高,并且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但是往往他们相貌特殊,容易被识别,成为攻击对象,又因为语言等原因,缺乏危急时刻自我保护能力,他们实际上又是社会上处于孤立边缘状态的“弱者”。尤其是未成年的学生,简直是暴力伤害的完美对象。
我们此刻只能说,如果任由这种暴戾思维发酵是可怕的,必会诱发更多针对外国人的暴力,或对中外关系产生根本影响,恶化中国影响,妨碍中外正常经济、科技、文化交流,加重中国经济进一步转型升级的困境。
(三)
不仅仅是针对外国人,现在针对国内同胞的暴力思维也在抬头,集中出现在针对知识分子和有产阶层(民营企业家、中产阶级等)。一些博主动不动口出“杀光公知”的言论,笔者也不赞同一些思维幼稚简单的人,简单脸谱化分析中国与西方的做法,给西方无限贴上玫瑰色幻想。但是,对于不同的意见可以辩论,不可以诉诸暴力。他们首选知识分子作为暴力对象,显然也是因为知识分子是最没有抵抗能力的一个群体——这是一种极为懦弱的一种心理,恰似阿Q欺负小尼姑。
在人类近现代史上,一个国家在高速工业化阶段,社会矛盾往往都是很突出,几乎都会规律地萌发暴力极端主义,尤其是在经济不好的时候,暴力思想就会发酵,一旦控制不住,往往会导致国家陷入严重动荡,除了英美等几个转型比较平顺的国家,都产生过这种严重的历史波折。我国作为后发国家,理应吸收这方面的教训,避免这种悲剧,此所谓真正的“后发优势”。
历史也很确定地提醒我们:这种暴力一定是无秩序蔓延的,暴力起初会有某种特定对象,但是一旦猛兽出笼,最早的施暴者及有意识煽动暴力的人,都会成为下一轮暴力的吞噬对象。就拿迫害卞仲耘的第一波“老红卫兵”为例,他们很快成为“新红卫兵”的斗争对象,他们中的多数经历了家破人亡,而后一波红卫兵,又被形形色色的暴力群体所打倒,如此往复四五个轮回,最终这场暴力成为全民族受难的巨大内耗。
所以,在暴力的链条上,很难有安全的逃脱者,我们的每个公民为了自己及后人的福祉,都应该自决抵制暴力思维。互联网平台更应该自决抵制暴力流量,最近几年暴力思想的发酵,互联网平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