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說有兩年多是在馬英九執政任內嘍 哈哈 說他無能看來不冤枉 還是在蔡英文任內抓住的。雖然說司法並非行政當局的菜。
造謠還真有本事, 還編出臺灣監獄人權太差的梗,只是經不起推敲:
“On June 6, the Scottish High Court of Judiciary ruled in a 2-1 decision that Dean could not be extradited to Taiwan to serve his sentence, on the grounds that the extradition request filed by Taipei District Prosecutors Office was outside the purview of a 2013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on extradition between Taiwan and the United Kingdom.”
找找法院判決讀讀吧, 俺是讀過了。那逃犯已經在英國監獄關了將近三年了, 就是回臺服刑也就剩一年零兩個月。
台湾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在记者会上(资料照片) (美国之音杨明拍摄)
台湾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星期二(10月22日)表示,台湾已经在星期二下午通过既有渠道,致函致电港府,表示台湾将派员到香港押解涉嫌在台谋杀女友的陈同佳来台接受审判,盼望香港方面能尽速正面回应。邱垂正说“为了实践司法正义,务实处理本案,香港不办,我们来办”。
台港政治角力
港府日前宣称,陈同佳23日出狱后,将协助他来台投案。但港府之说立即遭到台湾拒绝,台港之间为此案争执不休,并从司法层面上升为政治角力。
陈同佳去年在台杀害同为港人的女友,随后潜逃回港,成为香港修订“‘逃犯条例”及“反送中”运动的导火线。陈同佳因涉嫌盗窃女友财物在香港被捕,由于香港与台湾之间没有引渡协议和司法互助机制,无法把陈同佳引渡到台湾接受调查。
香港署理行政长官张建宗星期二(10月22日)表示,香港在陈同佳案没有司法管辖权,台湾不愿接受嫌疑犯是匪夷所思令人费解,台湾不要把政治考量凌驾法治公义。
香港保安局星期一发表声明说,陈同佳自愿出狱后到台湾自首在法理及法律程序上完全不存在任何障碍,自愿自首案与是否有司法协作机制无关,“台湾当局无故拖延,甚至刻意不准通缉人士入境,这做法完全与通缉目的相反”。
针对香港保安局星期一的声明,邱垂正在星期二的临时记者会上说,根据港府星期一的公开声明,港府仍然无意受理,而且对台湾提出的台港建立司法互助机制没有正面回应,台湾对此感到遗憾。
陆委会星期一在声明中说,港女命案后,台湾多次提出司法互助请求,港方都没有回应,从港府宣布陈同佳“自愿自首”的时间点以及港府和陆媒体配合一直的说辞和操作,都看得出有政治精心操作的投案安排。台湾行政院长苏贞昌星期一还表示,香港特首林郑月娥企图用 “送台” 让 “送中条例”合理化,“陈同佳案”非常诡异,台湾不会落入圈套。
台湾朝野相互指责
台湾将派检警前往香港带回嫌犯陈同佳的决定或可平息几天来台湾朝野之间相互指责的势头。此前台湾是否要接受陈同佳来台自首投案成为了台湾岛内朝野的互批焦点。
此前,蔡英文政府说香港不配合司法互助,是推卸责任,更是包含将送中条例合法化的政治阴谋。而在野的国民党批评蔡政府出尔反尔,所通缉的重犯来投案,当局却不肯收押,这是放弃司法权力,更是放弃主权。
台湾前总统马英九星期二则公开质问蔡政府说,陸委會今年5月曾公開向港府喊話「不用修法,也可以馬上送過來」,為何現在反而不可以。马英九说,不要为了政治操作,折损国家主权。
国民党总统参选人韩国瑜随即发表看法认为,民进党政府拒绝陈同佳来台受审,一定会让台湾人民愤怒,民进党口口声声说爱中华民国主权,却放弃主权中重要的司法权,这是人民无法接受的。
台湾陆委会周二傍晚 (10月22日) 临时召开记者会,公布当局已经致函和致电香港政府,将会派出检警人员到香港押解明天出狱的陈同佳,以及接收港方的证据。陆委会副主委邱垂正呼吁港府依照承诺提供合法协助,把相关证据交予台方人员,包括台方去年两次提出的刑事司法互助请求、陈同佳在港的认罪书和庭讯口供等。
邱垂正说台港两地都对此案有管辖权,基于便利性应先由港府优先审理。但他强调台湾政府不卸责,没有拒收的问题,并称“香港不办,我们来办”。他说此案涉及重罪,不希望出现法律空窗期,促请港府协助以免疑凶逍遥法外。
陈同佳将于周三 (10月23日) 刑满出狱,他上周写信给香港特首林郑月娥,表示愿意自行到台湾“自首”。早前有报导指,身兼北京市政协的圣公会秘书长管浩鸣到狱中劝服他,并称陈希望“自首”以求减刑。根据台湾法规,杀人罪最高可判死刑,由于台方早已向陈同佳发出通缉令,因此他自愿回台也不算“自首”,只属“投案”。台湾法务部常务次长张斗辉在记者会上仅称,法院会公正审理,并依法保障他的权利。
台港政治角力
就在前一天 (10月21日),陆委会和法务部在记者会上表示,处理陈同佳案的前题是港府要答应与台湾达成司法互助协议,并要求港府继续先由香港法庭裁定管辖权谁属。但是香港保安局当晚回应说,陈同佳出狱后赴台“自首”是个人意愿,法理上不存在障碍,与长期刑事司法协作也无关。台湾总统蔡英文批评港府不负责任,香港政务司司长张建宗则反驳台方“以政治凌驾公义”。
去年二月,当时19岁的陈同佳与怀有身孕的女友潘晓颖到台北旅游,期间二人发生争执,陈同佳涉嫌把女友杀死并弃尸后潜逃返港。由于港台之间没有签订引渡协议,港府无法把他移交至案发地台湾受审。
港警去年三月以谋杀罪拘捕他,他向警方承认杀人,但当局只能以处理赃物的洗黑钱罪提告,最终法庭判处29个月监禁。港府遂于今年二月提出修订《逃犯条例》,但引渡范围扩展至中国内地,引爆连串反抗运动。
陈同佳案引发台湾眼泪战
香港放马在台杀人但潜逃回香港的嫌疑犯陈同佳明天偷盗被杀人罪囚刑满出狱称去台湾自首事件,撕裂台湾,牵动明年台湾总统大选。台湾前总统马英九今天针对“陈同佳案”发言说,他也是两个女儿的父亲,并流泪哽咽表示,对蔡政府的发言感到非常难过,再度批评蔡政府高喊主权,却放弃司法管辖权;民进党主席卓荣泰则回应,马前总统的眼泪流的不是时候。台湾媒体今天就马英九的眼泪再度引爆争议。
据自由时报今天报道,马英九为陈同佳案哽咽,卓荣泰却说眼泪流的不是时候。前总统马英九今天针对“陈同佳案”哽咽表示,对蔡政府的发言感到非常难过,他再度批评蔡政府高喊主权,却放弃司法管辖权;民进党主席卓荣泰回应,马前总统的眼泪流的不是时候,政府不会因为马前总统的几滴眼泪,丧失自己坚持的立场。
香港人陈同佳疑在台犯下杀人案,想到台湾投案,为避免主权遭矮化台湾方多次强调全案应在司法互助机制下处理,并要求港府优先审理此案;但国民党方面则认为台湾应行使司法管辖权,同意陈同佳来台投案。
报道称,前总统马英九今天对“陈同佳案”再度发表声明,哽咽指称蔡政府对“陈同佳案”的发言让他感到非常难过,他并批评蔡政府高喊主权,却放弃司法管辖权,重视选举算计,更胜于人权保障与正义伸张,呼吁让杀人犯来台投案,还死者和家属一个公道。
据卓荣泰说,“马英九的眼泪流的不是时候!”卓荣泰说,又看到马前总统的眼泪,但马的眼泪会让民众想起,2009年8月莫拉克台风的时候,很多灾民围着马英九,请求救助时,马只冷冷地说,“我不是来了吗?你们不是看到我了吗?等我讲完再来救你们”,那时的马前总统在人民心中的印象已经定位了,而不是现在用几滴眼泪就可以改变人民对马前总统的想法。
据卓荣泰说,政府也不会因为马的几滴眼泪,因此对国家的主权与司法独立,丧失坚持的立场,基于人道的主义,该给的人道协助,政府都会给予,但不该用单边主义的选择性办案,来侵犯我国的司法管辖权。
据卓荣泰解释,陈同佳的案子,行政院、法务部与陆委会都会以坚持我国主权尊严与司法独立、兼顾香港政府对此案是不是能够行使司法管辖权,及台湾员一来协助查明事实等几个原则。
据卓荣泰强调,在主权国家所谓的司法管辖权的涉外关系,很清楚是双边基于司法互助的协议行为,而不是任何一方单边主义的选择性办案。
据民进党主席卓荣泰说,否则现在还有很多滞留在其他地区与国家,对我国经济伤害很大,或重大的刑事案件,都不能够引用双方的司法互助协议,来使犯人回来投案,却只有陈同佳案,单独能够回来投案,显然是单边国家单边主义的选择性办案,背后一定有中国的策略与目的,国家应该要在国家主权与司法尊严上,慎防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