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间内,一名小女孩面向门站着,突然,身后一名少年将小女孩按倒在地……
上述视频一经发布,迅速引发网友广泛关切。11月4日,江西景德镇乐平警方通报,这名14岁男孩涉嫌捂嘴猥亵7岁女童被行政拘留。
记者就此采访专业律师,分析案件焦点问题。
>>>吃惊一幕
小女孩乘坐电梯,被身后大男孩捂嘴晕厥
时长35秒的电梯轿厢监控视频显示——
11月2日晚9时多,一名小女孩乘坐电梯,随后一名高个男孩也进入电梯间,此时电梯间内仅有他们两人。
男孩站在女孩身后,伸手碰触小女孩后背,随后电梯门打开之际,男孩冲上前快速捂住女孩口鼻,随即电梯门关闭。
监控视频画面显示,女孩挣扎过后疑似昏迷,但胆大妄为的男孩并未松手,而是将女孩抱出电梯。
据知情者介绍,案发后,7岁女童的家长报警,并在小区调取上述监控。具体案发时间是21:24,通过监控画面,他们看到女儿被捂嘴时有激烈的反抗,但最终被这名男孩捂晕过去。
>>>女童家长发声
“怀疑男孩精神有问题,动机绝对不纯”
“我都要吓死了,真的好吓人!”11月4日上午,女童家长再次发声称:“肇事男孩家长回应了,男孩已经被警方带走,感谢大家的关注。”
女童家长表示:“怀疑男孩的精神有问题,他的动机绝对不纯。”
女童家长提供的小区业主群截图显示,涉事男孩的家长在群里称:“出现这种问题,实在是很抱歉,小孩一直都是好好的,从来不会这样子。那天突然跟中了邪似的。现在人也带走了,大家都放心吧,就算把他放出来了,我也不会让他在那边待,我直接把他送到某某(外地)那边去。”
男孩的家长发布了男孩被警方戴铐押走的现场视频,以此证明自己的说法。
稍早前,女童的家长指称男孩的家长不作为,准备起诉维权,“我每看一次视频我心里都害怕极了。”
>>>警方回应
双方家属暂未就民事赔偿达成一致
11月4日,记者联系景德镇市公安局和乐平市公安局,对案情细节,民警均未透露。有民警告诉记者,此案是乐平市公安局接渡派出所负责调查处理,需联系具体办案民警。
记者联系接渡派出所,民警表示不接受采访,公安机关已对涉事男孩作出处罚,目前双方家属未就民事赔偿达成一致。
4日下午,乐平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11月2日21:50许,我局接到报警称一小女孩在电梯内被一男子猥亵。接警后,我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工作,并于次日凌晨2时许将刘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当日21:20许,14岁的刘某某乘坐电梯时,对7岁的王某某进行捂嘴并猥亵,在将王某某抱出电梯时被路人发现后独自逃离现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刘某某的行为构成猥亵他人,我局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律师说法
男孩犯罪未遂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知名律师周兆成接受采访指出,男孩在电梯间捂住小女孩口鼻图谋不轨,这一行为明显具有危害小女孩人身安全的主观意图。尽管最终由于路人的出现,男孩放弃了继续实施,但这一行为已经构成了对小女孩的暴力威胁。
周兆成介绍,《刑法》中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停止形态。“在此事件中,男孩已经着手实施暴力行为,但由于路人的出现、这一意志以外的原因,他未能继续实施并完成犯罪,因此可以认定为犯罪未遂。”
但是,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尽管男孩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未遂,但由于他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因此不会受到刑事处罚。
>>>主观恶性
应综合考虑,男孩如得逞后果或不堪设想
周兆成解释称,对于已满14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实施了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在决定行政处罚时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在此事件中,男孩试图捂住小女孩口鼻并快速关上电梯门,这一行为具有明显的暴力性和危险性,因此情节较为严重。另外,男孩的行为对小女孩的人身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如果得逞,后果可能不堪设想。因此,这一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较高。”
其一,公安机关应考虑未成年人的主观恶性。公安机关在调查时会考虑男孩的主观恶性,包括他是否预谋犯罪、是否对小女孩有恶意等。
其二,还涉及监护人的责任。如果男孩的违法行为与其监护人的疏于管教有关,公安机关也可能对监护人进行相应的处罚或责令其加强管教。
“对于该事件中的男孩,公安机关会是根据其年龄、行为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来决定是否进行行政处罚以及处罚的轻重。”
周兆成介绍,行政拘留的期限通常由公安机关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来决定。“对于已满14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其实施了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在决定行政拘留期限时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维权支招
女童家长如认为行政处罚不当可申诉
周兆成指出,尽管男孩不会受到刑事追责,但女童家长仍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首先,女童家长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男孩及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包括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这不仅可以为小女孩争取到应有的赔偿,还可以对男孩及其监护人起到警示作用。”
其次,尽管男孩不会受到刑事处罚,但公安机关仍然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或采取其他必要的矫正措施。
再次,女童家长可以向男孩所在的学校或社区反映情况,要求学校或社区对男孩进行教育和管理。
周兆成建议,小女孩家属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证据和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查明事实真相。“如果认为行政处罚不当或存在其他问题,小女孩家属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提出申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周兆成表示:“对于小女孩来说,这一事件可能会给她带来心理阴影。因此,家长应及时带她进行心理疏导和治疗。女童家长应密切关注此事件的法律进展,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电梯间内,一名小女孩面向门站着,突然,身后一名少年将小女孩按倒在地……
上述视频一经发布,迅速引发网友广泛关切。11月4日,江西景德镇乐平警方通报,这名14岁男孩涉嫌捂嘴猥亵7岁女童被行政拘留。
记者就此采访专业律师,分析案件焦点问题。
>>>吃惊一幕
小女孩乘坐电梯,被身后大男孩捂嘴晕厥
时长35秒的电梯轿厢监控视频显示——
11月2日晚9时多,一名小女孩乘坐电梯,随后一名高个男孩也进入电梯间,此时电梯间内仅有他们两人。
男孩站在女孩身后,伸手碰触小女孩后背,随后电梯门打开之际,男孩冲上前快速捂住女孩口鼻,随即电梯门关闭。
监控视频画面显示,女孩挣扎过后疑似昏迷,但胆大妄为的男孩并未松手,而是将女孩抱出电梯。
据知情者介绍,案发后,7岁女童的家长报警,并在小区调取上述监控。具体案发时间是21:24,通过监控画面,他们看到女儿被捂嘴时有激烈的反抗,但最终被这名男孩捂晕过去。
>>>女童家长发声
“怀疑男孩精神有问题,动机绝对不纯”
“我都要吓死了,真的好吓人!”11月4日上午,女童家长再次发声称:“肇事男孩家长回应了,男孩已经被警方带走,感谢大家的关注。”
女童家长表示:“怀疑男孩的精神有问题,他的动机绝对不纯。”
女童家长提供的小区业主群截图显示,涉事男孩的家长在群里称:“出现这种问题,实在是很抱歉,小孩一直都是好好的,从来不会这样子。那天突然跟中了邪似的。现在人也带走了,大家都放心吧,就算把他放出来了,我也不会让他在那边待,我直接把他送到某某(外地)那边去。”
男孩的家长发布了男孩被警方戴铐押走的现场视频,以此证明自己的说法。
稍早前,女童的家长指称男孩的家长不作为,准备起诉维权,“我每看一次视频我心里都害怕极了。”
>>>警方回应
双方家属暂未就民事赔偿达成一致
11月4日,记者联系景德镇市公安局和乐平市公安局,对案情细节,民警均未透露。有民警告诉记者,此案是乐平市公安局接渡派出所负责调查处理,需联系具体办案民警。
记者联系接渡派出所,民警表示不接受采访,公安机关已对涉事男孩作出处罚,目前双方家属未就民事赔偿达成一致。
4日下午,乐平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11月2日21:50许,我局接到报警称一小女孩在电梯内被一男子猥亵。接警后,我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工作,并于次日凌晨2时许将刘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当日21:20许,14岁的刘某某乘坐电梯时,对7岁的王某某进行捂嘴并猥亵,在将王某某抱出电梯时被路人发现后独自逃离现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刘某某的行为构成猥亵他人,我局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律师说法
男孩犯罪未遂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知名律师周兆成接受采访指出,男孩在电梯间捂住小女孩口鼻图谋不轨,这一行为明显具有危害小女孩人身安全的主观意图。尽管最终由于路人的出现,男孩放弃了继续实施,但这一行为已经构成了对小女孩的暴力威胁。
周兆成介绍,《刑法》中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停止形态。“在此事件中,男孩已经着手实施暴力行为,但由于路人的出现、这一意志以外的原因,他未能继续实施并完成犯罪,因此可以认定为犯罪未遂。”
但是,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尽管男孩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未遂,但由于他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因此不会受到刑事处罚。
>>>主观恶性
应综合考虑,男孩如得逞后果或不堪设想
周兆成解释称,对于已满14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实施了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在决定行政处罚时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在此事件中,男孩试图捂住小女孩口鼻并快速关上电梯门,这一行为具有明显的暴力性和危险性,因此情节较为严重。另外,男孩的行为对小女孩的人身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如果得逞,后果可能不堪设想。因此,这一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较高。”
其一,公安机关应考虑未成年人的主观恶性。公安机关在调查时会考虑男孩的主观恶性,包括他是否预谋犯罪、是否对小女孩有恶意等。
其二,还涉及监护人的责任。如果男孩的违法行为与其监护人的疏于管教有关,公安机关也可能对监护人进行相应的处罚或责令其加强管教。
“对于该事件中的男孩,公安机关会是根据其年龄、行为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来决定是否进行行政处罚以及处罚的轻重。”
周兆成介绍,行政拘留的期限通常由公安机关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来决定。“对于已满14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其实施了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在决定行政拘留期限时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维权支招
女童家长如认为行政处罚不当可申诉
周兆成指出,尽管男孩不会受到刑事追责,但女童家长仍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首先,女童家长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男孩及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包括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这不仅可以为小女孩争取到应有的赔偿,还可以对男孩及其监护人起到警示作用。”
其次,尽管男孩不会受到刑事处罚,但公安机关仍然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或采取其他必要的矫正措施。
再次,女童家长可以向男孩所在的学校或社区反映情况,要求学校或社区对男孩进行教育和管理。
周兆成建议,小女孩家属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证据和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查明事实真相。“如果认为行政处罚不当或存在其他问题,小女孩家属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提出申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周兆成表示:“对于小女孩来说,这一事件可能会给她带来心理阴影。因此,家长应及时带她进行心理疏导和治疗。女童家长应密切关注此事件的法律进展,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