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引渡案中的重中之重,至目前为此,尚没有看到对这个问题直接回答,即海关人员凭什么要把她的电子设备放进一个防止遥控删除她设备里数据的袋子。答案目前是no answer。其实,没有回答就是回答了,说不清楚呀,她要的就是说不清楚。
她的律师指控把电子设备放进特殊袋子的唯一目地是为美国保存证据。保存这个说法肯定成立了,防遥控删除就是这个作用。
加拿大政府的回应是,海关官员拿了她的电话,并放进证据袋,并索要了密码,但没有搜索电话。说海关人员有权检查电话,要求提供密码属于例行操作。没有证据表示皇家骑警或FBI要求海关人员获得密码。
美方指控犯欺诈银行罪是说她没有就华为与天通公司的关系性质(nature of relationship)没交待清楚,误导银行,但她完全不知银行要求的性质是什么。
加拿大政府上述答复没有回答为什么把电话放进证据袋,而回答没人要求海关获得密码。海关人员有权索要密码,追究是否有人要求完全无意义,即使有孟一方也找不出证据。关键是谁让海关人员放进去的,曾报道是皇家骑警提供的袋子。海关确实有权检查(examine)她的电话,我们经常过海关知道,尤其是航班,被检查的物品要求放在桌上或一塑料盒中,但是把手机放进一个叫证据袋的袋子时,还是检查吗?把手机放进证据袋的目的是防止有人遥控删除她设备的数据,这时行为的性质(nature)已经不属于检查,海关例行检查是看你带的东西是否允许带进加拿大。变成了要调查(to investigate),为找到我想要的东西进行搜查。放进袋子的目的就是保存,性质属于搜查。
加拿大皇家骑警一名官员的书面证词,其中提到了没收“任何电子设备……以保存证据,因为将收到来自美国联邦调查局(FBI)的请求”等字眼。
2019年8月1日,政府律师给她的律师去信函说,海关人员或皇家骑警候均无任何人进入到设备中,并还说美方不再(no longer)对此感兴趣。no longer 就是刚开始感兴趣,现在没有了,至少当初把手机装入证据袋的目的是保留证据,而不是例行检查。她的律师抓住这一点说,美国当局不再对这些设备的内容感兴趣,但这并不能减轻滥用程序的严重程度。
加拿大宪章权力,第8条,每个人都有保障不受不合理的搜查或扣押的权力(8. Everyone has the right to be secure against unreasonable search or seizure.
现在,不但没有说出把手机放入证据袋的理由,就是说出来还有合理不合理一说。我一直说当边境官员把她的电子设备放进特殊包时,引渡案就等于划上了句号。
她的律师咋天说:only to prove that there may be fire
where smoke can been seen(仅仅证明冒烟的地方会有火)。
孟晚舟有关申请终止引渡的文件信息公开聆讯 辩方结案陈词
华为副董事长兼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周三再次出席有关申请终止引渡的文件信息公开聆讯,由她的律师团队就要求控方提供更多资料进行结案陈词,预计控方在下星期才开始回应,孟的律师团队继续指加拿大边境服务局侵犯她的宪法权利。
控方对孟的律师团队要求更多文件感到困扰,表示司法部已提供大量文件,批评要多少额外文件才是足够。
此外,孟的律师周三指,有强烈证据显示,孟晚舟在去年12月被捕时,遭当局气弄,她的宪法权利更遭剥夺。
华为副董事长兼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周二再次出席有关申请终止引渡的文件信息公开聆讯。她的律师团队指,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在骑警拘捕孟晚舟前,盘问她3个小时,并扣押她的手机等电子设备,违反了加拿大《海关法》(Customs Act),又盘问有关她公司涉及伊朗业务时,严重侵犯她的宪法权利。
孟被捕前7分钟交出密码 律师未获CBSA会议记录
律师团队指出,CBSA官员盘问孟晚舟所工作的公司与伊朗业务关係等,但却不告知有针对她的美国拘捕令。孟晚舟在未被告知可保持沉默及有权请律师的情况下,就被套取口供及扣押个人物品,她的宪法权利被严重侵犯,孟晚舟的经历决非「例行检查」。
指未被告知权利即套取口供
计划为期8日的聆讯周二进入第二天。孟晚舟较周一首次出庭时改变形象,她身穿黑色礼服裙装,领口及袖口有亮片装饰,足蹬同样有亮片装饰的黑色高跟鞋,但携带与周一出庭时同样的灰色手袋。
周二庭上再度播放孟晚舟去年12月1日在温哥华国际机场(YVR)被拘捕前,遭CBSA官员问话的无声录像片段。孟晚舟的律师芬顿(Scott Fenton)表示,CBSA对孟晚舟的检查理由表面上可信,但却由「非法目标」所主导。
芬顿说:「如果CBSA官员认为孟晚舟的手机有问题,为何他们不自己检查,反而交给骑警?孟晚舟曾询问为何她的检查需要如此长的时间,但没有获得答案,孟晚舟是当时现场唯一不知道真正原因的人。虽然现在控方律师称,美国司法当局已对孟晚舟被扣押的电子设备的内容不感兴趣了,但这丝毫不能减低这种滥用程序的严重性。」
芬顿指出,孟晚舟在被拘捕前的10年内,有超过50次来访加拿大的纪录。她被拘捕前所受到的待遇,完全是CBSA官员採取「十分严重的不当行为」,滥用权力帮助美国联邦调查局(FBI)针对孟晚舟的刑事调查蒐集证据。他更表示,孟晚舟面对CBSA官员并非自愿交出电子设备密码,而且她必须回答问题。孟晚舟在被拘捕前7分钟才交出电子设备密码,CBSA官员将密码写在纸上,连同手机等电子设备一起交给骑警,而等待拘捕孟晚舟的骑警,就在一牆之隔的旁边并可听到对话。
芬顿也指出,辩方获得的信息并不全面,例如,实施拘捕前的11月30日晚6时50分至9时,骑警曾开会改变拘捕计划,但辩方至今未获得会议纪录。此外,CBSA提供的文件纪录显示证据被「策略性遗漏」,掩盖了搜查及扣押孟晚舟电子设备的动机。他更因此反驳控方答辩书的说法,指辩方没有採取「撒网捕鱼」方式获取信息。
孟在机场的遭遇并非例行检查
孟晚舟的另一律师佩克(Richard Peck)说,现在并非争论是否引渡的问题,这个程序要稍后进行,现在聆讯针对的是加国执法人员配合美国滥用司法程序,因此引渡程序应被终止。
佩克说,CBSA官员质问孟晚舟在世界各地的住处以及她参与的商业活动,其中一个问题是:她的公司是否同伊朗有生意往来,但孟晚舟未被告知有针对她的美国拘捕令。他还引用了当时一位CBSA官员对孟晚舟说的话,该官员说:「我要提醒你,此事与你是一家数十亿元公司的首席财务官(CFO)有关。」
佩克质疑说,这些问题与拘捕令的指控,以及引渡程序有关,但与例行的海关移民调查有何关係?他因此说,这些都证明孟晚舟当时所面对的决非例行检查。
因为CBSA官员并非有理由怀疑她携带违禁品或行为可疑,该法律也未授权CBSA配合骑警或外国执法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