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香港抗议禁蒙面法示威者。 路透社。
香港《禁止蒙面规例》周五午夜起正式生效。香港记者协会指禁蒙面法加剧冲突,损害采访及新闻自由;香港民主派指责禁蒙面法是“迈向极权第一步并违宪”。联合国秘书长关注包括香港反送中在内的世界各地抗议活动,呼吁警方“克制”,尊重公民言论自由。
周六凌晨正式生效的禁蒙面法遭到香港各界的抗议和反对。
香港记者协会指禁蒙面法“加剧冲突,损害采访及新闻自由”。
记协发出的声明指出,记协十分忧虑《禁止蒙面规例》生效后,将增加记者被警员截查,盘问及拘捕的风险,进一步损害香港的采访及新闻自由。
新闻工作者在采访示威活动时,经常会配戴防毒面罩,以免被警方使用的催泪弹和胡椒喷剂释出的有害及刺激物所伤。
规例不设豁免条款,仅提及一旦被检控,被告上庭受审时可用“专业或受僱工作”等合理辩解作为辩护理由。声明认为,这种只能用于法庭上的辩解,无助记者免受截查和盘问甚至被拘捕。
新法例赋予警方额外权力,将使新闻工作者受到更多威胁和限制,势必阻碍传媒的正常采访,进一步削弱公众的知情权并损害新闻自由。
另据香港媒体报道,民主派立法会议员批评港府引用《紧急法》订立《禁蒙面法》是迈向极权第一步及违反宪法。
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周五对发生在包括香港在内的各地示威抗议活动表示关注。古特雷斯周五发表声明,对“近期在全球多地暴发的街头示威表示密切关注”,对部分示威活动“发展成为暴力事件,在一些情况下造成令人遗憾的生命损失或重伤表示严重关切”。古特雷斯重申,言论自由与和平集会是一项根本权利,必须受到尊重。维护这些权利是社会的基石之一,也是推进民主、和平与发展的关键。
古特雷斯再次呼吁安全部队“在任何时候都要采取最大程度的克制”,对任何暴力行为的回应都须“符合有关执法人员使用武力的国际人权标准”,同时也呼吁抗议者以和平方式进行示威,避免使用暴力。
近期在香港,伊拉克,南非,厄瓜多尔及法国都发生民众街头抗议。古特雷斯在声明中重申,言论自由及和平集会时公民的基本权利。
针对香港已经持续四个多月的抗议示威活动,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发言人胡尔塔多(Marta Hurtado)周五在日内瓦向媒体表示,自由和平集会是一项基本权利,应尽可能在不受限制地情况下得到享有。任何针对该项权利的限制都应合法、适当、尽可能不引人注目且拥有正式的法律依据。对于武力的使用应符合国际原则和标准,其中包括必要和相称原则。假如执法人员未能遵守上述原则和标准,则应被追究相应责任。火器只能作为最后手段,为了自卫或保卫他人免遭迫在眉睫的死亡或重伤威胁时才能使用。
北京强硬支持香港禁蒙面法 称反送中抗议已变质为“颜色革命”
数以千计香港市民及抗争者中午在中环戴上面具及口罩快闪游行堵路,反对当局制定禁蒙面法。 (2019年10月4日)
中国政府10月4日(星期五)高调支持香港特区政府订立《禁止蒙面规例》,并称香港的抗议运动已经“变质”,“正在外部势力的插手干预下演变为一场‘港版颜色革命’”。北京还以共产党当局采取重大镇压行动前使用的政治定性标签来形容香港街头抗议,并声称现在已经到了“关键时刻”,威胁要采取“措施惩治所有暴力犯罪分子,特别是那些暴力犯罪的骨干分子及其背后的策划者、组织者、指挥者”。
官方媒体援引中国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杨光的话说:“香港局势发展越来越清楚地表明,围绕移交逃犯条例修订出现的风波已经完全变质,正在外部势力的插手干预下演变为一场‘港版颜色革命’,某些街头抗争正在向有预谋、有计划、有组织的暴力犯罪方向演化,已经严重威胁到公共安全。当前香港面临的最大危险是暴力横行、法治不彰。在此情况下,特区政府制订《禁止蒙面规例》,合法合理合情,极为必要。”
官媒还援引这位港澳办发言人的话说:“香港当前乱局不能无休止地持续下去,现在已经到了以更加鲜明的态度、更加有效的举措止暴制乱的重要时刻。”
香港的反送中抗议运动已经持续了三个多月。触发大规模抗议的是将允许把嫌疑人送交中国大陆的《逃犯条例》修订案。这项被称为“送中条例”的修订案引发超过百万民众上街。在大规模街头抗议和激烈的警民冲突后,香港特首林郑月娥被迫撤回修例,但是抗议者已提出了更大的民主诉求。
10月1日,在北京举行庆祝共产党建立政权70周年的盛大阅兵之际,香港多处地段发生街头抗议和警民冲突,一名抗议者被警察开枪打伤。中国官方称受伤者为“蒙面暴徒”。
林郑月娥10月4日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颁布《禁止蒙面规例》,当日引发更多街头冲突,一名抗议者被一名受到围攻的警察开枪打伤。
在中国当代政治史上,官方使用“有组织”、“有计划”和“外部势力”等这类说法时,显示最高当局的政治定性并预示全力镇压。
1976年的“四五事件”就曾被当局定性为“有预谋、有计划、有组织的”“反革命政治事件”。在1989年的“六四事件”中,当局做出了“有计划、有组织、有预谋的政治动乱”和“反革命暴乱”的政治定性。
“颜色革命”是近年来的新词,源自发生在前苏联共和国的一些推翻威权政府的非暴力革命。今年1月,中国公安部长赵克志就要求安全当局“要以防范抵御‘颜色革命’为重点,坚决打好政治安全保卫仗。”
从港澳办发言人的最新谈话看,北京强调的是支持香港特首林郑月娥、特区政府、香港警队和司法机构强力镇压,并没有示意北京要出动军警进入香港。
一名香港抗议禁蒙面法示威者。 路透社。
香港《禁止蒙面规例》周五午夜起正式生效。香港记者协会指禁蒙面法加剧冲突,损害采访及新闻自由;香港民主派指责禁蒙面法是“迈向极权第一步并违宪”。联合国秘书长关注包括香港反送中在内的世界各地抗议活动,呼吁警方“克制”,尊重公民言论自由。
周六凌晨正式生效的禁蒙面法遭到香港各界的抗议和反对。
香港记者协会指禁蒙面法“加剧冲突,损害采访及新闻自由”。
记协发出的声明指出,记协十分忧虑《禁止蒙面规例》生效后,将增加记者被警员截查,盘问及拘捕的风险,进一步损害香港的采访及新闻自由。
新闻工作者在采访示威活动时,经常会配戴防毒面罩,以免被警方使用的催泪弹和胡椒喷剂释出的有害及刺激物所伤。
规例不设豁免条款,仅提及一旦被检控,被告上庭受审时可用“专业或受僱工作”等合理辩解作为辩护理由。声明认为,这种只能用于法庭上的辩解,无助记者免受截查和盘问甚至被拘捕。
新法例赋予警方额外权力,将使新闻工作者受到更多威胁和限制,势必阻碍传媒的正常采访,进一步削弱公众的知情权并损害新闻自由。
另据香港媒体报道,民主派立法会议员批评港府引用《紧急法》订立《禁蒙面法》是迈向极权第一步及违反宪法。
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周五对发生在包括香港在内的各地示威抗议活动表示关注。古特雷斯周五发表声明,对“近期在全球多地暴发的街头示威表示密切关注”,对部分示威活动“发展成为暴力事件,在一些情况下造成令人遗憾的生命损失或重伤表示严重关切”。古特雷斯重申,言论自由与和平集会是一项根本权利,必须受到尊重。维护这些权利是社会的基石之一,也是推进民主、和平与发展的关键。
古特雷斯再次呼吁安全部队“在任何时候都要采取最大程度的克制”,对任何暴力行为的回应都须“符合有关执法人员使用武力的国际人权标准”,同时也呼吁抗议者以和平方式进行示威,避免使用暴力。
近期在香港,伊拉克,南非,厄瓜多尔及法国都发生民众街头抗议。古特雷斯在声明中重申,言论自由及和平集会时公民的基本权利。
针对香港已经持续四个多月的抗议示威活动,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发言人胡尔塔多(Marta Hurtado)周五在日内瓦向媒体表示,自由和平集会是一项基本权利,应尽可能在不受限制地情况下得到享有。任何针对该项权利的限制都应合法、适当、尽可能不引人注目且拥有正式的法律依据。对于武力的使用应符合国际原则和标准,其中包括必要和相称原则。假如执法人员未能遵守上述原则和标准,则应被追究相应责任。火器只能作为最后手段,为了自卫或保卫他人免遭迫在眉睫的死亡或重伤威胁时才能使用。
北京强硬支持香港禁蒙面法 称反送中抗议已变质为“颜色革命”
数以千计香港市民及抗争者中午在中环戴上面具及口罩快闪游行堵路,反对当局制定禁蒙面法。 (2019年10月4日)
中国政府10月4日(星期五)高调支持香港特区政府订立《禁止蒙面规例》,并称香港的抗议运动已经“变质”,“正在外部势力的插手干预下演变为一场‘港版颜色革命’”。北京还以共产党当局采取重大镇压行动前使用的政治定性标签来形容香港街头抗议,并声称现在已经到了“关键时刻”,威胁要采取“措施惩治所有暴力犯罪分子,特别是那些暴力犯罪的骨干分子及其背后的策划者、组织者、指挥者”。
官方媒体援引中国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杨光的话说:“香港局势发展越来越清楚地表明,围绕移交逃犯条例修订出现的风波已经完全变质,正在外部势力的插手干预下演变为一场‘港版颜色革命’,某些街头抗争正在向有预谋、有计划、有组织的暴力犯罪方向演化,已经严重威胁到公共安全。当前香港面临的最大危险是暴力横行、法治不彰。在此情况下,特区政府制订《禁止蒙面规例》,合法合理合情,极为必要。”
官媒还援引这位港澳办发言人的话说:“香港当前乱局不能无休止地持续下去,现在已经到了以更加鲜明的态度、更加有效的举措止暴制乱的重要时刻。”
香港的反送中抗议运动已经持续了三个多月。触发大规模抗议的是将允许把嫌疑人送交中国大陆的《逃犯条例》修订案。这项被称为“送中条例”的修订案引发超过百万民众上街。在大规模街头抗议和激烈的警民冲突后,香港特首林郑月娥被迫撤回修例,但是抗议者已提出了更大的民主诉求。
10月1日,在北京举行庆祝共产党建立政权70周年的盛大阅兵之际,香港多处地段发生街头抗议和警民冲突,一名抗议者被警察开枪打伤。中国官方称受伤者为“蒙面暴徒”。
林郑月娥10月4日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颁布《禁止蒙面规例》,当日引发更多街头冲突,一名抗议者被一名受到围攻的警察开枪打伤。
在中国当代政治史上,官方使用“有组织”、“有计划”和“外部势力”等这类说法时,显示最高当局的政治定性并预示全力镇压。
1976年的“四五事件”就曾被当局定性为“有预谋、有计划、有组织的”“反革命政治事件”。在1989年的“六四事件”中,当局做出了“有计划、有组织、有预谋的政治动乱”和“反革命暴乱”的政治定性。
“颜色革命”是近年来的新词,源自发生在前苏联共和国的一些推翻威权政府的非暴力革命。今年1月,中国公安部长赵克志就要求安全当局“要以防范抵御‘颜色革命’为重点,坚决打好政治安全保卫仗。”
从港澳办发言人的最新谈话看,北京强调的是支持香港特首林郑月娥、特区政府、香港警队和司法机构强力镇压,并没有示意北京要出动军警进入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