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授:通报李云迪嫖娼 公权力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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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utiao
最新回复:2021年10月24日 16点11分 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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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点人文

近日,有“钢琴王子”之称的李云迪因涉嫌嫖娼一事被“平安北京朝阳”的官方微博向社会通报,“一石激起千层浪”,此事一时间成为公众关心的热点话题。

除了大众感受中的“震惊”“想不到”之外,人们不禁思考,官方是否应该向社会通报此行政违法事件?

一、官方通报于法无据,涉嫌行政违法

公权力行使的基本原则是“法无授权不得为”。然而,遍查《治安处罚法》,无一处规定公安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权向社会进行通报。不仅如此,该法第6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第112条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依法、公正、严格、高效办理治安案件,文明执法,不得徇私舞弊”。第5条第2款规定:“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请问,这种惯常的“通报”做法究竟依的是何法?如果向社会通报,其家人必然知悉,有可能导致家庭破裂,家庭不和谐,能“增进社会和谐”吗?立法的意旨又如何能实现?所谓的“公开”,应当是执法程序的公开,并非是与案件调查、处理无关的向社会的公开。

《民法典》第990条在“人格权编“中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第991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李云迪虽涉嫌行政违法被处罚,但其作为公民的人格权并没有被剥夺,依然享有隐私权、名誉权等人格尊严。

在刑事诉讼中,有一项举世公认的原则,即“无罪推定”原则,也就是涉嫌犯罪的被追诉人在罪行最终被法院确定有罪之前,在法律上被假定为或者被视为无罪,目的是给涉嫌犯罪的人以人道待遇,保障其不因被追诉而被当成犯罪人对待。

李云迪嫖娼事实若有确凿证据证实,也只是行政违法,其社会危害性明显小于刑事犯罪。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在遭到行政处罚后,其还享有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救济权,这意味着行政处罚决定并非终局决定。一旦李云迪提起行政诉讼,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为会受到司法审查,完全有推翻原决定的可能。

如果对一项尚未确定的处罚决定进行公开通报,不仅不符合类似“无罪推定原则”,而且不利于树立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行政权独大的现状难以受到控制。

二、官方通报不符合宪法原则和“比例原则”,损害公民各项基本权利

我国《宪法》第33条第3款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所谓“人权”,就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权利,不论行政违法人员还是犯罪人,概莫能外。在现代风险社会,隐私权是人格权或曰人格尊严的基础,理应成为人权的核心内容之一。

根据法理学的基本原理,权利的实现依靠义务的履行。由此决定了人权保障理应成为公权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对行政违法行为的通报显然不符合人权保障的精神,损害了公民的人格尊严。

比例原则被称为公法上的“帝王条款”,也就是“必要性原则”或者“最小侵害原则”。行政处罚作为一种“不得已的恶”,不应过度行使,且对违法人员造成的损害应当与违法行为相称。

一个性质并不严重的违法行为却要使行为人付出惨痛代价:家庭可能破裂、社会评价降低、被行业联合“封杀”。并且这些不利后果很大程度上是公开“通报”导致的。这就促使我们不得不思考实践中流行的通报制度的弊害。

在全球有包括德国、荷兰等国在内的88个国家已经承认卖淫嫖娼行为合法化的时代背景下,我国有无必要对嫖娼人员给予如此严厉的处罚,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可以说,公开“通报”对行为人造成的社会惩罚,不亚于行政拘留和罚款所带来的痛苦。嫖娼导致的“道德污名化”,使得行为人为人所不齿,几乎被整个社会乃至家庭所抛弃。这就是“通报”超出行政处罚本身的“溢出效应”。

南非法官在一则判例中曾言:“所有被拘捕和起诉的人员都有权利获得警察对他们的基本尊重。但任何发生在拘捕和起诉过程中超出这个范围的对尊严的侵犯,都不能归咎于法律,而应该归咎于执法的方式。”

有学者已经指出:对卖淫嫖娼行为的法律处罚本身很难符合“罪罚相当”的比例原则。由于卖淫嫖娼受到的社会污名化,公开处罚本身就会产生比处罚更大的后果。比如,一般的卖淫嫖娼作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违法行为,被抓后的实际“惩罚效果”与它的社会危害性和可罚性是不成比例的,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卖淫嫖娼行为所承载的道德污名化。

被抓后身败名裂,也造成了更多反社会的人,即“社会敌意”。而且,对家庭关系的破坏也往往是抓的问题,而不仅是嫖的结果。“一个把所有不雅行为都曝光在众人面前的社会必定是道德瓦解的社会”。“如果这些行为发生在同意的成年人之间,其本身并不具有外部性,而执法者的干预恰恰会使之曝光于公共领域,对公共道德、家庭和社会秩序产生不见得正面的影响。”

基于此,有学者指出:大张旗鼓抓嫖和宣传,弊大于利,在我国即使不能做合法化处理,也应当寻求更侧重保护个人隐私、更尊重人格尊严的执法方式。

我们在为李云迪深感惋惜的同时,我们也失去了一位优秀的钢琴家和他带给我们的音乐享受。这也许也是一种社会损失吧!

三、法治政府建设需要行政执法人员切实树立人权保障理念

我国正在推进依法治国,并提出“依法治国首先就是依宪治国”。宪法是公民权利的大宪章。如果我们的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中不能牢固树立“人权保障”的理念,法治政府和法治国家永远不可能建成。

既然我们的执政理念是“以人民为中心”,那么就不能流于口号,应当落实在具体行动中。

前几年,某市发生了机动车司机之间的争执和厮打事件,被害女司机的违章记录和开房记录都在网上被曝出。

另一市的某国有大型企业的中层干部开车时顺手摸了一下副驾驶位置上的女大学生,刚好被安装的监控录像拍摄下来,后来改视频在网上流传。该事件被称为“摸奶门”事件,网路曝光后,该驾驶人员被迫离开原就职单位,家庭几近破裂。当地公安执法的公信力受到广泛质疑。这显然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即能接触个人隐私的公职人员有关。

因此,在网络信息时代,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如何保护个人隐私是一个重大的时代课题,也是对广大公职人员的严峻挑战。

t
tsingdao355
1 楼
说到最后,还是嫖娼无罪化。 中国不打算学习西欧,学习美国就很好。
泰傻
2 楼
教授不要瞎咧咧 此乃上面之大棋 目前诸事皆不顺 急需明星的丑闻
c
citybiker
3 楼
跟裆的政府谈违法?这教授是活腻歪了?
J
Jcq
4 楼
还真是这么回事。只是拘留,还没审案就广而告之。而且各部跟进神速。是有点蹊跷。
c
couldbeworse
5 楼
囯家政府行政權兼立法兼司法 要割你韭菜命 你絕對活不過三更
血刀老祖
6 楼
随意践踏人权的国家。你跟他讲滥用公权力违法!
c
cowboy62
7 楼
因为李云迪嫖娼就封杀他是文革做法,但因此同情、支持嫖客则是走向另一极端。嫖娼不是“私生活问题”,在中国是违法行为,在美国几乎所有地方(除了内华达州个别农村地区)都是犯罪(得州还是可判刑2年的重罪)。违法犯罪不是隐私,几年前纽约有个郡把抓获的嫖客姓名、照片全贴出来也没人说侵犯隐私。
家有桃梨
8 楼
去你妈的! 美国无论你怎么样的小罪 只要警察抓了,就必须公开。照片也是公开 醉驾也一样。保护个屁隐私,就是涉嫌犯罪。
一年回国一次
9 楼
讨论公权力违法有点搞笑,要你随时失踪都可以,通报一下嫖娼有啥好讨论的。
u
urgentcare
10 楼
这一波很诡异。范冰冰、吴秀波、赵薇、郑爽、高晓松、霍尊被封杀,没见过有很多人跳出来,李云迪一个公众人物,证据确凿、供认不讳的犯事了,这么多人出来为他喊冤。 什么道理? 难道这个社会看脸看到这么扭曲的程度了?还是脑残粉没任何底线?
n
nzder7
11 楼
一万块一晚也算是嫖娼?包二奶算不算?
P
Panda-2020
12 楼
这个教授肯定也是漂妓之一。有本事去告政府
天台坐客
13 楼
现在这些公权力的使用完全无法可依。记得前几天有个李什么的在酒吧唱歌都不容许,完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现在屁民们开始意识到这种无法无天的操作可以威胁到每一个人的任何行为。这也算是民智的崛起 ; )
k
kingofLiu
14 楼
關鍵是公安局的通告沒有用全名,用的是李X迪,也没有照片,而且通告本身是经常性常规操作,不是特例。问题是谁从内部透露出来给媒体的,这才是重点。法学教授连个基本法律常识都不懂。
v
voiceofme
15 楼
李云迪可以控告媒体披露他的事情吗?明显不能。 李云迪可以控告公安部门披露他的事情吗?也许可能。但披露他的事情的明显是朝阳群众。 朝阳群众作为媒体是不可能被诉的。
v
voiceofme
16 楼
李云迪被网上无情批斗。听说国内网上很多推手,没有这些推手,网上的浪掀不起来。这些推手中有吃公粮的吗?
人_天涯
17 楼
那么多免费赠品不要,一定要去买,这让那些白吃白拿的官员导演怎么过?
v
voiceofme
18 楼
即使公安部门不披露,有了案底。以后有广告公司拉李云迪作广告前,做一下背景调查,会不会就能查出? 芒果台的披荆斩棘的哥哥节目没有做任何背景调查就和艺人们签合同了?
p
portfolio
19 楼
这位法学教授,太幼稚天真,与中共流氓政权谈法,你小心某一天被嫖娼。
亚洲食肉动物
20 楼
与流氓讲法?教授在嫖娼的路上
f
fei_xng
21 楼
说别的都没有用 一切听党的
百家争鸣2012
22 楼
urgentcare 发表评论于 2021-10-23 15:19:00 这一波很诡异。范冰冰、吴秀波、赵薇、郑爽、高晓松、霍尊被封杀,没见过有很多人跳出来,李云迪一个公众人物,证据确凿、供认不讳的犯事了,这么多人出来为他喊冤。 什么道理? 难道这个社会看脸看到这么扭曲的程度了?还是脑残粉没任何底线? ------------------------------------------------- 很简单的事情,因为嫖娼没有损害谁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家的利益,李云迪还不是被抓现行。 性需要是人类的一种本能。既然国家不能保障成年人的性需求,就不应该在这方面管得太严。
S
Simiguy
23 楼
说的有道理。一罪不二罚。除非通报是罚之一
M
Michelle北美1
24 楼
urgentcare 发表评论于 2021-10-23 15:19:00 这一波很诡异。范、吴、赵薇、郑爽、高晓松、霍尊被封杀,没见过有很多人跳出来,李云迪一个公众人物,证据确凿、供认不讳的犯事了,这么多人出来为他喊冤。 什么道理? 难道这个社会看脸看到这么扭曲的程度了?还是脑残粉没任何底线? ××××××××××××××× 冰冰-偷税漏税,违法 秀波-提上裤子就找国安抓人,犯了众怒 赵薇- 扰乱证券市场,违法 郑爽- 也偷税漏税了 高晓松 - 不知道他怎么了 李云迪- 嫖娼,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总是我
25 楼
urgentcare 发表评论于 2021-10-23 15:19:00 这一波很诡异。范、吴、赵薇、郑爽、高晓松、霍尊被封杀,没见过有很多人跳出来,李云迪一个公众人物,证据确凿、供认不讳的犯事了,这么多人出来为他喊冤。 什么道理? 难道这个社会看脸看到这么扭曲的程度了?还是脑残粉没任何底线? ———————————— 嫖娼真的不是多大的事。
犟华
26 楼
我们 “中国村” 里,一切权利归村支书,没有什么 “村民权力”!这个教授说的这权那权,全部是西方国家那一套,村支书不懂,村民也不了解。
z
zzbb-bzbz
27 楼
公众人物,公众有知情权,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总是我
28 楼
zzbb-bzbz 发表评论于 2021-10-23 16:55:59 公众人物,公众有知情权,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 GP不通,法盲。
i
ice_ca
29 楼
西方典型的婊子充圣母。
国境之南
30 楼
zzbb-bzbz 发表评论于 2021-10-23 16:55:59 公众人物,公众有知情权,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 你中共国各级领导,是不是公众人物?公众要求他们公开财产收入的要求是不是合理要求?这时候你咋不说公众有知情权了?
F
Fairfield150
31 楼
你跟中共讲法律?
亚洲食肉动物
32 楼
艺人一旦犯错,终身禁演。这规矩没毛病,在厉害国
t
truth_hurts
33 楼
这种事情如果不是习主席亲自批示,恐怕无人敢通报。一周之前李云迪还在三峡大坝上的千台钢琴演奏会上领衔出演。这其实是习主席下的一盘大棋,目的是把影视圈,娱乐圈,还有金融圈控制住为自己服务。当年无官不贪的时候,用反贪这把剑,以打老虎的方式震摄官场,剔除不听话的人。其它行业也是类似情况,每个大佬的屁股都不干净,从经济问题,税收问题,到生活问题,习主席想整谁就整谁,就看你听不听话,是不是乱讲话,从里面挑几个“大老虎”,杀虎儆猴,最后大家都变顺民,为习总歌功颂德。看看这几个吧,马云,赵薇,张爽,吴亦凡,高晓松,何炅,霍尊,现在轮到了李云迪。习总整人有一套,应该是从毛那里学到真传。之所以最近才动手,是因为他认为他从权力争斗中已经稳定胜出,可以腾出手来整治政权之外的圈子了。
北美浪人
34 楼
法学叫兽脑有病!什么公权力涉嫌违法!天朝有法吗?
拾麦客
35 楼
官们听后一阵大笑,法? 我就是法。
爪哇孤客
36 楼
在中国对公权利是:法律没说不能干的都干,法律说了不能干的都常常干。对大众(人民)是:说了能干的也不能干
C
Chynna
37 楼
就想知道这个文章国内被和谐了没
w
wumiao
38 楼
中国的法律像儿戏,老毛都说了,我们的党就要秃子打伞,无法无天,绝对不学西方的什么法大于天,王也在法下。还不如封建时代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t
tengwang
39 楼
毛主席玩了那么多女人,怎么警察不管?
杰瑞王
40 楼
没那么复杂! ”社死”网路专用语. 伤害不大,侮辱性极强. 如果你控制媒体的话语权,你就是21世纪的 爷,要不就是孙子 . 就这么简单
G
GreenWeeds
41 楼
cowboy62 发表评论于 2021-10-23 14:56:58 因为李云迪嫖娼就封杀他是文革做法,但因此同情、支持嫖客则是走向另一极端。嫖娼不是“私生活问题”,在中国是违法行为,在美国几乎所有地方(除了内华达州个别农村地区)都是犯罪(得州还是可判刑2年的重罪)。违法犯罪不是隐私,几年前纽约有个郡把抓获的嫖客姓名、照片全贴出来也没人说侵犯隐私。 ----------------- 拿美国法律为中国政府作恶开脱,为什么不拿国外开放言论监督政府作为习近平的榜样呢?
西
西岸-影
42 楼
这类事情不知道中国法律具体是如何定义的,在美国肯定是合适和普遍应用的。 好莱坞名人嫖娼,吸毒,基本都是会在逮捕后第一时间被公布出来,包括收监穿着囚服的大头照等,之后才有法庭的审理和判决。 当年朱利亚尼当纽约检察长时,要求对白领嫌犯公开戴手铐,目的是起到公开羞辱的目的,让其付出社会名声的代价。这些人不少是公司CEO或者高管之类的,在社会上有名声,公开被戴手铐,而且是在法庭定罪之前,显然是付出巨大代价。哪怕法庭判决他无罪,社会性的羞辱是无法挽回的。 本来给嫌犯戴手铐,仅仅是用于有可能有暴力行为的那种,从来不在白领犯罪上使用,朱利亚尼开了先例,如今美国不论什么人被逮捕,哪怕是坐在轮椅上不能走路的,也要拷在轮椅上,不是防止你跑,而是让人看见你被逮捕了。 从法理的角度讲,被逮捕是不是一种惩罚程序? 如果认为是,那么公开就不是不可以的,谁让你被逮捕了?
a
abraham007
43 楼
法律是否禁止公布违法犯罪嫌疑人是另一回事。我注意到刘强东被捕的大头照铺天盖地之时,没有公知关心美国警察是否应该保护其隐私,而李云迪被抓,这些人却纷纷跳了出来指责中国警察。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呵呵
a
abraham007
44 楼
我早说过,一个人如果可以任意解释法律,他根本不用关心上面是怎么写的。值得庆幸的,中国的法律不是由这帮垃圾知识分子随便解释的,呵呵
一条小路
45 楼
東南西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黨比法大,公權力被黨管。李雲迪還唱支山歌給黨聽,原來是給了妓女聽,妓女嫌不好聽把你舉報了。
J
JonesJunior
46 楼
法学教授就这点儿水平。光看荷兰德国的表面东西,就能得出应该把嫖别当回事儿的理由吗?你有人家的信仰和底线吗?
爱吃面包的人
47 楼
你们傻呀 包子都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光着屁股招摇过市,还想说自己的隐私,不想混了,简直是给脸不要脸。
H
Huilianghu5
48 楼
把注意力集中在演艺圈和底端公务员身上,以运动形式整治小老百姓的一些苟且之事,网络媒体高调统一行动,这是反腐的最新一波高潮。朝阳大妈,明星的粉丝群是此次运动的先锋,爱国主义正能量超越任何法制规则。 腐败泛滥的重灾区不在这里,在权贵阶层。
H
Huilianghu5
49 楼
毛主席说过,文革的主要目的是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当群众发动起来,当大大小小的当权派都被打倒,小老百姓就在那里每天斗私批修,狠斗私字一闪念,忘了最尖锐的斗争在最高层面酝酿着,就像现在网络吵吵嚷嚷,把那些明星们逃税嫖娼当作最令人兴奋的话题。最后抓了四人帮,结束了文革,才把事情了结。
还是老李
50 楼
警方通报,就是游街示众2.0版,网络游街示众; 一切法律结果透明,不代表可以主动向社会媒体散发小广告; 汤灿被抓,怎么没有警方通报? 吴亦凡被抓,怎么后来就没了消息?光抓不判了? 可笑国可笑事
小毛er
51 楼
中国就是这样的。媒体都被党掌控着的。党不然传播的东西你怎么都传播不出去。党要让传播的就会有千千万万的水军自媒体推波助澜轻易就搞得人人皆知。一切都在一个政党的掌控之中。
x
xms369
52 楼
朝阳区只抓嫖客,不抓娼妓,这是按规定执法吗?
x
xms369
53 楼
朝阳区只抓嫖客,不抓娼妓,这是按规定执法吗?
天涯不此时
54 楼
朝阳间谍只抓嫖娼,不抓养情妇、包二奶、私生子和通奸。 法律应当给黄海波、李云迪以公道!
z
zls88
55 楼
制造黄海波冤案的也是朝阳派出所,他们受到法律惩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