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持续打卡喊雷军“老公”的女网友禁言,实际上给类似行为划定了一个边界。公众人物的名誉权同样受法律保护,切不能以追星之名肆意侵犯
近日,在微博上喊雷军“老公”几个月的女网友被禁言了,其账号主页提示“因违反社区公约,该用户目前处于禁言状态”。据悉,该网友十分“执着”,在近几个月里几乎每天都会发多条微博,而且在每条微博里都会带上“老公”的称呼并@雷军,博文内容令人咋舌。
查看这名“执着”的网友微博,几个月内,几乎每天都会幻想一些跟雷军有关的生活场景,用文字表达爱意,并配上自己和雷军的图片。不仅总是@雷军,而且言必称雷军“老公”,更大量涉及“咱俩要一起生孩子”之类内容。雷军作为知名企业家,属于社会公众人物,被人喜欢也很正常。但是,像这名网友这样持续打卡喊“老公”,并写小作文,不仅可能给人产生误导,更会给当事人造成困扰,实际上已经涉嫌侵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老公”是一个具有专属性质的称谓,通常是妻子对丈夫的称呼。该网友持续打卡发文称呼雷军为“老公”,可能会让部分人对雷军与其妻子的婚姻关系产生联想,进而对雷军的社会评价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如此行为故而已经涉嫌损害了雷军的名誉权。
一般来说,公众人物对于社会言论,较一般人群,具有更大的容忍义务。公众人物名誉权的保护,会考虑适当的权利克减。对网上言论是否构成对名誉权的不当伤害,应该进行法益衡量,即综合考量发言人的身份、言论指向对象、具体议题和内容、上下文语境、言论所引发的后果等加以判断。但是,公众人物的容忍限度以公众人物的人格尊严为限,超出这个范围,言论人同样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具体到本案,虽然目前看起来雷军本人没有直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平台企业显然不能坐视不管。
自媒体为公众发布言论提供了便捷的平台和开放的空间,但自媒体绝非任性妄为的法外之地。发布者需要对其发布的内容负责,一旦逾越了法律的边界和底线,就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微博等自媒体平台具有公开性、广泛性和互动性等特点,在平台上发布不当言论,可能导致民事主体的社会评价在相对范围内降低。此事中,雷军可能是该网友的超级偶像,粉丝固然可以表达对偶像的爱意,但也要切记不可失去理智,言行不可过激,不能越过法律边界。
持续打卡喊雷军“老公”,网友账号被禁言。禁言背后,是否跟当事人与平台企业的背后交涉有关,目前不得而知。但是根据法律规定,面对侵权言论,当事人可以依法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由网络服务提供者根据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措施,否则平台企业应该承担不良影响进一步扩大的责任。此外,去年最高法发布《关于优化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也特别强调了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格权的保护。
不要以为在网上对公众人物喊“老公”或“老婆”,只是一种爱意的表达或者无所谓的调侃。任何网络发言都要符合公序良俗,行为一旦越界就会造成不良影响,进而对他人的实际生活造成干扰。对持续打卡喊雷军“老公”的女网友禁言,实际上给类似行为划定了一个边界。公众人物的名誉权同样受法律保护,切不能以追星之名肆意侵犯。
对持续打卡喊雷军“老公”的女网友禁言,实际上给类似行为划定了一个边界。公众人物的名誉权同样受法律保护,切不能以追星之名肆意侵犯
近日,在微博上喊雷军“老公”几个月的女网友被禁言了,其账号主页提示“因违反社区公约,该用户目前处于禁言状态”。据悉,该网友十分“执着”,在近几个月里几乎每天都会发多条微博,而且在每条微博里都会带上“老公”的称呼并@雷军,博文内容令人咋舌。
查看这名“执着”的网友微博,几个月内,几乎每天都会幻想一些跟雷军有关的生活场景,用文字表达爱意,并配上自己和雷军的图片。不仅总是@雷军,而且言必称雷军“老公”,更大量涉及“咱俩要一起生孩子”之类内容。雷军作为知名企业家,属于社会公众人物,被人喜欢也很正常。但是,像这名网友这样持续打卡喊“老公”,并写小作文,不仅可能给人产生误导,更会给当事人造成困扰,实际上已经涉嫌侵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老公”是一个具有专属性质的称谓,通常是妻子对丈夫的称呼。该网友持续打卡发文称呼雷军为“老公”,可能会让部分人对雷军与其妻子的婚姻关系产生联想,进而对雷军的社会评价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如此行为故而已经涉嫌损害了雷军的名誉权。
一般来说,公众人物对于社会言论,较一般人群,具有更大的容忍义务。公众人物名誉权的保护,会考虑适当的权利克减。对网上言论是否构成对名誉权的不当伤害,应该进行法益衡量,即综合考量发言人的身份、言论指向对象、具体议题和内容、上下文语境、言论所引发的后果等加以判断。但是,公众人物的容忍限度以公众人物的人格尊严为限,超出这个范围,言论人同样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具体到本案,虽然目前看起来雷军本人没有直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平台企业显然不能坐视不管。
自媒体为公众发布言论提供了便捷的平台和开放的空间,但自媒体绝非任性妄为的法外之地。发布者需要对其发布的内容负责,一旦逾越了法律的边界和底线,就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微博等自媒体平台具有公开性、广泛性和互动性等特点,在平台上发布不当言论,可能导致民事主体的社会评价在相对范围内降低。此事中,雷军可能是该网友的超级偶像,粉丝固然可以表达对偶像的爱意,但也要切记不可失去理智,言行不可过激,不能越过法律边界。
持续打卡喊雷军“老公”,网友账号被禁言。禁言背后,是否跟当事人与平台企业的背后交涉有关,目前不得而知。但是根据法律规定,面对侵权言论,当事人可以依法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由网络服务提供者根据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措施,否则平台企业应该承担不良影响进一步扩大的责任。此外,去年最高法发布《关于优化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也特别强调了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格权的保护。
不要以为在网上对公众人物喊“老公”或“老婆”,只是一种爱意的表达或者无所谓的调侃。任何网络发言都要符合公序良俗,行为一旦越界就会造成不良影响,进而对他人的实际生活造成干扰。对持续打卡喊雷军“老公”的女网友禁言,实际上给类似行为划定了一个边界。公众人物的名誉权同样受法律保护,切不能以追星之名肆意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