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强奸案”男方坐牢三年后改判无罪,获57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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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六年,“相亲当天发生关系被告强奸”一案,终于有了最新的进展。

案件当事人是小邸,河北唐山滦南县人。

2018年2月22日,大年初七,当天下午5:30,小邸见到了婚介所老板王某介绍的女孩。

小邸和女孩一见如故,两人对彼此印象很好,聊得很投机。

之后,小邸请王某和女孩一起去吃饭。

(小邸与婚介所老板王某和相亲女子的聊天记录)

饭后,王某先行离开,小邸则和女孩去河边散步。

在河边,两人感情迅速升温,随后在车上发生了关系。

结束之后,小邸送女孩回了婚介所。

他没想到,自此,他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当天晚上,王某主动联系小邸,说女孩发生关系后又不愿意了,要他拿几万出来作为赔偿。

小邸觉得奇怪,几个小时前两人还好好的,怎么回去就不愿意了?

不过,他也没有答应拿钱赔偿。

第二天一早,王某带了一男一女去小邸家,提出要小邸拿出2万元作为赔偿。

小邸认为王某这样做是赤裸裸的敲诈,他再次拒绝了拿钱私了。

当天中午,王某打电话报警了。

报警后,小邸去接受调查,而王某来到小邸家,以各种理由索要了数千元钱,还信誓旦旦承诺,小邸不会有事。

然而2018年3月1日,小邸因强奸被刑事拘留,没多久又被逮捕。

小邸认为自己当天并没有强迫女方发生关系,也没有使用暴力胁迫,双方是自愿的,他不认为自己这是强奸。

到2018年12月29日,滦南县人民法院判处小邸强奸罪名成立,判有期徒刑三年。

小邸及家人均不服,当场提出上诉。

2019年2月26日,唐山中院二审,驳回了小邸的申诉,维持滦南县法院的原判。

2019年11月28日,唐山中院再次驳回了小邸的申诉。

于是在2020年下半年,小邸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高院指令唐山中院再审。

2021年2月28日,整整被关了三年的小邸终于被释放回了家。

小邸说,他在里面其实有减刑的机会,但是他都拒绝了。

减刑就要先认罪,他不认为自己有罪,宁可坐满三年牢,也不愿意认罪减刑。

人回来了,但案子还在继续。

2023年10月10日,唐山中院再审开庭,当庭宣布小邸无罪。

听到宣判结果那一刻,小邸说自己想哭却哭不出来。

因为这件事,他的生活彻底改变了。

以前,他当兵退伍后考入家乡一家单位,有正式的工作,生活稳定。

发生这件事后,他工作也没了。

以前,他凭自己过硬的本事,在一些职校兼职担任军训工作。

之后,人家一听说他有案底,根本不会再考虑用他。

没有工作,还要生活。

小邸只好打零工、帮人开吊车、送货、装车等,只要人家愿意用他,什么活他都干。

工作上的变化还不是最可惜的,更重要的是,他的人生因为这件事被转了一个大弯。

在里面关了三年,如今36岁的他,仍然单身。

虽然被判无罪,但是五六年的时光,回不了头。

拿到无罪判决书当天,小邸开始申请国家赔偿。

2024年3月29日,小邸终于拿到了唐山中院的赔偿决定书,赔偿金额是57万元。

小邸说,以后只想过平静的生活,找一个踏实过日子的另一半,把失去的时光补回来。

祝福小邸。

希望他未来的人生路,阳光洒满,鲜花盛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