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s really no big deal. Sex work should be legalized. In Japan sex worker, strippers are being accepted, or even respected occupation.
People should be allowed to trade sex legally. It's one of the most ancient occupations. Why not? Some people need money, some need to buy sex. Let them.
elfie 发表评论于 2022-09-12 07:29:36It's really no big deal. Sex work should be legalized. In Japan sex worker, strippers are being accepted, or even respected occupation.
People should be allowed to trade sex legally. It's one of the most ancient occupations. Why not? Some people need money, some need to buy sex. Let th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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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 it good for whole society? If it is completely legal, then , to pursue profit, companies will promote the sex trade, more and more innocent women will be force to joint "this
business"! is that what you want?
每一次有公众人物嫖娼的新闻传出后,都一定会有一种说法——为什么连xx都需要嫖娼?
上一次的李云迪是,这一次的李易峰也不例外。
其实在上一次的李云迪事件发生之后,我就写过一篇关于「为什么隔三差五就会有一个公众人物即使知道嫖娼要拘留蹲号子,断送余生的大好前程,都依旧要嫖。」的稿子。
那么,嫖娼的魅力到底在哪儿?
潘绥铭老师在《生存与体验》中曾经说过:嫖娼的动机,有时在“性”外。虽然大部分男性在嫖娼的源头上,都是“为性而性”,但我们不可否认的,是嫖娼这种金钱交易之中的绝对权力臣服,一定是极具诱惑性的原因之一。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时常会在出现嫖娼新闻的时候发出这样的疑惑,即:“他的伴侣这么漂亮,他为什么还要去嫖娼?”
因为伴侣是伴侣,但提供性服务的妓女,是可以给予绝对服从的商品。
我付钱,你提供短时间内的服务,这种简单、绝对的金钱交易,能让大部分嫖娼的人在短时间内短暂地控制一切,例说对眼前这具身体的绝对控制权。
这是在伴侣身上绝不可能得到的,因为在亲密关系里,我们总在强调的,是彼此尊重,是有情感基础的水乳交融。简单来说,嫖娼能让人获取一种名为“绝对控制权”的快感,这是除了娼妓以外的任何伴侣,都无法提供的。
古往今来,妓女本身,就是一种对男性的绝对诱惑。因为在绝对的控制权之外,他们还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性满足”。
潘绥铭曾经在其著作《存在与荒谬--中国地下性产业考察》中,将封建父权社会中的女性分为五种女人,这五种女人,分别是:妻子、妾(小老婆)、婢女、尼姑和妓女。
妻子与妾、及婢女,我们古装电视剧里看过很多了,都是依托家庭而存在的,她们虽然所承载的具体职责各有不同,在家庭中的地位也各有不同,但基本上都是以生儿育女、打点家务为最终目的所存在的。
尼姑与其他所有都不同,尼姑所代表的,是一种依托宗教而存在的绝对贞洁,她们是堕落的反义词,既供他们崇拜,偶尔也可充当他们闲暇时“反差”的性幻想而存在,甚至有的时候,还有作为“亵渎”的最优选择的可能。
历史上的鱼玄机,她由长安城中赫赫有名的才女鱼幼薇转变为一个道姑庵中的荡妇的情节,被无数野史写成了一段绝唱,更有名一些的还有《金瓶梅》里的李瓶儿,同样也是典型。
这其中的男性凝视,是一个有才有貌的尼姑,天然的先成为了男性眼中的圣母,然后再以最纯洁的面目被堕落,被征服,它满足的是圣母到妓女的合二为一,这种征服欲是让人不可抗拒的。
那么问题就来了,我以上列举的这些,和妓女有什么关系呢?
其实,这些恰恰就是妓女从古代到现在都让各种阶层的男性趋之如骛的原因,因为她们是可以幻化成以上任何一种的。而这种幻想与需求的欲壑被填满一次以后,往往是会上瘾的。
哪怕在封建时期的一夫一妻多妾制下,被人为地划分了身份的女性,也是不可能完全满足男性的全部欲望的,妻妾婢只是家庭,尼姑只是圣母,但妓女仍旧可以是一切。
妓女是唯一一种,不受道德与家庭制约的、变幻万千的,只为满足男性欲望而存在的客体。
是橡皮泥一样,可以满足男性所有需求和幻想的一类。
在当下,因为一夫一妻制的限制,“小老婆(妾)”与“婢女”的角色都被迫由家庭中消失,这也使得男性的欲望投射开始更加急迫。他们过于习惯性地将欲望分散地散落在各个各司其职的女性身份中,所以他们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形成了一种惯性思维——我在这个女人身上找不到的,我要在另一个女人身上补足。
在过往的各色文学、影像作品中,我们都不难看见,妓女被嫖客要求着扮演各种角色;科长的电影《天注定》中,妓女被要求穿着带有国风特色的比基尼登场,还有苏联红军制服,就是最为典型的角色扮演案例。
男性嫖妓的本质,是欲望投射的无法满足和长期历史遗留的习惯,是一夫一妻多妾转为一夫一妻时的欲望凝视没有得到有效的剥离。
所以,其实不是公众人物热衷于嫖娼,而是在这种历史遗留的惯性思维中,部分男性总是会习惯性把那部分缺失的欲望凝视,投射到一个可变幻的客体上去,只是这个男性,恰巧是个公众人物而已。
且在大多数选择嫖娼的男性眼中,嫖娼,甚至已经是他们眼里最“安全“、也最“合乎道德“的一种行为罢了。比起选择多个伴侣、进入多段恋爱关系,他们会认为嫖娼,往往是最高性价比且安全的选择。
而妓女,则是这种历史进程中,唯一一个仍然以原面貌固执地存在的角色,它仍然固定地作为可偷、可幻想、可幻化的性幻想顽固地存活着。
所以,其实像“为什么连xx这种人还要嫖娼”这种问题的答案,应该是——
恰恰是这些掌握着丰沛资源的男性,往往更爱选择这种方式,因为他们玩得起,更付得起价格,而且曾经被满足过的荒谬幻想吊高了胃口,以至于欲壑难填,所以总是一犯再犯。
最后,补一个数据:“2015年,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中国性学第一人潘绥铭做出判断,18到40岁的主力人群嫖娼率是22.3%。也就是说,每10人中,就有2.2个人嫖过。2021年,这个数字再次增加,达到了25%,也就是说,每4个人中,就有1人嫖过。”
(以上数据均出自潘绥铭教授的《2000-2015中国人的全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