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弱我有理,在部分福岛难民身上展现得淋漓尽致。
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北地区发生Mw9级大地震,这也是全球历史上的第五大地震。但让全世界关注至今的是因为这次地震造成的福岛核电站泄漏。
曾生活在那里的部分福岛人以“自主避难”方式,自愿选择搬去福岛以外地区。灾难过去12年,至今仍有2万多人在外地生活。
他们当中,有的很想返回熟悉的故土,但出于种种现实因素,决定扎根异乡。有的在新地方发展得不错,早已放弃回老家的打算。而有的呢,仗着“福岛难民”身份,理所当然地认为全社会都应该帮我,宽待我,把自己活成了被告上法庭的老赖。
东京江东区有一栋名为“东云住宅”的36层高公寓,里面分家庭、单身等大小不同单位,总共划分了900户。2011年1月竣工,本来将作为日本国家公务员宿舍来使用。
日本的公务员大致分成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前者的门槛极高。在通过地狱级考试后,他们会被分配去财务、法务、外务、经济等省厅,以及法院、国会等国家机构工作。公务员宿舍的租金要比市面价便宜很多,这么做无非为了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让精英们更安心为国家工作。
“东云住宅”竣工才两个月,发生311大地震。当时,因为适用《灾害救助法》,这栋国家公务员宿舍被拿来用于接收从福岛过来自主避难的176户难民,总人数过千名。
他们可以在这里免费居住六年。并且在期满后,允许他们再多延长两年,以便找房搬家等。不过,这两年期间,需要按国家公务员收费标准支付房租。如果在此基础上,再逾期不搬的话,则必须支付两倍房租。
时间来到2017年3月,六年期满,福岛难民们应该搬离“东云住宅”了。
如期搬走的住户里,绝大部分人申请到东京的都营住宅,也就是政府廉价公屋。都营住宅一般来说,硬件条件和地段都不错,能住上属于比较幸运的。
这就好比东北三线城市的房子暂时不能住了,国家给安置去北京二环以内的全新高层公寓,免费住六年。期满后,直接搬去二环的政府优良廉价公屋。有点儿因祸得福的意思,只是这种有违政治正确的大实话,不能端到台面上来说。
住着免费的36层高级塔楼,每月拿着生活补贴,足以让成千上万的东京工薪阶层羡慕不已。但“东云住宅”里的福岛难民描述起自己的生活,数年如一日地诉苦。
“在福岛老家,出门就能看见成片成片的农田,自然风光丰富。”
“在东京的高层公寓里,推开窗户看不到大自然,到处是高楼大厦。”
诉苦归诉苦,顺利申请到廉价公屋的人,开开心心搬走,以后再也不用担心房子问题了。
没申请到廉价公屋的人,继续诉苦。因为有自己的苦衷,所以不搬。拖到2021年,仍然赖在“东云住宅”里不腾地方。
这名50多岁的大叔是其中一户。当初担心核辐射,他选择自主避难,从福岛老家搬到东京。
他原本在老家的电器厂上班,来东京后找到一份电器维护的工作。但是两年后,心脏出了毛病,加上“自主避难”生活的精神压力,导致他不能继续工作,过着每天都得按时吃药的日子。
大叔说原先在福岛时,生活稳定,工作有干劲,每天过得很充实。可来了东京后,住在20几楼,朋友少,又不能工作,只好去图书馆打发时间。回到家就睡觉。
2017年时就被通知“到期该搬走”,到2021年接受采访时,依然顽固地“赖”在东云住宅里。
他认为自己身体有病,靠养老金生活。去租普通房子,房租太贵负担不起,只能考虑搬去都营住宅。可申请了13次都营住宅都落选,没地方可去,所以才没搬。
他抱怨福岛核泄漏事故改变了他原本岁月静好的生活,来东京避难,又不解决他的住所问题。
大叔自己可能都没察觉到,这番话里的自相矛盾。一边抱怨东京让他感到孤独无聊,没有福岛老家好;一边又一次次申请东京的廉价公屋,而不是回老家或是去老家附近的地方养老。
大叔习惯了大都市带来的便利,福岛难民身份给予的诸多福利,也习惯了生活再好也要保持诉苦的“受害者本位”。
在以种种理由坚持不搬的70户里,有5户做得更绝:连东云住宅的房租都不缴。
按照当初的合约,开始六年免费,可再放宽两年,按国家公务员标准支付房租。若再逾期不搬,就得按双倍房租支付。
5户不缴房租,只得由福岛县政府代为支付。解调无果,福岛县于2020年3月将其中4户告上法院(另外1户见势不对主动搬走了)。
眼看真会吃官司,耍赖不好使。被告的4户里,有两户同意搬家,并分期偿还欠下的房租。
官司一打三年,直到2023年1月,才下了判决。一户判罚131.9万日元,一户判罚147.5万日元,以及支付到搬离为止的每月6.5万日元房租。
好家伙,原来市价20万一个月的房租,只用花6.5万就能住到。但放在“福岛难民”眼里可不这么想,被判罚的两户认为“当初签的不是普通租房合同,逾期罚款按双倍房租这点就不能成立”。
现在,他们反过来要状告福岛县,告它因为打官司告他们,得赔1000万日元的精神损失费。
这里不得不补充说明一件让福岛难民们多年来心理不平衡的事。
同样是因为福岛核电站问题,离开老家,外出避难,“强制避难”的福岛居民里,有拿到1亿日元国家赔偿的。“自主避难”的福岛居民,只有人均8万日元的国家赔偿。
强制避难,住处被划为禁区,必须强制性外出避难的人。自主避难,住处没被划为禁区,自行选择外出避难的人。搬进“东云住宅”的几乎清一色“自主避难”。
普通人看他们,永远不知足,靠着“我弱我有理”,大有一辈子啃福利的架势。他们看拿到巨额赔偿的“强制避难民”,自己只有8万赔偿,住政府安排的房子还要交房租,当老赖已经算宽容大方的了。
我弱我有理,在部分福岛难民身上展现得淋漓尽致。
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北地区发生Mw9级大地震,这也是全球历史上的第五大地震。但让全世界关注至今的是因为这次地震造成的福岛核电站泄漏。
曾生活在那里的部分福岛人以“自主避难”方式,自愿选择搬去福岛以外地区。灾难过去12年,至今仍有2万多人在外地生活。
他们当中,有的很想返回熟悉的故土,但出于种种现实因素,决定扎根异乡。有的在新地方发展得不错,早已放弃回老家的打算。而有的呢,仗着“福岛难民”身份,理所当然地认为全社会都应该帮我,宽待我,把自己活成了被告上法庭的老赖。
东京江东区有一栋名为“东云住宅”的36层高公寓,里面分家庭、单身等大小不同单位,总共划分了900户。2011年1月竣工,本来将作为日本国家公务员宿舍来使用。
日本的公务员大致分成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前者的门槛极高。在通过地狱级考试后,他们会被分配去财务、法务、外务、经济等省厅,以及法院、国会等国家机构工作。公务员宿舍的租金要比市面价便宜很多,这么做无非为了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让精英们更安心为国家工作。
“东云住宅”竣工才两个月,发生311大地震。当时,因为适用《灾害救助法》,这栋国家公务员宿舍被拿来用于接收从福岛过来自主避难的176户难民,总人数过千名。
他们可以在这里免费居住六年。并且在期满后,允许他们再多延长两年,以便找房搬家等。不过,这两年期间,需要按国家公务员收费标准支付房租。如果在此基础上,再逾期不搬的话,则必须支付两倍房租。
时间来到2017年3月,六年期满,福岛难民们应该搬离“东云住宅”了。
如期搬走的住户里,绝大部分人申请到东京的都营住宅,也就是政府廉价公屋。都营住宅一般来说,硬件条件和地段都不错,能住上属于比较幸运的。
▲这是他们实际申请到的都营住宅这就好比东北三线城市的房子暂时不能住了,国家给安置去北京二环以内的全新高层公寓,免费住六年。期满后,直接搬去二环的政府优良廉价公屋。有点儿因祸得福的意思,只是这种有违政治正确的大实话,不能端到台面上来说。
住着免费的36层高级塔楼,每月拿着生活补贴,足以让成千上万的东京工薪阶层羡慕不已。但“东云住宅”里的福岛难民描述起自己的生活,数年如一日地诉苦。
“在福岛老家,出门就能看见成片成片的农田,自然风光丰富。”
“在东京的高层公寓里,推开窗户看不到大自然,到处是高楼大厦。”
诉苦归诉苦,顺利申请到廉价公屋的人,开开心心搬走,以后再也不用担心房子问题了。
没申请到廉价公屋的人,继续诉苦。因为有自己的苦衷,所以不搬。拖到2021年,仍然赖在“东云住宅”里不腾地方。
这名50多岁的大叔是其中一户。当初担心核辐射,他选择自主避难,从福岛老家搬到东京。
他原本在老家的电器厂上班,来东京后找到一份电器维护的工作。但是两年后,心脏出了毛病,加上“自主避难”生活的精神压力,导致他不能继续工作,过着每天都得按时吃药的日子。
大叔说原先在福岛时,生活稳定,工作有干劲,每天过得很充实。可来了东京后,住在20几楼,朋友少,又不能工作,只好去图书馆打发时间。回到家就睡觉。
2017年时就被通知“到期该搬走”,到2021年接受采访时,依然顽固地“赖”在东云住宅里。
他认为自己身体有病,靠养老金生活。去租普通房子,房租太贵负担不起,只能考虑搬去都营住宅。可申请了13次都营住宅都落选,没地方可去,所以才没搬。
他抱怨福岛核泄漏事故改变了他原本岁月静好的生活,来东京避难,又不解决他的住所问题。
大叔自己可能都没察觉到,这番话里的自相矛盾。一边抱怨东京让他感到孤独无聊,没有福岛老家好;一边又一次次申请东京的廉价公屋,而不是回老家或是去老家附近的地方养老。
大叔习惯了大都市带来的便利,福岛难民身份给予的诸多福利,也习惯了生活再好也要保持诉苦的“受害者本位”。
在以种种理由坚持不搬的70户里,有5户做得更绝:连东云住宅的房租都不缴。
按照当初的合约,开始六年免费,可再放宽两年,按国家公务员标准支付房租。若再逾期不搬,就得按双倍房租支付。
5户不缴房租,只得由福岛县政府代为支付。解调无果,福岛县于2020年3月将其中4户告上法院(另外1户见势不对主动搬走了)。
眼看真会吃官司,耍赖不好使。被告的4户里,有两户同意搬家,并分期偿还欠下的房租。
官司一打三年,直到2023年1月,才下了判决。一户判罚131.9万日元,一户判罚147.5万日元,以及支付到搬离为止的每月6.5万日元房租。
好家伙,原来市价20万一个月的房租,只用花6.5万就能住到。但放在“福岛难民”眼里可不这么想,被判罚的两户认为“当初签的不是普通租房合同,逾期罚款按双倍房租这点就不能成立”。
现在,他们反过来要状告福岛县,告它因为打官司告他们,得赔1000万日元的精神损失费。
这里不得不补充说明一件让福岛难民们多年来心理不平衡的事。
同样是因为福岛核电站问题,离开老家,外出避难,“强制避难”的福岛居民里,有拿到1亿日元国家赔偿的。“自主避难”的福岛居民,只有人均8万日元的国家赔偿。
强制避难,住处被划为禁区,必须强制性外出避难的人。自主避难,住处没被划为禁区,自行选择外出避难的人。搬进“东云住宅”的几乎清一色“自主避难”。
普通人看他们,永远不知足,靠着“我弱我有理”,大有一辈子啃福利的架势。他们看拿到巨额赔偿的“强制避难民”,自己只有8万赔偿,住政府安排的房子还要交房租,当老赖已经算宽容大方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