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别把性骚扰男人不当性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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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utiao
最新回复:2023年5月7日 9点10分 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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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

在山东淄博,一名突然爆火的网红小哥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两年前,他花了20万开了一家鸭货店,主卖鸭头。如果不是造化弄人,他将一直在八大局市场有滋有味地把生意干下去。

2023年4月23日,一名女游客拍摄了一段视频,视频中,“鸭头小哥”身穿黑背心,显出腱子肉,分外精神。女子先是询问鸭头需要等多久,被告知要等50分钟,此时镜头外传来带着嬉笑的画外音“我想摸摸”。女子马上对“鸭头小哥”吆喝“过来”,“鸭头小哥”还没搞清咋回事,就被这名女游客拖拉胳膊,还被捏了捏腱子肉。女游客一边拍视频,一边说“我替家人们摸到了”。镜头里的“鸭头小哥”有一种明显的不适感,他表情僵硬,显出抗拒、胆怯的身体语言。

歪打正着,他的帅气长相和社恐的性格制造的“反差萌”为他带来超高人气,甚至成为八大局市场的“流量明星”。然而,成也流量,毁也流量。近日,不少游客去八大局,发现“鸭头小哥”店门紧闭,还贴着“暂停营业”几个大字。据称,因店铺围观者太多,光看不买者居多,影响该店铺生意和其他店铺营业,“鸭头小哥”无奈关停店铺。在5月3日的一场直播中,“鸭头小哥”更是几度哽咽落泪。他告诉网友,生意没法做,现在自己就是个无业游民。客流量一天18万的淄博八大局市场,其他店铺营业额几万,而他的营业额从原本的1万多元到一天仅6000元。

于是,那名摸“鸭头小哥”腱子肉并拍了视频的女子,被口水带入舆论场。还得说“鸭头小哥”真是厚道人,他公开喊话,承认被摸时脑子一片空白,说自己不怪那个拍视频的女孩,希望大家不要攻击,“她应该知道错了”。

有评论提出勿用流量捧杀“鸭头小哥”,放过那些不想成为网红的素人,这自然是肺腑之言。但制造一起荒诞事件的力量不止于流量捧杀。或者说,流量捧杀只是表象。本质问题是,骚扰男性被集体熟视无睹了。

一个不能绕过的话题是,女性想摸男的就能随便摸?还能又拍视频,又在人前显摆“我摸到了”?别说,持这种观点的人不少。

有网友跟评说,“穿上衣服不就好了”。似乎错的是“鸭头小哥”,或者错的是“鸭头小哥”的胳膊。十多年前,有人为衣着清凉女士辩以“我可以骚,你不可以扰”,一时风头无两,引来喝彩。可为什么当清凉者由女性换为男性时,话语体系就全翻了呢?“清凉”何以就代替了“扰”的位置,被标上“有罪”标签了呢?

一名博主称,“你们男的也太脆弱了吧,不就摸一把吗,能少块肉吗,正经人谁穿背心啊,你为什么被摸的时候不反抗呢?”好家伙,发出夺命连环考问不说,还扯上了受害者必须完美的逻辑。至于把背心视为不正经衣物的说法,说轻了这是自小没吃过苦,没在热气蒸腾的操作间受过煎熬,不懂得背心是劳动人民最喜欢的衣装之一,说重了,这就是重温“穿得暴露就是轻佻”的旧论调,只不过针对的是男性,腹黑、诛心的基调没变。

一语“你们男的”,不经意间挑开窗户纸。这事如果两名当事人的性别互换,店主是女的,摸店主胳膊的是男的,脑补一下当时情状,会如何?不说当场就会风暴降临,那些以轻蔑口吻嫌弃着“你们男的”小家子气的围观人士,大概也会跳将起来吧?

我们也该想想,为什么我们看不到女性针对男性的性骚扰案例呢?是因为没有发生过,还是因为虽然发生了,却被无视了,或者被双标了?

“鸭头小哥”被摸一事,是值得解剖的样本。尽管根据“鸭头小哥”的说法,他的苦痛不在于是否被“性骚扰”上,但我更相信,这不仅是他个人的意识不足——和他的善念很有关系,也是一个社会长期存在的认识不足。

正如一名微博网友所言,“我是女的,我认为这也是性骚扰。不能因为性别换了就区别对待,他显然在抗拒而且无力反抗”,事实上,很多人都没把针对男性的性骚扰当成性骚扰。我上初中时,我的同桌是一位很帅的小伙子,我们的前座,一女孩早熟,她经常以后仰、伸懒腰等方式故意触碰小伙子的脸和胳膊,就连被瞪眼也不收敛,还写小纸条示好,气得小伙子没辙。那时我就发现,女的也可能“挑逗”男的——那时我还不知道性骚扰这个词。

今年3月,多部门推出《工作场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参考文本)》和《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制度(参考文本)》,开宗明义指出:本制度所称的性骚扰是指,违反他人意愿,以语言、表情、动作、文字、图像、视频、语音、链接或其他任何方式使他人产生与性有关联想的不适感的行为,无论行为实施者是否具有骚扰或其他任何不当目的或意图。

也就说,在界定性骚扰的问题上,“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得到了规则支持。按照男女平等原则,女性对男性施加的性骚扰并不可以被“另眼相看”。某种意义上,这不是一个单纯的两性问题,而是事关法律完善的重大命题。

在今天,男性被性骚扰问题还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这让人愤懑。要知道,就连家暴庇护所都对男性开放了。

最近网上有人在大谈“性同意文化”,何为性同意?当然是双方皆同意,哪怕只有一方同意也不可以。别把性骚扰男人不当成性骚扰,更别把性骚扰男人视为男人占了便宜。这既该成为人们的共识,也该成为法律意志。要实现这个目标,除了立法层面需要有所作为,将“性骚扰男性”的内容增补之外,我们还应该理直气壮地宣扬“性骚扰男性也是性骚扰”的理念。而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揭露真相、厘清性质、较真是非,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本文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d
duty
1 楼
唉,所谓的“鸭”都是从港台或海外流入中国的低俗糟粕,卖鸭头就更让一些人想入非非,如果经营的老板是女性也许不会有这种后果。
视角
2 楼
每人心理对异性的反馈都不一样,性骚扰本身又很模糊,同样一个动作有时是性骚扰,有时又不是,如果完全按个体的感受,就很难讲。如果法律按着一个不是很确定的东西去判,明显有失公允,所以它只能界定一些最基本的行为,大家都公认的。这种女人碰一下男人的胳膊,脸,很多男人都不会抗拒,甚至高兴还来不及。法律无法给一个公正判断。什么时候至少10%以上的男的都出来,说摸我胳膊是性骚扰,估计才会重新定义。史航那个也是利用了这点。
c
cheeseney
3 楼
文章写得很有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