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女兵"反杀持刀男"被拘获国赔 检察长道歉

今日头条
Toutiao
最新回复:2021年10月25日 18点40分 PT
  返回列表
58572 阅读
36 评论
南风窗



" 丽江反杀案 ",终于走向了正式完结。

据辩护律师公开的材料显示,10 月,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检察院出具了《刑事赔偿决定书》," 反杀案 " 当事人唐雪,获得赔偿 18 万余元。同时,因被羁押,唐雪获赔人身自由赔偿金 120888.40 元(一天 373.1 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6 万元。

这起案件发生在 2019 年 2 月 8 日,丽江市永胜县,面对家门口持菜刀砸门的醉酒男子,退伍女兵唐雪持削皮刀、水果刀防卫,最终刺死醉酒男子。但随后,唐雪被采取强制措施,共被羁押 324 天。

" 丽江反杀案 " 引发舆论关注后,2019 年 12 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通报称,唐雪的防卫行为系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唐雪一案,是近年最受关注的 " 正当防卫系列案 " 之一。自从 " 于欢案 " 起,法律规定的正当防卫构成要件的认定引起关注,多名法律界人士表示,这个条款需被 " 激活 "。

此后," 昆山反杀案 "、" 福建正当防卫案 ",乃至 " 丽江反杀案 " 等案件发生,对正当防卫在实践中 " 扩大定义 " 的必要性成为共识。

之后,2020 年 8 月 28 日," 两高一部 " 印发了《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这一精神终于成文。用法理学的一句话总结,即是 "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

被 " 激活 " 的正当防卫

2019 年 2 月 8 日,丽江市永胜县,唐雪遭遇持刀醉酒男子威胁,她持削皮刀、水果刀防卫,最终刺死醉酒男子。



(唐雪父亲展示从唐雪睡衣口袋搜出的刀具,只是唐雪带那把是红色的,这把是绿色的,是平常用来削土豆的)

南风窗此前报道,当时," 醉酒男子 "3 次对唐雪及其家人挑衅闹事,多位目击者对南风窗记者回忆,第一次是,在唐雪回家路上,醉酒男子拦车挑事。第二次是,唐雪父女讨要说法时,被醉酒男子辱骂,随后发生肢体冲突。第三次是,在唐雪家中,醉酒男子持菜刀砸门、出手斗殴。这一次,唐雪出门 " 反杀 "。

据多位目击者的描述,唐雪从持刀开门反击、到关上房门的整个过程,只有一分钟左右的时间。

当时,她家中有高龄的母亲、奶奶,以及不满 2 岁的侄子、刚刚 2 个月的侄女," 一家子老弱病残 ",而唐雪是一名退伍的 "90 后女兵 "。紧急情形下,唐雪只得出手防卫。



(2019 年大年初四,唐雪【后右一】和家人拍摄全家福。当晚回家遇到李德湘)

令人意外的是,在唐雪出于防卫目的的 " 反杀 " 过后,她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随后被检察机关批捕、诉至法院。

据起诉书显示,检方认为,唐雪与被害人李某湘发生扭打过程中,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继多起因防卫致人死亡事件发生后,本案中 " 正当防卫 " 的认定问题,再次成为了舆论焦点。

这个问题由来已久。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蔡学恩在《检察日报》撰文称,近 20 年的实践中," 正当防卫 " 的认定日渐趋于保守,另外,法条规定相对笼统,这使得司法适用存在诸多问题。

正当防卫的认定难,导致在相关案件中,这一条款几乎 " 沉睡 "。研究数据显示,在正当防卫争议案件中,司法机关认定正当防卫的不足 10%,绝大部分案件被认定为防卫过当,甚至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

" 扩大认定 " 的必要性

正当防卫的认定,为什么困难?除了实践中的复杂因素外,究其本源,正当防卫在立法上也存在局限——

这种局限体现为,法律 " 对正当防卫条件的设定,限制了正当防卫权的行使,导致了正当防卫制度适用的不当限缩。"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袁彬曾撰文指出。

具体来说,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中," 正在进行 "" 明显超过 "" 必要限度 "" 造成重大损害 " 的规定比较笼统,不容易把握,这使得司法适用存在诸多问题。

例如 " 正在进行 "。



刑法对正当防卫有三款规定," 正在进行 " 出现在第一款。它是:"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力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然而如何认定 " 正在进行 "?这存在争议。结合 " 丽江反杀案 " 来看,唐雪出门防卫后,醉酒男子的刀已经被友人夺下、扔开。那么,侵害是否 " 正在进行 "?

再如 " 明显超过 " 和 " 必要限度 "。

上述法条第二款规定:"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这就是舆论说法中的 " 防卫过当 "。

根据起诉书,在 " 丽江反杀案 " 中,检方认为唐雪行为就属于防卫过当。这是争议的核心。



(永胜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撤回起诉,对唐雪作出不起诉决定【图源:江苏法治报】)

然而,法条中 " 明显超过 " 和 " 必要限度 " 的提法,没有被进一步细化。这就导致,司法实践中,对进行防卫的人提出了不尽合理的要求。

从立法上看,正当防卫制度的设计,总体上是基于理性人的假设,即认为防卫人是一个理性的人,会理性地看待不法侵害行为的发生。

但这容易脱离实际。

实际中,不法侵害的行为类型、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以及相关的危害后果等,并不一定能被理性分析。



(唐雪家大门上留下菜刀砍砸的痕迹)

更何况,在不法侵害行为发生时,受侵害者处于被动,往往情绪激动,很难恰如其分地进行 " 合理防卫 "。

袁彬在上述文章中表示,理性是有前提的,它需要防卫人做到情绪冷静并能理性思考。但与一般违法犯罪行为的实施不同,正当防卫都是发生在对抗情境之中,其行为实施的情境往往都是 " 突发的、强烈对抗的,紧张而激烈 "。

换言之,在防卫情境中,要求受侵害一方是 " 完全理性人 ",这不合理。

法律 " 不能让步 "

如 " 明显超过 " 和 " 必要限度 " 一样,在法条中,作了规定却没有细化的,还有 " 造成重大损害 " ——多大的损害是 " 重大损害 "?

笼统的规定,很难对照实际,加之现实的复杂因素,就导致了 " 正当防卫制度适用的不当限缩 "。也因此,正当防卫的条款陷入 " 鸡肋 " 处境。

反映到现实,正因为 " 适用难 " 的问题,近年来,出现了一系列 " 正当防卫系列案 ",每一起都引起争议。总结来看,它们都存在 " 唯结果论 " 的倾向。

" 唯结果论 " 是指,在案件中,一旦发生死伤结果," 唯死者大 "" 杀人偿命 " 的观念就占据上风,审判机关倾向于认定 " 超越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然而,这没有充分考虑防卫行为的必要性。

除了必要性被忽略之外,从另一个角度看,对 " 重大危害 " 的模糊要求,很容易陷入逻辑悖论。如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明楷说," 我们显然不能认为,只有当不法侵害人造成了他人死亡后,防卫人才可以杀死不法侵害人 "。

严格的 " 对等 " 是很难把握的,这很容易理解。

此外,实践中的另一个倾向,是 " 过分强调力量的对等 "。

仍然以 " 丽江反杀案 " 为例,醉酒男子的刀被友人扔掉,而唐雪持刀防卫。在对案件的争论中,就有一派观点认为,唐雪的 " 力量等级 " 更高,因此属于防卫过当。



(死者李某湘的法医检验意见【图源:都市时报】)

单纯从事后审视的角度,判断当时力量的差别,忽略了案发时现场的事态。

争议案件一次次出现,表明 " 正确适用正当防卫 " 的问题紧迫。2020 年 8 月," 两高一部 " 印发了《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可以看作是相关条款的 " 补丁 "。

《意见》在适用上的 " 痒点 " 处均有涉及——尤其是,对 " 正在进行 " 的解释,堪称《意见》的一大亮点。《意见》第 6 条规定 " 时间条件 ":

对于不法侵害已经形成现实、紧迫危险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

对于不法侵害虽然暂时中断或者被暂时制止,但不法侵害人仍有继续实施侵害的现实可能性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

在财产犯罪中,不法侵害人虽已取得财物,但通过追赶、阻击等措施能够追回财物的,可以视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

显然,这些规定为 " 正在进行 " 作了 " 扩大认定 ",进一步细化了标准。在实践中,更具体的条款更容易适用。



(永胜县检察院《刑事赔偿决定书》相关内容【图源:江苏法治报】)

《意见》还明确表明," 不能苛求防卫人 ",对防卫人因为恐惧、紧张等作出的误判," 应当根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依法作出妥当处理 "。

" 两高一部 " 的意见,在类型上属于司法规定,对各级执法机关、审判机关等的工作,是具有指导意义的。《意见》共 22 条,除了对 " 时间条件 " 的细化,也对不法侵害的类型、正当防卫的对象等等,作出进一步细化,保卫合理的个人防卫权。

过去的一则 " 笑话 " 讲,一个小偷偷完东西跑路,被偷的人要小心翼翼地追,否则造成小偷伤亡的,要被判定为防卫过当、甚至更糟。现在,这则笑话该过时了。

l
lostman
1 楼
习总赶紧下诏,御封殿前带刀侍卫
常态
2 楼
没人报警?
爱吃面包的人
3 楼
正当防卫一定要慎重,关键还不是歹徒是中共的官员干坏事儿的时候,万一被正当防卫了怎么办?开着这个口子,还让他们怎么执法?
基本算好人
4 楼
姑娘干得好!
d
dream_pillow
5 楼
醉犯已经被旁人夺了刀子并扔到一边,律师是怎么在没有对方威胁的前提下把反杀辩成防卫的?厉害啊。
土拨鼠拨土
6 楼
爱吃面包的人 发表评论于 2021-10-24 20:03:22 正当防卫一定要慎重,关键还不是歹徒是中共的官员干坏事儿的时候,万一被正当防卫了怎么办?开着这个口子,还让他们怎么执法? ======= 你还是关心一下歹徒是某种颜色,你如何自慰吧,你的颜色会不会认为是合理自卫,还是很难说的。
车轮滚滚踏遍美国
7 楼
这是哪位领导脑袋一拍,突然想起来还有"正当防卫"这一条。
p
pop4
8 楼
”醉犯已经被旁人夺了刀子并扔到一边,律师是怎么在没有对方威胁的前提下把反杀辩成防卫的?“ 死者是体校生,身高185,200斤,女的160 她出门后先遭到死者猛踢腹部,当时是凌晨1点。
S
Sam大树
9 楼
唉,当初某人实施 Grab her puxxx 时如果受袭者防卫过当,美国全国人民就少挨一大劫了。
L
LISP
10 楼
持菜刀上门,那还有什么可纠结怎么判的
d
dream_pillow
11 楼
pop4 发表评论于 2021-10-24 21:50:05 “醉犯已经被旁人夺了刀子并扔到一边,律师是怎么在没有对方威胁的前提下把反杀辩成防卫的?”死者是体校生,身高185,200斤,女的160 她出门后先遭到死者猛踢腹部,当时是凌晨1点。 ================================================= 如果死者的刀子已经被夺下,没有杀的动作只是有踢的动作,那么女子就不算“反杀”而只是“杀”了吧?
p
pop4
12 楼
"如果死者的刀子已经被夺下,没有杀的动作只是有踢的动作,那么女子就不算“反杀”而只是“杀”了吧?" 你要考虑到当时的光线和环境和力量对比。
p
pop4
13 楼
”刀子已经被夺下,没有杀“ 希望这个案例能给喜欢打人的人提个醒。你是没有想”杀“,可是在人家看来你就是对其够成重大生命威胁。这个案例站在了感受到你威胁的一方。
p
pop4
14 楼
在本案之前一年,江苏还有个闻名全国的案子。 江苏一汽车和电单车小擦撞。 有纹身的汽车主从后备箱拿了把两尺长的砍刀出来比划着威胁单车主。 结果砍刀掉地上了。单车主从地上抓起来捅了汽车主一刀,然后追着汽车主跑了几十米,直到对方倒地身亡。 很著名地判了正当防卫。虽然很多人说那汽车主只是想吓唬一下单车主。
p
pop4
15 楼
在江苏案子之前几年,一个高中生受到校外几个混混威胁后,上学带了把水果刀。 路上正遇见这些人,这些人无一有武器,围上后打斗,高中生连杀三人。以正当自卫结案。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以前一定是按社会斗殴判高中生十几年向上(当然,未到18会少判点) 总之,这些年判正当防卫是越来越松啦。 一条,你没理就别给别人造成有重大威胁的感觉。
还是老李
16 楼
单看描述,酗酒男持刀砸门,肯定不会直接构成性命威胁,你开门去反击,这不是双方斗殴么,肯定不符合人身伤害正在进行时这种条件。这种情况下应该报警吧?
L
Leah_lee
17 楼
爱吃面包的人 发表评论于 2021-10-24 20:03:22 正当防卫一定要慎重,关键还不是歹徒是中共的官员干坏事儿的时候,万一被正当防卫了怎么办?开着这个口子,还让他们怎么执法? =========你的智商有问题,大家在论法律问题,你扯政治。不懂就别插嘴,否则就是卖弄无知
L
Leah_lee
18 楼
你在受到生命威胁的时候,还能准确判定你的危险度是多大,如何防卫到法律的临界点????楼下的人,别站着说话不腰疼,你们自己在遇到杀人犯的时候,试试来个完美自卫。这个歹徒已经构成对女方的生命威胁了,怎么自卫都不为过。女方也没想杀死那个恶棍,否则就不会只用刮土豆刀了。也是那个歹徒作恶多端阎王要了他的命
秒秒
19 楼
判的有道理。可能她的过去的战友帮忙了。中国的事情很多都是人的影响力决定对错。是个人有朋友有关系就都会遇事公平解决。没有拖拉。如果哪天中国不管人情只认规定规则就太好了。
变法维新
20 楼
当年的邓玉娇,如果也是退伍女兵,可能就不会被判过失杀人,然后迫于舆论压力,找个精神病作为理由释放。
咋啥名都被使用
21 楼
没事找人麻烦,容易被杀。
g
gdx2015
22 楼
这个醉汉三番五次地挑衅,明显是借酒报复(求婚不成?个人恩怨?),女兵自然是正当防卫!这都要惊动那么多法律“专家”?执法部门太TMD吃人民的饭不为人民办事儿了!
s
standardpoodle
23 楼
应该可以早点报警的。。。。
东西风
24 楼
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由法官说了算,检察长道什么歉?整件事女主是有时间报警而没报,很可能是当地的公安不作为。或者是女主不知道对方有刀,听有人砸门想出去看个究竟,结果醉汉举刀砍来,她紧急反映一刀捅死对方。
心情夏秋
25 楼
“法律不能向不法让步”,这在美国就是Stand-Your-Ground law, Line-in-the-sand law 或者No-duty-to-retreat law。好得很,这是赋予守法公民保护私人财产和生命的利器,是一种进步。 面对罪犯威胁,唐雪可以报警,也可以 stand your ground 地开门迎击,就看个人的能力和胆量吧,不要强求,都合法。
心情夏秋
26 楼
确实检查长道歉也反映了中国人治特色,还需要进步。
俺是农民
27 楼
中国过去是死者为大,只要死了人,一般就是防卫过当,但是其实开始时的判决也不能说错,改判也有道理。这个在米国,红州就没事儿,蓝州你追上去杀人就可能有事儿。 男的手拿菜刀划门,可见是挥舞菜刀。女的拿一把水果刀开门,被男的一脚踢倒在地,虽然随后男的菜刀被友人夺下,但是女的从地上爬起来,不能断定她看到了一切,她追出去刺了一刀可以理解。总之,中国动不动就持刀打上门去的歪风是该刹一刹了。
心情夏秋
28 楼
你就想一下发生在美国,陪审团会怎么判?法官会怎样认定? @@@ dream_pillow 发表评论于 2021-10-24 22:10:16 pop4 发表评论于 2021-10-24 21:50:05 “醉犯已经被旁人夺了刀子并扔到一边,律师是怎么在没有对方威胁的前提下把反杀辩成防卫的?”死者是体校生,身高185,200斤,女的160 她出门后先遭到死者猛踢腹部,当时是凌晨1点。 ================================================= 如果死者的刀子已经被夺下,没有杀的动作只是有踢的动作,那么女子就不算“反杀”而只是“杀”了吧?
麦克老狼
29 楼
单看描述,酗酒男持刀砸门,肯定不会直接构成性命威胁 ======================= 一个身高一米八体重两百斤的壮汉持刀砸门 -- 你居然觉得“不会直接构成性命威胁”??? 脑袋被驴踢了?
不吃胡萝卜
30 楼
都持刀砸门了,警察干什么去了?
西
西湖孤山
31 楼
这个法律真的很傻。不过这次判决女兵是正当防卫,她的部队背景有很大关系。
s
scbean
32 楼
Leah_lee 发表评论于 2021-10-25 02:26:56 你的智商有问题,大家在论法律问题,你扯政治。不懂就别插嘴,否则就是卖弄无知 ================ 如果人家说的是美国官员,你绝不会反对扯政治。
s
scbean
33 楼
醉酒从来就是醉脸不醉心。他们心里明白着呢!他碰上我,没二话,先放出我家罗威犬,再一棍打倒,麻绳捆翻!
l
limitation
34 楼
谁说杀人一定要用刀?1米8的醉汉一只手就能掐死1米6的女生
天天读
35 楼
泼皮无赖、恶霸土匪就应该有如此的下场!这样的判决才能让法律起到保护弱小,匡扶正义的作用!
g
gd
36 楼
“醉酒”人有后台有势力,所以有持无恐欺负人。知道这家一家妇孺更加妄为,如果家里有个退伍男兵他还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