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 程晓农:中国新版《反间谍法》的用意 图为北京天安门广场灯柱上安装的监控摄像头 美联社图片 最近,中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中南海的要求,批准了新版《反间谍法》。新法出炉前夕,中共已经开始加强对外企和外国在华人员的监控。中共2014年颁布《反间谍法》(本文中称其为旧版)之后,不断无端抓捕在中国的外国人。最近获释回到日本的亲中人士、左翼的日本社会党干部铃木英司,长期负责日中交流,曾长住北京,并在北京的多所大学担任客座教授,去过中国两百多次,却因为与团派的一个干部吃饭,双双被捕,铃木英司因此被指控为间谍而在中国服刑六年。中国现在颁布新版《反间谍法》,其用意何在?本文就来分析这个问题。 一、信息与情报:中英文解读各不同 从上个世纪后半期开始,信息社会早就已经成为一个通识的词汇。所谓的信息社会,指的是现代国家信息传播管道多元化,不再是单纯靠内部文件、纸板媒体和电视来实现信息流通;而互联网带来的社交媒体支配日常生活、云计算代替档案储存等等新手段,让个人活动和企业经营迈上了一个新的高度。 信息如此重要,几乎已经没有人能适应一种没有信息传播的生活。但是,很少有人想过,信息这个词,在中国是可以入人以罪的,即“间谍罪”。因为,中共故意把信息与情报这两个概念混淆在一起,无限度地扩大情报的适用范围,以致于任何信息都可以被中共解释为情报,而“刺探情报”就成了中共的“间谍罪”。这样,公开流通的信息和需要保密的情报,在中国就完全没有界限了;然而,中文的信息和英文的情报,本来是有严格的区别的。 各国的大学都有信息科学系,中国也如此,其英文是Information Science;但是,能把这个系科理解成“情报学系”吗?当然不能,若有谁作如此理解,理工科的大学生都会哄堂大笑,因为他们所学的知识确实和“情报学”毫无关系。在中国,只有国家安全部的院校和解放军的情报学院才教情报学,那是为了培养中共的间谍。情报的英文词是intelligence(反间谍的英文是counter-intelligence),这个词指的是情报机构搜集的内容。在民主国家,凡是可以公开地自由传播的,都属于信息(information);而搜集或传播公开信息,理所当然地属于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与间谍罪完全不沾边。 然而,在既没有言论自由、又没有新闻自由的中国,传播公开的信息或者并未被中共列入保密范围的消息,却可能被定罪为“泄露情报”,跟在后面的就是“间谍罪”上门了。即以经济信息为例,中国的国家统计局除了在新闻发布会和网站上公开各类经济数据之外,它也用内部报告向政府部门发布经济数据,其中标以“绝密”的是不定期的《统计报告》,只供高层参阅;同时还有标以“保密”级别的内部报告,这一类报告中的信息,中国的官媒经常公开引用。但如果个人在官媒尚未引用前,便在自己的讲话或文章中引用此类报告的数据,就变成了“泄密”,可能遭到追究。也就是说,同样一个数据,官媒引用是宣传,个人引用是“泄密”。 二、新版、旧版《反间谍法》有何不同? 各国媒体对中共的新版《反间谍法》虽然多有报道,但多半是根据自己的理解来加以评析,但没有国际媒体对比过新旧两个版本的《反间谍法》,到底新版加进了哪些内容?这一点至关重要,只有分析这些细节,才能知道中共的新版《反间谍法》之真实意图是什么?笔者逐条比对了旧版《反间谍法》和新版《反间谍法》的条文,发现了新版《反间谍法》的三个特点。 其一,新版《反间谍法》大幅度扩大了国家安全的范围。旧版《反间谍法》比较关注的国家安全,主要是军事情报的泄露。而新版《反间谍法》采用了新的概念,叫作“总体国家安全观”,把军事以外的其他信息都列为与国家安全有关的情报。所谓的“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习近平提出来的,包括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按照这样一个广泛的范围,几乎没有什么事不属于国家安全;连文化层面和社会层面的信息,只要其中的任何一点传到海外,而中共认为对自己不利,都可以用反间谍法对资讯传播者以危害国家安全来治罪。 其二,新版《反间谍法》从细规定了间谍行为的范围,任何海外的机构或个人都可能被中共指控为从事间谍活动。旧版《反间谍法》第27条虽然提到间谍行为,但非常简单,就是一句话,“境外机构或个人实施间谍行为的,要追究法律责任”;至于什么行为属于间谍行为,那是由国家安全部自行解释认定的,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旧版《反间谍法》对间谍活动的定义,一个字都没说明。 新版《反间谍法》把旧版的这一句话变成了七句话,分成七个二级条款;其中有两句是旧版里有的,另外新加了五句。新增加的二级条款中,包括参加或者投靠间谍组织或接受间谍组织的任务,受境外的个人委托获取中共的所谓情报,在境外被认为入侵中国的互联网等,都属于间谍行为。但境外的什么机构在中共眼里算是间谍组织,什么样的个人委托算是接受间谍任务,新版《反间谍法》还是一字不提,把解释权留给中共的国家安全部。因此,国家安全部具有无限的解释权,它想抓谁,用什么罪名定罪,是否有证据,外国的驻华使馆无权过问。 其三,新版《反间谍法》宣布,国家安全部可以划定“安全控制区域”,而到底那些地方是“安全控制区域”,又是保密的。外国人旅游走到一个地方,中共马上可以抓人,理由是非法进入“安全控制区域”,危害国家安全。 把这三点联在一起就可以看到,新版《反间谍法》其实是为了蓄意扩大对外国人和外国企业的监管;而且旧版《反间谍法》原来主要应对专业的间谍,新版《反间谍法》则扩大成针对外国的普通公民。 三、中共大张旗鼓地反间谍 中共的旧版《反间谍法》一共是40条,而新版《反间谍法》变成了71条,增加了四成多条款。因为《反间谍法》很大程度上是针对外国人的,所以这个新版《反间谍法》马上就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关注。 各国到中国去的人,会受到这个新版《反间谍法》的压力吗?海外华人去中国,不管是中国公民在国外永久居留,还是在国外入籍而变成外籍华人,他们需要担心这个新版《反间谍法》可能带来的危险吗? 在民主国家的法治之下,司法系统必须遵行“无罪推定”,未被证据证明的行为不能认定为有罪;而在共产党国家,当局奉行的是“有罪推定”,先认定一个外国人有罪,然后搜集证据,如果证据不足,那就威胁利诱,让被定罪人自己配合来认罪,或者是秘密审判,根本不让外界了解证据的可靠性。 现在,在中国的外企都感到压力非常大。外企的日常经营需要掌握中国的市场和经济政策变动的信息,而外企的股东会要求外企聘用第三方,对外企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方向作评估。这样的第三方对外企的调查,涉及到企业的兼并、财务管理和供应链稳固性等多个方面,因此,许多全球的知名咨询公司都在中国开展业务。然而,现在中共以国家安全的名义,加强了对外国咨询企业的监控,这就在很大程度上令外企感到恐慌。因为,它们维持正常在华业务所需要的信息搜集和咨询服务,突然变成了中共的重点监管对象。 而外国记者就更倒霉了,他们在采访新闻的过程中,打听到的任何消息,都可能被中共认定为危害国家安全。所以,新版《反间谍法》让我们看到,中共正在强化对周边国家和美国的敌视,同时对自己的孤立处境高度敏感,它的这个新版《反间谍法》,实际上是中共担心政权在国际压力下可能越来越不稳的一种反应。 中共用新版《反间谍法》来加强对在中国的外国人的全面监管,有两个目的,这可以用两句话来形容:其一,“封住外国的眼睛”,让外国无法了解中国发生的真实状况,让外国以为中国依然强大繁荣;其二,“铐上外国人的双手”,让在中国的外国人不敢在中国向西方国家揭露中国的真相。 四、台湾人并非“一家亲” 中国实行了这个新版《反间谍法》,台湾人尤其要在哪些方面谨慎小心?中共的所谓国家安全,与世界上所有民主国家的国家安全,概念完全不同;中共的国家安全包含文化层面和社会层面,在社交媒体上聊天,中共都会认为其中有的内容危害中共的国家安全。 而对台湾人来讲,中共的国家安全还有一个特别的方面:台湾人如果到中国去,在社交媒体上谈到台湾议题,比如讲了一句“明年总统大选”,这在中共的耳朵里就是“宣扬台独”,属于危害中国的国家安全了,可能被中共按新版《反间谍法》治罪。 中共现在的国家安全,根本是中华民国的大多数国民无法理解的霸凌。按照中共的说法,中华民国1949年就不存在了,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以前被“国民党反动集团”盘踞,现在是民选政治人物在搞“台独”。中共打压台湾,现在最常用的说法就是台独。台独这两个字,在中共口里会不断被翻新定义,当下已经不是早年所讲的意涵了。现在,中华民国的存在,中华民国的对外交往,台湾民众希望维持两岸关系的现状,在中共的眼里都算是“坚持台独”;只有欢迎共军登陆台湾,才算是中共口中的“坚持统一”。台湾有在野党说,要“一中各表”(其含义是,承认两岸同属一个中国,但这“一个中国”,对岸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的表述是中华民国)。然而,中共根本就不承认中华民国,对中共来讲,“一中各表”同样属于“台独”。 台湾人到中国去,过去几十年曾经很受欢迎。但时过境迁,中共已经变了,对台湾不再客气了,而是变成虎视眈眈。现在,如果台湾人去中国自由行,想去看看新疆、西藏的风光,就可能被中共视为危害其国家安全,“图谋不轨”。 台湾或许有些人自己认为,我承认中共的统一啊,我也不支持台独,既然中国讲“两岸一家亲”,那我就算是中共的“自己人”了,中共对付外国人的新版《反间谍法》用不到我头上。其实,中共抓台湾人的时候,并不会把台湾人当作“自己人”,中共照样用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罪来对台湾人治罪。最近台湾的八旗文化总编“富察”(李延贺)在上海被抓捕,还有杨智渊在深圳被捕一年多,以及无端被中共关押五年、最近刚回到台湾的李明哲,都是台湾人被中共抓捕的案例。 何况,中共的国家安全部不但在中国的党政机关、大学、大企业里安排线人,监控它的“自己人”,而且经常威胁那些出生在中国又移民海外的“自己人”,要他们在海外为国安部充当线人。所以,台湾人比这些被监控操纵的中共“自己人”,当然属于“外人”;而中共的“两岸一家亲”统战宣传,在国家安全部眼里,根本就是“蒙汗药”。在中共的国家安全部特务眼中,不但身在中国的中国人都不可靠,海外华人信不过,连中共的各级干部也都需要监控,而台湾人更是被当作外国人来防范。 专制国家以全民为敌、以世界为敌,从来如此。台湾人对中共必须有高度的戒心,而绝不能以为,自己释出善意,中共就必定以善意回报,完全没有这种可能。台湾除了出国去中国的游客要小心,在中国的台商尤其要注意。很显然,当年台商经历过的中共地方政府客客气气的经商气氛,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这与台湾是哪个政党执政没关系;台商在中国的处境改变,根本的原因是中共自寻绝路。 中共的实力增加以后,它长期掩藏的国际野心就压抑不住了。过去二十多年来它一直在扩军备战;现在则觉得,时机成熟了,它想改变印太地区的国际秩序,让中共可以支配这个地区,成为世界霸权。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台商要非常当心,不要落入中共的“反间谍”陷阱,成为中共打压台湾的牺牲品。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
评论 | 程晓农:中国新版《反间谍法》的用意
图为北京天安门广场灯柱上安装的监控摄像头 美联社图片
最近,中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中南海的要求,批准了新版《反间谍法》。新法出炉前夕,中共已经开始加强对外企和外国在华人员的监控。中共2014年颁布《反间谍法》(本文中称其为旧版)之后,不断无端抓捕在中国的外国人。最近获释回到日本的亲中人士、左翼的日本社会党干部铃木英司,长期负责日中交流,曾长住北京,并在北京的多所大学担任客座教授,去过中国两百多次,却因为与团派的一个干部吃饭,双双被捕,铃木英司因此被指控为间谍而在中国服刑六年。中国现在颁布新版《反间谍法》,其用意何在?本文就来分析这个问题。
一、信息与情报:中英文解读各不同
从上个世纪后半期开始,信息社会早就已经成为一个通识的词汇。所谓的信息社会,指的是现代国家信息传播管道多元化,不再是单纯靠内部文件、纸板媒体和电视来实现信息流通;而互联网带来的社交媒体支配日常生活、云计算代替档案储存等等新手段,让个人活动和企业经营迈上了一个新的高度。
信息如此重要,几乎已经没有人能适应一种没有信息传播的生活。但是,很少有人想过,信息这个词,在中国是可以入人以罪的,即“间谍罪”。因为,中共故意把信息与情报这两个概念混淆在一起,无限度地扩大情报的适用范围,以致于任何信息都可以被中共解释为情报,而“刺探情报”就成了中共的“间谍罪”。这样,公开流通的信息和需要保密的情报,在中国就完全没有界限了;然而,中文的信息和英文的情报,本来是有严格的区别的。
各国的大学都有信息科学系,中国也如此,其英文是Information Science;但是,能把这个系科理解成“情报学系”吗?当然不能,若有谁作如此理解,理工科的大学生都会哄堂大笑,因为他们所学的知识确实和“情报学”毫无关系。在中国,只有国家安全部的院校和解放军的情报学院才教情报学,那是为了培养中共的间谍。情报的英文词是intelligence(反间谍的英文是counter-intelligence),这个词指的是情报机构搜集的内容。在民主国家,凡是可以公开地自由传播的,都属于信息(information);而搜集或传播公开信息,理所当然地属于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与间谍罪完全不沾边。
然而,在既没有言论自由、又没有新闻自由的中国,传播公开的信息或者并未被中共列入保密范围的消息,却可能被定罪为“泄露情报”,跟在后面的就是“间谍罪”上门了。即以经济信息为例,中国的国家统计局除了在新闻发布会和网站上公开各类经济数据之外,它也用内部报告向政府部门发布经济数据,其中标以“绝密”的是不定期的《统计报告》,只供高层参阅;同时还有标以“保密”级别的内部报告,这一类报告中的信息,中国的官媒经常公开引用。但如果个人在官媒尚未引用前,便在自己的讲话或文章中引用此类报告的数据,就变成了“泄密”,可能遭到追究。也就是说,同样一个数据,官媒引用是宣传,个人引用是“泄密”。
二、新版、旧版《反间谍法》有何不同?
各国媒体对中共的新版《反间谍法》虽然多有报道,但多半是根据自己的理解来加以评析,但没有国际媒体对比过新旧两个版本的《反间谍法》,到底新版加进了哪些内容?这一点至关重要,只有分析这些细节,才能知道中共的新版《反间谍法》之真实意图是什么?笔者逐条比对了旧版《反间谍法》和新版《反间谍法》的条文,发现了新版《反间谍法》的三个特点。
其一,新版《反间谍法》大幅度扩大了国家安全的范围。旧版《反间谍法》比较关注的国家安全,主要是军事情报的泄露。而新版《反间谍法》采用了新的概念,叫作“总体国家安全观”,把军事以外的其他信息都列为与国家安全有关的情报。所谓的“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习近平提出来的,包括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按照这样一个广泛的范围,几乎没有什么事不属于国家安全;连文化层面和社会层面的信息,只要其中的任何一点传到海外,而中共认为对自己不利,都可以用反间谍法对资讯传播者以危害国家安全来治罪。
其二,新版《反间谍法》从细规定了间谍行为的范围,任何海外的机构或个人都可能被中共指控为从事间谍活动。旧版《反间谍法》第27条虽然提到间谍行为,但非常简单,就是一句话,“境外机构或个人实施间谍行为的,要追究法律责任”;至于什么行为属于间谍行为,那是由国家安全部自行解释认定的,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旧版《反间谍法》对间谍活动的定义,一个字都没说明。
新版《反间谍法》把旧版的这一句话变成了七句话,分成七个二级条款;其中有两句是旧版里有的,另外新加了五句。新增加的二级条款中,包括参加或者投靠间谍组织或接受间谍组织的任务,受境外的个人委托获取中共的所谓情报,在境外被认为入侵中国的互联网等,都属于间谍行为。但境外的什么机构在中共眼里算是间谍组织,什么样的个人委托算是接受间谍任务,新版《反间谍法》还是一字不提,把解释权留给中共的国家安全部。因此,国家安全部具有无限的解释权,它想抓谁,用什么罪名定罪,是否有证据,外国的驻华使馆无权过问。
其三,新版《反间谍法》宣布,国家安全部可以划定“安全控制区域”,而到底那些地方是“安全控制区域”,又是保密的。外国人旅游走到一个地方,中共马上可以抓人,理由是非法进入“安全控制区域”,危害国家安全。
把这三点联在一起就可以看到,新版《反间谍法》其实是为了蓄意扩大对外国人和外国企业的监管;而且旧版《反间谍法》原来主要应对专业的间谍,新版《反间谍法》则扩大成针对外国的普通公民。
三、中共大张旗鼓地反间谍
中共的旧版《反间谍法》一共是40条,而新版《反间谍法》变成了71条,增加了四成多条款。因为《反间谍法》很大程度上是针对外国人的,所以这个新版《反间谍法》马上就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关注。
各国到中国去的人,会受到这个新版《反间谍法》的压力吗?海外华人去中国,不管是中国公民在国外永久居留,还是在国外入籍而变成外籍华人,他们需要担心这个新版《反间谍法》可能带来的危险吗?
在民主国家的法治之下,司法系统必须遵行“无罪推定”,未被证据证明的行为不能认定为有罪;而在共产党国家,当局奉行的是“有罪推定”,先认定一个外国人有罪,然后搜集证据,如果证据不足,那就威胁利诱,让被定罪人自己配合来认罪,或者是秘密审判,根本不让外界了解证据的可靠性。
现在,在中国的外企都感到压力非常大。外企的日常经营需要掌握中国的市场和经济政策变动的信息,而外企的股东会要求外企聘用第三方,对外企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方向作评估。这样的第三方对外企的调查,涉及到企业的兼并、财务管理和供应链稳固性等多个方面,因此,许多全球的知名咨询公司都在中国开展业务。然而,现在中共以国家安全的名义,加强了对外国咨询企业的监控,这就在很大程度上令外企感到恐慌。因为,它们维持正常在华业务所需要的信息搜集和咨询服务,突然变成了中共的重点监管对象。
而外国记者就更倒霉了,他们在采访新闻的过程中,打听到的任何消息,都可能被中共认定为危害国家安全。所以,新版《反间谍法》让我们看到,中共正在强化对周边国家和美国的敌视,同时对自己的孤立处境高度敏感,它的这个新版《反间谍法》,实际上是中共担心政权在国际压力下可能越来越不稳的一种反应。
中共用新版《反间谍法》来加强对在中国的外国人的全面监管,有两个目的,这可以用两句话来形容:其一,“封住外国的眼睛”,让外国无法了解中国发生的真实状况,让外国以为中国依然强大繁荣;其二,“铐上外国人的双手”,让在中国的外国人不敢在中国向西方国家揭露中国的真相。
四、台湾人并非“一家亲”
中国实行了这个新版《反间谍法》,台湾人尤其要在哪些方面谨慎小心?中共的所谓国家安全,与世界上所有民主国家的国家安全,概念完全不同;中共的国家安全包含文化层面和社会层面,在社交媒体上聊天,中共都会认为其中有的内容危害中共的国家安全。
而对台湾人来讲,中共的国家安全还有一个特别的方面:台湾人如果到中国去,在社交媒体上谈到台湾议题,比如讲了一句“明年总统大选”,这在中共的耳朵里就是“宣扬台独”,属于危害中国的国家安全了,可能被中共按新版《反间谍法》治罪。
中共现在的国家安全,根本是中华民国的大多数国民无法理解的霸凌。按照中共的说法,中华民国1949年就不存在了,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以前被“国民党反动集团”盘踞,现在是民选政治人物在搞“台独”。中共打压台湾,现在最常用的说法就是台独。台独这两个字,在中共口里会不断被翻新定义,当下已经不是早年所讲的意涵了。现在,中华民国的存在,中华民国的对外交往,台湾民众希望维持两岸关系的现状,在中共的眼里都算是“坚持台独”;只有欢迎共军登陆台湾,才算是中共口中的“坚持统一”。台湾有在野党说,要“一中各表”(其含义是,承认两岸同属一个中国,但这“一个中国”,对岸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的表述是中华民国)。然而,中共根本就不承认中华民国,对中共来讲,“一中各表”同样属于“台独”。
台湾人到中国去,过去几十年曾经很受欢迎。但时过境迁,中共已经变了,对台湾不再客气了,而是变成虎视眈眈。现在,如果台湾人去中国自由行,想去看看新疆、西藏的风光,就可能被中共视为危害其国家安全,“图谋不轨”。
台湾或许有些人自己认为,我承认中共的统一啊,我也不支持台独,既然中国讲“两岸一家亲”,那我就算是中共的“自己人”了,中共对付外国人的新版《反间谍法》用不到我头上。其实,中共抓台湾人的时候,并不会把台湾人当作“自己人”,中共照样用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罪来对台湾人治罪。最近台湾的八旗文化总编“富察”(李延贺)在上海被抓捕,还有杨智渊在深圳被捕一年多,以及无端被中共关押五年、最近刚回到台湾的李明哲,都是台湾人被中共抓捕的案例。
何况,中共的国家安全部不但在中国的党政机关、大学、大企业里安排线人,监控它的“自己人”,而且经常威胁那些出生在中国又移民海外的“自己人”,要他们在海外为国安部充当线人。所以,台湾人比这些被监控操纵的中共“自己人”,当然属于“外人”;而中共的“两岸一家亲”统战宣传,在国家安全部眼里,根本就是“蒙汗药”。在中共的国家安全部特务眼中,不但身在中国的中国人都不可靠,海外华人信不过,连中共的各级干部也都需要监控,而台湾人更是被当作外国人来防范。
专制国家以全民为敌、以世界为敌,从来如此。台湾人对中共必须有高度的戒心,而绝不能以为,自己释出善意,中共就必定以善意回报,完全没有这种可能。台湾除了出国去中国的游客要小心,在中国的台商尤其要注意。很显然,当年台商经历过的中共地方政府客客气气的经商气氛,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这与台湾是哪个政党执政没关系;台商在中国的处境改变,根本的原因是中共自寻绝路。
中共的实力增加以后,它长期掩藏的国际野心就压抑不住了。过去二十多年来它一直在扩军备战;现在则觉得,时机成熟了,它想改变印太地区的国际秩序,让中共可以支配这个地区,成为世界霸权。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台商要非常当心,不要落入中共的“反间谍”陷阱,成为中共打压台湾的牺牲品。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