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检方批驳孟晚舟律师:胡搅蛮缠(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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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2019年10月1日 22点37分 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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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级法院,联邦检察院律师对华为公司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律师团提出的辩护论据进行反驳,指责孟晚舟律师团在胡搅蛮缠、无中生有地把孟晚舟说成是加拿大边检局和皇家骑警执法的受害者。

辩护律师团



(CP/Darryl Dyck)

孟晚舟律师团上个星期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级法院提出指责,说加拿大皇家骑警、边检局与美国联邦调查局密谋串通,假借入境检查之名对孟晚舟进行刑事调查采集证据的工作;而这三方都明明知道,加拿大皇家骑警已经决定应美国联邦调查局的要求、12月初在温哥华国际机场孟晚舟转机时立即将其拘捕。

检查院律师

加拿大检察院律师Robert Frater在星期一的法庭听询中告诉庭审法官Heather Holmes说,他会逐一驳斥孟晚舟律师团提出的16条似是而非的辩护论据,并说这16条无中生有的辩护理由加在一起也还是空洞无物。

美国司法机关指责孟晚舟在华为子公司与伊朗做电讯设备生意的问题上欺骗国际银行,使得这些银行有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触犯了美国对伊朗实施的禁运措施。

孟晚舟否认所有上述指控,并重金聘用大牌律师组成梦幻律师团来为自己打官司以避免被引渡到美国面对司法指控。

索要更多秘密文件

虽然对孟晚舟的引渡法庭庭审要在2020年1月才开始,但孟晚舟律师团要求法庭先下令要加拿大皇家骑警、边检局和美国联邦调查局提供他们之间在逮捕孟晚舟问题上电讯联系内容的文件。

联邦检查院律师Robert Frater指出,孟晚舟律师团洋洋洒洒列出16条论据,但都是些微不足道的东西,实际上没有任何有说服力的证据能够支持其索要更多警方秘密通讯记录的要求。

16条论据无中生有

Robert Frater举例说,加拿大皇家骑警在12月1日参与拘捕孟晚舟行动的四位警官都详细记录了他们参加边检局会议讨论拘捕孟晚舟行动的时间细节;如果皇家骑警要掩盖事情真相的话,他们详细记录自己参加与边检局讨论拘捕孟晚舟问题联合会议的时间显得是太愚蠢、太失败了。



Court proceedings

Robert Frater指出,被孟晚舟律师团视为至宝的孟晚舟进出边检局二次检查区域的视频正说明孟晚舟不过是在经过正常、而且透明的边检程序。

Robert Frater还嘲笑孟晚舟律师团拿出这样的论据来证明加拿大和美国警方所谓的串通预谋说明他们靠的实在是不专业的东西、邪恶的东西、和耸人听闻的东西。

法官质疑

不过,当庭法官Heather Holmes却在检察院律师Robert Frater发言时常常打断他的陈述而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问题。比如法官问既然皇家骑警接到的任务是在孟晚舟入境加拿大后立即将其拘捕,为什么还要先经过边检局官员的询问和检查。

检察院律师Robert Frater对这个问题回答说,立即拘捕并不意味着边检局官员不需要履行正常的边检程序;皇家骑警正是在边检局官员走完了正常的边检程序后立即拘捕孟晚舟的。

在法官又问为什么边检局官员还要专门问孟晚舟华为公司与美国和伊朗做生意等并不属于常规边检询问的问题,并问如果孟晚舟当时承认华为公司违反了美国对伊朗的禁运令、加拿大边检局官员是否会禁止她入境、让她立即返回中国这样的问题。检察院律师Robert Frater承认这些问题比较复杂,他需要一些时间来准备、但会在本周之内告诉法官对这些问题的回答。

一人有一个梦想
1 楼
崴脚布的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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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bados
2 楼
“在法官又问为什么边检局官员还要专门问孟晚舟华为公司与美国和伊朗做生意等并不属于常规边检询问的问题,并问如果孟晚舟当时承认华为公司违反了美国对伊朗的禁运令、加拿大边检局官员是否会禁止她入境、让她立即返回中国这样的问题。检察院律师Robert Frater承认这些问题比较复杂,他需要一些时间来准备、但会在本周之内告诉法官对这些问题的回答” 。。。。。。。。。。。。 哈哈哈哈,这说明反而正是这个所谓“检察官”根本就是在胡搅蛮缠!
东升公社
3 楼
这个所谓“检察官”根本就是在胡搅蛮缠!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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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ong95014
4 楼
拿大家政府没钱请好律师了吗?还是政府高级工作一定要有背景才能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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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ransmoon
5 楼
没办法,只能胡搅蛮缠。犯罪证据确凿,唯有从程序下手。
芬妖精
6 楼
居然能给予一个外国嫌疑人这么透明的司法权利,能保释,能请律师,还能公开审理.,相比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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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wlabc
7 楼
废话,检察官和律师是对立面,当然说律师无理取闹。
我要真普選
8 楼
不要拿法律當擋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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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muder
9 楼
首先,中国及中国公司依据国际法和伊朗做生意,光明正大。即使现在中国还在依据国际法在买伊朗石油,合情合理。美国对伊朗的禁运,加拿大就没有参与,拘捕按照CBC的说法就是政治操作。其次,难道就我觉得是检查官水平不够,没有办法进行有法律依据的驳斥,只能求助于情绪反应,比如说胡搅蛮缠。再次,如果加拿大和中国的贸易是70%多,而美国和加拿大的贸易是4.7%,那这个闹剧可能就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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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ror1
10 楼
新时代的红岩 新时代的江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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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l2012
11 楼
@Burmuder 中国和伊朗做生意当然没问题,但你得卖自己的东西。华为和美国供应商签了条款的不得将美国公司出售给华为的产品转卖给伊朗,这才是华为违反的法律,不要混淆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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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mbGoose
12 楼
哈哈,这位检方的律师应该当庭骂法官胡搅蛮缠才对,因为法官问的是孟的律师提到的问题。你加拿大边检局和皇家骑警事先当然已经知道是在进行一次合作行动,不拿这一点当一个突破口岂不是沙瓜? 法官不错。这位检方的律师也不错哈,对孟团队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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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muder
13 楼
@fll2012, 拜托帮我们理解一下美国有哪些真凭实据?还是为了服务于政治抓人?美国曾经是个伟大的国家,但如今天天指控华为偷盗,装后门等等全世界,包括高盛都要求提供证据,但美国目前为止还把所谓的证据不敢公之于众。当年打伊拉克还敢把洗衣粉拿出来在联合国晃几下,现在连洗衣服都不敢秀了,除了让人怀疑他的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以及心里对追赶者发虚以外没有,想不到别的理由。当年美国抓法国那公司的高管如出一辙,目的就一个,对于追近的对手不择手段的打压
晴天好啊
14 楼
什么边检需要三小时?呵呵 明明就是三个部门串通起来设的一个局。 撒谎是罪,撒谎的人要小心 至于伊朗贸易,伊朗的服务器,电脑都是美国芯片,美国操作系统,为什么不去逮捕微软高管,inter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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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bean
15 楼
检方也是气得没话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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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999_2020
16 楼
若是流程没什么问题,检方又在怕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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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l2012
17 楼
@berbuder 证据去了法庭自然会看到,美国法院一提出传唤大小姐和相关高官立刻不再去美国了,没做错事心虚啥
小信人
18 楼
“联邦检查院律师Robert Frater指出,孟晚舟律师团洋洋洒洒列出16条论据,但都是些微不足道的东西,实际上没有任何有说服力的证据能够支持其索要更多警方秘密通讯记录的要求。” “检察院律师Robert Frater承认这些问题比较复杂,他需要一些时间来准备、但会在本周之内告诉法官对这些问题的回答。” ================= 自己打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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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muder
19 楼
@fll2012 实话说不明白您的逻辑。华为高层不管心虚不心虚,在这个敏感的时候不去一个对他们不友好的国家是个理智行为,您根据什么判断人家是心虚?回到证据,那就是说美国也可以抓任何人,然后到法庭说证据自然那时候会给您。就和打伊拉克一样,占领了全境,然后说不好意思,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证据没有找到。不谈美国,您一开口就说他们卖了美国的东西,而且有合同规定不能卖。不知道您是有根据的说还是和美国的同行一样信口雌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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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guy
20 楼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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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mbGoose
21 楼
看看这次米加执法机构的行动、检方的表现,再想想李文和案,就可以知道,律师们必须有足够的权利,而律师们竭力捍卫、争取自己的当事人的权益的行为其实是正当的。否则,政府(利用执法机构)就可以对草民肆意胡作非为,而草民们受到冤枉、迫害也得不到救护。辩护律师们在很多情况下貌似是在为坏人努力,但是如果没有了那样的努力,无辜者受到冤枉、迫害时也就得不到帮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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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crediable
22 楼
@Burmuder 中国和伊朗做生意当然没问题,但你得卖自己的东西。华为和美国供应商签了条款的不得将美国公司出售给华为的产品转卖给伊朗,这才是华为违反的法律,... 华为和美国供应商签的条款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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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nchenxx
23 楼
"加拿大皇家骑警已经决定应美国联邦调查局的要求" 跟屁虫。。
猪年行运
24 楼
犯了罪还轻松自由,与被割断喉咙的大陆罪犯张志新比较,真是不一样。
檀狼
25 楼
华为和美国供应商签的条款是法律? 这个条款不是法律。但供应商根据制裁伊朗的法律与华为签了条款,违反了条款就是违反了法律。
t
true?
26 楼
辩不过就认输,说什么人家胡搅蛮缠。这样显得你自己胡搅蛮缠还没度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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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l2012
27 楼
@bermuder 加美间的引渡协议也不是儿戏的,不是谁随便说你帮我把那人抓来另一方就照办的,其中也是有严格的程序和举证的,若不是如此加方也不会扣人。回到是先抓人还是先举证,你觉得警察抓人都是带着一堆证据的吗,举证和辩论是法庭的事。美国法院当初已对孟和其他人员发出了传票而当事人并没有理睬,这是这次扣人和引渡的原因。而且出庭本身也不是宣判,理不亏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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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l2012
28 楼
@munchenxx 中国也和几十个国家签订引渡协议的,谁是谁的跟屁虫呢
十年梦
29 楼
起因是傻了巴几的小土豆,两个大人打架,一个小屁孩哭着闹着非要搅合进来,至于法律,那就是逗大家玩哪,千万别当真。
中国中国
30 楼
甭把党国无法无天的歪理拿到墙外来丢人现眼,还嫌拿法律当儿戏的中国在国际社会被人防备、怀疑、抵制不够多? ---------- 十年梦 发表评论于 2019-10-01 14:37:00起因是傻了巴几的小土豆,两个大人打架,一个小屁孩哭着闹着非要搅合进来,至于法律,那就是逗大家玩哪,千万别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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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mazao
31 楼
纳尼?? 律师正常辩论,是胡搅蛮缠!这帽子扣得真不小! 说好的言论自由灯塔,说好的法制社会基石呢
国色
32 楼
加拿大才是胡搅蛮缠,都已过了美加三个月的引渡法还不放人。。。可见加拿大是个没有主权和司法独立的国家,只会狐假虎威,听命与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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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ifen123
33 楼
晚舟的胸在哪里?
a
annarosa
34 楼
加拿大广播公司、加拿大检察官、加拿大法庭拿着加拿大华人贡献的税钱帮美国抓人,帮美国不正当竞争。 这本身就是公然出卖加拿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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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toColione
35 楼
sigmazao 发表评论于 2019-10-01 17:21:23 纳尼??律师正常辩论,是胡搅蛮缠!这帽子扣得真不小!说好的言论自由灯塔,说好的法制社会基石呢 **** sigmazao, 你是真不懂。难怪你沦落为替中共辩护的人。 法庭上检辩双方相互指责对方的论点"没有依据,胡搅蛮缠,一派胡言(nonsense)“是法庭检辩双方最正常的行为。问题在于,双方是否有法律依据/现实证据来支持自己对对方的这些指责。最重要的是,双方各自对对方的指责(一方的意见),是否能在法庭(法官)那里得到响应(认同) 在这个案子上,检方认为辩护律师的辩护"胡搅蛮缠", 仅仅是检方的意见,法庭(或法官)并非一定也这么认为。是否这么认为是另一回事。 "言论自由"的核心意义在于:任何人都不会因为表达自己的意见而获罪(政府不能因为此意见而将此人投入监狱)。不获罪,并非意味着听者(或政府官员)一定赞同言者的意见,仅仅是"言者无罪"。 因此,"法庭上检方与辩方对对方观点的相互抹杀的言辞,并不会因此而有任何司法麻烦“的事实,恰恰是"言论自由"的一个具体表现。 听懂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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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toColione
36 楼
sigmazao 发表评论于 2019-10-01 17:21:23 纳尼??律师正常辩论,是胡搅蛮缠!这帽子扣得真不小!说好的言论自由灯塔,说好的法制社会基石呢 **** sigmazao, 你是真不懂。难怪你沦落为替中共辩护的人,还是那种国庆都得加班的最低等级别的工种。 1 "言论自由"的核心意义在于:任何人都不会因为表达自己的意见而获罪(政府不能因为此意见而将此人投入监狱)。不获罪,并非意味着听者(或政府官员)一定赞同言者的意见,仅仅是"言者无罪"。 因此,"法庭上检方与辩方相互抹杀对方观点的言辞,并不会因此而有任何司法麻烦“的事实,恰恰是"言论自由"的一个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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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toColione
37 楼
sigmazao 发表评论于 2019-10-01 17:21:23 纳尼??律师正常辩论,是胡搅蛮缠!这帽子扣得真不小!说好的言论自由灯塔,说好的法制社会基石呢 **** sigmazao, 你是真不懂。难怪你沦落为替中共辩护的人,还是那种国庆都得加班的最低等级别的工种。 2 法庭上检辩双方相互指责对方的论点"没有依据,胡搅蛮缠,一派胡言(nonsense)“是法庭检辩双方最正常的行为。问题在于,双方各自对对方的指责(一方的意见),是否能在法庭(法官)那里得到响应(认同) 在这个案子上,检方认为辩护律师的辩护"胡搅蛮缠", 仅仅是检方的意见,法庭(或法官)并非一定也这么认为。 听懂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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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toColione
38 楼
国色 发表评论于 2019-10-01 17:22:11 加拿大才是胡搅蛮缠,都已过了美加三个月的引渡法还不放人。。。可见加拿大是个没有主权和司法独立的国家,只会狐假虎威,听命与人罢了。 *** 国色, 一个女人,无论是你,还是"世界之央", 沦落到你这种政治娼妓的地步,是一种悲哀。这仅仅是我个人的意见。 你,以及"世界之央", 一定认为能谋到今天这样的工作,是一个幸运,一种荣耀。那是你们个人的意见与选择。 世界很大,无需"统一思想"。任何要"统一思想"的想法,都是徒劳的自欺欺人,也是中共最好的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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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toColione
39 楼
国色 发表评论于 2019-10-01 17:22:11 加拿大才是胡搅蛮缠,都已过了美加三个月的引渡法还不放人。。。可见加拿大是个没有主权和司法独立的国家,只会狐假虎威,听命与人罢了。 *** 国色, 一个女人,无论是你,还是"世界之央", 沦落到你这种政治娼妓的地步,是一种悲哀。这仅仅是我个人的意见。 你,以及"世界之央", 一定认为能谋到今天这样的工作,是一个幸运,一种荣耀。那是你们个人的意见与选择。 世界很大,无需"统一思想"。任何要"统一思想"的想法,都是徒劳的自欺欺人,也是中共最好的勾当。最重要的,是夜深人静之时我们是否会问心无愧。这却是中共最擅长/最不敢做的事情。
十年梦
40 楼
中国中国:哟,这么气愤呀,来,我给你这个法盲上上课: 1.辛普森把自己的白人太太杀了后,你主子国害怕黑人暴动,最后判辛普森无罪。 2.美国打伊拉克的原因是伊拉克有大杀伤性武器,当时的国务卿鲍威尔拿一袋洗衣粉在联合国大会上一晃,就成了打伊拉克的证据,请告诉我这证据成立吗? 3.美国为了阻止中国2025高科技发展,嫉妒中国的经济大发展,又制裁又打贸易战,美国毁约退群,你认为美国还有法律吗? 4.美国每年枪击事件中死的人不是小数吧,禁枪是必须的,但为什么禁不成呀? 5.美国利用长臂管辖法把法国的阿尔斯通公司霸占了,美国还有真正意思上的法吗? 6.这么一个视法律为儿戏国家让加拿大抓人,这加拿大还真抓了,你也认为是公正的吗? 做人可别睁眼说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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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toColione
41 楼
国色 发表评论于 2019-10-01 17:22:11 加拿大才是胡搅蛮缠,都已过了美加三个月的引渡法还不放人。。。可见加拿大是个没有主权和司法独立的国家,只会狐假虎威,听命与人罢了。 *** 国色, 一个女人,无论是你,还是"世界之央", 沦落到你这种政治娼妓的地步,是一种悲哀。这仅仅是我个人的意见。 你,以及"世界之央", 一定认为能谋到今天这样的工作,是一个幸运,一种荣耀。那是你们个人的意见与选择。 世界很大,无需"统一思想"。 任何要"统一思想"的想法,都是徒劳的自欺欺人,也是中共最好的勾当; 作人最重要的,是夜深人静之时我们是否会问心无愧, 这却是中共最不擅长/最不敢做的事情。
十年梦
42 楼
VitoColione:你怎么有点象感染了狂犬病毒了似的,怎么逮谁咬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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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大树
43 楼
加检方为何气急败坏?打算认输了??
枫红满山
44 楼
不仅检方气急败坏,就连城里的蛐蛐都得狂犬病,逮人就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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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2018
45 楼
加B贱方懂个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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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e20pro
46 楼
建议取消孟晚舟律师的资格,就和美国主子一样的手段
G
Gong-Ray
47 楼
在天朝辨护律现在一定和闷碗粥关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