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路边摊”将不再全面禁止了!
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拟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条例允许街道办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
街道办可划定摊贩经营场所
“路边摊”曾经是城市的一道“民生风景”,不仅物美价廉,受市民欢迎,而且解决了部分人的就业、增收问题,也让城市充满烟火气。但是,因占道经营影响交通、乱扔垃圾破坏环境卫生等问题,为了“还路于民”,“路边摊”一度被取缔。
新修订的《条例》在原《条例》“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人行天桥、人行隧道和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的基础上,增加“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的例外规定,以兼顾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和城市整体市容美观有序。
“路边摊”也不是一松了之。《条例》规定,摊贩经营场所具体划定办法由区人民政府会同市城管和综合执法等部门制定。在划定位置之外设摆摊且拒不改正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占地面积处每平方米一千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没收摆卖的物品和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
允许符合规范的店家“外摆”
好天气时,在室外喝咖啡更有气氛,这是很多市民的感受。为了优化营商环境,满足市民需求,新修订的《条例》改变对超门窗摆卖经营“一刀切”管理的模式,规定商场、门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的,应当符合规范,为店家“外摆”开了一道“口子”。
《条例》授权市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另外制定“外摆”相关规范。违反规定超门店摆卖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没收违法摆卖、经营的物品和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
从为“路边摊”解禁到允许符合规范的店家外摆,在立法审议中,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认为,这不仅有利于恢复城市经济、促进消费增长,更回应了民生诉求,体现了城市的温度和包容性,是城市治理精细化的体现。下一步,如何制定科学合理的“路边摊”和“商业外摆”的具体规范,也考验着有关部门的管理智慧。
户外广告扰民千元起罚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户外LED电子大屏也渐成广告传媒界的热宠,在推动行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光源、噪音等污染问题。《条例》明确有光源、声音、反光材料的户外广告设施要符合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指引的要求,控制光源亮度、声音分贝、反光材料反射角度和使用时间。违反规定逾期未改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吊销相关行政许可。
对于市民关注的城市道路挖掘问题,《条例》也作出专门规定,要求市人民政府应当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实行计划管理,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应当推动占用同一空间位置挖掘城市道路的政府投资项目集中立项。在保证施工期间必要通行条件的情况下,市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将相同施工路段的工程项目统一安排在同一时段内集中进场施工。未经市交通运输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开挖城市道路。
淄博烧烤出圈、一线城市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多地加大促消费力度
史上“最热”的五一假期,在全国各地都掀起了消费小高潮,其中的大热之一还是淄博烧烤,也引得辽宁、河南等多地书记、市长带队去实地考察取经。
与此同时,深圳近日通过了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拟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的条例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而是明确允许街道办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
在禁止“一刀切”和有序放开设摊的大趋势下,各地的促消费政策各有侧重,成效逐步显现。
4月29日,游客在淄博市一家烧烤城吃烧烤。新华社图
多地发布设摊、外摆指导意见
除了不再全面禁路边摊的深圳,上海于去年9月新修订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就去掉了全面禁止路边摊的相关内容,明确区政府、乡镇政府可以划定一定公共区域用于从事设摊经营、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等经营活动。
为了进一步加强设摊经营活动管理,规范市民集市、创意夜市、分时步行街、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简称外摆位)等新型设摊行为,上海市绿化市容局结合实际于今年2月拟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新时期设摊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允许设摊开放区有序设摊,个人可以参与设摊开放区内的设摊经营活动等。
上海市绿化市容局相关工作人员5月4日告诉第一财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于3月22日截止,最终会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和实际情况制定出最终版本,预计将在5月下旬出台定稿。
兰州市近日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外摆经营的指导意见(试行)》,规范了设置外摆区域、个人设摊行为,明确外摆设置条件,提出了创新设置特色点位,打造“金城”品牌项目,规范压实运营主体责任、落实设施管理要求、完善服务配套设施等内容。
今年1月,北京市印发《清理隐形壁垒优化消费营商环境试试方案》,提出制定实施商圈外摆经营管理规则,在重点商圈组织开展外摆试点。
然而,政策方面的不再全面禁止并不意味着完全开放设摊,随着新型设摊形式的兴起,新的管理规范亟待建立。
4月下旬,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局长邓建平公开回应称,新版《条例》明确,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摊经营,对于设摊经营,上海始终坚持“堵疏结合”。自上世纪70年代至今,上海设摊管理经历了“还路于民”“分类管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四个阶段,无序设摊数量从有记录的2007年的4.7万个减少到了2022年的5759个。
“按照统一规划、分类管理、安全有序、开放包容、体现品质等原则,完善商业布局,依法严禁无序设摊,以设摊经营为补充,在巩固市容环境的基础上,平衡‘烟火气’与市容环境的关系,不能一放就‘乱’,一管就‘死’。”邓建平说。
根据上述征求意见稿,在允许设摊开放区有序设摊等规定的同时,明确严禁无序设摊和跨门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以及堆放物品。本市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构)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
具体到允许设摊开放区有序设摊上,征求意见稿提出,区人民政府会同市有关部门根据需要,综合考虑市民需求、市容环境卫生、交通安全、公共安全、食品安全、“菜篮子”供应保障等因素,可以划定设摊开放区,设置特色点、疏导点、管控点。特色点是以新型业态为主,符合城市高品质要求,品牌化、主题化、特色化的集市、夜市、外摆位、限时步行街等点位;疏导点是以服务基本民生为主,采取入场入室经营的点位;管控点是以销售自产农副产品为主,利用闲置空间经营的点位。
在规范个人设摊上,个人可以参与设摊开放区内的设摊经营活动。食品摊贩和街头艺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向运营主体提出申请。个人设摊期间,应按照运营主体的管理要求,落实责任区管理等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城市环境。
兰州的《意见》也明确提出,个人可以在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区域参与外摆经营活动。食品摊贩和街头艺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向早市、夜市等运营主体提出申请。个人设摊期间,应按照运营主体的管理要求,落实责任区管理等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城市秩序和环境。
不同城市因地制宜
多地放开商业外摆、允许有序设摊,无疑是丰富商业供给、满足消费者多元化需求的方式,也是多地促消费、吸引人流、增加“烟火气”的重要方式。
“老百姓是很欢迎这种形式的,我们五一期间组织的市集人流量非常好。”上海市区一名商圈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他们从4月底开始组织为期两个月的市集活动,给了消费者更多的娱乐去处,结合了文创和游艺项目的市集活动也颇受孩子们的喜欢。目前在相关的管理上已经很规范,不过上海目前的设摊还是以活动性质的市集为主,“主要目的就是为商场引流,受疫情影响,商场本身的零售类商品有限,招租时间也较长,因此定期举办市集活动可以作为较好的补充”,但这并非广义理解的在公共区域长期开放的摆摊形式。
该负责人表示,以市集为形式的“摆摊”,像小吃或烧烤这类的餐饮相关摊位较少,他们的市集目前以文创手工类商品为主。
在4月27日关于第四届“五五购物节”的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商务委副主任刘敏表示,上海将打造一批“马路秀场”。目前已有静安安义路、茂名北路、黄浦枫泾路、长宁凯田路等4条周末限时步行街,工作日是机动车道,一到了周末就焕新成为充满活力、各具特色的马路秀场。“五五购物节”期间,浦东富都滨江地区、黄浦滨江外滩地区、北外滩地区、苏河湾地区等10个水岸夜生活体验区以及西岸凤巢、前滩太古里、今潮8弄、东方渔人码头等30个水岸夜生活好去处将共同点亮一江一河。
在促消费上,上海的重头戏——“五五购物节”的12个标杆活动包括:上海全球新品首发季、上海夜生活节、乐游上海艺术季、上海绿色消费季、上海汽车品质消费嘉年华、上海进口嗨购节、上海数字生活节、上海咖啡文化周、上海制造佳品汇、上海环球美食节、上海钻石珠宝文化节、上海体育消费节,其中新品首发、进口、汽车、数字和咖啡等成为关键词,不同的活动特色明显。
根据5月3日发布的《关于2023年五一上海消费市场运行情况的报告》,节日期间(4月28日至5月2日)上海市线下消费支付金额343.6亿元,线上消费支付金额245.8亿元。其中,餐饮业消费金额62.6亿元,较2021年节日同期增长70.0%,较2019年节日同期增长约62.8%。银联商务大数据监测显示,外来消费发生消费金额为148亿元,分别同比2021年和2019年节日同期增长15.0%和19.3%。
除了“一串难求”的淄博,同样以烧烤为特色的西昌、锦州、贵阳、徐州等地也登上了五一假期热门的目的地。赶在五一假期前拉开了文化旅游节帷幕的江苏南通,则立足当地的文旅资源禀赋,通过洲际梦幻岛、森迪冰雪乐园等文旅项目的开园试运营以及夜游、夜食、夜购、夜娱等多种夜间消费新业态来吸引人气。
深圳的“路边摊”将不再全面禁止了!
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拟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条例允许街道办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
街道办可划定摊贩经营场所
“路边摊”曾经是城市的一道“民生风景”,不仅物美价廉,受市民欢迎,而且解决了部分人的就业、增收问题,也让城市充满烟火气。但是,因占道经营影响交通、乱扔垃圾破坏环境卫生等问题,为了“还路于民”,“路边摊”一度被取缔。
新修订的《条例》在原《条例》“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人行天桥、人行隧道和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的基础上,增加“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的例外规定,以兼顾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和城市整体市容美观有序。
“路边摊”也不是一松了之。《条例》规定,摊贩经营场所具体划定办法由区人民政府会同市城管和综合执法等部门制定。在划定位置之外设摆摊且拒不改正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占地面积处每平方米一千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没收摆卖的物品和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
允许符合规范的店家“外摆”
好天气时,在室外喝咖啡更有气氛,这是很多市民的感受。为了优化营商环境,满足市民需求,新修订的《条例》改变对超门窗摆卖经营“一刀切”管理的模式,规定商场、门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的,应当符合规范,为店家“外摆”开了一道“口子”。
《条例》授权市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另外制定“外摆”相关规范。违反规定超门店摆卖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没收违法摆卖、经营的物品和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
从为“路边摊”解禁到允许符合规范的店家外摆,在立法审议中,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认为,这不仅有利于恢复城市经济、促进消费增长,更回应了民生诉求,体现了城市的温度和包容性,是城市治理精细化的体现。下一步,如何制定科学合理的“路边摊”和“商业外摆”的具体规范,也考验着有关部门的管理智慧。
户外广告扰民千元起罚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户外LED电子大屏也渐成广告传媒界的热宠,在推动行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光源、噪音等污染问题。《条例》明确有光源、声音、反光材料的户外广告设施要符合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指引的要求,控制光源亮度、声音分贝、反光材料反射角度和使用时间。违反规定逾期未改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吊销相关行政许可。
对于市民关注的城市道路挖掘问题,《条例》也作出专门规定,要求市人民政府应当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实行计划管理,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应当推动占用同一空间位置挖掘城市道路的政府投资项目集中立项。在保证施工期间必要通行条件的情况下,市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将相同施工路段的工程项目统一安排在同一时段内集中进场施工。未经市交通运输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开挖城市道路。
淄博烧烤出圈、一线城市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多地加大促消费力度
史上“最热”的五一假期,在全国各地都掀起了消费小高潮,其中的大热之一还是淄博烧烤,也引得辽宁、河南等多地书记、市长带队去实地考察取经。
与此同时,深圳近日通过了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拟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的条例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而是明确允许街道办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
在禁止“一刀切”和有序放开设摊的大趋势下,各地的促消费政策各有侧重,成效逐步显现。
4月29日,游客在淄博市一家烧烤城吃烧烤。新华社图
多地发布设摊、外摆指导意见
除了不再全面禁路边摊的深圳,上海于去年9月新修订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就去掉了全面禁止路边摊的相关内容,明确区政府、乡镇政府可以划定一定公共区域用于从事设摊经营、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等经营活动。
为了进一步加强设摊经营活动管理,规范市民集市、创意夜市、分时步行街、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简称外摆位)等新型设摊行为,上海市绿化市容局结合实际于今年2月拟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新时期设摊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允许设摊开放区有序设摊,个人可以参与设摊开放区内的设摊经营活动等。
上海市绿化市容局相关工作人员5月4日告诉第一财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于3月22日截止,最终会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和实际情况制定出最终版本,预计将在5月下旬出台定稿。
兰州市近日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外摆经营的指导意见(试行)》,规范了设置外摆区域、个人设摊行为,明确外摆设置条件,提出了创新设置特色点位,打造“金城”品牌项目,规范压实运营主体责任、落实设施管理要求、完善服务配套设施等内容。
今年1月,北京市印发《清理隐形壁垒优化消费营商环境试试方案》,提出制定实施商圈外摆经营管理规则,在重点商圈组织开展外摆试点。
然而,政策方面的不再全面禁止并不意味着完全开放设摊,随着新型设摊形式的兴起,新的管理规范亟待建立。
4月下旬,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局长邓建平公开回应称,新版《条例》明确,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摊经营,对于设摊经营,上海始终坚持“堵疏结合”。自上世纪70年代至今,上海设摊管理经历了“还路于民”“分类管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四个阶段,无序设摊数量从有记录的2007年的4.7万个减少到了2022年的5759个。
“按照统一规划、分类管理、安全有序、开放包容、体现品质等原则,完善商业布局,依法严禁无序设摊,以设摊经营为补充,在巩固市容环境的基础上,平衡‘烟火气’与市容环境的关系,不能一放就‘乱’,一管就‘死’。”邓建平说。
根据上述征求意见稿,在允许设摊开放区有序设摊等规定的同时,明确严禁无序设摊和跨门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以及堆放物品。本市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构)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
具体到允许设摊开放区有序设摊上,征求意见稿提出,区人民政府会同市有关部门根据需要,综合考虑市民需求、市容环境卫生、交通安全、公共安全、食品安全、“菜篮子”供应保障等因素,可以划定设摊开放区,设置特色点、疏导点、管控点。特色点是以新型业态为主,符合城市高品质要求,品牌化、主题化、特色化的集市、夜市、外摆位、限时步行街等点位;疏导点是以服务基本民生为主,采取入场入室经营的点位;管控点是以销售自产农副产品为主,利用闲置空间经营的点位。
在规范个人设摊上,个人可以参与设摊开放区内的设摊经营活动。食品摊贩和街头艺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向运营主体提出申请。个人设摊期间,应按照运营主体的管理要求,落实责任区管理等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城市环境。
兰州的《意见》也明确提出,个人可以在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区域参与外摆经营活动。食品摊贩和街头艺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向早市、夜市等运营主体提出申请。个人设摊期间,应按照运营主体的管理要求,落实责任区管理等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城市秩序和环境。
不同城市因地制宜
多地放开商业外摆、允许有序设摊,无疑是丰富商业供给、满足消费者多元化需求的方式,也是多地促消费、吸引人流、增加“烟火气”的重要方式。
“老百姓是很欢迎这种形式的,我们五一期间组织的市集人流量非常好。”上海市区一名商圈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他们从4月底开始组织为期两个月的市集活动,给了消费者更多的娱乐去处,结合了文创和游艺项目的市集活动也颇受孩子们的喜欢。目前在相关的管理上已经很规范,不过上海目前的设摊还是以活动性质的市集为主,“主要目的就是为商场引流,受疫情影响,商场本身的零售类商品有限,招租时间也较长,因此定期举办市集活动可以作为较好的补充”,但这并非广义理解的在公共区域长期开放的摆摊形式。
该负责人表示,以市集为形式的“摆摊”,像小吃或烧烤这类的餐饮相关摊位较少,他们的市集目前以文创手工类商品为主。
在4月27日关于第四届“五五购物节”的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商务委副主任刘敏表示,上海将打造一批“马路秀场”。目前已有静安安义路、茂名北路、黄浦枫泾路、长宁凯田路等4条周末限时步行街,工作日是机动车道,一到了周末就焕新成为充满活力、各具特色的马路秀场。“五五购物节”期间,浦东富都滨江地区、黄浦滨江外滩地区、北外滩地区、苏河湾地区等10个水岸夜生活体验区以及西岸凤巢、前滩太古里、今潮8弄、东方渔人码头等30个水岸夜生活好去处将共同点亮一江一河。
在促消费上,上海的重头戏——“五五购物节”的12个标杆活动包括:上海全球新品首发季、上海夜生活节、乐游上海艺术季、上海绿色消费季、上海汽车品质消费嘉年华、上海进口嗨购节、上海数字生活节、上海咖啡文化周、上海制造佳品汇、上海环球美食节、上海钻石珠宝文化节、上海体育消费节,其中新品首发、进口、汽车、数字和咖啡等成为关键词,不同的活动特色明显。
根据5月3日发布的《关于2023年五一上海消费市场运行情况的报告》,节日期间(4月28日至5月2日)上海市线下消费支付金额343.6亿元,线上消费支付金额245.8亿元。其中,餐饮业消费金额62.6亿元,较2021年节日同期增长70.0%,较2019年节日同期增长约62.8%。银联商务大数据监测显示,外来消费发生消费金额为148亿元,分别同比2021年和2019年节日同期增长15.0%和19.3%。
除了“一串难求”的淄博,同样以烧烤为特色的西昌、锦州、贵阳、徐州等地也登上了五一假期热门的目的地。赶在五一假期前拉开了文化旅游节帷幕的江苏南通,则立足当地的文旅资源禀赋,通过洲际梦幻岛、森迪冰雪乐园等文旅项目的开园试运营以及夜游、夜食、夜购、夜娱等多种夜间消费新业态来吸引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