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恶法”不过是与美国等民主国家的法典接轨罢了。在美国法典中就有“颠覆政权”罪,而且罗列的非常详细,整整一页。使用暴力,煽动使用暴力或教唆使用暴力推翻或摧毁美国政府或它的下属的政体,或刺杀政府官员,都是“颠覆政权”罪,或者说这是“国安法美国版”。
18 U.S. Code § 2385.Advocating overthrow of Government
“Whoever knowingly or willfully advocates, abets, advises, or teaches the duty, necessity, desirability, or propriety of overthrowing or destroying 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or the government of any political subdivision therein, by force or violence, or by the assassination of any officer of any such government; 。。。”
h t t ps://w w w.law.cornell.edu/uscode/text/18/2385
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下周三将「国歌条例草案」(「国歌法」)提交立法会大会恢复二读辩论, 以及大陆全国人大将审议「港版国安法」,香港网民号召24日下午一点举行「5.24反恶歌法大游行」,游行并无申请不反对通知书。港警今日表示,警方明日会在相关地点部署足够警力,迅速果断执法,包括进行拘捕,警方绝不容忍任何违法行为。
据港媒星岛日报报导,明日举行的「5.24反恶歌法大游行」,示威者将反对「国歌法」、「国安法」,并会以双起点的方式在港岛两个地方同时起步。
路线A起点是铜锣湾崇光百货外,终点是湾仔修顿球场;而路线B起点是湾仔修顿球场,终点是铜锣湾崇光百货外。游行无申请不反对通知书。
港警今日在社交网站上表示,对于相关行为有机会违反「公安条例」下的「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此外亦会增加病毒在社区传播的风险及有可能违反限聚令下的「进行受禁群组聚集罪」。
港警呼吁,香港市民不要参与任何未经批准集结及受禁的群组聚集。明日香港警方会在相关地点部署足够警力,迅速果断执法,包括进行拘捕,绝不容忍任何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