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殴打小学生事件,反转了?

今日头条
Toutiao
最新回复:2024年11月26日 13点37分 PT
  返回列表
42866 阅读
22 评论
魏春亮说

两个警察,拦住一名身穿校服的学生,一个警察上手就是一巴掌,接着踢踹,学生被打得蹲在地上后,一个警察蓄力一脚,把学生踹倒在地,然后又是一巴掌,接着抓起学生的头发把他拽起,又是一顿脚踢。最后,警察抓住学生的头发走出监控画面,中途还用膝盖猛击学生头部。

这就是宁夏固原市张易镇派出所副所长王某殴打12岁小学生马某的过程。

视频一发到网上,立刻引起众怒。

可随着官方通报的发出,这件事似乎“反转”了。

这份通报的撰写者真是语言大师,春秋笔法用得炉火纯青,无一处为打人的副所长辩护,却又巧妙地告诉人们,被打者是校园霸凌惯犯,被打罪有应得;而副所长打人,是事出有因,甚至是为民除害。

“打得好”,“支持民警”,“不但不应该处罚,还应该提升”,为打人的警察叫好、叫屈的声音,几乎遍布每一个评论区。

我知道,在这样的氛围中,还坚持唱反调,是吃力不讨好的行为。可看到这么多的人在支持警察殴打一个12岁的小孩,我还是忍不住要说几句。

从情理上,我能理解这种支持背后的心理动机。校园霸凌屡见不鲜,小恶魔越来越多,霸凌者得不到应有的惩治,而被霸凌的孩子和家庭却要遭受无妄之灾。

这些我都能理解,我也写文章评论过好多起校园霸凌,谴责过那些小恶魔。可我仍然不能支持警察对孩子的殴打,更不能理解对打人警察的支持。

因为,为警察打人叫好,就是在鼓励公权力机关人员动用私刑。

这是万万要不得的。

叫好者的思路非常理想化:

法律范围内没办法惩治校园霸凌的小恶魔,警察在法外以暴制暴,实行私刑,是一种正义的行为。

但,这需要一个非常理想的前提条件:

打人的警察在殴打这个小孩之后,就会住手,不再殴打别人;从此以后,这个打人的警察也只会殴打欺压良善的坏人,而不会殴打无辜者。

支持警察的人是这样想的,对吧?否则,这种支持就站不住脚了。

可问题在于,如果叫好者认为校园霸凌的小恶魔难以遏制住暴力的欲望,又怎么能保证手握合法暴力的成年人,能管得住自己的拳头呢?

校园霸凌是一种暴力,可警察殴打孩子也是一种暴力,同为暴力,为什么一种暴力就比另外一种暴力更好?

叫好者可能给出的答案是:

校园霸凌的小恶魔是屡教不改的坏种,而人民警察是主持正义的好人。

坏种只会祸害更多人,而好人却会惩罚坏人。

这里面又有三个问题:

第一,如果人们把在法律之外动用私刑的权利,赋予本该遵守法律的警察,那就是在公然破坏好不容易积累起来的法治成果。一个连执法者都不遵守法律的社会,真的是我们想要的吗?

第二,肯定警察殴打校园霸凌的坏人,就是把暴力的正义性,寄托在了警察的道德判断之上。谁是好人,谁是坏人,谁该打,谁不该打,全靠警察的良知和道德来做判断。但道德是最靠不住的,且很多邪恶都可以以道德的名义行事,把社会的正义寄托在道德上,只会制造更多的暴力和惨剧。

第三,在更大的范围里,鼓动警察在法外使用暴力,就是在鼓励公权力的滥用。在公权力已经越来越难关住的当下,还为公权力的滥用创造舆论环境,实在是雪上加霜。

总之,如果放任这种暴力,那么它针对的,就不可能只是一个孩子。

我看到一篇名为“教训校霸不是殴打小学生的理由”的文章的评论区,有人留言“希望你孩子被校园霸凌时,你也这样理智”,似乎理直气壮。

可问题是,如果你认为每个孩子都可能成为校园霸凌的受害者,那我们每个人是不是也都可能成为警察法外暴力的受害者呢?校园霸凌,还可以学校和家长管,可如果警察打人,谁来管?

是不是也可以说,希望你被公权力欺压时,你也这样深明大义。

如果这个社会的主流声音是,只要某个人被认定为“坏人”,警察就可以在法外对其实施暴力,那么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这样的时代,我们好不容易走出去了,怎么还想着回去呢?

可能他们也没想这么多,就觉得谁都治不了校园霸凌的小恶魔,有警察出手殴打,终于“出了一口气”。

为了眼前这一口气,可以置依法治国于不顾,可以视法治环境如无物;

为了眼前这一口气,不惜召唤一种更大更坏的暴力,不惜释放一头凶猛的怪兽横冲直撞。

然后还觉得自己特别正义,特别伟大,这是怎样的病症啊。

可能会有人说,马某还是个校园霸凌惯犯,如此傲慢如此肆无忌惮,被打的孩子就活该吗?你说应该怎么办?

看情况通报,被打孩子的家长已经报警,警察已经在处理了,这就已经是一个很好的开始了。在合法的手段都没完全展开的时候,不应该就鼓动使用暴力。

我这么说,没有一丝为霸凌者洗白的意思,我不赞成警察使用暴力,也坚决反对为警察使用暴力叫好,但同时,我也谴责所有对弱者使用暴力的霸凌者。

而且我认为,这两者并不冲突。

但仔细想想,为了出一口气就高喊支持警察,不惜鼓吹在法外动用私刑,其实不过在表达某些极度的愤怒、无力和失望罢了。

这样一想,虽然我不赞同,但那些非理性言论背后的心理,也不是不能理解。

啊,这复杂的人世间啊。

何必哪
1 楼
此文作者站在道德制高点挥斥方遒,稳的一匹,如果被霸凌的是你家小孩,我看你还能瞎bb出这些话来吗 lol
n
nyfan
2 楼
也许是这一顿暴揍挽救了这个熊孩子
一带一路
3 楼
为什么法律没有办法惩治校园霸凌者而要警察去用私刑?
一带一路
4 楼
2016年,美国加州校园霸凌案轰动全美;中国留学生翟芸媱纠结一帮女留学生霸凌女同学刘怡然五个小时;烫烟头剪头发吃沙砬,;最后不许她报警否则更多报复,结果回家后她的墨西哥寄宿家庭女房东报警,判了五个学生,主犯翟芸媱判十三年,一个男同学仅仅回家拿把剪刀判六年,刑满释放遣送回国………
老天真
5 楼
一带一路 发表评论于 2024-11-25 19:49:00 为什么法律没有办法惩治校园霸凌者而要警察去用私刑? ------------------------------------------------------------------------ 很多国家的法律都规定,一定年龄之下的儿童不负法律责任。这些由左逼们推动出来的狗法律,让一些恶少们有恃无恐。美国加拿大的校园霸凌事件,已经到了无法继续容忍的下去的地步。我要是有孩子被团伙霸凌,如果通知学校和警方后没有改善,我宁愿买把枪,打死几个小狗日之后,去做一辈子牢。
k
karlheinz
6 楼
作者就是个书呆子,粪坑国本来就不是什么法治社会,所以就没必要装逼了,怎么正义怎么来,否则你傻乎乎地和人家讲法律,人家和你耍流氓笑你是傻B
同学周星星
7 楼
竟然都报警了,你认为是第一次吗?你认为家长不知道吗? 既然他能打人,为啥不能被打? 有些人就是不打不怕,这都打轻了! 既然家长不教,就让社会教!!
S
Satellite7410
8 楼
我很少在文学城上回帖,但是这次例外。 作者似乎站在一个高人一等的地位,主打的就是“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事情没有发生在作者头上,说什么都显得多余。我甚至在怀疑作者是不是在说反话,主动找拍。 我没有经历过校园霸凌,我的孩子也没有这样的经历,可是每当我看到那些经历校园霸凌的孩子和家庭,都十分心痛。特别是当校方和霸凌者父母不作为的时候。这样的经历应该会跟随被霸凌孩子一生。中国学校可以想象,出了事都是一副维稳,保官的心态。我严重怀疑还有没有真正为这些孩子,特别是弱势孩子主持公道的渠道。现在社会上,其他单位也不过如此。看看最近出现的几次事件就知道了。 这次事件如果没有警察打人的事件,就会成为另一起“普通"事件,其结果就是即使被霸凌家报案,因为孩子小,教育处理。我想这样孩子的家长,根本不会道歉,不会教育自己的孩子,还有可能自鸣得意。这样的孩子将来自然会接受社会的教训,可是被霸凌者只能继续承受。 知道可能性为零,但我还是希望相关部门从这件事开始,制定一个反校园霸凌处理机制,让孩子受到保护,让霸凌者接受应有的严惩。 唉,只是梦一场罢了。
E
Eastgate
9 楼
以前还有少管所, 现在不是早就取消了嘛。 校园霸凌单靠家长学校也解决不了,现在没有好办法让单靠家长和学校就能制止校园霸凌, 实际上可操作的也只有让警察或更强悍的对校园施暴者私下教训一顿 ============================================ 一带一路 发表评论于 2024-11-25 19:49:00为什么法律没有办法惩治校园霸凌者而要警察去用私刑?
雅士豪的包子
10 楼
以暴易暴不是世界的规则吗?
打印
11 楼
确实是打得好。
a
ajaja
12 楼
作者真是个傻叉。屎坑国的法律要是讲道理的,学校校长老师如果是好人,轮得到警察私下收拾这个小恶霸吗? 被霸凌的不是这个傻叉作者的娃,他特么的就出来装圣人。
a
ajaja
13 楼
这个神经病在微博上的这个文章后面也一堆人骂它的。
飘啊飘
14 楼
这就是典型的家长不教育让社会去教育,家长还好意思去医院
溪边木屋
15 楼
对坏孩子搞人权, 对警察搞政治正确; 那天天被欺凌的孩子怎么办? 有几个校霸能用语言劝服的?
视角
16 楼
我刚上初中那会,在北京19中,附近净是小痞子。有天傍晚和同学下学回家被7-8个痞子围住。正好经过一个骑着自行车的便衣,把我们给救了,那些小痞子高高矮矮,小学的初中的都有。所以别说什么12岁的小学生,他们打起人来手狠着呢。总之后来这个便衣叫我和我同学糾着两个为首的,一直送到他上班的派出所。一进去后,什么都不说,直接就揍。别看痞子对其他人那么横,见到警察就跟孙子一样,被打得哭爹喊娘的。我哪见过这种情景,还和警察说你们别打了。那个便衣说,你不用管,没我什么事了。现在回想起来,这帮欺负别人的孩子学校往往不敢管,只有警察能管。
侃爷
17 楼
把作者打一顿吧????????
京西观察使
18 楼
5000年的优良传统,最先进文化的代表,五讲四美三热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果都不如狗屁。呵呵。
z
zhshqg
19 楼
至少那小子以后再也不敢搞校园霸凌了.
一只熊
20 楼
Satellite7410 发表评论于 2024-11-25 22:41:04 作者似乎站在一个高人一等的地位,主打的就是“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 ================ 没错。这种态度文风真是让人讨厌。
胖得理直气壮
21 楼
如果是诬告呢?如果是两个人欺负马某某这次马某某反击于是两人联合诬告?应该调查清楚再下手。一般欺负人的都比较有资源撑腰才胆壮不是吗。反正电影里很多这样的情节。出手要准吧。
2
26岛
22 楼
马某某自行离开时将其当场击毙,理由是他逃跑,这样就合法合情了,以后霸凌者需慎重了,随时会被当场击毙。 当场击毙多几次,恶性事件近灭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