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传令是被以"违反外国公司法"名义逮捕的,这就有点意思了:楼塌了三个星期,所有证据都在那儿:混凝土,钢筋,以及大块大块带着钢筋的混凝土梁柱。和确认是否是设计失误相比,确认是不是施工质量有问题要简单得多:从现场整块的混凝土上可以切下小块混凝土钢筋进行强度测试,以及现场清点钢筋数量等,这些几天就能出結果。而经过三个星期后施工单位的人是以与施工质量不相关的罪名被逮捕,说明了什么?还有这篇新闻的原文应该是英文,文中泰官方唯一提及对施工质量有关的调查时说的是“Separately, Tawee said several investigations related to the collapse were ongoing, including over the possibility of bid rigging and the use of fake signatures of engineers in construction supervisor contracts.”而中文翻译是"塔威先生还表示,目前正在对坍塌事件进行一系列调查,包括在施工监理合同中使用伪造的工程师签名。"如果不是先看的是英文原版,几乎就被唬住了:调查一个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调查一个事件本身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
法新社曼谷报道,泰国当局周六宣布逮捕一名中国公民,他是一家公司的负责人,该公司承包了曼谷一栋在 3 月地震中倒塌的大楼,造成数十人死亡。
这座摩天大楼是泰国首都唯一的一座在 3 月 28 日地震中倒塌的大型建筑,那次地震造成泰国和邻国缅甸 3,700 多人死亡。
这座 30 层高的大厦顷刻间变成了一大堆瓦砾,这场悲剧造成 47 人死亡,另有 47 人失踪。
泰国司法部长塔威-索松(Tawee Sodsong)在周六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已对四名涉嫌违反外国公司法的嫌疑人发出司法逮捕令,其中包括三名泰国人。
隶属于泰国司法部的特别调查部在一份声明中说,其中一名被捕者是张姓中国"公司代表"。
中铁十局与一家意大利-泰国公司合资,负责建造这座将成为泰国政府办公楼的塔楼。
张先生持有该公司 49% 的股份,而三位泰国人则持有 51% 的股份。
塔威部长先生说:“我们有证据(......)证明,这三名泰国人是为其他外国人持有股份”,这违反了法律。
泰国法律规定,外国人持有的泰国公司股份不得超过 49%。
今年4 月初,泰国当局宣布,对用于该建筑加固混凝土的钢筋进行的测试表明,所使用的部分金属不符合标准。
塔威先生还表示,目前正在对坍塌事件进行一系列调查,包括在施工监理合同中使用伪造的工程师签名。
中国是泰国最大的外商直接投资来源国,根据数据提供商泰国开发公司的数据,2024 年中国向泰国注入了 20 亿美元的外商直接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