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办案收当事人差旅费?官方:属实!退还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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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之声

据央视新闻报道,10月12日,河南省濮阳市公安局华龙区分局发布通告称,近日,有网友反映濮阳市公安局华龙区分局民警付某某赴温州办案期间违规收取当事人3000元差旅费。经初步核查,反映情况属实,目前已责令涉案民警付某某全部退还所收费用,并对其予以停职。

此前报道:一民警被举报跨省办案向当事人索要差旅费

据此前报道,张先生(化名)告诉记者,其家人在浙江温州经营一家家装公司,今年5月份,有一名华侨顾客来到公司要装修设计房子,并购买一批网红家具。其家人遂为该顾客制定了方案和效果图,给出了价格表,该顾客全款支付。

几天后,银行工作人员和河南濮阳市警方打来电话称,上述顾客支付的这笔钱涉嫌洗钱,需要配合调查。

张先生称,自己和家人遂准备材料,全力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此后,濮阳市公安局华龙区分局办案人员通知张先生的家人去当地制作笔录,但因工作繁忙无法前往,其家人遂让警方来温州当地制作笔录。

5月底,两名濮阳市公安局华龙区分局的民警来到了温州当地,约见了张先生的家人,制作了笔录。张先生说,令他意想不到的是,一名付姓民警竟然向其家人索要差旅费。

“他们来之前就说他们那边警察办案经费有限,没有经费,就向我们要差旅费、办案经费。一开始我家人没跟我说这个事情,说了之后我就知道,警察是不能向我们要办案经费的,我就比较气愤。”

张先生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显示,6月1日,付姓民警在微信上向其家人发了往返机票截图,住宿费用发票,共计2530元,并称“吃饭我们两个自费吧”。同日18时08分,张先生的家人通过支付宝向该名民警转了3000元。

据新黄河报道,当事人提供的多段与一名自称濮阳市公安局华龙区分局刘队长的相关电话录音显示,该名刘姓队长称,“如果存在这种情况(收取费用)是不对的”“去做笔录一分钱不能收,这是规定”。

电话录音还显示,刘队长在电话中向当事人表示了道歉,并表示会全额退还该笔款项。

12日,当事人告诉记者,对方已经全额退还了3000元,且濮阳市当地警方相关人员也于当天赶来温州,并告知其涉事付姓警察目前正在接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