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意大利多地大区行政法院接连作出裁决,明确居留许可的有效期应从“实际交付之日”开始计算,而非从提交申请之日起回溯起算。 这一系列判决有力指责了地方警察局长期以来对移民居留申请中普遍存在的行政拖延与错误做法。
·居留到手就快过期
综合意大利Meltingpot网站、Asgi网站报道,近日,一名居住在艾米利亚-罗马涅大区费拉拉省的多哥籍女子,就其因家庭团聚原因申请续签的居留许可获得法院的公正裁决。
这名女子育有两个孩子,持有一份正式的无限期劳动合同,具备稳定合法的居留条件。2024年1月5日,她依法提交居留续签申请,但直到今年4月才收到新居留,历时15个月。
然而,新居留许可的有效期却从申请提交日起算,导致其2026年1月即将到期,实际上仅剩9个月有效期,远低于法律规定的两年。
这一情况不仅荒谬,更严重侵犯了这名移民女子的合法权益。居留延迟完全非她自身原因所致,却要她为行政效率低下承担后果。为此,在律师的协助下,该女子将意大利内政部与费拉拉警察局一并告上法庭,向艾米利亚-罗马涅大区行政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裁定:“回溯有效期”违法,损害合法权益
6月30日,大区行政法院作出判决,全力支持申请人诉求,裁定警察局“将居留有效期回溯至申请日”的做法违反行政程序原则,损害移民依法应享有完整居留期限的权利。
法院强调,居留许可的有效时间应以申请人实际拿到证件的时间为起点,行政部门的延误不应由申请人承担后果。
不幸的是,该案例并非个案。在意大利各地,大量外国移民面临类似情况:经过数月甚至一年的等待,拿到的居留许可已临近过期,形成事实上的“缩短居留”。
这对移民个体而言后果十分严重。不仅意味着必须立即进入新一轮续签流程,还需承担高昂的时间与经济成本。更严重者,若续签流程延误,甚至可能陷入“非法滞留”状态。
·法院信息明确:合法移民不应为行政迟缓买单
近期,多家地方行政法院已对该问题做出明确判决,构成稳固司法共识:
-拉齐奥大区行政法院2024年7月30日第15448号判决明确指出,居留许可须保障“实际有效期”,即必须从领取日起计,而非象征性日期。
-威尼托大区行政法院2024年4月30日第289号判决指出,根据《移民法》第5条第9款,60天的居留处理期应从移民在邮局提交申请之日算起,而非指纹采集日。
威尼托大区行政法院明确指出,警察局将居留处理期起算点推迟至指纹采集日的做法缺乏法律依据,且违反了意大利《宪法》第97条关于公共行政必须顺畅运作的基本原则。法院强调,警方推迟安排生物识别数据采集,不能作为延迟发放居留许可的理由。
法院援引法律依据如下:
-《移民法》D.lgs. 286/1998第5条第9款:居留应在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签发、续签或转换;
-《行政程序法》第241/1990号第2条:行政程序自申请“正式提交日”起算,而非行政机关“处理启动日”。
事实上,在意大利许多省份,外国移民在通过邮局递交居留申请材料后,往往需要等待长达一年甚至更久才能进行指纹采集。这一延迟导致居留许可的发放严重滞后。
随着艾米利亚-罗马涅、拉齐奥、威尼托等多地法院作出一致裁决,为所有曾遭遇或正在面临类似问题的外国居民树立了重要的司法先例。法院的信息非常明确:依法依规生活的合法移民,不应为警察局或地方行政机关的低效与拖延买单。这一系列判决不仅捍卫了移民的基本权利,也对公共行政提出了更高的法治与效率要求。
近期,意大利多地大区行政法院接连作出裁决,明确居留许可的有效期应从“实际交付之日”开始计算,而非从提交申请之日起回溯起算。 这一系列判决有力指责了地方警察局长期以来对移民居留申请中普遍存在的行政拖延与错误做法。
·居留到手就快过期
综合意大利Meltingpot网站、Asgi网站报道,近日,一名居住在艾米利亚-罗马涅大区费拉拉省的多哥籍女子,就其因家庭团聚原因申请续签的居留许可获得法院的公正裁决。
这名女子育有两个孩子,持有一份正式的无限期劳动合同,具备稳定合法的居留条件。2024年1月5日,她依法提交居留续签申请,但直到今年4月才收到新居留,历时15个月。
然而,新居留许可的有效期却从申请提交日起算,导致其2026年1月即将到期,实际上仅剩9个月有效期,远低于法律规定的两年。
这一情况不仅荒谬,更严重侵犯了这名移民女子的合法权益。居留延迟完全非她自身原因所致,却要她为行政效率低下承担后果。为此,在律师的协助下,该女子将意大利内政部与费拉拉警察局一并告上法庭,向艾米利亚-罗马涅大区行政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裁定:“回溯有效期”违法,损害合法权益
6月30日,大区行政法院作出判决,全力支持申请人诉求,裁定警察局“将居留有效期回溯至申请日”的做法违反行政程序原则,损害移民依法应享有完整居留期限的权利。
法院强调,居留许可的有效时间应以申请人实际拿到证件的时间为起点,行政部门的延误不应由申请人承担后果。
不幸的是,该案例并非个案。在意大利各地,大量外国移民面临类似情况:经过数月甚至一年的等待,拿到的居留许可已临近过期,形成事实上的“缩短居留”。
这对移民个体而言后果十分严重。不仅意味着必须立即进入新一轮续签流程,还需承担高昂的时间与经济成本。更严重者,若续签流程延误,甚至可能陷入“非法滞留”状态。
·法院信息明确:合法移民不应为行政迟缓买单
近期,多家地方行政法院已对该问题做出明确判决,构成稳固司法共识:
-拉齐奥大区行政法院2024年7月30日第15448号判决明确指出,居留许可须保障“实际有效期”,即必须从领取日起计,而非象征性日期。
-威尼托大区行政法院2024年4月30日第289号判决指出,根据《移民法》第5条第9款,60天的居留处理期应从移民在邮局提交申请之日算起,而非指纹采集日。
威尼托大区行政法院明确指出,警察局将居留处理期起算点推迟至指纹采集日的做法缺乏法律依据,且违反了意大利《宪法》第97条关于公共行政必须顺畅运作的基本原则。法院强调,警方推迟安排生物识别数据采集,不能作为延迟发放居留许可的理由。
法院援引法律依据如下:
-《移民法》D.lgs. 286/1998第5条第9款:居留应在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签发、续签或转换;
-《行政程序法》第241/1990号第2条:行政程序自申请“正式提交日”起算,而非行政机关“处理启动日”。
事实上,在意大利许多省份,外国移民在通过邮局递交居留申请材料后,往往需要等待长达一年甚至更久才能进行指纹采集。这一延迟导致居留许可的发放严重滞后。
随着艾米利亚-罗马涅、拉齐奥、威尼托等多地法院作出一致裁决,为所有曾遭遇或正在面临类似问题的外国居民树立了重要的司法先例。法院的信息非常明确:依法依规生活的合法移民,不应为警察局或地方行政机关的低效与拖延买单。这一系列判决不仅捍卫了移民的基本权利,也对公共行政提出了更高的法治与效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