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中国采取了最全面、最严格的防控举措
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就此回答记者问表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国政府一直本着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了最全面、最严格的防控举措,很多举措远超出《国际卫生条例》要求,我们完全有信心和能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同时,中方本着公开透明和负责任态度向有关各方及时通报疫情信息、分享病毒基因序列。世界卫生组织及许多国家对此予以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中方愿继续同世卫组织及各国一道,共同维护全球和地区公共卫生安全。
国家卫健委:有信心、有能力有效控制并战胜疫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31日表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已经采取最严格的防控措施。我们有信心、有能力有效控制并最终战胜疫情。
何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是指根据《国际卫生条例》规定所确定的不同寻常的事件:(一)通过疾病的国际传播构成对其他国家的公共卫生风险;及(二)可能需要采取协调一致的国际应对措施。
二、临时建议
(一)如确定正发生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干事应当根据程序发布临时建议。可酌情(包括在确定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已经结束后)修改或延续此类临时建议,此时也可按需要发布旨在预防或迅速发现其卷土重来的其它临时建议。
(二) 临时建议可包括遭遇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缔约国或其它缔约国对人员、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和(或)邮包拟采取的卫生措施,其目的在于防止或减少疾病的国际传播和避免对国际交通的不必要干扰。
(三)临时建议可根据程序随时撤销,并应在公布三个月后自动失效。临时建议可修改或延续三个月。临时建议至多可持续到确定与其有关的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之后的第二届世界卫生大会。
三、针对人员、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和邮包的建议如下:
(一)世界卫生组织针对人员向缔约国发布的建议可包括以下意见:
– 不必采取特定的卫生措施;
– 审查在受染地区的旅行史;
– 审查医学检查证明和任何实验室分析结果;
– 需要做医学检查;
– 审查疫苗接种或其它预防措施的证明;
– 需要接种疫苗或采取其它预防措施;
– 对嫌疑者进行公共卫生观察;
– 对嫌疑者实行检疫或其它卫生措施;
– 对受染者实行隔离并进行必要的治疗;
– 追踪与嫌疑或受染者接触的人员;
– 不准嫌疑或受染者入境;
– 拒绝未感染的人员进入受染地区;以及
– 进行出境检查并(或)限制来自受染地区的人员出境。
(二)世界卫生组织针对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和邮包向缔约国发布的建议可包括以下意见:
– 审查载货清单和航行路线;
– 实行检查;
– 审查离境或过境时采取消除感染或污染措施的证明;
– 处理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邮包或骸骨以消除感染或污染源(包括病媒和宿主);
– 采取具体卫生措施以确保安全处理和运输骸骨;
– 实行隔离或检疫;
– 如果现有的一切处理或操作方法均不成功,则在监控的情况下查封和销毁受感染或污染或者嫌疑的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或邮包;以及
– 不准离境或入境。
国际关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意味着什么?世卫组织曾5次宣布
当地时间1月30日晚(北京时间1月31日凌晨),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在日内瓦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
发布会直播截图。
并非对中国没信心
在30日的突发事件委员会会议后,谭德塞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了这一消息。谭德塞称,“作出这一决定不是因为中国正在发生的情况,而是因为其他国家正在发生的情况”,“我们最大的担忧是,病毒向一些卫生系统较弱国家扩散,这些国家可能并未做好准备应对疫情”。 谭德塞强调,宣布这一决定“并非是对中国没信心”,“相反,世卫组织继续对中国控制疫情的能力保持信心”,“几天前我去了中国,见了习近平主席。在离开时,我对于中国在信息透明度、保护全球人民方面的承诺毫不怀疑”。“对于中国人民和世界上所有被此次疫情影响的人,我们想让你们知道,整个世界和你们站在一起”。 谭德塞表示,虽然会有一些经济损失,但中国采取了超常规的有力措施,中国在很多方面为应对疫情树立了榜样。
不建议限制贸易旅行
宣布此次新冠病毒疫情为PHEIC后,谭德塞还宣布了七条临时建议。 第一,没有必要采取限制国际人员流动和国际贸易的措施,世卫组织不建议限制贸易和人员流动; 第二,必须支持那些卫生系统较弱的国家; 第三,必须加速疫苗、治疗方案和诊断方案的研发; 第四,必须打击谣言和错误信息的传播; 第五,必须审查准备计划、找出差距、评估所需资源以识别、隔离、治疗患者,防止疫情传播; 第六,必须与世卫组织和全世界共享数据、知识和经验; 第七,打败此次疫情的唯一办法就是,所有国家以团结协作精神共同合作,我们都身处其中,我们也只能共同阻止它。 “这是关于事实而非恐惧的时刻;这是关于科学而非谣言的时刻;这是关于团结而非污名的时刻”,谭德塞称。
不应反应过度也不应反应不足
发布会上,突发事件委员会主席侯赛因博士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委员会强调一点,宣布新冠病毒疫情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该被视为“对中国人民和中国采取的行动的支持和感激”,“中国正处在此次疫情的前线,有透明度,也希望有成功”。 侯赛因还表示,世卫组织可以要求那些不必要地超出全球标准采取行动的国家承担相应责任,这对于确保国际社会是基于现实证据采取平衡的举措以确保人类健康至关重要。也即是说,“不要反应过度,也不要反应不足”。
世卫组织推特截图。
解读1:宣布新冠病毒疫情为PHEIC意味着什么?
《国际卫生条例(2005)》规定,“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按特殊程序确认的不寻常公共卫生事件,它意味着疾病的国际传播会对其他国家构成公共卫生风险,并可能需要采取协调一致的国际应对措施。而《国际卫生条例》缔约国有责任向世卫组织通报相关疫情和病例。 换言之,“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世卫组织对流行病的一种较高级别的预警,意味着该事件“严重、突然、不同寻常、意料之外”,同时对公共卫生的影响“超出国界”,并可能需要立即采取国际行动。 根据世卫组织网站信息,世卫组织总干事有责任确定某个事件是否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干事可征求《国际卫生条例》突发事件委员会的意见。根据突发事件委员会的意见,缔约国、科学专家提供的信息,以及对人类健康风险、疾病国际传播风险和干扰国际旅行的风险的评估,总干事最终决定某事件是否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SARS、天花、野生型脊髓灰质炎和人类流感都被自动认定为PHEIC,无需突发事件委员会的声明。
解读2:世卫组织临时建议有效期多长?
在宣布某件事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世界卫生组织一般会同时提出应对局势的临时建议,以控制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的传播。这些临时建议每三个月需要审查一次。 据《南华早报》报道,宣布某件事构成PHEIC最初目的是为了让国际社会对受疫情影响地区进行财政、资源、医疗等方面的支持,同时确保疫情发展透明度。但同时也提出警告,即不应将其作为经济上污名化受灾国的理由。 报道称,一些国家可能会因此切段与疫情暴发国的旅游、贸易联系,但这一办事违反世卫组织总干事建议的。在宣布刚果(金)埃博拉疫情为 PHEIC时,总干事谭德塞就警告各国不要将此作为“施加贸易、旅行限制的理由”。他表示,这样会恶化疫情的影响,同时严重影响到受疫情影响人群的生活。
解读3:世卫组织哪些情况下曾宣布PHEIC?
事实上,在2002-2003年的非典(SARS)疫情过后,“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这个词才被创造出来。 自《国际卫生条例(2005)》生效以来,世界卫生组织共宣布了五次“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009年4月,甲型H1N1流感传播到世界213个国家和地区,造成超过1.7万人死亡。当年4月,世卫组织宣布甲型H1N1流感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这是自经修订的《国际卫生条例》2007年生效以来发生的第一起引起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014年5月,南亚和非洲的脊髓灰质炎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这是一种病毒引起的强传染性疾病,侵袭神经系统,可在数小时内造成全面性瘫痪。2020年1月7日,世卫组织专家委员会决定脊髓灰质炎病毒依然是PHEIC。
2014年8月,西非埃博拉病毒疫情被世卫组织宣布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据美联社报道,世卫组织最初一直拒绝将此次疫情定性为PHEIC,担心这会损害该国经济。在宣布之后,时任世卫组织总干事陈冯富珍也建议,不要对西非施加旅行限制,因为这会导致医学专家远离该地区,从而加重疫情。
2016年2月,世卫组织宣布南美地区爆发的寨卡病毒疫情已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当时,该疫情在美洲急速蔓延,巴西最为严重。怀孕期间感染寨卡病毒感可能使出生婴儿患有小头症,或出现其他先天性畸形;成人和儿童感染寨卡病毒可能面临罹患神经系统并发症。因此,多个国家建议公民推迟怀孕。
2019年7月,世卫组织宣布刚果(金)埃博拉病毒疫情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这是继西非埃博拉病毒疫情后,埃博拉病毒的第二次大暴发。
外交部:中国采取了最全面、最严格的防控举措
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就此回答记者问表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国政府一直本着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了最全面、最严格的防控举措,很多举措远超出《国际卫生条例》要求,我们完全有信心和能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同时,中方本着公开透明和负责任态度向有关各方及时通报疫情信息、分享病毒基因序列。世界卫生组织及许多国家对此予以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中方愿继续同世卫组织及各国一道,共同维护全球和地区公共卫生安全。
国家卫健委:有信心、有能力有效控制并战胜疫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31日表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已经采取最严格的防控措施。我们有信心、有能力有效控制并最终战胜疫情。
何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是指根据《国际卫生条例》规定所确定的不同寻常的事件:(一)通过疾病的国际传播构成对其他国家的公共卫生风险;及(二)可能需要采取协调一致的国际应对措施。
二、临时建议
(一)如确定正发生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干事应当根据程序发布临时建议。可酌情(包括在确定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已经结束后)修改或延续此类临时建议,此时也可按需要发布旨在预防或迅速发现其卷土重来的其它临时建议。
(二) 临时建议可包括遭遇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缔约国或其它缔约国对人员、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和(或)邮包拟采取的卫生措施,其目的在于防止或减少疾病的国际传播和避免对国际交通的不必要干扰。
(三)临时建议可根据程序随时撤销,并应在公布三个月后自动失效。临时建议可修改或延续三个月。临时建议至多可持续到确定与其有关的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之后的第二届世界卫生大会。
三、针对人员、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和邮包的建议如下:
(一)世界卫生组织针对人员向缔约国发布的建议可包括以下意见:
– 不必采取特定的卫生措施;
– 审查在受染地区的旅行史;
– 审查医学检查证明和任何实验室分析结果;
– 需要做医学检查;
– 审查疫苗接种或其它预防措施的证明;
– 需要接种疫苗或采取其它预防措施;
– 对嫌疑者进行公共卫生观察;
– 对嫌疑者实行检疫或其它卫生措施;
– 对受染者实行隔离并进行必要的治疗;
– 追踪与嫌疑或受染者接触的人员;
– 不准嫌疑或受染者入境;
– 拒绝未感染的人员进入受染地区;以及
– 进行出境检查并(或)限制来自受染地区的人员出境。
(二)世界卫生组织针对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和邮包向缔约国发布的建议可包括以下意见:
– 不必采取特定的卫生措施;
– 审查载货清单和航行路线;
– 实行检查;
– 审查离境或过境时采取消除感染或污染措施的证明;
– 处理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邮包或骸骨以消除感染或污染源(包括病媒和宿主);
– 采取具体卫生措施以确保安全处理和运输骸骨;
– 实行隔离或检疫;
– 如果现有的一切处理或操作方法均不成功,则在监控的情况下查封和销毁受感染或污染或者嫌疑的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或邮包;以及
– 不准离境或入境。
国际关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意味着什么?世卫组织曾5次宣布
当地时间1月30日晚(北京时间1月31日凌晨),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在日内瓦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
发布会直播截图。
并非对中国没信心
在30日的突发事件委员会会议后,谭德塞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了这一消息。谭德塞称,“作出这一决定不是因为中国正在发生的情况,而是因为其他国家正在发生的情况”,“我们最大的担忧是,病毒向一些卫生系统较弱国家扩散,这些国家可能并未做好准备应对疫情”。 谭德塞强调,宣布这一决定“并非是对中国没信心”,“相反,世卫组织继续对中国控制疫情的能力保持信心”,“几天前我去了中国,见了习近平主席。在离开时,我对于中国在信息透明度、保护全球人民方面的承诺毫不怀疑”。“对于中国人民和世界上所有被此次疫情影响的人,我们想让你们知道,整个世界和你们站在一起”。 谭德塞表示,虽然会有一些经济损失,但中国采取了超常规的有力措施,中国在很多方面为应对疫情树立了榜样。
不建议限制贸易旅行
宣布此次新冠病毒疫情为PHEIC后,谭德塞还宣布了七条临时建议。 第一,没有必要采取限制国际人员流动和国际贸易的措施,世卫组织不建议限制贸易和人员流动; 第二,必须支持那些卫生系统较弱的国家; 第三,必须加速疫苗、治疗方案和诊断方案的研发; 第四,必须打击谣言和错误信息的传播; 第五,必须审查准备计划、找出差距、评估所需资源以识别、隔离、治疗患者,防止疫情传播; 第六,必须与世卫组织和全世界共享数据、知识和经验; 第七,打败此次疫情的唯一办法就是,所有国家以团结协作精神共同合作,我们都身处其中,我们也只能共同阻止它。 “这是关于事实而非恐惧的时刻;这是关于科学而非谣言的时刻;这是关于团结而非污名的时刻”,谭德塞称。
不应反应过度也不应反应不足
发布会上,突发事件委员会主席侯赛因博士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委员会强调一点,宣布新冠病毒疫情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该被视为“对中国人民和中国采取的行动的支持和感激”,“中国正处在此次疫情的前线,有透明度,也希望有成功”。 侯赛因还表示,世卫组织可以要求那些不必要地超出全球标准采取行动的国家承担相应责任,这对于确保国际社会是基于现实证据采取平衡的举措以确保人类健康至关重要。也即是说,“不要反应过度,也不要反应不足”。
世卫组织推特截图。
解读1:宣布新冠病毒疫情为PHEIC意味着什么?
《国际卫生条例(2005)》规定,“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按特殊程序确认的不寻常公共卫生事件,它意味着疾病的国际传播会对其他国家构成公共卫生风险,并可能需要采取协调一致的国际应对措施。而《国际卫生条例》缔约国有责任向世卫组织通报相关疫情和病例。 换言之,“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世卫组织对流行病的一种较高级别的预警,意味着该事件“严重、突然、不同寻常、意料之外”,同时对公共卫生的影响“超出国界”,并可能需要立即采取国际行动。 根据世卫组织网站信息,世卫组织总干事有责任确定某个事件是否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干事可征求《国际卫生条例》突发事件委员会的意见。根据突发事件委员会的意见,缔约国、科学专家提供的信息,以及对人类健康风险、疾病国际传播风险和干扰国际旅行的风险的评估,总干事最终决定某事件是否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SARS、天花、野生型脊髓灰质炎和人类流感都被自动认定为PHEIC,无需突发事件委员会的声明。
解读2:世卫组织临时建议有效期多长?
在宣布某件事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世界卫生组织一般会同时提出应对局势的临时建议,以控制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的传播。这些临时建议每三个月需要审查一次。 据《南华早报》报道,宣布某件事构成PHEIC最初目的是为了让国际社会对受疫情影响地区进行财政、资源、医疗等方面的支持,同时确保疫情发展透明度。但同时也提出警告,即不应将其作为经济上污名化受灾国的理由。 报道称,一些国家可能会因此切段与疫情暴发国的旅游、贸易联系,但这一办事违反世卫组织总干事建议的。在宣布刚果(金)埃博拉疫情为 PHEIC时,总干事谭德塞就警告各国不要将此作为“施加贸易、旅行限制的理由”。他表示,这样会恶化疫情的影响,同时严重影响到受疫情影响人群的生活。
解读3:世卫组织哪些情况下曾宣布PHEIC?
事实上,在2002-2003年的非典(SARS)疫情过后,“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这个词才被创造出来。 自《国际卫生条例(2005)》生效以来,世界卫生组织共宣布了五次“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009年4月,甲型H1N1流感传播到世界213个国家和地区,造成超过1.7万人死亡。当年4月,世卫组织宣布甲型H1N1流感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这是自经修订的《国际卫生条例》2007年生效以来发生的第一起引起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014年5月,南亚和非洲的脊髓灰质炎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这是一种病毒引起的强传染性疾病,侵袭神经系统,可在数小时内造成全面性瘫痪。2020年1月7日,世卫组织专家委员会决定脊髓灰质炎病毒依然是PHEIC。
2014年8月,西非埃博拉病毒疫情被世卫组织宣布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据美联社报道,世卫组织最初一直拒绝将此次疫情定性为PHEIC,担心这会损害该国经济。在宣布之后,时任世卫组织总干事陈冯富珍也建议,不要对西非施加旅行限制,因为这会导致医学专家远离该地区,从而加重疫情。
2016年2月,世卫组织宣布南美地区爆发的寨卡病毒疫情已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当时,该疫情在美洲急速蔓延,巴西最为严重。怀孕期间感染寨卡病毒感可能使出生婴儿患有小头症,或出现其他先天性畸形;成人和儿童感染寨卡病毒可能面临罹患神经系统并发症。因此,多个国家建议公民推迟怀孕。
2019年7月,世卫组织宣布刚果(金)埃博拉病毒疫情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这是继西非埃博拉病毒疫情后,埃博拉病毒的第二次大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