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婚姻都是相似的
不幸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幸
做了二十年的全职主妇
离婚时却发现丈夫是亿万富翁
还在偷偷转移大量婚内财产
无论是谁,都会觉得心寒
近日, 上海青浦法院发布了这样一则离婚案例,夫妻结婚将近二十年,这期间,妻子为照顾丈夫和孩子,担任起了全职太太的角色,而丈夫因工作繁忙,会每月定时给妻子生活费,以供家庭中大大小小的开支,二人经常是聚少离多。
然而这二十年来,夫妻间的感情越来越淡,于是妻子决定起诉离婚,分割结婚以来的夫妻共同财产。
经法院查询,发现丈夫这些年的确是经商有道,名下房产众多,甚至资产过亿。得知妻子打算离婚,丈夫对法院明确表示,二人的夫妻感情并没有破裂,希望还能继续生活下去。
鉴于丈夫的诚恳态度,妻子动摇了,在沟通后,法院判决驳回她的离婚诉讼请求,二人继续保持婚姻关系。
好景不长,半年后,妻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最终判决二人解除婚姻关系。但在这次离婚中,妻子惊讶地发现,半年前还在丈夫名下的十八套商铺的产权如今变更到了前妻女儿的名下。
调查发现,这十八套商铺是在不动产登记机关签订的房屋赠与协议,妻子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遂要求判决丈夫与前妻女儿之间的房屋赠与合同无效。
对此,丈夫辩称,妻子只是全职主妇没有工作,钱都是由自己打拼得来,虽给前妻女儿十八套商铺,但留给现任所生孩子资产更多。
经判决,法院认为于红的收入并不影响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权,判定该赠与行为无效,判令前妻女儿将十八套房产变更登记至丈夫名下。
对此一事,网友也是议论纷纷,有人认为,丈夫称自己妻子“只是全职主妇没有工作”非常伤人,全职主妇可能只是没有工资,但并不是没有事干,她们面临的是随时随地的家庭琐事,即使连生病可能都得不到休息。也有人劝女孩子不要当家庭主妇,还是要有自己的事业,有经济独立才能有把握生活的勇气。
但也有人疑惑,“结婚二十年不知道自己的丈夫是富豪?小说都不敢这么写”还有人猜测,“妻子是不是知道了丈夫这么有钱所以才坚持离婚的?”
不少人对法院的判决也有疑惑,为什么自己的房产赠予亲生女儿都算是无效?“换个角度看看,就变成了全都拿走的后妈?”“站在前妻女儿的角度,这算不算是狠心后妈分我财产?”
对于网友们的疑惑我国法律其实早有规定上海青浦法院在本案科普中提到:
而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更有对“全职妈妈”或“全职爸爸”的离婚经济补偿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公众号“中国普法”也曾在科普中,介绍了有关离婚补偿制度的案件: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友军解释道:全职太太离婚时,一般都可以请求“家务补偿”,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因为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另一方就应当给予补偿。主要考量的因素,包括一方在家务劳动方面的付出,另一方,还包括丈夫收入情况、婚姻关系存续的时间、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
对于上述案件,你有什么看法?
幸福的婚姻都是相似的
不幸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幸
做了二十年的全职主妇
离婚时却发现丈夫是亿万富翁
还在偷偷转移大量婚内财产
无论是谁,都会觉得心寒
近日, 上海青浦法院发布了这样一则离婚案例,夫妻结婚将近二十年,这期间,妻子为照顾丈夫和孩子,担任起了全职太太的角色,而丈夫因工作繁忙,会每月定时给妻子生活费,以供家庭中大大小小的开支,二人经常是聚少离多。
然而这二十年来,夫妻间的感情越来越淡,于是妻子决定起诉离婚,分割结婚以来的夫妻共同财产。
经法院查询,发现丈夫这些年的确是经商有道,名下房产众多,甚至资产过亿。得知妻子打算离婚,丈夫对法院明确表示,二人的夫妻感情并没有破裂,希望还能继续生活下去。
鉴于丈夫的诚恳态度,妻子动摇了,在沟通后,法院判决驳回她的离婚诉讼请求,二人继续保持婚姻关系。
好景不长,半年后,妻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最终判决二人解除婚姻关系。但在这次离婚中,妻子惊讶地发现,半年前还在丈夫名下的十八套商铺的产权如今变更到了前妻女儿的名下。
调查发现,这十八套商铺是在不动产登记机关签订的房屋赠与协议,妻子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遂要求判决丈夫与前妻女儿之间的房屋赠与合同无效。
对此,丈夫辩称,妻子只是全职主妇没有工作,钱都是由自己打拼得来,虽给前妻女儿十八套商铺,但留给现任所生孩子资产更多。
经判决,法院认为于红的收入并不影响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权,判定该赠与行为无效,判令前妻女儿将十八套房产变更登记至丈夫名下。
对此一事,网友也是议论纷纷,有人认为,丈夫称自己妻子“只是全职主妇没有工作”非常伤人,全职主妇可能只是没有工资,但并不是没有事干,她们面临的是随时随地的家庭琐事,即使连生病可能都得不到休息。也有人劝女孩子不要当家庭主妇,还是要有自己的事业,有经济独立才能有把握生活的勇气。
但也有人疑惑,“结婚二十年不知道自己的丈夫是富豪?小说都不敢这么写”还有人猜测,“妻子是不是知道了丈夫这么有钱所以才坚持离婚的?”
不少人对法院的判决也有疑惑,为什么自己的房产赠予亲生女儿都算是无效?“换个角度看看,就变成了全都拿走的后妈?”“站在前妻女儿的角度,这算不算是狠心后妈分我财产?”
对于网友们的疑惑我国法律其实早有规定上海青浦法院在本案科普中提到:
而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更有对“全职妈妈”或“全职爸爸”的离婚经济补偿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公众号“中国普法”也曾在科普中,介绍了有关离婚补偿制度的案件: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友军解释道:全职太太离婚时,一般都可以请求“家务补偿”,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因为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另一方就应当给予补偿。主要考量的因素,包括一方在家务劳动方面的付出,另一方,还包括丈夫收入情况、婚姻关系存续的时间、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
对于上述案件,你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