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上,有三大毒瘤:黄赌毒。 每一种,都让人上瘾,欲罢不能。 其中“黄”,更是有无数种游移在法律边缘的形式,烧不尽、扑不灭。 看似是私人交易,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但危害远远不止于传播性病一点。 比如有一个问题,很多人包括性工作者自己都没懂: “当嫖客违背了性工作者的意愿,还能算强奸吗?” 拼单嫖娼被发现尺寸不对 网友:小聪明坐大牢 前几天,内蒙古有一则稀奇的新闻。 四名男子在大排档吃宵夜,无意间刷到了一位身材火辣的女主播。 其中一名男子黄某,几番沟通下,约出女主播进行性交易,谈好了嫖资是1000元。 但这个价钱,肯定只限一人。 黄某表面答应了,但跟兄弟合计了一下。 觉得价格太贵,不如四人“拼单”,一个人出250元。 黑灯瞎火的,对方也不一定会发现。 很快,女子如约来到了黄某家中进行交易。 黄某以“害羞”为由,把窗帘拉上,把所有灯关上。 发生关系后,黄某假称上厕所,让兄弟魏某伪装成自己进入房间。 事毕,又故技重施让第三人刘某进来。 但由于刘某与前面两人的体重、声音、动作、尺寸等明显不同。 女子觉得蹊跷,把灯打开,发现了四人的“好手段”,遂表示抗议,拒绝继续。 但刘某没有就此结束,反而以付过钱为由,继续行事。 第四人高某,同样不顾事情败露,又与女子发生了关系。 女子全程只说了拒绝的语言,没有肢体反抗。 之后,女子控告四人强奸,你认为此罪成立吗? 法院认为:成立。 因为四人虽然全程没有使用暴力手段,但先是使用了欺骗手段,让女子处于“不知反抗”的状态下。 被女子发现“拼单”后,四个男人对一个女子的威慑不言而喻,让女子处于“不敢反抗”的状态下。 所以,后面三个男子都违背了女子的性意愿,属于强奸。 第一个男子黄某,虽然没有违背女子性意愿。 但对后三人的强奸行为起到了策划、协助的作用,属于从犯。 最终,黄某被判2年,其他3人被判4年,女子因卖y被行政拘留15天。 性工作者也有公民合法权利 违背性意愿就是强奸 这个拼单嫖娼,结果蹲大牢的案子,可以说颠覆了很多人的认知。 不少人以为:性工作者,只要收了钱,就是任人摆布的。 即便拼单嫖娼不厚道,但也不至于坐牢四年。 补上嫖资,再赔偿一些钱,也差不多了? 实际上,性工作者,虽然做的是违法交易,但也享有公民的合法权利。 法律上,卖y是卖y、嫖娼是嫖娼、强奸是强奸,一码归一码。 虽然说对性工作者的强奸,社会危害性比较小。 但法律仍然保护性工作者的权益,只是对这样的强奸犯罪者量刑上稍作减轻。 总而言之,只要违背了女性意志与其发生关系,无论她做什么工作的,都是强奸。 前两年,有这样一桩类似的案件。 某地一男子王某,在网上认识了女孩朱某,两人勾搭几句约定了300元一次的“快餐”。 事后,王某觉得不错,于是约定周末来一次“全套”,价格2000元,不限次数。 当晚,王某与朱某发生了三次关系。 还要进行第四次时,朱某觉得太累,表示拒绝。 但王某认为,既然约定了包夜不限次数,朱某就应当配合。 于是,王某不顾朱某的拒绝和反抗,与朱某发生了第四次关系。 事后,朱某报警称王某强奸,王某则拿出聊天记录证明双方存在交易。 但法院最终仍然认定王某犯强奸罪,理由主要有两个: 第一、我国认为“性”不能够成为交易物品。 那么也就不存在所谓的协议“包夜”、“快餐”之说。 第二、第四次发生关系时,王某明显违背了朱某意愿。 侵犯了朱某的性自主权,构成强奸罪。 所以,别以为给了嫖资就能全身而退。 只要违背了女性性意愿,就是强奸! 性交易风险巨大 亲密行为还需靠谱伴侣 当今时代,长久、稳定、唯一的婚恋关系几乎成为了一种奢侈品。 有的人,不顾家中糟糠之妻,在外花天酒地。 有的人,从不进入婚恋关系,只追求片刻欢愉。 一手交钱一手服务的嫖娼,直白、快速,成为了不少人解决生理需求的途径。 他们潇洒地认为,嫖娼虽然说出去不好听。 但是你情我愿,没有任何情感纠葛。 不需要付出过多的物质,不需要争吵和伤心,能最大程度地带来快乐。 实际上,当你选择了嫖娼,要付出的代价远远不止嫖资。 首先,就是违法犯罪的风险,不必多说了。 其次,就是感染性病的风险。 梅毒、淋病、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 这些性病患病后都非常痛苦,并且都很难根治,甚至影响生育。 最可怕的是艾滋病,足以致命。 然后,嫖娼带来的还有道德危机。 如果被伴侣或者是你正在追求的对象得知你嫖娼,后果必定是灾难性的。 由此引发的报复、揭露等行为,可能会直接让你社会性死亡。 此外,与陌生人发生关系,就是把生命安全交给了对方。 众所周知,男女发生关系时,几乎都是全情投入、坦诚相待。 跟知根知底的爱人发生关系,自然不必顾虑。 跟陌生人发生关系,一旦对方有歹意,而你毫无防备,很容易就会受制于对方。 比如被拍裸照、被绑架、被抢劫、被勒索…… 甚至,连性命都可能丢得不明不白。 最后,“快餐关系”很可能会引发爱情观的扭曲。 习惯了“买来的爱”,你再难对伴侣付出时间、精力和爱,可能一生都与稳定的亲密关系无缘。 这几点风险和危害,对于性工作者来说,也是类似的。 看似躺赚,实际上是将生命健康送到了他人手上,也是把自己的爱情、人格都葬送了。 希望每个人都能明白一件事: 低级的快乐,就是眼前的纵欲,转瞬即逝、风险极大。 而高级的快乐,是要靠自律、自控才能获得的。 洁身自好、从一而终,看似是束缚,但却能让你获得长长久久的幸福。
这个世界上,有三大毒瘤:黄赌毒。
每一种,都让人上瘾,欲罢不能。
其中“黄”,更是有无数种游移在法律边缘的形式,烧不尽、扑不灭。
看似是私人交易,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但危害远远不止于传播性病一点。
比如有一个问题,很多人包括性工作者自己都没懂:
“当嫖客违背了性工作者的意愿,还能算强奸吗?”
拼单嫖娼被发现尺寸不对
网友:小聪明坐大牢
前几天,内蒙古有一则稀奇的新闻。
四名男子在大排档吃宵夜,无意间刷到了一位身材火辣的女主播。
其中一名男子黄某,几番沟通下,约出女主播进行性交易,谈好了嫖资是1000元。
但这个价钱,肯定只限一人。
黄某表面答应了,但跟兄弟合计了一下。
觉得价格太贵,不如四人“拼单”,一个人出250元。
黑灯瞎火的,对方也不一定会发现。
很快,女子如约来到了黄某家中进行交易。
黄某以“害羞”为由,把窗帘拉上,把所有灯关上。
发生关系后,黄某假称上厕所,让兄弟魏某伪装成自己进入房间。
事毕,又故技重施让第三人刘某进来。
但由于刘某与前面两人的体重、声音、动作、尺寸等明显不同。
女子觉得蹊跷,把灯打开,发现了四人的“好手段”,遂表示抗议,拒绝继续。
但刘某没有就此结束,反而以付过钱为由,继续行事。
第四人高某,同样不顾事情败露,又与女子发生了关系。
女子全程只说了拒绝的语言,没有肢体反抗。
之后,女子控告四人强奸,你认为此罪成立吗?
法院认为:成立。
因为四人虽然全程没有使用暴力手段,但先是使用了欺骗手段,让女子处于“不知反抗”的状态下。
被女子发现“拼单”后,四个男人对一个女子的威慑不言而喻,让女子处于“不敢反抗”的状态下。
所以,后面三个男子都违背了女子的性意愿,属于强奸。
第一个男子黄某,虽然没有违背女子性意愿。
但对后三人的强奸行为起到了策划、协助的作用,属于从犯。
最终,黄某被判2年,其他3人被判4年,女子因卖y被行政拘留15天。
性工作者也有公民合法权利
违背性意愿就是强奸
这个拼单嫖娼,结果蹲大牢的案子,可以说颠覆了很多人的认知。
不少人以为:性工作者,只要收了钱,就是任人摆布的。
即便拼单嫖娼不厚道,但也不至于坐牢四年。
补上嫖资,再赔偿一些钱,也差不多了?
实际上,性工作者,虽然做的是违法交易,但也享有公民的合法权利。
法律上,卖y是卖y、嫖娼是嫖娼、强奸是强奸,一码归一码。
虽然说对性工作者的强奸,社会危害性比较小。
但法律仍然保护性工作者的权益,只是对这样的强奸犯罪者量刑上稍作减轻。
总而言之,只要违背了女性意志与其发生关系,无论她做什么工作的,都是强奸。
前两年,有这样一桩类似的案件。
某地一男子王某,在网上认识了女孩朱某,两人勾搭几句约定了300元一次的“快餐”。
事后,王某觉得不错,于是约定周末来一次“全套”,价格2000元,不限次数。
当晚,王某与朱某发生了三次关系。
还要进行第四次时,朱某觉得太累,表示拒绝。
但王某认为,既然约定了包夜不限次数,朱某就应当配合。
于是,王某不顾朱某的拒绝和反抗,与朱某发生了第四次关系。
事后,朱某报警称王某强奸,王某则拿出聊天记录证明双方存在交易。
但法院最终仍然认定王某犯强奸罪,理由主要有两个:
第一、我国认为“性”不能够成为交易物品。
那么也就不存在所谓的协议“包夜”、“快餐”之说。
第二、第四次发生关系时,王某明显违背了朱某意愿。
侵犯了朱某的性自主权,构成强奸罪。
所以,别以为给了嫖资就能全身而退。
只要违背了女性性意愿,就是强奸!
性交易风险巨大
亲密行为还需靠谱伴侣
当今时代,长久、稳定、唯一的婚恋关系几乎成为了一种奢侈品。
有的人,不顾家中糟糠之妻,在外花天酒地。
有的人,从不进入婚恋关系,只追求片刻欢愉。
一手交钱一手服务的嫖娼,直白、快速,成为了不少人解决生理需求的途径。
他们潇洒地认为,嫖娼虽然说出去不好听。
但是你情我愿,没有任何情感纠葛。
不需要付出过多的物质,不需要争吵和伤心,能最大程度地带来快乐。
实际上,当你选择了嫖娼,要付出的代价远远不止嫖资。
首先,就是违法犯罪的风险,不必多说了。
其次,就是感染性病的风险。
梅毒、淋病、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
这些性病患病后都非常痛苦,并且都很难根治,甚至影响生育。
最可怕的是艾滋病,足以致命。
然后,嫖娼带来的还有道德危机。
如果被伴侣或者是你正在追求的对象得知你嫖娼,后果必定是灾难性的。
由此引发的报复、揭露等行为,可能会直接让你社会性死亡。
此外,与陌生人发生关系,就是把生命安全交给了对方。
众所周知,男女发生关系时,几乎都是全情投入、坦诚相待。
跟知根知底的爱人发生关系,自然不必顾虑。
跟陌生人发生关系,一旦对方有歹意,而你毫无防备,很容易就会受制于对方。
比如被拍裸照、被绑架、被抢劫、被勒索……
甚至,连性命都可能丢得不明不白。
最后,“快餐关系”很可能会引发爱情观的扭曲。
习惯了“买来的爱”,你再难对伴侣付出时间、精力和爱,可能一生都与稳定的亲密关系无缘。
这几点风险和危害,对于性工作者来说,也是类似的。
看似躺赚,实际上是将生命健康送到了他人手上,也是把自己的爱情、人格都葬送了。
希望每个人都能明白一件事:
低级的快乐,就是眼前的纵欲,转瞬即逝、风险极大。
而高级的快乐,是要靠自律、自控才能获得的。
洁身自好、从一而终,看似是束缚,但却能让你获得长长久久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