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教授实名举报学校弄虚作假”一事风波难平。 此前,上海海事大学教授瞿群臻实名举报,学校申报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专业时,存在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情况,而自己就此事向有关部门举报后遭到学校报复。 瞿群臻称,2020年其代表上海海事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申报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专业,学校另外两名老师代表经济学专业和管理科学专业也申报该项目,申报材料中需填写获得的省部级教学成果奖项。 瞿群臻说,两名老师跨专业使用了工商管理专业的两个教学成果奖,这两个奖的第一获奖人是她和另一名工商管理专业的老师。最终,经济学专业和管理科学专业申报成功,自己代表的工商管理专业未申报成功。 此事随即引发热议。4月10日,上海海事大学发布《情况通报》。 通报称,瞿群臻通过网络连续散布不实信息,对学校声誉造成负面影响。瞿群臻所举报的经济学专业和管理科学专业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材料中涉及的两个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分别由九位教师和五位教师合作完成,是由这些包括经济学专业和管理科学专业在内的教师们,在专业建设过程中共同取得的职务性团队成果。学校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材料真实,符合有关规定。近两年来,瞿群臻曾就此事多次举报,经查,均不属实,相关情况已反馈其本人。 通报提到,瞿群臻称因举报被学校打击报复与事实不符。2021年8月,学校收到有关瞿群臻学术论文问题的举报。学校认真调查后确认,瞿群臻于2011年至2019年间,将其在某期刊增刊上发表的17篇论文,在学校科研系统中均虚假登记为正刊发表,不当获利。学校依据相关规定,于2021年12月给予其记过处分。学院降低其岗位聘用等级。针对处理结果,瞿群臻先后分别向学校、主管部门以及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起复核、申诉和再申诉,受理单位均维持学校原处理结果。瞿群臻还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被裁决不予受理;向法院提出诉讼,被驳回起诉。 通报称,学校保留进一步追究瞿群臻相关责任的权利。 瞿群臻就上述《情况通报》回应称,自己的实名举报全部属实,均有证据。《情况通报》不是实事求是,请学校拿出证据证明“经查,均不属实”。通报称“学校申报材料真实,符合有关规定”,请学校将“有关规定”展示出来。被举报人(校长)归上海市纪委调查权限,学校无权调查也无权认定结果。再次请求教育部、中纪委、上海市纪委等介入调查。 瞿群臻还表示,2月27日自己微博实名举报,第二天学校报诽谤案,3月底收到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决定书显示,因“海事大学报瞿群臻诽谤案”一案具有“没有违法事实”的情形,决定终止调查。 4月18日,瞿群臻委托北京市春林律师事务所庞九林律师发布律师声明。 律师声明指出,瞿群臻向教育部、上海市教委、中共上海市纪委等部门举报上海海事大学违纪行为,该举报内容属于保密事项,上海海事大学无法得知举报内容,更无法得出举报是否属实结论。上海海事大学不能查处上海海事大学的违纪行为,上海海事大学没有权利得出上海海事大学是否违纪结论。《情况通报》意图误导公众,使公众误以为瞿群臻举报不实,引发网友对瞿群臻不当评论,侵犯瞿群臻名誉权。 4月20日,“法度law”对话了瞿群臻的委托律师——北京市春林律师事务所庞九林律师。 法度law:瞿群臻教授举报上海海事大学一事,你是什么时候介入的? 庞九林律师:前几天,上海海事大学发布一则“情况通报”后,瞿群臻教授找到了我。我看了完整材料后,觉得该校做法严重不妥。 法度law:目前,此事件引发了热议,有支持瞿教授的也有支持校方的,你怎么看待此事? 庞九林律师:瞿教授认为,自己是工商管理专业的,学校拿着工商管理专业的获奖证书,申报的是经济学专业和管理科学专业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根本不是一个专业。此外,自己的获奖证书是2017年的,学校改成2018年向教育部申请,这不是弄虚作假吗?! 我们认为,此事件属实与否,应该由教育部或者上海教委做出结论,不能由被举报方上海海事大学自己一则声明就盖棺定论。 法度law:上海海事大学认为瞿群臻教授持续散布不实信息,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对此有什么回应吗? 庞九林律师:其实,在发声明之前,上海海事大学就已向上海警方报案,称瞿教授涉嫌“诽谤”学校,上海浦东警方的调查结论是“没有违法事实”。 在此事件上,上海海事大学没有权利做出结论,但在其“情况通报”中就称瞿群臻教授举报不实,这也是侵权行为。 法度law:网络上有一张瞿群臻教授的“辞职信”,她现在是否还任教于上海海事大学? 庞九林律师:是的,她没有辞职。 法度law:下一步,瞿群臻教授准备怎么办? 庞九林律师:接下来当事人会向上海浦东法院,起诉上海海事大学。
“上海海事大学教授实名举报学校弄虚作假”一事风波难平。
此前,上海海事大学教授瞿群臻实名举报,学校申报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专业时,存在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情况,而自己就此事向有关部门举报后遭到学校报复。
瞿群臻称,2020年其代表上海海事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申报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专业,学校另外两名老师代表经济学专业和管理科学专业也申报该项目,申报材料中需填写获得的省部级教学成果奖项。
瞿群臻说,两名老师跨专业使用了工商管理专业的两个教学成果奖,这两个奖的第一获奖人是她和另一名工商管理专业的老师。最终,经济学专业和管理科学专业申报成功,自己代表的工商管理专业未申报成功。
此事随即引发热议。4月10日,上海海事大学发布《情况通报》。
通报称,瞿群臻通过网络连续散布不实信息,对学校声誉造成负面影响。瞿群臻所举报的经济学专业和管理科学专业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材料中涉及的两个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分别由九位教师和五位教师合作完成,是由这些包括经济学专业和管理科学专业在内的教师们,在专业建设过程中共同取得的职务性团队成果。学校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材料真实,符合有关规定。近两年来,瞿群臻曾就此事多次举报,经查,均不属实,相关情况已反馈其本人。
通报提到,瞿群臻称因举报被学校打击报复与事实不符。2021年8月,学校收到有关瞿群臻学术论文问题的举报。学校认真调查后确认,瞿群臻于2011年至2019年间,将其在某期刊增刊上发表的17篇论文,在学校科研系统中均虚假登记为正刊发表,不当获利。学校依据相关规定,于2021年12月给予其记过处分。学院降低其岗位聘用等级。针对处理结果,瞿群臻先后分别向学校、主管部门以及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起复核、申诉和再申诉,受理单位均维持学校原处理结果。瞿群臻还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被裁决不予受理;向法院提出诉讼,被驳回起诉。
通报称,学校保留进一步追究瞿群臻相关责任的权利。
瞿群臻就上述《情况通报》回应称,自己的实名举报全部属实,均有证据。《情况通报》不是实事求是,请学校拿出证据证明“经查,均不属实”。通报称“学校申报材料真实,符合有关规定”,请学校将“有关规定”展示出来。被举报人(校长)归上海市纪委调查权限,学校无权调查也无权认定结果。再次请求教育部、中纪委、上海市纪委等介入调查。
瞿群臻还表示,2月27日自己微博实名举报,第二天学校报诽谤案,3月底收到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决定书显示,因“海事大学报瞿群臻诽谤案”一案具有“没有违法事实”的情形,决定终止调查。
4月18日,瞿群臻委托北京市春林律师事务所庞九林律师发布律师声明。
律师声明指出,瞿群臻向教育部、上海市教委、中共上海市纪委等部门举报上海海事大学违纪行为,该举报内容属于保密事项,上海海事大学无法得知举报内容,更无法得出举报是否属实结论。上海海事大学不能查处上海海事大学的违纪行为,上海海事大学没有权利得出上海海事大学是否违纪结论。《情况通报》意图误导公众,使公众误以为瞿群臻举报不实,引发网友对瞿群臻不当评论,侵犯瞿群臻名誉权。
4月20日,“法度law”对话了瞿群臻的委托律师——北京市春林律师事务所庞九林律师。
法度law:瞿群臻教授举报上海海事大学一事,你是什么时候介入的?
庞九林律师:前几天,上海海事大学发布一则“情况通报”后,瞿群臻教授找到了我。我看了完整材料后,觉得该校做法严重不妥。
法度law:目前,此事件引发了热议,有支持瞿教授的也有支持校方的,你怎么看待此事?
庞九林律师:瞿教授认为,自己是工商管理专业的,学校拿着工商管理专业的获奖证书,申报的是经济学专业和管理科学专业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根本不是一个专业。此外,自己的获奖证书是2017年的,学校改成2018年向教育部申请,这不是弄虚作假吗?!
我们认为,此事件属实与否,应该由教育部或者上海教委做出结论,不能由被举报方上海海事大学自己一则声明就盖棺定论。
法度law:上海海事大学认为瞿群臻教授持续散布不实信息,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对此有什么回应吗?
庞九林律师:其实,在发声明之前,上海海事大学就已向上海警方报案,称瞿教授涉嫌“诽谤”学校,上海浦东警方的调查结论是“没有违法事实”。
在此事件上,上海海事大学没有权利做出结论,但在其“情况通报”中就称瞿群臻教授举报不实,这也是侵权行为。
法度law:网络上有一张瞿群臻教授的“辞职信”,她现在是否还任教于上海海事大学?
庞九林律师:是的,她没有辞职。
法度law:下一步,瞿群臻教授准备怎么办?
庞九林律师:接下来当事人会向上海浦东法院,起诉上海海事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