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当妈妈的她,原本沉浸在幸福快乐之中,然而孩子的预防接种证上竟盖有当事三甲医院的“死亡证明”印章,这让她感到晦气和难受。女子医院顺产生下6斤多重女婴,丈夫按规定办理预防接种证
婴儿母亲姓邹,老家在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目前居住在成都市天府新区某镇。
邹女士介绍说,今年6月3日,她在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顺产生下一名6斤多重的女婴,并给女儿取了一个非常好听的名字。
“我是第一次当妈妈,女儿很健康,她的到来让整个家庭充满了欢乐。”邹女士说,自己也沉浸在初为人母的喜悦之中。
她回忆说,6月6日上午,丈夫到医院去给女儿办理预防接种证,“当时婆婆回家煮饭去了,医院只有我们3人,丈夫匆匆办完那个证后没有细看,立即跑回来照顾我们母女俩。”
记者在该预防接种证上看到,其封面是绿色的,标注有“儿童入托入学必备”字样,落款是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带孩子查黄疸翻出预防接种证,发现盖有“死亡证明”印章
邹女士称,6月7日,她出院回家开始坐月子,每当看到憨态可掬女儿的模样时,她心中充满着甜蜜和幸福。
她说,6月9日上午,女儿要被带到医院查黄疸,他们翻出那本预防接种证,这才发现上面竟然盖着“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死亡证明专用章”,这令夫妻俩感到十分震惊和愤怒。
邹女士称,6月9日,他们发现女儿的预防接种证上面竟然盖的是“死亡证明专用章”
“我们找到医院,院方称盖错了。”邹女士称,医院态度冷漠,“他们的处理办法是赔偿我们200元车费。”
这种处理方式令邹女士夫妻俩不能接受,她一怒之下将此事发到了网上。
称感到十分晦气,精神受到伤害,要求赔礼道歉和精神补偿
邹女士气愤地说,女儿刚刚来到人世间,她的预防接种证上居然盖有“死亡”两个字,这让他们感到十分晦气,精神上受到伤害,“孩子的出生,这两个字是很忌讳的,他们这种行为给我们造成了极大的心理伤害和心理压力,哪怕这件事以后处理好了,但总会留有一团阴影。”
她说,他们希望医院能从后台系统中改正过来,要求医院给他们正面道歉,同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涉事医院系三甲,回应称正在调查核实处理中
那么,事实是否如邹女士所言?
该医院相关工作人员回应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称,事发后他们高度重视,目前正在调查核实处理中,对其他方面的情况不方便透露。
记者从该医院官网上得知,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首批“全国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全国百佳医院”,国家级“爱婴医院”。
新生儿疫苗接种证被盖“死亡证明章”,卫健委:会跟医院沟通协调,律师:侵犯了名誉权,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9日,成都市卫健委工作人员回应称,这边会跟医院沟通协商,建议市民拨打12345再反映一下该问题。
对此,网友们纷纷表示,“怎么这么粗心大意?医院应该负责!”“太无语了!”“这个疫苗证要跟人好久,真晦气!”
另据川观新闻报道,2021年2月,四川达州一新生儿疫苗接种证也曾被盖“死亡证明专用章”。
随后,大竹县竹阳镇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坦诚确实是工作上的重大失误,当天已赔礼道歉,更换了接种证,并依据医院规章制度对当事医生进行了处罚。
此外,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陈逢逢律师表示,由于当事医生的疏忽或过错,侵害了新生儿的名誉权。当事医生应当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同时,孩子的监护人可以主张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
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金额,陈逢逢说,法律法规没有作具体规定。法院审判时,一般是根据精神损害赔偿的特点,结合案件客观实际即给予孩子造成的侵害影响程度和当地经济发展的现状综合考虑,来确定赔偿金额。
第一次当妈妈的她,原本沉浸在幸福快乐之中,然而孩子的预防接种证上竟盖有当事三甲医院的“死亡证明”印章,这让她感到晦气和难受。女子医院顺产生下6斤多重女婴,丈夫按规定办理预防接种证
婴儿母亲姓邹,老家在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目前居住在成都市天府新区某镇。
邹女士介绍说,今年6月3日,她在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顺产生下一名6斤多重的女婴,并给女儿取了一个非常好听的名字。
“我是第一次当妈妈,女儿很健康,她的到来让整个家庭充满了欢乐。”邹女士说,自己也沉浸在初为人母的喜悦之中。
她回忆说,6月6日上午,丈夫到医院去给女儿办理预防接种证,“当时婆婆回家煮饭去了,医院只有我们3人,丈夫匆匆办完那个证后没有细看,立即跑回来照顾我们母女俩。”
记者在该预防接种证上看到,其封面是绿色的,标注有“儿童入托入学必备”字样,落款是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邹女士女儿的接种证带孩子查黄疸翻出预防接种证,发现盖有“死亡证明”印章
邹女士称,6月7日,她出院回家开始坐月子,每当看到憨态可掬女儿的模样时,她心中充满着甜蜜和幸福。
她说,6月9日上午,女儿要被带到医院查黄疸,他们翻出那本预防接种证,这才发现上面竟然盖着“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死亡证明专用章”,这令夫妻俩感到十分震惊和愤怒。
邹女士称,6月9日,他们发现女儿的预防接种证上面竟然盖的是“死亡证明专用章”
“我们找到医院,院方称盖错了。”邹女士称,医院态度冷漠,“他们的处理办法是赔偿我们200元车费。”
这种处理方式令邹女士夫妻俩不能接受,她一怒之下将此事发到了网上。
称感到十分晦气,精神受到伤害,要求赔礼道歉和精神补偿
邹女士气愤地说,女儿刚刚来到人世间,她的预防接种证上居然盖有“死亡”两个字,这让他们感到十分晦气,精神上受到伤害,“孩子的出生,这两个字是很忌讳的,他们这种行为给我们造成了极大的心理伤害和心理压力,哪怕这件事以后处理好了,但总会留有一团阴影。”
她说,他们希望医院能从后台系统中改正过来,要求医院给他们正面道歉,同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涉事医院系三甲,回应称正在调查核实处理中
那么,事实是否如邹女士所言?
该医院相关工作人员回应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称,事发后他们高度重视,目前正在调查核实处理中,对其他方面的情况不方便透露。
记者从该医院官网上得知,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首批“全国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全国百佳医院”,国家级“爱婴医院”。
新生儿疫苗接种证被盖“死亡证明章”,卫健委:会跟医院沟通协调,律师:侵犯了名誉权,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9日,成都市卫健委工作人员回应称,这边会跟医院沟通协商,建议市民拨打12345再反映一下该问题。
对此,网友们纷纷表示,“怎么这么粗心大意?医院应该负责!”“太无语了!”“这个疫苗证要跟人好久,真晦气!”
另据川观新闻报道,2021年2月,四川达州一新生儿疫苗接种证也曾被盖“死亡证明专用章”。
随后,大竹县竹阳镇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坦诚确实是工作上的重大失误,当天已赔礼道歉,更换了接种证,并依据医院规章制度对当事医生进行了处罚。
此外,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陈逢逢律师表示,由于当事医生的疏忽或过错,侵害了新生儿的名誉权。当事医生应当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同时,孩子的监护人可以主张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
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金额,陈逢逢说,法律法规没有作具体规定。法院审判时,一般是根据精神损害赔偿的特点,结合案件客观实际即给予孩子造成的侵害影响程度和当地经济发展的现状综合考虑,来确定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