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公安局对全局民警、辅警开展涉毒尿检工作时
发现2名辅警的尿检结果
呈吗啡阳性
但辅警坚称自己并未吸毒
对检查结果表示质疑
经几次复检后结果仍然呈阳性机关纪委工作人员随即对2名辅警进行调查盘问一条重要线索浮出了水面???集体尿检的那天早晨2名辅警相约在某肉夹馍店吃早点
为了验证肉夹馍是否有问题,民警乔装顾客去打包了同样一份早餐,检查结果却呈现阴性,这让侦办民警陷入两难。于是,民警直接亮明身份与店主进行交流,交流中发现老板娘闪烁其词。
警方对后厨进行检查,一块陈旧的剁肉案板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对案板进行取样检测,结果呈吗啡阳性。随即民警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该店进一步检查,并将当事人带回单位进一步调查。
经过调查,确认2名辅警的尿检异常是由于食用了含有罂粟壳的肉夹馍所致。
经查,雷某某、李某某夫妻俩为招揽顾客,在明知罂粟壳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情况下,非法购入罂粟壳。并将罂粟壳磨成粉末后与调味粉一起添加到肉夹馍的卤肉汤料中,做成肉夹馍出售给顾客食用。
目前,乌审旗公安局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添加罂粟壳真不能提味
长期食用损害健康
针对食品中加罂粟壳,多地警方曾发文称,罂粟壳没有调味功能,它既不是调味品也不是香料,增香、提香是谣传。添加了罂粟壳的食物出现让人吃了还想吃的情况,靠的不是食物的味道,而是罂粟壳让人产生了依赖性。所以,使用罂粟壳提味增香,是徒劳无功的,而且还违法。
罂粟壳含有吗啡等物质,易使人体产生瘾癖,不法分子正是利用罂粟壳的成瘾性招揽回头客。
含有罂粟种子或者罂粟壳的食物,会对人的味觉感知有麻痹的作用,长期食用会使人产生成瘾性,对其具有一定的依赖。而罂粟壳含有的吗啡等物质,长期食用对人体肝脏、心脏有毒害作用。而且,罂粟壳或者罂粟种子中残存的生物碱,会逐渐麻痹人体神经和器官,损害健康。
食物中添加罂粟壳违法
我国明文禁止把罂粟壳用于饮食行业。经查询,餐饮商家因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获刑的案例并不少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公安局对全局民警、辅警开展涉毒尿检工作时
发现2名辅警的尿检结果
呈吗啡阳性
但辅警坚称自己并未吸毒
对检查结果表示质疑
经几次复检后结果仍然呈阳性机关纪委工作人员随即对2名辅警进行调查盘问一条重要线索浮出了水面???集体尿检的那天早晨2名辅警相约在某肉夹馍店吃早点
为了验证肉夹馍是否有问题,民警乔装顾客去打包了同样一份早餐,检查结果却呈现阴性,这让侦办民警陷入两难。于是,民警直接亮明身份与店主进行交流,交流中发现老板娘闪烁其词。
警方对后厨进行检查,一块陈旧的剁肉案板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对案板进行取样检测,结果呈吗啡阳性。随即民警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该店进一步检查,并将当事人带回单位进一步调查。
经过调查,确认2名辅警的尿检异常是由于食用了含有罂粟壳的肉夹馍所致。
经查,雷某某、李某某夫妻俩为招揽顾客,在明知罂粟壳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情况下,非法购入罂粟壳。并将罂粟壳磨成粉末后与调味粉一起添加到肉夹馍的卤肉汤料中,做成肉夹馍出售给顾客食用。
目前,乌审旗公安局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添加罂粟壳真不能提味
长期食用损害健康
针对食品中加罂粟壳,多地警方曾发文称,罂粟壳没有调味功能,它既不是调味品也不是香料,增香、提香是谣传。添加了罂粟壳的食物出现让人吃了还想吃的情况,靠的不是食物的味道,而是罂粟壳让人产生了依赖性。所以,使用罂粟壳提味增香,是徒劳无功的,而且还违法。
罂粟壳含有吗啡等物质,易使人体产生瘾癖,不法分子正是利用罂粟壳的成瘾性招揽回头客。
含有罂粟种子或者罂粟壳的食物,会对人的味觉感知有麻痹的作用,长期食用会使人产生成瘾性,对其具有一定的依赖。而罂粟壳含有的吗啡等物质,长期食用对人体肝脏、心脏有毒害作用。而且,罂粟壳或者罂粟种子中残存的生物碱,会逐渐麻痹人体神经和器官,损害健康。
食物中添加罂粟壳违法
我国明文禁止把罂粟壳用于饮食行业。经查询,餐饮商家因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获刑的案例并不少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