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案”再现!台男子在香港抢劫后返台逃过起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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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utiao
最新回复:2019年11月6日 12点35分 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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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

“港人在台犯罪逃回港,台人在港犯罪逃回台,原来是一个犯罪漏洞。”

港台再现“陈同佳”翻版?台湾《联合报》5日援引《南华早报》报道称,一名台湾男子10月6日到香港抢劫后同日返台,是继陈同佳之后,第二个因为港台之间没有“引渡条例”和正式司法互助关系而受益的罪犯。《联合报》将该男子形容为“台版陈同佳”

台湾“联合新闻网”报道截图

报道称,这名台湾男子10月6日上午抵达香港后,假扮做顾客进入尖沙咀么地道一家钟表店,用疑似手枪的武器威胁一名31岁的店员,抢走两支表,价值达港币99万元(约台币383万元)。嫌犯逃离店外时被店员追赶,扭打过程中武器掉在地上。后来该武器被证实是空气枪。

报道称,香港警方搜索附近区域,但嫌犯往河内道方向脱逃成功。警察在调出监控录像带后,查到嫌犯搭出租车前往机场。一位执法人员表示,“嫌犯在抵达香港的同一天逃往台湾”。该名嫌犯据悉持有台湾旅行证件。

报道还援引不具名港府消息人士的话称,港警尝试与台湾当局证实嫌犯身分,但该嫌犯“现在是自由人”,除非他返回香港,否则不太可能被起诉。又或者该嫌犯必须先透过国际刑警组织通缉,那么如果他到了包括美国在内的国家,则可以在被捕后引渡到香港。

《联合报》在报道中将该嫌犯形容为“台版陈同佳”。并称其是继陈同佳之后,第二个因为港台之间没有“引渡条例”和正式司法互助关系而受益的罪犯。

2018年,陈同佳与女友赴台湾旅行,他在途中将女友杀害抛尸并逃回香港,于去年3月13日被香港警方拘捕。因陈同佳杀人抛尸的地点是在台湾,香港与台湾之间没有签订刑事司法协助安排和移交逃犯协议,陈同佳无法被移交至案发地台湾受审。港府为了填补法律缺陷和漏洞而启动修例程序,却遭到反对派阻挠,并不断散布谣言煽动示威。最终演变出一系列暴力冲突

陈同佳涉嫌杀害潘晓颖并用行李箱藏尸。图源:港媒

而在这场“修例风波”中,民进党当局及蔡英文本人屡屡扮演推波助澜的角色,不但声称不同意港府以“一个中国”为前提修例;拒绝以“修法”为前提的个案移交;不会在《逃犯条例》修订的前提下与港府协商,即使修例通过亦不会同意与香港进行移交事宜云云。民进党还与“港独”分子黄之锋、何韵诗等人见面,更扬言以所谓的“人道救援”方式给予赴台港人协助。

今年4月,陈承认4项被俗称为“洗黑钱”的“处理犯罪得益罪”,在香港被判监禁29个月。10月23日9时许,陈同佳在香港西贡壁屋监狱刑满出狱。对于已经表明愿赴台自首的陈同佳,民进党当局却进行政治操作,态度和说法前后不一,一变再变。

23日上午,陈同佳出狱现场。图源:香港“东网”

如今台媒曝出“台版陈同佳”一事,有台湾网友直言:港人在台犯罪逃回港,台人在港犯罪逃回台,原来是一个犯罪漏洞。他感叹,“好一个‘反送中’”,这种保护坏人的诉求竟然有这么多人力挺!


 

有网友担忧:这下罪犯都知道漏洞在哪;不是危言耸听,如果在香港民众暴乱的现场趁机抢劫,抢完马上回台湾,成功率极高;果然不出所料,台港两地会成为有心犯罪者的天堂。






还有网友指责蔡当局称,就知道会发生这种事,为了政治理由不补漏洞,两地民众的生命财产都不在蔡当局眼里。还有人喊话蔡当局:那些为了政治利益的政客们,损害的公义回来报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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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cat77
1 楼
可以考虑在台湾开展香港抢劫杀人一日游
虎翼
2 楼
环球网是党的好喉舌,翻旧账炒冷饭为了送终.
我要真普選
3 楼
香港與台灣之間定立引渡條約,絕大部份人都贊成。 但是中國政府不會同意。 因為中國政府不會允許,香港特別行政區與中華民國,定立任何協議。 台灣也不會把自己降格為所謂的「中國台灣」。 
w
worley
4 楼
中共是独裁政权,谁会愿意跟独裁政权签署引渡协议?看看中共到处的访民,中国根本没有司法独立,是党大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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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有美女我自杀]
5 楼
香港逃犯条例的罪恶不在于引渡嫌犯,而在于可以“不经过法庭审判,仅特首同意”即可引渡! 不要避重就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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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有美女我自杀]
6 楼
香港逃犯条例的罪恶不在于引渡嫌犯,而在于可以“不经过法庭审判,仅特首同意”即可引渡! 不要避重就轻
派出所他人
7 楼
港台人士可以放開到對方地盤大肆搶劫殺人,綠燈一直開著!要是港燦台獨互殺。。。。
派出所他人
8 楼
樓下的你胡說,異地犯罪,法庭如何審判?!
无边无际
9 楼
请问楼下,那碗粥现在在加拿大打的什么官司?
多伦多道导
10 楼
黑帮的福音!有仇过海杀了回原地安全
总是我
11 楼
97到现在二十多年,一直都是这样吗?
我要真普選
12 楼
總是我:不單是九七後,九七前也是這樣。 70年代香港警察貪污四大華探長, 就是潛逃去台灣。
可以不注册吗
13 楼
台湾其实是可以处理这个罪犯的,因为台湾是大陆法系,有属人管辖权。但是香港因为是英美法系,使用严格的属地管辖权,确实没有办法处理陈同佳案件。现在就看台湾是否要办这个抢劫的人,但是台湾的法律彻底烂了,估计是完全不管。以前普渡大学那个妻子杀老公的案件,妻子逃回上海还是被大陆审判,就是根据大陆法系的属人管辖权。
沱江舵爷
14 楼
台湾和香港本来有司法互助的变通办法的,但香港因为大家都可以想象的原因,现在不干了,非得要有逃犯协议。但这就绕不开“一中”的问题,香港只愿“送中”才能“送(中国的)台”,但是,不但台湾不会接受这样的安排的,香港的民众也惧怕“送中”。如果真是为了司法公正,香港就应该回到以前的变通办法才是。香港警方请台湾警方抓人,双方在边境交人。
米老康
15 楼
据说以色列坚决不引渡她的公民到外国受审。外国可以起诉以色列公民,提供证据,由以色列法庭审。懂法的给验证一下是不是这么回事儿。工作量也差不多,即使引渡你也的先审看符不符合引渡条件。梦碗粥不还在加拿大候审吗!
八戒.
16 楼
乐意变成罪犯天堂,随便吧,呵呵
大玩家
17 楼
民主自由,也不能违反基本的道理。
莫言无语
18 楼
土共什么时候这么讲法律了?土共有法吗?
远方飞翔
19 楼
乐见香港台湾“民主”文革乱象,继续玩吧,最终被洋人玩死,倒霉的还是当地老百姓。
远方飞翔
20 楼
反华蛆只一心反华,没人在乎香港台湾将来变成屎。
L
LZ56
21 楼
台湾黑帮在香港大显身手的时候到了!
总是我
22 楼
台湾已经表态,按照台湾法律,台湾对公民在国外犯罪有管辖权,此人如果被抓获是要判刑的。 "成功让他逃过法律的制裁"? - 环球网指鹿为马,心真特么黑。
总是我
23 楼
多伦多道导 发表评论于 2019-11-06 03:23:00 黑帮的福音!有仇过海杀了回原地安全 八戒. 发表评论于 2019-11-06 04:36:54 乐意变成罪犯天堂,随便吧,呵呵 LZ56 发表评论于 2019-11-06 05:41:50 台湾黑帮在香港大显身手的时候到了! ------------------- 这几位有没有脑子啊。什么“福音”,什么“变成”,什么“时候到了”?逃犯条例修订没通过,一切都跟以前一样了,什么变化都没有。
24 楼
莫言无语 发表评论于 2019-11-06 05:22:31 土共什么时候这么讲法律了?土共有法吗? —————— 当然有,不过有法和有法治是两回事。
兔比兰伯王
25 楼
[网上有美女我自杀] 发表评论于 2019-11-06 02:01:01 -------------- 你要是用发帖的方法坐地铁迟早要挨揍的
b
bearus
26 楼
中国在自己主权的地方填补法律空缺都不可以,废青出来跳什么呢?
Y
Young06120
27 楼
欢迎台湾人到臭港灭蟑螂。
p
pdong95014
28 楼
没关系,有粘脓墙。
e
elfen2299
29 楼
希特勒用国会纵火案实现独裁的老把戏 补漏洞就补漏洞,带那么多私活,呵呵,就没人答应了
变法维新
30 楼
文学城已沦为巫毛媒体,中宣部奴才,混球时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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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bb-bzbz
31 楼
台湾香港都有殖民地后遗症
一鸣同学
32 楼
你不要急着骂。以理服人。你来用你的版本解释有什么法律依据让罪犯伏法。 变法维新 发表评论于 2019-11-06 08:22:33 文学城已沦为巫毛媒体,中宣部奴才,混球时报海外版
总是我
33 楼
一鸣同学 发表评论于 2019-11-06 12:27:25 你不要急着骂。以理服人。你来用你的版本解释有什么法律依据让罪犯伏法。 ----------------- 台湾法律对公民在境外犯罪有管辖权,抓到了可以审判,不必递解。所以这个题目说“成功”是不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